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史综览

第106章


注七九:在古Dedan(modern el-"Ula)的纪念碑上,及在埃及三角洲发现之器皿上所刻的亚兰文献诗中,都有提及;参考F.M. Cross,BA,18(1955),四六页及下文;I.Rabinowitz,JNES,15(1956),二页、五~九页。
注八十:因为五十二天的日期过短,所以一些学者(例如Albright,BP,五二页,或Bright,BHI三六五页)采纳约瑟夫的陈述(Antiq,XI,5,8),认为实际上有两年零四个月之久。但是,这样短的日期也不可能,因为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有许多的劳工,而且只有一部份的城墙需要重建。
注八一:在犹大南部,设立以上买省(Idumaea,Diodrus XIX,95,2;98,1)。当地的居民是以东人。这个省份除了沿海平原外,包括北部的希伯仑,及南部的别是巴。参考M.Avi-Yonah,The Holy Land(Gr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6),二五~二六页。
注八二:问题是关于一片延伸至沿海平原的狭长地带,是否在这范围内,其中包括罗德(Lod)、哈第(Hadid)、阿挪(Ono)三个城邑。但参巴拉既然要求在阿挪与尼希米会晤,阿挪便可能是一个中立地带,因此,这片狭长的地土便不可能是犹大的一部份了。
注八三:关于其中的论述,参考M.Noth,NHI,三二五~三二六页;M.Avi-Yonah见前,一四~二二页。
注八四:尼希米记十一章3至36节的名单,代表着尼希米时代的人口。尼希米记十二章1至26节,祭司与利未人的名录,代表着自所罗巴伯至尼希米时代中的人物。
注八五:既然尼希米不是祭司,所以他让位给身为祭司的以斯拉。令人费解的是,尼希米并未经常提及以斯拉。他可能不大参与尼希米专心致意的民政。
注八六:可能更多是在其他方面,而不是在杂婚的事件上,因为刚在十三年前。以斯拉曾处理这个问题;然而主前四三○年,尼希米又再度面临这个问题了;参考本章,四三七~四四三页。
注八七:关于内容与论述,参考DOTT,二六○~二六五页。
注八八:不单「亚哈随鲁」这个希伯来名字,与薛西的波斯名字“Khsheyar-sha"(参考本章,四五三页,注六十)意义相符;以斯帖记所反映的历史,与薛西有关的历史也非常吻合;而以斯帖记中,亚哈随鲁的性情,与世界史中的薛西之造型相似。
注八九:可能在这个筵宴中,薛西策划他那进攻希腊的著名战役。
注九十:她的希伯来名字是哈大沙(Hadassah,斯二7),意思是「媚挑」(myrtle)。以斯帖可能意指巴比伦的「伊施他尔」(Ishtar),是一位重要之女神的名字。
注九一:巴比伦的名字是根据神只玛尔杜克的名字来命名的。
注九二:书珊位于波斯西南部的卡哈何(Karkheh River)上,距波斯湾以北一百五十哩。早年是以拦的首都。在阿垦米尼王朝,它是三个首都之一。大利乌一世曾在当地建造一座华丽的宫殿,占地两英亩。以斯帖显然住在这座宫殿内。一八八○年和一八九。年,法国的发掘者,在M.Dieulafoy的领导下,发掘当地。所发现的重要物件储藏在巴黎的罗浮宫。参考R.Gmrshman,Iran from the Earliest Times to the Islamic Conquest(Baltimore:Penguin Books,1954)。
注九三:自第三年至第七年间,他都埋首于希腊战役中。参考本章,四三○~四三一页,以斯帖是在主前四七八年后期被迟为后的。
注九四:在第一天,犹太人非常顺利地屠杀他们的敌人,因此,以斯帖要求王准许他们在第二天继续采取行动,王允准了。两天之内,七万五千人丧命。
注九五:王将谕旨传递一百二十七个省份(斯三13;八9),但并非说犹太人遍布在一百二十七个省份内。可能所有的谕旨都应该传送到帝国的每一部份。
注九六:先前提及在尼普尔所发现的石碑都是这个时期的(参考本章,四二六~四二八页)。碑文清楚地记载到,犹太人在贸易方面非常活跃。
注九七:这个事实使书中神的存在与关心具有真实感,因为书中并未提及他的名字。
注九八:M.Dieulafoy在书珊发掘的时候,发现一个四边形棱体,它的平面刻有一、二、五、六等数目。显然是这次决策中所采用的骰子。「普珥」这个字源于亚述的puru字,意思是「小石」。
注九九:摇签的结果更进一步说明神的眷顾。摇签的日期是亚哈随鲁第十二年一月,中签的日期是第十二月,有足够的时间换新的谕令,让犹太人采取报复的手段。
注一○○:A.Cowley发表了早期发现的蒲纸,Aramaic Papyri of the Fifth Century,B.C.(Oxford:Clarendon Press,1923);参考ANET,四九一~四九二页;DOTT,二五六~二六九页的摘录。较后期的一组在美国发表;参考E.G.Kraeling,The Brooklyn Museum Aramaic Papyri(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53)。G.R.Driver发表另一组的资料,Aramaic Documents of the Fifth Century,B.C.(Oxford:Clarendon Press,1954;abridged and revised,1957)。
注一○一:参考本章,页。
注一○二:关于内容,参考ANET,四九一页;关于论述,参考DOTT,二五七页。
注一○三:参考E.G.Kraeling,见前,六三页。
注一○四:在给犹大省长巴阁阿斯的信上第二十九行提及此事,请求他协助建殿。参考ANET,四九二页;DOTT,二六四页。
注一○五:致巴阁阿斯的信中,第十八行提及此事。
注一○六:在这份蒲纸中的第二行;参考ANET,四九一页;DOTT,二五九页。
注一○七:关于伊里芬丁的特点,详情参考Price,Sellers, Carlson,The Monuments of the Old Testament(Pbiladelphia:The Judson Press,1958),三二○~三三二页。
【由www.sjwx.info整理,版权归作者或出版社所有,本站仅提供预览,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本站删除。】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