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随笔 红楼心解

第34章


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但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好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六四七页) 
  藕官以新人代旧人,并不见用情专一,其言未必甚佳,宝玉的“称奇道绝”,也颇出我们意外。书中既谓这篇呆话独合了宝玉的呆性,这里所叙显然和后回有关。而且此段引文之后,宝玉又叮嘱芳官转告藕官叫她以后不可再烧纸,应该如何纪念才对;像那样的办法,宝玉在七十八回祭晴雯已亲自实行了。 
  这五十八回主要的意思就是这样。否则女伶们的同性恋似颇猥琐,何足多费《红楼梦》的宝贵笔墨。回目的作法固然巧妙,如泛泛看来,也未尝不别扭。本句自对,又像两句相对。“假凤泣虚凰”很好;“真情揆痴理”费解,很难得翻成白话,版本中且有误“揆”为“拨”者[42],可见后人也不甚了解。若此等处,盖以作意深隐之故;不然,他尽可以写得漂亮一些呵。 
  在藕官烧纸宝玉和她分手后,又去看黛玉,在校本上只有两行字(六四三页),我从前认为虽似闲笔、插笔,实系本回的正文[43],虽似稍过,大意或不误。 
  以上虽说要谈藕官,然而藕官实在也谈得很少。 
  梨香院十二个女孩子中,八十回的前半特写一龄官,后半特写一芳官,都很出色。芳官自分配到怡红院以后,在第五十八至六十回、六十二、六十三回都有她的故事。在姿容妆饰方面且写得工细: 
  那芳官只穿着海棠红的小棉袄,底下绿绸撒花夹裤,敞着裤腿,一头乌油似的头发披在脑后,哭的泪人一般。麝月笑道:“把一个莺莺小姐,反弄成拷打的红娘了。这会子又不用妆,就是活现的,还是这么松的。”宝玉道:“他这本来面目极好,倒别弄紧衬了。”(第五十八国顺,校本六四五页。这里引文参用戚本及《红楼梦稿》) 
  当时芳官满口嚷热,只穿着一件玉色红青驼绒[44]三色缎子斗的水田小夹袄,束着一条柳绿汗巾;底下是水红撒花夹裤,也散着裤腿;头上眉额编着一圈小辫,总归至顶心,结一根鹅卵粗细的总辫,拖在脑后;右耳眼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小玉塞子,左耳上单带着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显的面如满月犹白,眼如秋水还清。引的众人笑说:“他两个倒像是双生的弟兄两个。”(第六十三回,六九六、六九七页) 
  本回脂本如庚、戚,都有芳官改名耶律雄奴,又改名温都里纳各一段[45]。不仅在梨香院十二个女孩子之中,就在十二钗中,芳官的形容是作者笔下写得最多的一个人。把她写得很聪明美丽,天真可爱,又有很多的缺点,倚强抓尖,以至于弄权,如柳家的五儿就想走她的门路(第六十回,六六三页)。她已成为宝玉身边一个新进的红人了。          
丫鬟与女伶(4)    
  这样,在那妒宠争妍的怡红院里,岂有不招嫉妒的。晴雯也难免拈酸,她心直口快每每说了出来;袭人却非常深沉,表面和平,不说什么,有时晴雯发了话,她还替芳官解围,如第六十三回写芳官和宝玉一同吃饭后: 
  宝玉便笑着将方才吃的饭一节告诉了他两个。袭人笑道:“我说你是猫儿食,闻见了香就好。隔锅饭儿香。虽然如此,也该上去陪他们,多少应个景儿。”晴雯用手指戳在芳官额上说道:“你就是个狐媚子!什么空儿跑了去吃饭。两个人怎么就约下了!也不告诉我们一声儿。”袭人笑道:“不过是误打误撞的遇见了;说约下了,可是没有的事。”(六九○页) 
  她似乎是个好好先生。等我们看到第七十七回被逐的时候: 
  王夫人笑道:“你还强嘴!我且问你:前年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丫头五儿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你连你干娘都欺倒了,岂止别人!”(八七四页) 
  王夫人怎么知道了啊!莫非也是王善保家的告发的么?还是怡红院中更有别人呢?所以宝玉质问袭人第一个就提芳官,那是很有道理的。 
  后来的评家说芳官在第六十三回唱的:“翠凤毛翎扎帚叉”的曲子也有寓意[46],我不大相信,但她的结局确是归入空门。在第七十七回的目录以此事与晴雯之死并提,则其重要可知。然而晴雯之死,昭昭在人耳目,传说唱演至于今不衰,而芳、藕、蕊三官的结局却不大有人提起。据说她们出去后寻死觅活,要剪了头发当尼姑去,她们的干娘没有办法,来请示王夫人: 
