韦小宝的混事法宝

第39章


 
  事实上,每一个读小说的人,不论他自己承认不承认,都在有意无意中把自己和小说中的某个人物代作自己的"替身",这就是所谓的"角色替换",小说的成功与否,关键就看能不能让读者做到"替换"小说中的某个人物,从而能投人到小说的环境,气氛和节奏中去,从而最终沉浸在这部小说中,有那种身临其境,其人便是我,吾便是其人的美妙感觉。 
  从现代的方面来考虑,其实还有很多因素,使不少人喜欢韦小宝,比如,他能在复杂甚至危险的环境中游刃有余,左右逢源,把上级哄得高高兴兴,下级也服他,官越做越大,钱越来越多,美女越来越多,这不正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吗?事实上,人常想:如果这三件事,自己能有一件就满足了,韦小宝这个臭小子,居然什么都不拉下,真是慕煞人也。 
  角色替换,不光是在读小说中,而且在日常的每一件事中,在看电影电视听广播或者做其他事情的时候,当我们作为一个"旁观者"自以为"冷静"地冷眼旁观的时候,总是——不论自己有心还是无意——把自己放到所旁观的事件中,将自己替作其中的一个角色,所以才常常能自己问自己"假如我是他,我会怎么怎么样?……" 
  而这个被自己"替换"的角色,一般来说,最能体现自己的性格和内心深处平时可能非常深的思想和感情,因为这是一种无意识的自我"替代"。它使我们能呼唤出自己心灵深处的东西,所以,既是有趣,也很可怕。它既可以是和自己真实(一般情况下总是隐藏的)性格一致的,也有可能是恰好相反的。而且,越是成功的东西,越能发掘出内心深层的东西,所以说,我们几乎完全可以从一个人喜欢小说中的什么样的人物,来看出这个人的性格,即使这个人有意或故意地对自己的性格进行掩盖。这一点,从杨过和韦小宝身上看得特别清楚,所以说,这两个角色是非常成功的角色。 
  呵呵……如果不是武侠版而是心理版,倒可以接着这个话题讨论下去呢。 
  这里嘛,就打住了。 
  为什么喜欢韦小宝? 
  第一个冒出的念头:和康熙皇帝的没有两样——看啊!韦小宝处处不如我,他可以得到的,我比他强得多,当然也可以得到了,这给了所有的读者一个满足感。在这部《鹿鼎记》中,金先生不是给我们塑造了一个天下无敌寂寞高手的形象,他不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像其他小说中的一样属于天地间最出类拔萃的极少数的几个人类的优秀代表,而是一个人人都认为可以超越可以比他做到更好的人。这时,那种高山仰止的感觉没有了,所以,读者在掩卷后,做梦时,自己就会成功地进入那个平日里根本达不到境界——自我满足。 
  事实上这仍然是一个幻象,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都远远没有韦小宝那种本领(说是本领而不说是一种小人的伎俩,因为那的确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和好运气。然而大家都为其出生的"低践"(扬州的妓院),知识的贫乏(几乎是个完全的文盲),行为的低劣(小流氓出生,撒石灰,背后捅刀子,暗箭伤人等等等等)和人格上的缺陷(经常拍马屁,贪财好色)所掩盖,而看不到即使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像韦小宝这样的"市井小人"也远比大多数的人更能适应我们生存的环境,特别是现代这样的社会。说这样的话,很多人会不服气,这里不作争辩,可以自己去想。 
  然而有幻觉毕竟是比没有的好,更何况在幻觉中的自我更为高大,更了不起,更不用说,幻觉产生的满足感和由之产生的动力,也是推动一个人在现实中不断上进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喜欢韦小宝,另一个原因是他的好运气,遇到任何事都能逢凶化吉,还能从中得福,这时候根本不存在"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倚"而是"祸兮福哉,福兮福哉"。而更主要的,还要数是能拥有众多的美女,这一点着实令所有的男士所羡慕。 
  几乎所有的男士都希望能赢得更多的女士们的注意和重视,(说对此毫不在意的男士们,如果不是不正常,就是很虚伪)不论有意无意,也不论是否真的是爱或者是简单的在社交场合的交往,这样的想法总是同样的。而且,这种想法总会显露出来。在《鹿鼎记》中金先生一反以前小说中的所有主角配角那种一夫一妻的模式,从而摒弃了传统的一夫一妻的"美德",而代之以一个有七个妻子的小孩子来作主角,也许,这是作者对人性更深层次的认识以后所作的一种尝试。 
  可以说,这种尝试是成功的,直接的结果就是产生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引起极大争议的主人公。而其直接的更深一层的含义就是公然提出了大多数男士藏在心里不愿意暴露出来的一种本性——好色。 
