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

第 141 章


    进了镇第一件事当然是造兵器,铁匠铺里还有不少铁矿。节约点用,够给千把人的木矛配上尖刺。
    唐轩之见夏枫的眉头一直皱着,时不时的望向王城的方向,劝道:“你别担心了。打仗我比你在行,他们昨天才拉了一万人出来,损失一半,再调人也需要时间。只要我们把武器配上,把投石机造好,继续遛狗让他们在后面吃灰。”
    数百人齐心协力才造好两台投石机,尖刺才弄出两百来把,狗.日的王军部队又追上来了。
    精兵队长吆喝道:“可以了,赶紧抬到东门去试试威力。”
    山上山下两个样,弓箭手习惯了在树上干捡人头,突然面对面干上,既没经验又不适应。半小时不到就死了两百多个,照此下去,唐轩之的部队迟早要打光。
    他一脸寒色,命令道:“把西门打开,放镇上的人出去。愿意留下跟着我们的,不论男女老幼全部带走。枫儿,你先守着,我离开一下。”
    夏枫抹了一把汗,回道:“好,你去吧。”
    他再回来时,身上一股油腥气。他指挥两千人先撤离,由精兵队长带着走投石机,去冲海得拉巴封琐他们的最后那道关卡,冲出去后按他的计划绕南而行,最好让敌人误会他们逃到奥里萨去了。好争取点缓劲的时间,唐轩之才打了一场比较惨烈的仗,必须喘口气儿先。
    其余士兵边打边退,把敌人引进镇子里。
    夏枫放下弓箭,揉着酸胀的胳膊问道:“你打算烧镇?”
    唐轩之别无他法,回道:“聪明,今天波尼维镇就是三千敌军的坟墓。”
    “和我想的一样,跟我们斗,他们还嫩点。”烧吧,就让蛮子们好好吸取教训,有事儿没事儿别找事儿,我看你有多少兵拿来送死。
    在唐轩之损失到五百人的时候,精兵队长终于攻破了通往奥里萨国的关卡。因为他拉了五台投石机走,只死了二十人。现在,正带着大部队偷偷奔上南边小路。就是不去奥里奥,耗也要耗死在海得拉巴。
    唐轩之收到消息便马上号令士兵们全部退向西门,只留五六十个精兵隐藏在镇子各处。感谢这狭窄的街道,当全镇的房子都烧起来时,三千人送进来连一把好柴都算不上,不到百息时间就会被闷死。
    唐轩之刚刚飞到城门上,突然一支利箭射过来。他的啸风剑一挥,斩为两截。举剑扬了两下,点火兵收到信号立刻生火,点燃后快速朝西门狂奔。
    唐轩之跳下来,拉起夏枫:“走!”
    轰地一声,西门关死。镇子里的敌军要么冲出来,要么原路滚回去。哪里滚得回去,火热就属东门最大。
    “着火了!”
    敌人乱着一团,夏枫二人头也不回,和一群愿意跟随便他们的逃难镇民朝关卡而去。
    ......
    “现在我们有多少人了?”夏枫边跑边问。身着花花绿绿服饰的波尼维镇民就走在前面,没有哭也没有闹,只听见他们重重的脚步声。
    “这么长的队伍找不着头,我也不清楚,要问姜戈。你看前面,都是些被抛弃的老弱妇孺,没几个男人可用。”怕夏枫误会他心狠,马上又道:“别小看她们,等攻下南边三镇,就是她们发挥作用的时候,做饭洗衣收粮食都少不了。早之前我就有此打算,咱们是抢山头,不是打一枪地方换个地方。后勤和补给部队也得配上,这才像是为他们自己打天下嘛。”
    “你倒是学得快。”夏枫接口道。
    唐轩之又说:“你发现了吗?这些女人不比男人差,她们的步伐一点也不慢。”
    “早察觉了,女人们长年劳作,家里家外一把好手。印度的懒女人活不下来,比如我。”
    “哈哈,我们大明的女人也很勤快,但男人却不懒。去了大明,到时我带你去乡间转转,好好领略一翻我大明的风土人情。”
    “不知何时才能去了。”夏枫叹了一口气,加快步子甩掉了他。
    唐轩之摸摸面具上的假鼻子,追上去。
    “时也,运也,命也,咱们睡也睡过,抱也抱过,对了,还亲过,你注定是我唐家的人。”
    “现在是谈这些的时候吗?等你拿下海得拉巴再来说吧。告诉你,我不是普通女人,就算和你亲过睡过,也可以不嫁你。反正,我无所谓。”
    “你急什么,想我高祖的江山打了近二十年,我们算是非常神速了。要不这样,我拿下海得拉巴让你做邦王,就算是我的第一份聘礼?你可能不知道吧,大明不止一个朝代,往前数九百年,史上还出了位女皇帝。哈哈,我扶你做印度的女王可好?”
