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决绝,有性格,并且文采棒,特别是最后的癌症和喷嚏之说。这些,都引导我走向刘瑜。当时跑去书店,就买下了《民主的细节》和《送你一颗子弹》。前者写的是她所学习和教授的专业,读起来又不犯困,好读极了,朋友说对政治一窍不通,可是这本书却能够从头到尾轻松读完;另一本是随笔集,语言有意思。
《送你一颗子弹》就像是本日记,但却又超过了日记,刘瑜的个人魅力,以及丰厚知识储备,上面再撒些幽默,让这本书一跃成为了当红畅销书。能吸引到那么多读者,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还有——真实。
愤怒时,她的确是怒得毫不客气。“有时候我只想说fuck you,并不想详细说明为什么要fuck you,用什么姿势fuck you以及fuck you的历史意义。”
刘瑜退出微博的时候,许多人震惊了。她明明可以在上面继续出名、卖书营销,可却删除了所有微博,签名写着“去冰岛了”。其实,她没有去,在这本书中有一篇写到了关于冰岛的理念。
为什么不是西藏?因为她本能地警惕一切和人多有关的东西。喜欢冰岛,不在于这个具体地方,而是因为——“漂浮着他人眼光的世界是多么的油腻啊!”
她想要的,不过就是清澈的生活。
2.
最近有人贴上了女博士的照片,众人哗然:女博士并不是想象中的“第三种动物”,厚眼镜框,不解风情,甜美可爱的大有人在。其实见到刘瑜,也让人对女博士概念大为改变——“原来她们也是人啊!”
许多时候,读过散文,看见作者的观点,因为让你思考、发笑,你会爱上他。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便是这样的书。
刘瑜为什么火了,我想就在于中国的教育界有一个空缺,一个真实有趣的人,把她所知道的,以浅显的语言告诉大家。可就是如此,依然有人活在油腻的世界久了,出来攻击。
但愿我们都能找到自己的冰岛,不过请务必在“冰岛”继续写书!
唐诺言,因为有书,“我们可放心让爱因斯坦或卡尔维诺死去没关系,只要记得他们在告别之前把所学所思写下来,用一本一本书籍好生保存并广为流传,像翦径或开黑店洗劫过往旅人的盗匪强梁,一丈青扈三娘,或做人肉包子的孙二娘。”
那么,喜欢的作者出书,这,也算是读者们最卑微的梦想吧!
3.
前些日子终于买到《余欢》了。刘瑜的第一本小说,早已绝版。
《余欢》收录了两篇小说,一口气读完《孤独得像一个星球》,写的是三个中国女留学生在纽约的故事。
我能确定,如果给我这部小说,不告诉作者名,绝对能第一时间联想到刘瑜。原来,一个人无论写随笔还是小说,其实气场也是融会贯通的。在字里行间,能读到“刘瑜味儿”的蛛丝马迹。
这一种体验是神奇的:先从一个作家的随笔,看她透露自己的生活,再接着读其早期小说。在诸多吻合的情况下,如同一个窥视者,非常猥琐地想象作者的实际生活,是否如同小说中的人物。幸好,读过《公共人的衰落》,曾敲过警钟,把这些窥视念头抓去,更关注作品本身。毕竟,人有相似却又是不尽相同的。
三个女主角——陈朗,杨如意,郭小蕾,她们的“政治”立场分别是:自由主义、什么他妈的政治观、我希望熊猫永远不灭绝;理想分别是:一个悄悄在夜总会唱歌的著名学者、Max Studio总裁的情妇、有12个孩子叫她奶奶并且这12个孩子的头发要有各种颜色。
她们都在纽约生活,对生活充满斗志,“虽然她们也不知道这斗志来自于信心还是恐惧。窗外是一个叫作纽约的沸腾的城市,而这座城市和它的沸腾,说到底,和她们没有什么关系。”一如陈朗的告白:“我很孤独,孤独得像一颗星球。每天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回家,一个人买东西,一个人做饭,一个人醒来,一个人睡着。我知道这里是纽约,不应该是这样的,我应该和朋友们去看画展,听音乐会,去中央公园跑步,去西村逛街。早上运动,下午看书,晚上约会。”
4.