  夫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人的本性不论是否说出来,实际都是存在的,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而所谓的传统,和千百年来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家学说,在很多地方都是对人性的束缚和压抑,它所宣扬的都是精神上的"高尚",这种传统,在很多时候起了极大的正面作用,由之带来了人类精神上的"升华",但是,它是不健全的。 
  韦小宝这个长篇小说中的主角,一反所有武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大多数美德——任侠,好义,不好色,对爱情忠贞不贰——而他则是集中了大多数的缺点,所能表现出来的唯一的大优点,大概只剩下一样——就是作为古时的一个下层出来的人从说书人口中听到和记住的最传统的美德——义气。这"义气"恰恰是从先秦任侠的基本标准,看来,金庸是想有些复古,从古代来演绎这个"侠"字。 
  这些已经不是这篇文字所要讨论的了,我们只是涉及到一个令很多传统的人所不愿意谈的问题——好色。 
  我们可以看到,韦小先生的七位夫人,没有一个是真正因为"爱"而嫁给这个小孩子的。 
  让我们分别来看: 
  沐剑屏:这是个典型的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和韦小宝的关系,事实上就好象是小孩子在玩"过家家"一样,她对爱情是处于知道一点点却大多不懂的地步,即使是所谓"情窦初开"的少女时代对她来说也是远没有到来。韦小宝是她一个同龄的玩伴,而且是一个难得的平等的玩伴,因为在她当公主,即使是流亡的公主,所有沐家的人都宠着她爱着她惯着她,是下人对主人的恭敬,却少了同龄人的天真无邪的嬉戏。方怡是她的好友,但是因为有了家将的身份,也是有了尊卑之分的。作为一个正在长大的孩子,韦小宝的出现使她能像所有正常成长的孩子一样,有了平等的玩伴,仅此而已。而韦小宝这个玩伴,能给她各种惊奇和新鲜感,让她总在意想不到之中。回忆自己儿时的过家家的游戏,惊讶地发现,于此多么相似。 
  比较起来,建宁公主也是金枝玉叶,所以和沐剑屏有很多相似之处,首先是有相投的身份,虽然生活环境不同,但是自小受的众星捧月似的照顾是一样的。 
  我们都知道,建宁公主最初出现的时候,是因为康熙不愿意和她比武,其他侍卫也因为她是公主,不敢和她真正地比试,所以发现了小桂子,立刻大喜过望——这个小子既真打,又有趣,还能说好听的,不正是一个难得的好玩伴吗?所以二人开始的阶段完全是打打杀杀的。这是另一类的"过家家"。 
  后来,建宁公主被发现不是高贵的太后的女儿,而是"老婊子"毛东珠的女儿,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怪不得这个女孩子这么凶野。但是我们也都可以看到,不论是什么样的家世,作为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喜欢玩都是一样的,只是性格上的差别和行为上的不同罢了。后来韦小宝和建宁公主偷吃禁果,算是少男少女们发展的趋势吧。可以认为,其实韦小宝和建宁二人,也唯有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才算得上是一对"欢喜冤家",打出来的情份,算是爱情上比较正常的发展,如果鹿鼎中真有爱情存在的话,这是最标准最合理的一对,远较其他各段真实。 
  我们来看阿珂,不用我多说,阿珂对小宝的无情,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从书中阿珂出现以后,任何地方翻到的,都是对韦小宝恨之入骨的描述。直到最后,阿珂因为有了韦小宝的孩子,才"天天嘴里说着韦小宝的名字",虽然韦小宝动用了自己所能做到的所有的能力、用尽一切卑鄙无耻的手段来追阿珂,而且最终由于种种原因而追到了,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阿珂永远没有爱上过韦小宝。即使后来,看到郑家没落,知道了郑克塽的可悲可怜的下场,她在后悔自己当初怎么没有看出这个纨绔子弟的绣花枕头真实面目来的时候,她也没有真正爱上韦小宝。 
  阿珂不比沐剑屏,她是个少女,而不是个女孩子,这有很大的差别,她的心中有自己的白马王子的形象,虽然是模糊的而且是脆弱的,但却远不是韦小宝这样的形象。作为金庸小说里几乎是最美丽的一个少女,即使她后来嫁给了韦小宝,也可以说因此而能"幸福"地生活,我们也不得不说:这是不般配的一对。相信有不少人夜读鹿鼎时,虽然在开头为阿珂的无情而不舒服,对韦小宝很是同情,甚至为之拍案而起,但是,当最后结尾的时候,合上书页,长嘘一口气,心里会有隐隐的别扭——完全是一朵鲜花配牛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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