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在一起

第一章【上】,我们在一起


我有一座自己的小小城堡,建立在自己的心中,它的阳光来自于关怀,繁华出自于热情的问候,成功的泉水让那里生机盎然,爱是空气的必备元素,弥漫在没一个角落。但,那座城的现在,并不如我梦想这般。-------摘自《常宇记事本》。
    【1】我们在一起
    常宇在记事本里这样写道;
    “生活是一曲美妙的歌,可惜我天生五音不全,生活是一幅美丽的画,可惜我的的笨拙手指不能灵活运转画笔,生活是上天恩赐的一道美丽风景线,可惜啊可惜,我依然卖不起那昂贵的单反相机。”
    常宇不是那种内敛型的小男生,大大咧咧的显示的很是粗狂豪迈。但是,千万不能被这外表所迷惑。这家伙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即使她留长了刘海的头发一样也难遮挡住他那诡异的眼神,至少我看的到。常有人说这家伙太虚伪,表面一个模样,心里却另一番心思。可是我并不觉得,这不叫虚伪,虚伪的人应该是表面和善,暗地里玩阴的。可是常宇这人是,表面似乎大显内心的真诚,内里却心思缜密,处事不惊,总能笑语戏他讽,自身且悠哉啊。他是那种让别人想算计也难以算计的人。不过此人性格古怪,我时常会有把他拖到医院去全身检查一番的冲动,因为我怀疑此人精神分裂,他不同时间段的行为让位深刻怀疑着。可是很多时候有能清晰的感觉到有一个真实的他自己一直左右着他的每个分身。所以,也许不是太严重,好吧,我想起了常和常宇开玩笑的话,用来表达此刻心情再好不过了。他常自语,我真该好好吧自己关起来啊,独自安静安静。我常回答他,没必要关起来的,出去又还不会咬人。好吧,他的确还没有感觉像疯到会出去乱咬人的地步。
    我几次想夜里拿着刀狠狠的往觉宇身上插,我这最好的哥们,真的幸运的有想杀了他的冲动啊。那种感觉无时无刻不在心里翻腾着。我习惯叫他无常,无常是个混蛋,听着我说这话的时候,老是打趣的说,兄弟你心里变态啊,都死嫉妒羡慕恨惹得祸,你就很吧。。
    该死的无常,看你得瑟到哪天。我常恨恨的这样回到。傍晚,我还是懒得和他出去玩,又去看书啦。该死的眼镜老是不安稳的呆在鼻梁之上,我时不时的用手扶一下。看看书里的理论公式定理,虽味同嚼蜡,但似乎已嚼了太多年的缘故吧,反正味觉器官似乎都已经坏掉了,不知不觉也全都咽下去了。常宇那小子不看书的,但他的学习生涯却无病无灾的。举个列子来说吧,我和常与来比,他就像一个速存卡,速成速记。似乎他那机灵的脑子里总能找到上万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并且能迅速的选择最适用的那一种,当然这也是他的聪明之处,第一选择不是最好的,而是最适合的,因为最适合的一定会变成最好的,但最好的不一定能成为最适合的。所以他的学业要么选择死记住书本内容,要么采用非正常手段,对于使用非正常手段,无常是一点都不会心中有愧疚的。反正没有被发现就不会被鄙视,就算被发现但是不影响你成功也不会背鄙视。就如他平常的一句话一样,不要太去计较是怎么成功的,因为只有你成功你才会变得重要。世界只要一个结果,谁会那么介意你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过程。
    手机震动了一下,一条短信提醒跃上了电子屏幕。是双的,好吧,不知道这个小女子又想到了一个什么样子的所谓的浪漫方式来残害我了。我可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也不喜欢更不懂得浪漫。双是我的女朋友。传闻中听说有一种既不浪漫也不体贴并且不爱说废话哄女孩子开心的男生只有遇到头壳坏掉的女生才会有女朋友。但是对于双双来说,她不是这样的女生,她更像头壳坏掉的很严重的那种,因为她是我的女朋友。我符合既不浪漫也不体贴更不会说废话哄女生的那一类,并且不要说废话,我是连说话我都会很省的那一类。但是喜欢一个人就是那么莫名其妙,你真的会找不到这一切是为什么,明明知道别人比他优秀比他好的多的事,但是你就是陷在这里了。我不去深追究这其中的缘故,也许,她喜欢的就是我这个样子吧。或者,她本身就是那么一个奇怪的女子。
    好吧,想想,我是有多久没有打电话给她了。不禁疑问自己,我有打过电话给她么。该死,好像真的没有哎,这可不是毕业要考的试题,等着要交的课题,哪里会记得那么清楚。现在得想想,待会怎么去见他,忽视她等于不重视,这个和总是不好吧。
    “嘿,木头,陪我出去逛会。”好吧,又是那个木头的称呼,双双老师说我像一个死了的树那样,不但没有感觉细胞,更似乎连一个活的细胞都没有。没有知觉,也不懂感觉。好吧,我会习惯这样的,我回了一个短信过去。
    “OK,亲爱的双双,你在哪里,我过来找你。”
    “死木头,你又这样,你不是老是说你很聪明么,那你就自己想想我会去哪等你吧,只给你十分钟,找不到我就要和我道歉。”我看着双双发回的短信,不禁一笑,呵,和我玩这样的游戏,你还真担心我要是突然决定不跟你玩你怎么办。不过还是去找她吧,我再坏也不可能真的把她一个人晾在外面吧。我是觉得在无聊的时候对一个人没有太多思念那么肯定就是说明不够喜欢一个人的。我很在意双,却一直认为只是因为她喜欢我,她是我的女朋友而已。我当然也是喜欢她的只是也许我不知道,或者不重视,所以我只是觉得,她只是一个我在意的人而已,却不曾会思念的死去活来,爱的天昏地暗,那样也太不理智了。呵呵,但是,有时候爱情,还就真那么不理智。根据以往的惯例,似乎是根本不用花太多的心思去找她的,因为,她一定在木桥那边。她会去能去的地方很多但是只要她叫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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