生活是场默剧,爱情则是悲剧。
爱情啊爱情,并不是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难道在纽约就注定是一场华丽的冒险而已?陈朗在意念里爱着只擦身一过的K,与现实中的男友分分合合,对方不能给她想要的被爱的方式。如意的professor Lee,不断暧昧,却从未真正开始过恋情,最后连如意自己都放弃了。小蕾喜欢上了商学院金发的Adam,从暗恋到鼓起勇气一夜情,对方却自始至终不记得她的名字。
她们三个参加别人婚礼,腹黑地评论新娘的未来。其实都知道,新娘会幸福的,只是她们不甘自己的爱情开花结果遥遥无期。最后在纽约街头的中餐馆边上,这群高学历的女学者们唱着伊能静《19岁的最后一天》:
忽然之间就走过/十字头的年龄没留下什么/二字头的开始/我好想说/如果可以是否能够从头来过/是否可以选择一个无悔的梦
总之,这就是刘瑜的“Sex and The City”,另一个关于纽约的故事。只是啊,为什么版本不一样了,男主角也那么不同!在中央公园偶遇听演唱会,后来没有亲吻;以为是幸福的开始,一起亲密后,真的没有再打来电话;坐在咖啡馆打扮漂亮等待搭讪,却一无所获,灰溜溜走出店……
在纽约,别奢求happy ending。山楂树只是童话,你的感情注定是段漫长冒险,大部分时间挣扎,偶然绝望,但也许有天回头看,泪流满面地发现,那一个个“人渣”惊艳了青春时光。
再见王子
凯瑟琳说:“我爱他,因为他比我更像我自己。不管我们的灵魂是什么做的,他的和我的是完全一样的。而林顿的和我们就截然不同,就像月亮跟闪电,冰霜跟火焰。”
如果我有个女儿,在她十五六岁的时候,我会给她介绍《呼啸山庄》,并且告诉她,这一本书,足够感动好几遍。少女总有无处宣泄的情怀,所以才去听悲伤的情歌,读肝肠寸断的小说,看纠结浪漫的偶像剧。
为何读小说有益?卡尔在《浅薄》里写道:“研究人员利用脑电波扫描来研究人们在阅读小说时大脑的活动。他们发现,每当小说中出现新情况的时候,读者都会在大脑中模拟同样的场景。被激活的大脑区域非常接近人们在表演、想象或者观看类似的活动时被激活的大脑区域。”
维多利亚时代的女人们则非常矛盾地陷入小说中,一方面认为读小说是一种病,是白日说梦话;而另一方面却止不住想要去读,因为对她们而言,阅读是一剂苦药,是一种文学的麻醉剂,是产生某种景象的媒介。
奥斯丁小说《诺桑觉寺》里,女人们把阅读当作社交活动,与好姐妹分享最近读的书,但读过后就会开始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影响到现实生活。其中的凯瑟琳早已习惯书里怪诞的故事,因此在生活里一切她都自导自演了出好戏。
幸好,她遇到了亨利,告诉她:“你自己要学会判断,要学会分辨什么是可能、什么是不可能,要学会观察周遭到底发生什么事。”
如果说能量守恒的话,在十多岁成为“drama queen”(戏剧女王),接下去就不会沉溺在伤口或者自演的戏中,老是找坑跳。因为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个关于“drama queen”的引爆装置,不是在十几岁就是三十多岁。
其实男生又何尝不是如此。《搏击俱乐部》《猜火车》以及《发条橙》,它们的畅销,也无非是在小说里得到了想毁灭现实世界的宣泄:“下面玩什么花样呢,嗯?”
少男少女,都有一个梦,男生关于暴力的,女生关于爱情的。
我很惧怕成为十几岁时讨厌的人,动不动就危言耸听;可现在却宁可成为十几岁时不想成为的人,因为见到朋友过了少女期,依然在那些美轮美奂的泡沫中,总觉哪里出错,毛骨悚然。
十多岁的时候,应该沉溺过了,二十岁开始渐渐苏醒了。十多岁可以为了爱情奋不顾身,演几出偶像剧,然后二十六七岁,醒来未必是残酷,只是多了些理性和自己的理解。
《呼啸山庄》小说的写作方式,是一个临时借宿的陌生人,一点点抽丝剥茧探知到庄园主人的故事。
还会有希斯克利夫这样的人存在吗?也许他只是在幻想中吧。我们沉溺,不过是沉溺在别人的爱情故事里,陶醉其间;回到自己的生活,遇见了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扔到柴米油盐之中。
十几岁的孩子眨巴着眼,摇着头:“好可悲!我要轰轰烈烈爱一生一世!”
傻孩子们,真正爱一个人,你不希望发生惊天动地的事情啊!只是想平平淡淡粗茶淡饭,坐在沙发上等他回家一起吃。
只有嫁给一个不爱的人,你才舍得他为你肝肠寸断,楼下等待风吹日晒。但嫁给不爱的人,你怎么会体验到浪漫呢?即使对方在你身旁呼吸,你都觉得他讨厌至极!
唯独白衣飘飘的校服时期,你们深深相爱,才经得起这一番浪漫折腾,那时候的你们有的是时间,他也会懵懂地陪你玩这爱情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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