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们儿,俺是土豪

第12章


疾风吹过,天空炸雷鞭炮一样不断响起,村里鸡鸣狗叫乱成一团。
  “要下雨了,快点往屋里抱点柴火,要不然明天做饭你生不着火,吃鳖孙吧。”曹李氏站在门外大声对屋里的儿子曹宏志和站在院子里看云彩的儿媳妇肖春花喊道。她的声音比空中的炸雷的穿透力还要强,竟让躲在屋里的曹宏志一路小跑出了屋,手急忙慌的帮着媳妇往屋里抱柴火,直到把厨房塞满。
  前刘庄村地处兰封县的东部,紧邻一条通往山东菏泽的国道。村前一条大河,那是山东人在50年代末挖的,为此死了不少人。村后一条小河,是往本乡其它村庄输送浇地用水的水渠。大河很宽,中间是走水的河道,两边是一望无际的芦苇。夏天,里面小鸟唧唧喳喳叫的悦耳动听,河水边有牛羊悠闲的吃草,桥底下的流水是村里10多岁男孩子的露天澡堂,黄河的泥水把孩子们的身体染成土色,像泥猴一般。河两边的大堤上种满了泡桐树和杨树,郁郁葱葱,遮天蔽日,村里大人小孩中午晚上在这些树下乘凉,微风习习,凉意拂面,让人感到气顺意爽。村里东西一条街道,全长不到一千米。人口不到400人,却是两大姓三大家。一是曹家,二是刘家。刘家一个姓不一个家族,还有一些是几个单门独户的家庭。
  黑云已到头顶,硬币大小的雨点落下。转眼间,好像是银河的大堤掘开了口子,瀑布般的雨水倾下,地上竟然冒起白烟。大雨中,那些鸡鸭猪狗四处乱撞,找不出合适的地方。它们想往屋里钻,被曹李氏骂着用棍赶到了外边的泡桐树下。
  “这个该死的爷,真邪性,几个月不下雨,一下就想把人给淹死。大年初一下大半天的雾,瞪着眼看不见任啥。榆钱刚露头,天热的就把人身上的衣服扒光了。几个月不见一滴雨水。现在一下雨就想变大海,把人全淹死算了。”曹李氏倚着门框,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和儿媳妇说话。
  “让它随便下去吧,下个七天七夜,地就不旱了。”肖春花好像是和谁支气,气呼呼的说。
  大雨停了下小雨,小雨停了下大雨,一天一夜未见住点。
  过了一天一夜,又是一天一夜,雨还是那样下。老天爷抽风一样,一阵一阵不紧不慢,很有规律的下着。
  “老天爷这是摣哪,下了七天七夜,还是不解恨,难道非要下个天塌地陷不成?”曹李氏对着老天骂道。
  大雨下了七七四十九天后,从大雨变成小雨,依然每天淅淅沥沥的不断。兰封县是沙性地,渗水很快。每天下的雨水很快渗到地下,但架不住雨水不停的下,地已经喝饱了。村里路上,庄户人家的院子里,到处是雨水坑,一个连一个,珍珠串一样。
  天没有塌,地却陷了。人们已经没有办法出门。除了村外那条通往县城的柏油路,其它的泥路踩上去就陷进膝盖深,让人拔不出腿来。
  村里鸟不飞,猪狗不叫,蚂蚁不见,大雨似乎把所有的生命给淹没了。
  大雨下到九十九天,零星小鱼滴着。中午,肖春花站在院子里,看到一只爬叉从院外的泥水地里爬进了院子,迈着坚定的方步,四平八稳,亦步亦趋,如戏台上出将入相的文官武将。爬叉头色金黄,故宫屋顶的琉璃瓦,身体褐红,肉乎乎,水嘟嘟,象刚剥了皮毛的狗那样油嫩光滑。爬叉过去,沙地上一行湿漉漉的水渍,象初学毛笔字的小学生画出的一条线,波浪起伏。肖春花看看爬叉,爬叉看看肖春花。两只眼露出绿光,身体不见一点动静。肖春花一跺脚,爬叉吓得往后猛的一坐,狠狠的扬起螳螂一样的钳臂,做出要和肖春花决战的架势。
  四周是水,只有泡桐树下不大一块干地。曹宏志家在村里地势最高,如在王八盖子的顶端,院落中央有一颗泡桐树,是汪洋中孤岛上那棵独树,成为鸡鸭猪狗保护伞集中地。爬叉对眼前的肖春花没有一点畏惧,对那些猪羊鸡狗们不屑一顾,不紧不慢,一步一动朝着泡桐树坚定的走着。
  “妈,有个大爬叉,你过来看看。”肖春花对着屋内喊道。
  “整个夏天没有听到麻知了叫,立秋了咋还能有爬叉?”曹李氏走了出来,顺着肖春花的眼光,就看到了那只金头红身的爬叉,一身的凌然正气往前走。
  “这么大个儿的爬叉,不会是爬叉精吧?”肖春花被爬叉的举动惊呆了,忍不住的胡思乱想。
  “管它那么多,捡起来焙焙,吃了祂。”曹李氏对着儿媳妇命令道。肖春花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因为有好几只鸡冲着那只爬叉去了,再不动就没有了。她一边轰着畜生,一边将爬叉捡到手里,回到厨房用水洗净,滴上几滴棉籽油,三把两下爬叉焙熟了。捏起来送进嘴里,感到一股异香在屋内外飘散开来。曹李氏在堂屋不住的抽鼻子,连说真香。
