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钟鼓

90 沈斯年番外


    沈斯年番外
    沈斯年四岁的时候才到纪无咎身边,不是纪无咎没有去找他,而是前几年天下初定,他为新帝所忌,不敢太明目张胆,不能放手去找人。加上前面那几年世道实在太乱了,沈斯年跟着养母梧桐一起到处流离,几年间辗转去了到多个地方,纪无咎就是再手眼通天,要找一个妇人和孩子,也太难了。
    梧桐嫁给苗世安后不久,一家人逃难的路上遇到了山贼打劫,苗世安为了保护女眷,跌落山崖死了。梧桐才嫁过来就成了寡妇,苗世安的几个妾室抢了财宝,丢下梧桐和年年走了。前一秒还是欢欢喜喜一家人离京,下一刻就各奔东西,世道这东西,还真是搞不清楚。
    梧桐一个女子,带着一个孩子,没有钱没有能力,就算要做工也没人肯找她,沈斯年记得前几年他家的条件并不怎么好,养母常常在灯下缝缝补补,就为了能让他下一顿能有块肉吃。
    所以当纪无咎找到他的时候,他没有太多的排斥。长期跟梧桐生活在一起,他已经从心底把梧桐当成自己的母亲,看到她那么劳累,虽然还小但也心疼。如今能有个机会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他到了纪无咎身边之后,就是纪无咎手把手地教他。他让沈斯年叫他义父,很小的时候沈斯年就知道,这个义父跟其他人有些不一样。比如,他长得很美,比如,他没有胡子,比如,他总是做很多好事,再比如,他总是不开心。
    宅子里的其他人都对他很恭敬,明明他跟春寿叔叔年纪差不多,春寿叔叔却还要叫他“师父”。说起来,他其实还是跟春寿叔叔一辈的,但他比自己大了那么多,沈斯年不好意思叫他哥哥,于是就叫叔叔,辈分就这么乱了下来。
    不过就算是□□寿“叔叔”了,但碰上要在长黎面前显摆的时候,他还是会不忘提醒长黎,按照真实的辈分,自己其实应该是他叔叔。
    长黎是春寿的儿子,比他小了一岁多,沈斯年刚刚去纪无咎身边的时候,长黎才刚刚学会说话,没事就成天在院子里爬来爬去,圆滚滚的,像只软绵绵的毛毛虫。
    童年的玩伴除了满院的花草鸟虫,就是长黎了,他们两个一起长大,感情很好。长黎把他当自己的亲哥哥,他的父母也对自己很好。但对自己最好的,还是义父,比桐姨还要好。
    义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善人,他总是把钱拿出来救济很多的穷人,但每次做完这些,他都显得郁郁寡欢。沈斯年小的时候以为他是心疼钱,还特意跑过去安慰他,“义父,不要伤心了,等年年长大了,给你挣更多更多的钱,让你救济再多的人也不怕。”
    义父听了愣了愣,随即笑了起来。雪白的面容上面,笑容像是雪化春水,美不胜收。他把沈斯年抱起来,笑道,“那就多谢年年了。”可是他虽然笑着,但眉间的抑郁还是一眼就可望见。
    沈斯年偏头问他,“义父,你既然舍不得钱为什么还要做那么多善事?”不愿意却还要去做,这样的行为可不想义父会做出来的。
    他记得,夕阳下,义父笑了笑,满目却是掩不去的苍凉和寂寞,“因为,义父要等一个人。”
    据说身怀通晓天地异术的玄宗和尚告诉他,沈清扬是十世好人,与迟迟有三世姻缘,这才到第二世。而他,手上沾染了太多的鲜血,纵然有心想要与迟迟团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他能说什么?纵然有一丝希望,他也不会放弃。既然手上有血,那么从现在这一刻开始他就茹素向善,他不信,沈清扬可以换来团聚,他努力几辈子,还换不来同她一次相守。
    那个时候的沈斯年自然不会明白做善事跟等人有什么关系,恐怕即使义父解释了他也不能明白。直到后来成人了,他才明白,义父要等的那个人,是他母亲。
    他被接到义父身边之后就开始学习拳脚功夫和书本知识,义父总是拿出前朝名宿沈慎的诗集给他,告诉他那是他的祖父。还有那个在新朝各种治水治污理念被重用的沈清扬,那是他的父亲。
    他年纪小,读不懂,义父就一句一句地解释给他听,他懵懵懂懂,却明白,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了不起的人呢。
    到了七八岁的时候,他被送去了岭南。被送走的前一天,沈斯年哭着闹着不肯去,他不明白为什么义父可以用一片叶子打掉天上飞的鸟儿,武功高成这样还要把他送给别人。他更不明白,为什么是他走不是长黎走,他甚至觉得,他这个没娘的孩子不受宠爱,明明长黎就可以不用走,他却要离开。
    那天晚上他偷偷跑到山上去,不肯回家。他也不知道是因为知道了回家之后要被送走,还是生气,觉得义父偏心。总之就是不肯回去,躲在他平常和长黎去的山洞里,打算在那里呆一晚上。
    到底是小孩子,去了洞里之后不久就睡着了,醒来时身上已经盖了一件衣服,他拿着衣服出去一看,义父站在洞口,给他挡了一夜的寒风。
    ......