    “你!”夏枫无语问天:“你这种人,以为自己是汉高祖吗?不过,这秉性倒是像他。真当老天不开眼,拱啊拱的,能把你拱到开国皇帝的位置上去?”
    “你以为我想!”唐轩之的脸色说变就变:“我不在乎权利地位,甚至金钱,我只是想要活得恣意罢了,谁知道走到今天这一步。这些东西其实就是累赘,皇帝老儿说到底就是权利的奴隶,还不如我活得潇洒。”
    真是一个另类呀!夏枫不知是激动还是心虚,明明是她把人家弄到今天这一步的......忙降低语调:“你别激动好吗,我也只是说说。这半月疲于奔命,我脑子一团乱,别怪我。”
    “我只会怪那邺和尚,要不是他,咱们也没有今天。”
    “这话你好像说过了。”确实怪他,等攻下了城,第一个杀他祭旗。
    唐轩之回头看了看,没见追兵上来,心里不免有些得意。“别再想了,也别妄自菲薄,为什么上天不能助我们。你好好看着我如何拿下海得拉巴,到时将这江山送给你,怎么安排都由你,自己做王或送给别人,随你高兴。只要天下人知道,我唐轩之曾经送过一座王国给我的妻子,那就行了。”
    夏枫本想笑,可转念一想,前世送花送房送大钻戒的逊透了,瞧瞧我这男人,送江山。
    ......
    精兵队长的两千人因负着装备,走得不快,没多久就被唐轩之赶上了。
    “姜戈。”唐轩之喊道。
    姜戈知道圣雄大人要的是什么,回道:“大人,我问过了,前面的镇名叫北密滋,再过去就是中密滋和南密滋。听说两百年前的密滋国分裂出这三个镇子。您要我问的人口数量,新兵们也不知道,只说三镇都非常富有,他们主要的收入除了粮食,还有矿场。三个镇长都自称是密滋国的王族,到底是不是,却没人说得清。”
    夏枫插了一句:“他们都同一个姓氏?”
    姜戈摇头:“就是因为他们的姓氏不同,谁也不服谁,镇长们关系很僵,时常械斗。”
    才两百年,怎么连姓氏都找不到了。夏枫很是无语,或许他们都不是什么王族,权贵们就爱攀这些虚名以示正统。那又怎样,现在不就是一个小镇长而已。就算密滋之前是个国家,想必也是小得可怜。就如童话书里写的,满篇都是王子和公主。
    唐轩之跟夏枫对视一眼:不好搞啊。
    时常械斗,肯定手中有很多兵奴,有钱有兵,多半不如前两镇那么好端。
    精兵队长见两位大人沉默着,催道:“圣雄大人呐,我们得速战速决。”
    夏枫也说:“速战速决,咱们已经打草惊蛇,不能再拖了。我跟你一起进城吧,老办法,擒贼先擒王。他们三镇不和,正好逐一击破。”
    唐轩之冷静地摇头:“你不能去,像进城这种危险活儿,有我就够了。”又问精兵长:“这条道算是官道吗?”
    队长点头,这条道虽小,却是一条老官道,三个小镇都会路过。只是有很一长段路挨着山,时常有山体滑坡的危险,所以一直没有拓宽。他补充道:“雨季危险,夏季安全。”
    “很好,你打听得很清楚。继续前进吧,去中密滋镇。”
    精兵队长摸不着头:“大人,为什么?”
