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战术学

第56章


当敌对我主要阵地形成包围,我兵力兵器损失较大难以进行有效抗击时,可根据上级命令,适时周密地组织突围。突围行动要力求迅速突然,英勇果敢。突围前,应抓紧时间做好相关准备。可按掩护、牵制、护送队和预备队编组突围兵力,正确选择突围方向和时机,设法隐蔽突围企图,周密计划突围行动。进行秘密突围时,可利用敌战斗部署间隙,迅速从敌包围构缝隙中脱离出去。也可和用夜暗、不良天候和敌意想不到的地形,从敌包围的疏漏时节和地段脱离出去。实施强行突围时,应以炮火和反坦克火力,在敌包围圈上撕开口子,以掩护队和牵制队向口子两翼之敌冲击,吸引和牵制敌人;护送队和预备队则乘势冲出重围,尔后接应掩护队和牵制队摆脱敌人。当有外部接应分队时,还应与之搞好协同,以按计划完成突围行动。
六、退出战斗:退出战斗,是指步兵在与敌直接接触的情况下,为了脱离敌人转入退却或转人执行新的任务时而采取的战斗行动。这一行动,是防御的继续,也是步兵防御战斗基本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能是主动实施,也可能是在被迫酌情况下进行。它是保存战斗力、摆脱被动、争取主动、待机歼敌构一种手段,是调整变更部署、占领更为有利的阵地或地区的有效措施。步兵退出战斗时,要周密组织,迅速准备,灵活编组,突然行动。
快速周密地做好退出战斗的准备。步兵在确定退出战斗后,要认真察看当面敌情,正确判断敌可能的变化和行动,从最复杂的情况着眼,预想行动方案,采取集中下达或分头下达的方法,明确各分队退出战斗的时间、顺序、方法、路线(方向);掩护分队的编成、任备和撤退的时间、方法;火器分队支援掩护的任务和方法;各分队的协同动作及集合地点、联络信号、保障措施等。确定退出战斗的序列要按“三先三后”原则进行,即:先伤员、物资、战勤分队,后坚守分队;先火器分队,后步兵分队;先退出战斗的分队,后担任掩护任务的分队。退出战斗的各项准备工作,均要在正常、有序的状态下完成。各分队要保持原有的活动规律,不使敌察觉。突然隐蔽地退出战斗。步兵要按退出战斗的方案,派出观察警戒,采取相应的隐蔽和伪装措施,隐蔽、秘密、逐次地向后运送伤员和弹药。也可指挥部分人员示假佯动,构筑工事,实施阵地伪装,增设游动哨,造成我欲与敌继续对峙、加强防御或准备实施攻势行动的假象。通过此类行动,逐次向后“抽”退兵力兵器,完成退出战斗的行动。
也可指挥迫击炮分队向敌实施压制或迷盲射击,指挥掩护分队派出小分队出击,以迷惑敌人,造成敌战斗队形和指挥的混乱;顺势指挥主力在火力、烟幕和出击行动的掩护下,利用堑壕、交通壕和有利地形迅速隐蔽地后撤,或利用地形交替掩护退出。分队在利用夜暗等不良天候退出战斗时,指挥员要更加严格地管理和控制分队,加强对灯火、声响、人员走动的管制,达成隐蔽秘密退出战斗的目的。在退出战斗的过程中,如敌发起冲击,掩护分队难以有效地抵抗时,要指挥主力停止撤退行动,全力打退敌人的冲击后,视情况再指挥各分队退出战斗。当退出战斗行动被敌发现,并以部分兵力尾追时,要指挥迫击炮分队和重机枪分队,以火力拦阻、压制敌人。指挥掩护分队就地利用地形和工事进行阻击,待主力退出后再快速退出。若敌追击兵力较大,步兵应组织主要力量,实施节节阻击,交替转移,坚决粉碎敌追击企图,确保如期退出战斗。指挥员在指挥分队退出战斗时,要靠后指挥,及时观察情况,做到遇小股之敌不恋战,情况变化不犹豫,抓住战机,快速行动,以便达成预期目的。分队到达预定的集合地点后,原则上不要停留,应在行进间完成清查人员、组织护送伤病员、调整组织、派出警戒等工作,迅速组织分队后退至指定地域。
第十章步兵行军、输送和宿营
行军、输送和宿营,是步兵战术的重要表现形态之一。究其与战斗基本行动的关系,实质是“走”与“打”的关系。行军、输送和宿营即为“走”,战斗基本行动即为“打”。自战斗问世以来,“走”与“打”就是共生的,从来没有不“打”的战斗,也从来没有不“走”的战斗。从战斗的根本目的上讲,“打”是战斗最基本的方式,是“走”的最终目的,一切的“走”都是为了“打”。然而要“打”就必须寻找战机,调动和部署部(分)队,使其适时进入战斗地区做好战斗准备,积极主动、出其不意地打击敌人。当战斗结束时,要迅速撤离战斗地区,防止敌人火力报复,这种“走”是对“打”的成果的巩固和延伸。当战斗情况于我不利时,有时需要迅速摆脱敌人,保存实力,寻求新的战机,这种情况下的“走”是为了尔后更好地“打”。恩格斯指出:“军队在运动中要比在停驻时有四倍的价值。”