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关东军侵华罪恶史

第125章


苏军进驻长春后,张景惠等人竭力奉迎苏军,企图蒙混过关,继续升官发财。然而,伪装和欺骗掩盖不住他们民族罪人的丑恶嘴脸。8月底至9月中旬,苏军对张景惠、臧式毅、熙洽等汉奸实行逮捕,使这些民族败类落得了可耻的下场。同时,苏军对原伪满政权中的日本人官吏也采取了行动,逮捕了伪国务院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以及伪国务院各部次长、协和会骨干等一大批日本侵略者,将其押往苏联,使侵略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八部分:关东军的灭亡余论历史没有结束(1)
    余论历史没有结束――关东军罪恶仍在继续    
    历史自有公论。对于阻碍人类社会进步,破坏世界和平的反动势力,必将遭到所有希望进步、爱好和平的人们的唾弃和惩罚。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对于军国主义推行侵略扩张政策,发动侵略战争,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灾难的种种罪行,必将遭到人民的审判和清算。然而,历史又不无遗憾,由于国际社会的各种矛盾斗争,一些国家出于自身利益及其政治需要,对于本应受到严惩的战争罪犯实行纵容和包庇,没有彻底铲除军国主义的战争根源,军国主义的阴魂不散,成为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隐患。而且,至今侵略战争的毒害仍然残留在一些地区,给那里的人民生活造成危害,给那里的自然造成破坏,侵略战争的遗毒还没有彻底清除。    
    一历史性审判    
    法西斯被消灭了。法西斯发动侵略战争,给人类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灾难。法西斯所犯下的种种罪行必须彻底清算,法西斯战争罪犯必须给予严惩,这是所有正义的人们的共同心声。因此,战后在欧洲进行了纽伦堡审判,主要是对德国法西斯进行审判。在亚洲进行了东京审判,主要是对日本法西斯进行审判。    
    早在1943年的《开罗宣言》中,就已经提出“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更明确指出:“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争罪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裁判。”日本法西斯投降后,1945年12月,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召开会议,决定成立“远东委员会”和“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成员由苏、美、英、中、法、荷、加、澳、新西兰、印度和菲律宾等11国代表组成,共同担负管制日本和惩办战犯的任务,并授权盟军驻日最高统帅部为执行机构。1946年1月,由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发布了特别通告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准备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确定了战犯的三种犯罪情形:甲、破坏和平罪;乙、战争犯罪;丙、违反人道罪。在具体审理中,相应将远东战犯分为甲、乙、丙3级。东京法庭只负责对日本甲级战犯的审判,乙、丙级战犯的审判分别在新加坡、马尼拉、关岛、伯力、沈阳、太原等地进行。据统计,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死刑者941人。《大东亚战争全史》第1015页。    
    1东京审判    
    从日本投降盟军就开始发布命令,逮捕日本战争嫌疑犯,到1945年12月共指定110名前日本军政领导人为战争嫌疑犯。其中许多自知难逃法网的法西斯分子畏罪自杀,如日本陆相阿南惟几,前参谋总长杉山元,前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等日本法西斯军人;前首相近卫文,前厚生省大臣小泉亲彦等政府首脑;恶贯满盈的东条英机自杀未遂被拘捕。在被拘捕的战争嫌疑犯中,还包括梨本宫守正等日本皇族,澳大利亚代表还将昭和天皇列入了战犯名单,要求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但是由于美国政府的庇护,昭和天皇未被追究。    
    从1946年3月远东国际检察局开始进行被告选定工作,最后确定了东条英机等28名被告。他们当中大多数都参与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像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梅津美治郎、南次郎、星野直树等人,都曾在关东军和伪满洲国任要职,犯下了滔天罪行,现在他们终于受到了应有的审判。    
    1946年5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原日本陆军省礼堂正式开庭,由中美英苏等11国为原告,以“破坏和平罪,战争犯罪,违反人道罪”向28名被告提起控诉。长达42页的起诉书详细陈述了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日本在国内建立法西斯体制,与德、意共谋为侵略别国、瓜分世界而进行的侵略战争的罪行,以及违反国际公法和人道之各种屠杀和犯罪行为,共列举出55条罪状。    
    在对日本战犯的起诉中,公诉人最先陈述了日本法西斯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制造伪满洲国,奴役东北人民的罪行。指出在这一侵略过程中,最积极参与的被告有:荒木贞夫、土肥原贤二、桥本欣五郎、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松冈洋右、南次郎、大川周明等8人。为了揭露和证明日本侵略东北的罪行,法庭传唤了溥仪、武部六藏到庭作证。溥仪在法庭上留下了长篇证词,揭露了日本侵略东北的罪行,虽然他也企图极力掩饰自己勾结日本侵略者的行径,但仍然是极为有力的证词。武部等人对日本侵略东北,制造伪满洲国的罪行供认不讳,证明了日本侵略的真相。中国代表向哲浚也用大量事实,陈述了日本侵略中国的滔天罪行。在审判期间,日本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法西斯理论家和骨干大川周明发狂诊断为精神病而中止受审。    
    至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长达千余页的判决书。内容分为3部共10章,阐述了日本在20年中计划、准备、发动和执行侵略战争的史实,陈述了日本侵略者在这一过程中所犯下的种种罪行,其中有2节专门揭露了日本对中国东北的侵略和掠夺。判决书最后认定25名被告有罪,宣布对其进行惩罚,判决如下: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人绞刑;判处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俊六、平沼骐一郎等16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和重光葵有期徒刑20年和7年。12月23日凌晨,在东京巢鸭监狱,东条等7名战犯被绞死在死刑架上,受到了历史应有的惩罚。    
    
