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

第 142 章


    “多了坏事,别说话,进镇后速战速决。”
    “神军啊,你们真的是神军呐。”胖镇长一把鼻涕一把泪,心里啐骂:不是去打中密滋了吗,又跑来干什么!
    唐轩之冷冷问他:想活命吗?想活命就交出金子来,然后配合“神军”演一场戏,饶他全家不死。如果不愿意,那就去找他的神主告状吧。
    “演什么戏?”
    唐轩之笑道:“我们要招兵,但你好好的活着,就没人肯跟我们走。所以,要么你死,要么拉着你在街上遛一圈,向镇民宣告你的地位完全跌落沦为贱民。所以,请问,你是愿意死,还是愿意活?”
    “我如果说都不愿意您答应吗?”胖镇长顿足捶胸,哆哆嗦嗦伸手掏出库房钥匙,“神军大人,我直系亲属有四十三口,您走时能不能留点金子,好让我们生活呀?火.枪跟大象,全部拿走都行。”
    要拿走什么,需得着跟你商量?这镇长有些天真啊。夏枫走近他,盯着他的眼睛。
    他茫然不知所措,只知道:这少年的眼神好犀利。
    “你为什么肯定我们会走?实话告诉你,这次我们不走了,因为你的镇子又大又漂亮,我们想留下和你做邻居。”
    “啊?”胖镇长打了个冷颤,“天啦?不走!”左手下意识地抓紧了外袍,一脸不可置信。
    夏枫没理他,回去跟唐轩之商量了几句,走过来说道:“按我说,镇长你长得就像德高望众知识渊博的智者,只当个镇长太屈才了。”
    胖镇长还处在绝望的情绪当中,对“少年”的夸奖一时回不过味。
    “听说你是古密滋国的王族后裔?”
    胖镇长傻傻点头:“我哈里曼家族的确是王族后裔。”是又如何,你们说抢还不是抢了,连阿尔法都不怕。抢了我,还管我是不是王族?
    “那好,你值得我尊敬,请受我一拜。”夏枫极有诚意地趴下向他行礼。
    胖镇长全身紧崩,如临大敌,事出反常即为妖的人生哲理,他早就领悟了。
    不管他回不回话,夏枫兀自说道:“等我们把密滋国重新统一后,扶你做密滋国王,你有没有兴趣?如果你还愿意出一把力,戏也不用你演了,依旧地位尊贵。”
    胖镇长身子崩得更紧,一想到要被他们牵去街上遛,其实比杀好不了多少。如果归顺他们,胜了就是密滋国王,败了也跟现在差不多,怎么想好像都合算啊。加之虎鹰山一战,王军惨败,他们全身而退,神军的威名传到百里之外了,谁都知道海得巴拉有一支异军突起,战无不胜。
    “等等,神军大人,您再说一遍。”胖镇长突然扑过来,抓住夏枫的脚,把她惊了一大跳。本能地一踢,甩开他,动作稍稍有些大。他臃肿肥胖的身体飞出五米远,撞在墙上砰砰响。
    “咳咳!天啦,您...咳,您好大的力。”
    夏枫抖了抖裤腿,“神军,当然跟庙里的圣武者一样,岂是你能比的。快说吧,你到底答不答应,我可没什么耐性。”
    胖镇长现在也不敢再让她说一遍了,他早已听懂,只是想确定一下而已,哪能不答应。他还提出要求,请唐轩之允许他的护卫一起参加攻克中密滋与北密滋的战斗。
    唐轩之笑得眼睛快眯着一条缝了,露出满口白牙调皮地双手抱拳向夏枫施了一礼。
    他当然是:欣然同意。
    这时,夏枫又对胖镇长说:“咱们已达成共识,都别再藏私了,希望你对我们坦诚相待。”
    胖镇长惊讶地望着夏枫,唐轩之也是。
    夏枫笑眯眯地说:“哈里曼镇长,你为什么总要我讲两遍。”走到唐轩之身边,将他手上的钥匙拿过来,扬了扬:“这把钥匙,只能拿到你一小部份金子,我没去看就知道。北密滋地处边境,毗邻两座矿产大山,铁矿与钻石,你哈里曼可没少分呀。”
    “天啦,神军大人。那都是阿尔法国王的,他拿大头,我只捡点细碎......”说到这里,察觉夏枫的眼神仿佛要吃了他。
    “哈里曼,我再说最后一次,我没有耐性!”夏枫肯定他有藏私。刚刚他取钥匙的时候,其实是很干脆的。后来他捏外袍的小动作又出卖了他的小心思,他怕没命花啊,老本还藏着呢。
    胖镇长说不下去了,颓然地回道:“神军难道都长了一双神眼吗?唉,让我的长子带你们去取吧,埋在外面的。”
    ......