  王夫人听了道:“胡说!那里由得他们起来!佛门也是轻易人进去的。每人打一顿给他们,看还闹不闹了。”当下因八月十五日各庙内上供去,皆有各庙的尼姑送供尖之例,王夫人曾就留下水月庵的智通与地藏庵的圆心住两日,至今未回,听得此信,巴不得又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因都向王夫人道:“咱们府上到底是善人家。因太太好善,所以感应得这些小姑娘们皆如此。虽说佛门轻易难入,也要知道佛法平等。我佛立愿,原是连一切众生无论鸡犬皆要度他,无奈迷人不醒。若果有善根能醒悟,即可以超脱轮回。所以经上现有虎狼蛇虫得道者不少。如今这两三个姑娘既然无父无母,家乡又远,他们既经了这富贵,又想从小儿命苦,入了这风流行次,将来知道终身怎样;所以苦海回头,立意出家,修修来世,也是他们的高意。太太倒不要限了善念。”王夫人原是个好善的,先听彼等之语不肯听其自由者,因思芳官等不过皆系小儿女一时不遂心,但恐将来熬不得清净,反致获罪。今听这两个拐子的话大近情理;且近日家中多故……那里着意在这些小事上。既听此言,便笑答道:“你两个既这等说,你们就带了作徒弟去如何?”二姑子听了,念一声佛,道:“善哉!善哉!若如此,可是你老人家阴德不小。”说毕,便稽首拜谢。王夫人道:“既这样,你们问问他们去。若果真心,即上来当着我拜了师父去罢。”这三个女人听了出去,果然将她三人带来。王夫人问之再三,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与两姑子叩了头,又拜辞了王夫人。王夫人见他们意皆决断,知不可强了,反倒伤心可怜,忙命人来取了些东西,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子些礼物。从此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圆心,各自出家去了。(八八三、八八四页) 
  这芳官、藕官、蕊官三个小女孩子,就生生的被拐子拐走了! 
  这段文字相当干燥,平平叙去,并称王夫人为好善的。表面上看,王夫人处置这事也相当宽大,既不阻人善念,临了“反倒伤心可怜”,“赍赏了他们”;两姑子高谈佛门平等,普度众生,亦复头头是道;芳官等临去时亦很干脆,并无哭哭啼啼之态:好像都没有什么,比晴雯被撵那样的凄惨差得远了。然而“拐”字一点,“拐子”二点,就九十度地转了一个弯。把王夫人的假慈悲,真残忍,心里明白,装胡涂,尼姑的诈骗阴险,小孩们的无知可怜,画工所不到的一一的写出来了,读下去有点毛骨悚然。 
  不由得令人想起本书开首香菱碰见的那个人来,香菱所遇确是个拐子,这里却不然,分明是一个水月庵,一个地藏庵,两个好好的尼姑呵,而竟直呼为“两个拐子”。拐子者,以拐人为业者也,这亦未免过当了罢。一点也不。作者正是说得最深刻深切,恰当不过,并非拐子,实为尼姑,而尼姑即拐子也。这里完全打破了自古相传玄教禅门的超凡入圣、觉迷度世种种伪装,而直接揭发了所谓“出家人”的诈欺、贪婪、残酷的真面目。称为拐子,应无愧色,严冷极矣。后回还有下文否不可知,反正这就足够了。 
  然而这样的好文章,似很少有人说它写得怎样惨,却也有些原由。乍一看来,好像从人之愿。书中说“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又说“王夫人见他们意皆决断,知不可强了。”其实她们何尝愿意走这空门的绝路,乃是不得不走呵。于初次遣散时,其中一多半不愿意回家者原是无家可归,在第五十八回里已交代过了。她们在荣国府大观园的环境里,也沾染了一点信佛的空气,对于空门有一些错误的憧憬,即姑子所谓“因太太好善,所以感应的这些小姑娘们皆如此”。再说这段文字固然特别的好,但在《红楼梦》全书及本回回目还有矛盾,似不调和。如回目说“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仍好像忏情觉悟出于自愿是的。从全书来看,开笔第一回即写了一些神话,如甄士隐,如柳湘莲皆随了道人飘然而去,不知所终,都很容易使人误认芳官她们也是这样去的;她们是走了解脱的道路而非堕入陷坑。像这样的误会,恐也不能与原书无关,即如书中所示槛外人妙玉和“独卧青灯古佛傍”的惜春,究竟是怎样收场的,也就不很明白。 
  我们必须用批判的眼光看穿透了这些乌云浊雾,才能发现“独秀”的庐山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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