    他后来还是去了岭南,义父答应他每两个月会来看他一次,沈斯年才满不情愿地去了。师父是个不修边幅的大汉,虽然人人都说他武功很高,还被人称作岭南第一高手,但在沈斯年看来,他就是个不喜欢洗澡不喜欢刮胡子的怪大叔,收拾自己这种事情,从来都是能磨一天是一天。
    到了师父那里,他没有了桐姨和春寿婶子在身边,什么都是自己动手,不仅如此,还要帮师父做。他师父啊,一件衣服可以穿一年,他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附近的鱼都可以被他的衣服熏死。
    沈斯年知道他师父是岭南叶家的家主,只是他不喜欢管事,把事情都丢给了其他人,自己躲起来,享受安逸日子。
    岭南山川碧青,水草丰茂,沈斯年跟着师父一起,在那里度过了整个少年时代。他好像是一只被放出笼子的小鸟,在浩大的天地间无拘无束、优哉游哉地生活着。才来的时候一边给师父洗衣服,还会想念春寿婶婶烧的菜,还会想念义父温暖宽阔的怀抱,但时间长了,他才慢慢爱上这里充满湿润的空气和触目皆可见的层层障绿。
    十八岁的时候他出师了,师父丢给他一把随手从兵器库里捡来的兵刃便把他打发走了。正好他急着出去看看他父亲曾经走过的地方,也就没有计较师父的吝啬。
    从岭南一路向北,路上时常可以看到他父亲曾经在手册里提到的山川风物,还有他曾经治水的地方,沈斯年也一一瞻仰。
    他这样一步一步地暗合着父亲的脚步,犹如朝圣般,用这样的行动来填补他在自己生命中曾留下的空白。
    一路走走停停,沈斯年终于到了京城。他先去前朝皇陵拜祭了自己舅舅,又去了沈家陵园,找到了他父母的衣冠冢。
    当年父亲治水身亡,母亲自尽,他们两个连衣角都没有留下过,除了衣冠冢,再无其他了。他爷爷沈慎更是超脱到连沈家陵园都没有回来。
    沈斯年身怀武功,要不惊动任何人进一个陵园,再轻松不过了。只是等他拜祭完了出来,才正巧碰到了过来给花浇水的老人。他很老了,但身体还算硬朗,浇水这样的小事情也不在话下。见到沈斯年,他一怔,沈斯年不等他问自己,便行了一个礼,说道,“老人家,我是沈家后人,特来拜祭先人。”
    “你......”老人的嘴唇不住地翕动,十分惊讶十分激动,“你是......你是当年的年年小少爷......”
    沈斯年微怔,尚未想好怎么回答,里面的茅庐里又出来一个拄着拐杖的中年男人,朝那老人问道,“沈爷爷,你在跟谁说话?”
    ......
    沈斯年没在江湖上历练多久,就遇上了自己的心上人。那是南海越姑姑一个下属的女儿,跟他年岁相若,他去南海看望长黎是遇见了她,一群年轻人就这样吵吵闹闹,滋长出了小女儿心思。
    他写信回去,给义父讲起他的近况,满怀忐忑地等着义父回信过来,他若答应,那就第一时间带着心上人回去见他。若是不答应,他......他也要第一时间回去,说服他答应。哪知等来等去,等来的不是义父的信,而是春寿叔叔的。他告诉沈斯年,义父见他找到心上人很是欢喜,他如今长大成人,马上要有自己的生活,他也可以放下心来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信的末尾,春寿叔叔告诉他,义父收到消息的第二天,就出家了。
    沈斯年顾不上心上人,连夜驰马回去,赶到他落发的那个寺庙时,哪里还有曾经慈和的义父,等待他的,是那名叫做忘尘的僧人。
    他站在荼蘼花下拈花微笑,宝相庄严,“贫僧要去寻心中光明,施主应当开心才是。”
    无论是纪无咎还是如今的僧人忘尘,他的光明,从来都只有迟迟一人。
    很多年以后,沈斯年自己的孩子也已经长大成人,曾经围绕在他身边那些父母的故人一个个消逝于时光当中,他在温暖和煦的岁月中回望过去,那些鲜活的面孔依然清晰如昨。他跟已经是他妻子的心上人还是经常吵架,不过有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想,义父说他要去寻找心中光明,不知道找到没有。
    执着如他,也是让人唏嘘。但愿轮回往生,这次能给他一个好结局。 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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