  第二天早上,雨停了。沙地就是怪,太阳一出来,积的雨水很快就不见踪影。中午,曹家又出现了新奇事儿。密密麻麻的爬叉,蚁群一样成群结对涌向那颗泡桐树。树下牲畜奋力抢食,对于爬叉群来说,这是沧海一粟。它们吃饱了,吃腻了,只能主动把这个地方让给爬叉,它们不走,那些爬叉会把它当树,爬到它们头上脸上身上,尖爪子刺进肉里。到天黑的时候,那颗泡桐树浑身上下包裹了一层厚厚的爬叉,一个一个的叠加着,撕扯着,站满了枝枝叶叶。
  肖春花站在泡桐树下看着,心理生出许多怜爱,满面柔情的看着,竞然不再想动一个。
  肖春华想会厨房,一抬脚,不小心踩到一个爬叉身上,软软的,她不忍心踩下,怕把这个没有骨头的东西踩烂了。厨房还做着饭,不回去要糊锅了。她只得往前迈脚,一用力,“碰”的一声,爬叉崩裂,流出了许多红色的汁液。原来是先血直流。
  “哎呦”一声,琉璃醒了过来,原来是做了个梦。
  这个梦琉璃已经做了很多次。从他记事儿起,母亲肖春花和奶奶就不停的给他讲爬叉的故事。肖春花记得很清楚,就是吃大爬叉的那天晚上怀上的琉璃。儿子一出生,肖春花就想到了那个琉璃头的爬叉,给儿子起名叫琉璃。
  到了夏天。村里许多孩子到村外的树林里逮爬叉,琉璃和二歪为民做伴去。到河堤上,牛屋的泡桐树下,一晚上每个人能逮三五十个。看到琉璃手里的爬叉,奶奶曹李氏说,你是爬叉变的,不要自己吃自己。猪吃猪会死,狗吃狗发狂,牛吃自己的肉也会发疯,你不能吃爬叉。
  琉璃伸出自己的胳膊腿晃悠:“爬叉八个爪,我才四个,不是爬叉。”
  曹李氏吓唬道:“还有四个藏在你肚子里,以后着急用的时候会长出来。”
  看看天还没亮,二歪几个人睡的正香。琉璃心中暗想:“难道,我真的是爬叉精变得?如果是这样,我该从土里拱出来,变个麻知了飞上天了。”
第十二章 何支书动了肝火
  一声“我的儿呀”,何支书满脸泪水的哭着从屋里出来。他坐在门槛上,一声连一声,哭的狼嚎一般,正在做饭的王春枝一脸的问号,她问女儿梅香:“你爹大清早这是弄啥哩,死了爹一样。他爹死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哭,你问他为啥?”
  梅香是何支书的小女儿,长得陈冲一样排场。看到他爹嚎哭,她倒笑了起来。从她记事儿起,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个男人哭过,这个哭像从来没有见过,是那样的滑稽,那样的可笑。
  “大爷,你这是哭啥哩,大清早的,怪晦气的。”
  “我的儿啊,我的儿没有了,你去哪里了,我的儿啊。”何支书并不理会女儿,还是在哭。
  “我哥在部队不是好好的吗,前几天晚上还给我打电话,不会出啥事儿吧。”梅香说。她哥何春望在内蒙当兵,好几年没有回来了。梅香以为他哥事儿了,着急的不行。
  “我说的是我的黄军儿,不是你哥。”何支书停住了哭嚎,对女儿不理解自己的感情很生气。
  梅香和王春枝听说是狗出事儿,心里出了一口长气。梅香知道,家里那条黄狗是他的同学刘宏伟送来的。刘宏伟在追求梅香,何支书不同意,说让自己女儿找个吃商品粮的工人,刘宏伟当兵走了,发誓要在部队干出个名堂,提干或转志愿兵后回来娶梅香。当兵三年,部队已经不从士兵中提干,转志愿兵希望渺茫,年前从部队探亲回来,知道何支书喜欢狗,走后门拉关系从军犬基地弄条狗,讨何支书的欢心。何支书不喜欢宏伟,却喜欢这条带军犬血统的狗,视祂为老生儿子一般。
  何支书对狗比对儿子女儿还上心,自己有肉吃决不让狗吃骨头。经常把吃到嘴里的肉,扣出来扔给黄军吃。每天晚上,何支书外出吃饭回来,总要从饭桌上带些骨头给祂。打开院门,黄军就会扑上来,何支书把骨头丢给祂。第二天一起床,黄军便进屋,把袜子鞋叼给何支书。
  昨天晚上一回家,何支书就没有看到黄军,以为祂跑出去支窝子去了,没有在意。今天早上何支书醒来,又没看到黄军,右眼皮不住的蹦,心里猜疑有祸事降临,便用一点黄纸贴在眼皮上。越想越不对劲儿,一股悲伤窜上脑门,眼泪的铁闸大开,忍不住的嚎啕大哭起来。
  梅香道:“我以为出啥大事儿哪,不就是一条狗吗,明天我给宏伟写封信,让他再给你弄一条不就行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