    天亮时分,大部队全部进镇,一千多百姓住进临时搭建的帐蓬里,都以为是做梦。当吃上大锅里熬出来的肉粥时,才相信这是真的。果然是跟着神军不会饿肚子,还有肉吃。
    有了地头蛇的配合,一个镇子收的兵差不多就离唐轩之征一万兵源的计划不远了。
    “叛军”霸占北密滋,打了阿尔法一个措放不及。他一气之下斩杀了督战的将领,就是这个将领一再失策,先是在虎膺山林“消极殆战”浪费大半天时间,失去先机,给了叛军回到波尼维休整的机会;后又指挥错误,三千大军只从火海里活出来不到一千人。
    只一天一夜啊,他阿尔法就损失了八千人。枪.支弹药更是不计其数,他抓人本是图财,结果财没看见一个铜板,倒消耗了不少。
    想他与父亲老阿尔法当初一起夺王的时候,也没如此失利。
    这一切都因那姚而起,阿尔法越想越气。民族和宗教一样,天性排他,阿尔法也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观念。他怀疑姚跟唐轩之就是一伙的,弄不到唐轩之,就先拿姚敬隋出气。
    “国王,您能听我解释吗?”姚敬隋又被五花大绑,屈辱地跪在地上。
    “你还想用花言巧语迷惑我?我没你那么蠢!”阿尔法吼得胡子都让呼吸给吹乱了。
    你不是蠢是什么,如果我和他们是一伙,我哪会站在这里让你蹂.躏。姚敬隋发现自己一步错步步错,这个阿尔法真是比亚格拉斯还蠢,蠢得无可救药。他都快急晕过去了,喊道:“国王陛下,请您好好想想,他们若是一心想反,您追不追都会反。用得着派我这个奸细来挑拨吗?”
    不说这还好,一说阿尔法更来气,就是他活生生把人家逼成叛军的吗?我要你提醒!他大手一挥,吼道:“带下去,处以火刑!”
    姚敬隋拼命挣扎,秀长遇到兵,他一肚子的歪心眼没了用武之地,大喊:“你有什么资格判罚我,我是大明人。”
    真是可笑,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到最后姚也急傻了。
    “放开我,我跟大明裕王爷是生死之交!”
    阿尔法莫名其妙,什么裕王爷,我海得拉巴从来不跟大明打交道。“拔掉他的舌头,再砍断他四肢再烧死!”可恶的鱼虾,竟敢威胁我。
    “阿尔法国王,我大明万朝来拜,抵你一百个海得拉巴,王者之师势不可挡,精兵强将数以万万。裕王得知我死在你手上,你当心王国不保。”姚敬隋见阿尔法一脸青紫定住了,用力控制住心跳,缓缓说道:“国王陛下,劝你不要做井底之蛙。如果不信,尽可一试,杀了我吧。”
    姚身后的卫兵也跟国王一样傻住了,过了许久,阿尔法发出震天的吼声:“混账,还不快把他拖下去,大卸八块,烧灰喂鱼。”
    “你!”姚敬隋刚发出一个音,“哐”地一声,阿尔法长年不离的包金大榔头就敲了下来,敲在他的老伤口上。
    只是,这一次,他就没那么好的命了。行刑官严格遵照国王的命令,把他大卸八块,烧成灰洒进了穆西河中。
    阿尔法杀了姚敬隋晚上就后悔了,死了一个“蠢才”也于事无补呀,情况该是怎样还是怎样。杀个“始作俑者”本想畅快一下,却被对方给气得半死。
    他既然已经给唐轩之安上了叛军的名头,临国当然就认为海得拉巴在打内战。阿尔法此时如履薄冰,临国、前王残余、新新势力、都对他虎视耽耽。
    ......