第八部分:关东军的灭亡余论历史没有结束(2)
    东京审判历时两年半之久,对日本的主要战犯进行了正义的公正的判决,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第一,东京审判代表了所有遭受法西斯残害人们沉冤昭雪的要求,代表了所有企盼世界和平,要求人类发展的心声,代表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历史法则。法西斯战犯罪有应得,死有余辜。对法西斯战犯的审判是全世界人民求和平求进步的伟大胜利。第二,东京审判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国际法准则,如反和平罪、战争罪、反人道罪的界定,成为战后国际关系原则的重要内容。1946年12月,联合国大会就确认了上述原则为国际法原则。这些原则在法律的高度上确定了侵略战争是犯罪这一人类共识,有力地驳斥了侵略者编造的“解放”、“圣战”、“共荣”等谎言;警告一切企图制造阴谋、发动侵略战争的好战分子,如果敢于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落得身败名裂的可耻下场。第三,东京审判的各项记录和判决书等文件,是极其重要的历史文献。它所依据的日伪政府及组织的档案文件,以及千余名亲历者的证词,都是确凿的第一手资料,具有不可动摇的权威性,是日本法西斯犯下滔天罪行的永久记录,决不容许翻案和否定。至今,一小撮军国主义残余势力,仍然坚持军国主义的侵略立场,提出“东京审判否定论”,企图为侵略战争翻案,这只能引起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的强烈谴责和高度警惕。    
    东京审判以其历史的进步的重大一笔载入史册,但它也有不尽如人意的一面。由于在整个审判过程中,美国操纵了检察和执行权,决定了审判带有明显的美国色彩。美国的战后对外政策极大地影响着审判进程,致使审判产生了许多缺陷和偏颇。    
    首先,没有彻底追究战争罪犯。由于美国注重强调日本对美国发动太平洋战争,所以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日本对中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侵略罪行。这从美国把东条英机放在“头号战犯”上就表明了这一点。而在中国作恶多端的前中国派遣军司令官西尾寿造、前华北派遣军司令官多田骏、曾任首相及朝鲜总督的阿部信行等,皆未被列入被告之内。再则东京审判注重强调日本军部在侵略战争中的罪行,而减轻了日本政府、天皇、重臣势力、财阀集团等的罪行及责任。如在确定战犯嫌疑者名单时,澳大利亚提出了将昭和天皇列入其名单之中,而美国却在确定被告的名单中划掉了天皇的名字。按照麦克阿瑟的说法,“天皇顶得上20个师团”,“为顺利实行占领统治,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天皇,不能将天皇作为战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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