    唐轩之不答,只说把火.枪兵留在后面,弓兵冲前,立即出发。
    夏枫也不懂他玩的什么把戏,他越是卖关子,夏枫就越有信心;只有拿不准的,这家伙才愿意跟她商量。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还是有那么点自负。
    夏枫让人大概清点了一下人数,从波尼维镇跟过来的老百姓还真不少。无法再细分青壮女人跟老人孩子,实在是太多了,足有一千八百人,差点就赶上他们的士兵人数。而且全是两手空空,光是填嘴巴,一天就有不小的消耗。她的那些抢来的粮食跟金子,如果坐吃山空撑不了半个月。
    这简直是要逼着她去掠夺啊。
    夏枫深为三国时的刘皇叔感慨。史书上记载,赤壁之战前夕,曹操挥军南下进攻刘备,刘备携民渡江。这跟他们今天的情形一模一样。刘备搞到了根据地,唐轩之能搞到吗?夏枫心说: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最前方是弓箭兵,老百姓紧跟其后,矛兵跟在他们后面,队尾是火.枪兵。这种阵型在有些老百姓来看是保护他们;但有些就认为是不放心他们,把他们当牲口夹在中间,怕跑啰。
    唐轩之走在枪兵队伍中,傍晚时分路过北密滋,果然发现远处的镇门紧闭,城门上有密密麻麻的火.枪手蹲守。
    他目力极好,粗略一看,便知道显出来也至少不下两百条枪。如果按精兵队长和夏枫所讲上去硬攻,那就太不合算了。他一路打过来,哪次不是以少胜多,四两拨千金,硬碰硬的仗他才不打。同时,唐轩之又暗喜,这个镇子没让他失望,肥呀。
    “大人,叛军没有进镇,他们走了。”
    镇长一家四十多口,全部躲在地窖里,听得护卫这话如同天籁。镇长哈里曼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神主啊,让他们去抢中密滋和南密滋吧。”
    他某位妻子带着哭腔求道:“老爷,咱们还是上报国王好吗,叫国王派军保护我们。”
    “蠢货,国王的人过来不用我们花金子养吗?阿瓦拉和波尼维就有王军驻守,还不是说抢不抢了!陛下的孬兵还不如我的护卫。哈哈,肯定是知道我兵强马壮,怕啦。哼!什么神军降世,我看也不过如此。孩子们,走走走,出去透透气。”
    镇长担惊受怕大半天,得知是虚惊一场后,感觉自己这浓密的大胡子捋着都比平常惬意。一边摸胡子,一边拖着肥胖的身体爬出地窖。
    刚刚提意见的那位“蠢妻”,泪珠儿滴在脸上,弱弱地小声嘀咕:要是他们突然杀回来怎么办?
    正好被镇长另一个妻子听到,使劲踩她一脚,啐道:“你就盼着他们杀回来?你这个沾上邪眼的恶毒女人,平常只知道装柔弱装可怜,我看你家里最坏心的!呸!”
    “我,我只是担心。他们为什么怕我们呀?他们可是连王军的大象也敢抢的,中密滋也不见得比我们弱,我说的有什么错?”
    “神主啊,求您带走这个可恶的坏女人吧。”
    骂人的妻子收笼自己的裙摆,赶紧追着丈夫而去。留下这个“坏心”的女人左右不是,她没有人缘,家里人都说她神经叨叨的。天知道,她只是比常人敏感些罢了。
    事实上,真理总是掌握在那些看似“愚蠢”的人身上,比如这位可怜见的镇长妻子。天色刚刚黑尽,唐轩之带着只剩两百的火.枪部队朝北密滋潜过来,杀他一个回马枪。
    “我以为你先抢占中密滋,再朝两边扩张呢?”夏枫说道。
    “那多麻烦,万一他们联合起干我们如何是好。”
    “主要还是因为麻烦吧。”夏枫又道。
    “对,没有时间慢慢计划,抢到多少算多少。这个镇必须拿下,咱们急需钱□□.炮。”唐轩之转身对□□兵说道:“来十个人跟着我,其余的慢慢跟上。枫儿,等我攻下城门给你信号,你带他们杀进来。”
    唐轩之等十一人很快消失在夜色中,有个士兵问夏枫:“圣雄大人只带十个人够吗?”
    “多了坏事,别说话,进镇后速战速决。”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伊玲”“lee”两位小天使投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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