    唐轩之和夏枫盘踞在北密滋已有半月,中密滋死硬,花了许多兵力,还是在七天前攻了下来。他们没急着再进攻南密滋,一边休整一边练兵,防着阿尔法前来围剿。两所小镇边缘都挖好了一米五高的战壕,连去洋人那购枪.支火.药的部队都回来了,王军那边依然一点动静也无。
    战局呈现出诡异的平静。夏枫总有一种额上松果体时不时痒痒的错觉,害怕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王军也开始用脑子作战了吗,她有些担心。
    “圣雄大人,咱们何时动手攻南密滋。”精兵队长问道。
    “想当王的哈里曼镇长都不急,你急什么!”唐轩之手上拿着他才看得懂的名单:□□兵三千,分成甲乙丙三团,每团一千人,千人长改名为团长,团长从原北部精兵里选拔,都跟精兵队长一样厉害,个个能独挡一面。
    夏枫非要称之为“团”,说这是她发明的军事单位。至于甲乙丙这种古板的称呼,当然是唐轩之取的。他本想用火龙卫、虎枪卫这类的名字,但夏枫说太复杂,听起来就没效率。
    三千火.枪兵啊,差不多赶上王军的配备了。
    胖镇长当时心疼呀,这些都是花的他北密镇的金子,黄灿灿的,整整一包哇。为了王位,为了兴盛他哈里曼家族,这些都是值得的。只是,为什么要让那些奴隶兵首陀罗兵,甚至那些低贱的女人孩子们吃好肉穿好衣?明明就是浪费。他看见自己的金子被贱民吃进嘴里穿在身上,那才叫一个心痛难挡。
    他确实着急,比精兵队长还急,盼着早一天拿下南密滋,向世人宣布他的王位。却没想过,这个王位他坐得稳吗?不过一脑满肠肥的蠢蛋罢了。
    唐轩之还在看名单,胖镇长又走进来催了。
    夏枫看见唐轩之苦笑,摇摇头,对胖镇长说:“你别急,密滋国的王冠和朝服你准备好了吗?还有王椅和坐骑。”
    “啊?”哈里曼愣了一瞬,赶紧说道:“谢大人提醒,我还真没准备。相隔太久远,要好好回去翻翻家谱图籍。”
    夏枫想笑,两百年有多远?你家真有图籍才怪,忍住笑意,说道:“嗯,你去吧,等你准备好,我们可能就攻下来了。”
    哈里曼走了之后,精兵队长气道:“他要是再来,直接宰了吧,省得看着烦心。”
    唐轩之粗鲁地灌下一口白开水,说道:“还真不能杀他,要把他留着。”
    精兵队长急问为什么?唐轩之说这胖子起了个好头,真的要攻下海得拉巴,听话的贵族必须得收服。一味猛杀,拿下王也是个空王。靠奴隶和首陀罗怎么可能撑起一个国家,无治国将才,经济发展不上去,迟早还不是被别国征服了。问夏枫:“我说的对不对?疆域疆域,可不只是一张地图,还包括人。”
    “你出师了。”夏枫调侃他。
    “噗——”唐轩之刚刚又喝下去的开水喷了精兵队长一脸。后者伸手拭掉,仍是懵懵懂懂不大明白,他就是看哈里曼镇长碍眼。
    开水呛进唐轩之的鼻腔里,他咳了好几下才舒服,忘记了反驳夏枫,继续拿着名单看。问精兵队长:“弓兵还要增加,至少做到与长矛兵相等。”
    “好的圣雄大人。”
    精兵队长说完就回了中密滋,夏枫督守北密滋,唐轩之是两边跑。
    又到了夏季甘蔗收获的季节,南部阳光充足,比北部的甘蔗含糖量还高。可惜夏枫忙着打劫,没空搞作坊,只能眼睁睁看着红毛鬼商人低价收走。
    内洛尔虽然没有被洋人占领,但到处都是洋人的作坊。葡萄牙和西班牙商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南部话,低贱的劳力,丰富的资源,让这些远洋而来的红毛鬼赚足了钱。
