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黑社会

第26章


而在非囚犯类别的申请中,年龄介乎31至40岁的申请者占该类别超过四成半。这批人并非黑社会的活跃分子,他们在年少时不慎加入黑社会组织,一直没有触犯刑事罪行,至今已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及美满的家庭,于是愿意放弃三合会会籍。
  据估计,黑社会中的龙头大哥不申请脱离三合会会籍,可能因为他们在组织中大有名气,不方便提出申请。而申请洗底的“四二六”只占少数,大部分为组织中的“散仔”人马。
  审裁处在处理完所有申请后才会正式解散,属下的秘书处会继续保留,负责保存资料及向法庭发出洗底证明,所有资料都不会毁灭。
  他强调若任何人泄露洗底人士的资料将属刑事罪行,最高刑罚为入狱6个月及罚款5000元。
  为推行洗底计划,两年半时间里港府已耗去300万至40O万元。
  成功洗底三合会会籍的人士,可被豁兔的罪名包括:(1)自称或身为黑社会分子;(2)拥有黑社会的簿册、帐目、印鉴、旗帜或徽章等,(3)怂恿或引诱他人成为非法社团会员等在社团条例内订明的六项罪名。但是申请洗底人士所犯的刑事罪行却不会获得豁免起诉。
  这项洗底计划在考虑到两年半的时间对有意改过自新的人已是足够以及财政紧张的影响而匆忙结束。
  (五)警方派探员作活跃黑帮“卧底”
  从上一章黑社会活动状况可以知道,警队里有黑社会分子潜伏,那么警方是否也有在黑社会安插的“卧底神探”呢?港岛警察总区副指挥官伍静国说:警方有一套策略,包括长远及短期,长期的目标是要将黑社会整个瓦解,连根拔起,方法是渗透、卧底、监视、线人等情报搜集。
  在每一个活跃的黑社会堂口,都有一定数目的“卧底”。在适当的时间随时会里应外合。但究竟有多少“卧底神探”,众所周知的原因在此不便透露。
  (六)维护治安跟踪调查在维护治安方面,警方一贯不遗余力。在此举两例。
  1991年3月22日晚,警方接获可靠线报,怀疑有四个黑社会堂口,企图垄断3月23日要推出的汇景花园楼房市场,利之所在,各堂口不借总动员以图达到目的,警方对这次事业也非常关注。晚上先后动员200名警员在中区戏院里留守以制止黑帮冲突。
  四个堂口分别是“福义兴”、“新义安”、“和合桃”及“十四”K”。
  至晚上7时许,约十多人企图插入队内,与另一批排队的人发出冲突,双方发生殴斗,警方及时制止,并带走三名经调查后涉嫌有前科的滋事分子。警察在当时场面混乱情况下,封闭戏院,让人群有秩序地排队,每20人分成一小段,并在现场拍摄影带存案,以作辨认怀疑有前科的人物及日后参考之用。
  在1991年6月25日,警方在跟踪调查了10个月之后,于凌晨4时至下午2时捣破一个活跃于西环科士街的勒索小巴集团,先后截停逾百辆小巴,将59名小巴司机带回警署调查,包括集团成员、受害者及证人等。但还有几名与勒索集团有关的目标人物没有出现,警方正通缉归案。
  这个涉案的黑帮和义堂在区内活跃已超过60年,被视为西环区最活跃的黑帮组织。这次突击行动是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用跟踪、卧底的手段,搞清了被勒索最频的三条路线后再进行的,因而能够较为成功。
  (七)“正义行动”全力扑灭新义安有报道指出,警方高层已成立一个志在打击黑帮组织的领导小组,展开一项名为“正义行动”的反黑大攻势,锋芒直指本港最大黑帮组织“新义安”,行动目标之一就是要瓦解“新义安”这个号称组织最严密的黑帮。在警方的穷追猛打之下,“新义安”已有不少重要成员被捕。有迹象显示该黑帮组织现已陷入群龙割剧的状态,正处于关键时刻,其是否瓦解还要视乎警方行动的效果以及该帮会内部的应变状态。
  警方的“正义行动”,分由中央至基层几个层次同时协调进行。警方三合会及严重罪案调查科已专注“钉”着新义安的上层人物。据悉已掌握一份“新义安”上层人员之名单,如有证据就会拉人。另外,警方各总区及分区的反黑组人员将会负责对付区内较低层次的“新义安”分子。
  在1990年,“新义安”的上层首领在尖沙咀某酒店设宴,庆祝其家族某成员学有所成,当晚“新义安”主要人物几乎全部赴宴,警方亦派人在酒店外监视及“点相”,其后且据此拘捕了大批“新义安”各级头目。被捕分子超过50人,其中40人已被检控。该50人中,还包括“新义安”内“一王四虎十杰”中的人物。所谓“一王四虎十杰”,“王”是指新义安首领,四“虎”是指四大“护法”,十“杰”是十个“地盘”的头头。据悉其中四虎已被捕,十杰中的多数人也被捕,而未被拘捕的新义安高层人物,现已偃旗息鼓避风头了。
  由于不少“新义安”高层人物减少了活动,使历来甚为重视入会及“升职”仪式的“新义安”延搁了许多仪式。该帮会己有人想另起炉灶,也有其他帮会想趁机插手“新义安”的地盘。
  “新义安”高层人物鉴于警方的针对性行动,以及为对付将成为法例的白色草案,调整了活动策略,现时未被捕的高层人物,已将“业务”范围由非法转为合法,经营诸如娱乐事业等生意,目的之一是洗钱,将非法得来的黑钱变成合法的生意收入。而部分“新义安”人物且有移居外地之设想,据知,美国纽约的贩毒市场,“新义安”占一席位。
  无论如何,“新义安”的处境实在不妙,警方“正义行动”的策略主要是擒贼先擒王,尽量掌握证据拘捕该帮会的高层成员,至少要使该帮会的活动受到制阻,从而切断帮会上下层的联系,使“新义安”处于瓦解状态。这一实例再次说明:擒贼必先擒王,打击黑社会只有先打掉它的“领头羊”,才能取得根本性成效。
  