不走就无法发挥军队的价值或战斗力,也就不能有效地“打”。在特定情况下,“打”也可能成为“走”的手段,如为了保障主力“走”,某些部(分)队可能担负掩护主力翼侧和侧后安全的任务,而与敌人展开战斗。战斗经验证明,行军、输送和宿营直接影响战斗的胜负,对于夺取和保持战斗的主动权,摆脱被动地位,有效调动敌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我军许多有利的态势,都是通过巧妙而适时的移动创造出来的。如在土地革命战争中打败蒋介石的“围剿”,在抗日战争中打破日寇的“囚笼政策”,在解放战争中粉碎国民党军队的“重点进攻”等,都与实施大踏步前进和大踏步后退的移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现代条件下的战斗,随着武器装备的改进,步兵行动的快速性提高,战场情况的多变性增强,及时组织战场移动具有更为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精确制导武器的使用、远程火力的增强、高精度技术侦察手段的发展,步兵隐蔽行军、输送和宿营的企图和行动更加困难,受敌兵力袭击和火力打击的可能性增大,行军、输送和宿营组织、指挥、保障的难度进一步增大。步兵只有周密地组织行军、输送和宿营,才能确保顺利完成战斗任务。
第一节行军
行军,是指徒步或乘坐建制内和配属的车辆,沿指定路线进行的有组织的移动。其目的是为了争取主动,形成有利态势,造成歼敌的有利条件。行军是步兵移动最常见、最基本的方法。行军经常同宿营或集结待机相结合,有时也可直接转入战斗展开,从行进间发起进攻,或实施遭遇战斗,或仓促转入防御。行军不仅可在已方的深远后方实施,也可在战斗地域内实施。现代条件下的步兵行军,将在敌人地面、空中侦察监视、袭击的严重威胁和道路、桥梁可能遭到破坏等情况下,于各种地形、天候和季节等条件下实施,随时可能与敌发生遭遇战斗,昼夜兼程、远距离行军的情况增多,行军所处的条件更为复杂。
因此,必须周密计划组织,实施坚定灵活的指挥,严密伪装,加强各种保障,确保迅速、隐蔽、安全、准时到达指定地域。步兵通常在上级编成内行军,有时也可独立行军。
在上级编成内行军时,可在上级行军纵队的本队中行进,或担任前卫(前方尖兵)、侧卫(侧方尖兵)、后卫(后方尖兵)等警戒任务。
一、行军分类:
(一)按行军方式,分为徒步行军、摩托化行军和履带行军。
徒步行军,即以步行方式实施的行军,通常在没有输送工具或不便于乘车行军时采用。其特点是:目标少,分散快,利于隐蔽;队形短,易于指挥,组织简便;无车辆,重装备少,受地形限制少,速度慢,体耗大,费时较长。
摩托化行军,亦称乘车行军,是乘坐建制内或配属的轮式车辆的行军。履带行军,是乘坐履带车辆的行军,通常用于机械化部队的短距离移动。摩托车化行军和履带行军可以保障在短时间内和较远距离上进行移动,但受道路限制大,并需要强有力的后勤、技术以及工程保障。摩托化行军的速度高于履带行军,但在夜间、降雪、道路泥泞、降雨以及有浓雾时,特别是在不良道路或急造军路上移动时,速度将明显降低。
(二)按与敌关系,分为向敌、侧敌和背敌行军。
向敌行军,是指朝向敌方的行军。通常在敌地面、空中火力威胁下实施。其战斗目的比较明确,任务也比较具体,应进行充分的战斗准备,周密组织计划,加强各种保障措施,尤其要加强前方警戒并做好与敢遭遇的战斗准备,迅速、隐蔽、安全、按时到达指定地域。
侧敌行军,是指行进路线的侧方有敌情颅虑情况下的行军。一搬说来,侧敌行军在实施迂回、包围或者抢占有利地形时采用。侧敌行军受敌威胁大,必须加强侧方警戒,保持战斗状态,既要加快前进速度,又要防止敌人从翼侧攻击。侧敌行军的基本要求是力求隐蔽,立足边打边走,高速抢行。背敌行军,是指背向敌方的行军,一般在执行特殊任务或退却时采用。行军时,要加强后方警戒,防止敌人尾追。
(三)按行军时速和每日行程,分为常行军和强行军。
常行军,是指按正常的日行程和时速实施的行军,通常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摩托化行军日行程一般为200~300公里,平均时速昼间为25~35公里、夜间为20-25公里;徒步行军日行程一般为30―40公里,平均时速为4-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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