澳门黑社会组织
本章向读者介绍澳门黑社会组织的历史与活动,由于资料的限制,本章介绍的是到80年代初的澳门的情况。因澳门与香港在地理位置上相邻,而且都是殖民地,在风土人情、文化习俗以至语言上都几近相同,两地的黑社会组织也就关系密切,互通有无,利用对方地盘躲避风头。
  第一节在鸦片和猪仔下发展起来的澳门黑社会
鸦片战争使大量鸦片在清廷签订的丧权辱国条约之下涌入中国,茶毒广大民众。其时香港尚未开埠,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就以澳门为转送站。当时受雇的华人以上货、落货、包装、存仓、转运等次要工作为谋生手段的至少有600人之多。
  与香港产生黑社会的利益动因相似,澳门黑社会也是由人与人之间为争夺地盘和权益而建立的。当时的一名华籍管工林阿发(中山人)组织了一个名为“友联”的团体,这是一个秉承主子旨意,控制及剥削工人的黑社会组织。加入“友联馆”的人,据说会获得保障,但必须将工资收入的十分之一缴交会费。这条规定引起一些靠劳力谋生、收入微薄的人的反对,但林阿发仗有洋人撑腰,不屈服者立即予以解雇。劳苦大众亦只有万分无奈地奉上自己的血汗钱,向恶势力低头了。
  这种利益使另一位也有洋人撑腰的头目垂涎,此人也是中山人,名叫陈光。他手下也有百十名基本人马,组织了一个“友乐馆”,自然也不是为工人谋取福利的组织,但其手法与“友联”不同,并没有硬性规定工人交十分之一的会费,而是在堂口之内开设赌博,以番摊及掷骰子为主,抽头图利。这样一来工人们所受的祸害更为严重。因为“友联”的剥削还是有限度的,“友乐”则使劳工们每月的血汗钱可能在刹那间就输个一干二净。有些不嗜赌搏的人也会给其他工友强拉入局,输清了便向堂口预借工资,但要缴付15%的利率。这已是最高利率。因为有抵押的借贷,一般不会超过月息三分(3%)。故加入“友乐馆”的工友,长年累月都处于负债情形之下,只好铤而走险去干盗窃抢掠的罪恶勾当。
  俗话说一山容不得二虎。既然有两个堂口。磨擦自不能免。经过几场血战,各自招兵买马,补充实力。不久,便成为作奸犯科的黑社会组织。
  鸦片战争之后,“卖猪仔”的行当蓬勃发展。当时一名最具势力的“猪仔头”李七斤,是由水上迁居陆上的居民。他在红窗门街设立“总部”,还挂了“利庐”的招牌,拥有马仔近百人。这些爪牙分布在澳门的每个角落,任务是物色“猪仔”。所谓“猪仔”,系指被卖到外埠如南洋各地、秘鲁、巴西、英、美等各国做廉价苦力的华工。当时澳门的赌场,还不似今天那样集中,也不是由一家公司专利营业。只要向葡人政府申请,都可以开设番摊馆。街头巷尾到处充斥着这类赌场。而李七斤的马仔,也经常在这些场所活动。只要是年轻力壮的小伙,不论生熟亲否,都可以向他们借钱赌博。赢了,加五奉还;输了,当“猪仔”去!
  “利庐”为看管这些猪仔,处理一些纠纷造反的紧急情况,招揽了一批流氓无赖作为打手。这些人当然非安分守己之辈,除在赌场物色买猪仔的对象之外,还对初来澳门的陌生人进行威逼利诱,甚至在僻静地区,将人打昏,然后装入麻包之内,用木头车运返“总部”,强行禁锢,威逼落船,如此这般就把一个人卖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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