    既然阿尔法没有动作,唐轩之和夏枫就完整地替他接管了密滋北中二镇。矿产珠宝还有粮食,顺便也帮他卖了,感谢他大方豪爽还不收税金。
    仅半个月而已,那些从波尼维跟过来的女人和孩子,全像换了一个人,有饱饭吃,从精神面貌到身体焕然一新。两位大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她们的感激之声。要不是因为还在打仗,夏枫都想开课了。孩子得从小培养,从幼时更容易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当然,想想而已,现在他们还没这个资本。
    五天之后,从城里陆续传来消息,说前王的残余势力跟阿尔法打起来了,他险此被人暗杀,虽没死,但也受了重伤。
    唐轩之直呼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谁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的,在唐轩之这里,福也是双至的。
    这天傍晚,北面来了两百人,清一色的吠舍,腕上戴着干净的毛制圣线。看起来个个都骁勇善战,一个抵奴隶兵两个不止。
    他们自称是里沃拉的城民,里沃拉在二十年前被阿尔法的父亲老阿尔法占领,随后进行疯狂屠杀。他们就是当时没被杀死,隐姓埋名活下来的幸存者后裔。里沃拉地处在穆西河上游,民风彪悍,在抵抗阿尔法时把他的两个儿子刺死在穆西河的河迦码头上。战败之后,这些参与的士兵就遭受到灭顶之灾,他们的妻子儿女都被处于火刑。这在南部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仇恨因子死死地埋在他们心底。一代一代延续,直到推翻阿尔法的统治才会消逝。
    有血仇的反抗者,比混饭吃来投奔的奴隶兵们战斗力更强。现在有几方势力在角逐,他们却选择唐轩之。不得不说,连夏枫也低估了“神军”的影响力。
    因为这两百人全部被迫换了姓,唐轩之答应他们,阿尔法死之时,就是他们恢复本姓的时候。
    “誓死效忠神军大人!”吠舍军团齐声高呼。
    姜戈带着他们去营地,途中听见吠舍们议论:
    “神军大人果然跟传说一样,戴着面具。”
    “我兄长猜得没错,他并非北部贵族,就是他们海得拉巴人,只是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的后代。”
    “不管是哪位,肯定是神主的安排。”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来阿尔法的克星啊!”
    ......
    心急的精兵队长又问:“圣雄大人,咱们现在可以攻城了吧?”
    “你呀!”唐轩之见他那副殷切的样子,说道:“凭你三千条枪就想攻城?先攻南密滋吧,今晚行动,正好看看这些吠舍战力如何。”
    夏枫又琢磨出一个“好”东西,她想,种姓制度太过顽固,如果最后她走了,这里一样落到高种姓人手里。不等于是白忙活了吗?
    华夏一些起义军要么来个割发,要么捆个红头巾以明志。
    她得变一变,后来想到,就在男女圣线的位置绑一个绿色的麻花辫,以此证明他们是“神军”的人。这条绿辫还有非常崇高的意义,三股绳子编在一起,每股绳子代表光明、自由、智慧。圣线什么的就别再戴了,想跟着神军就必须服从神军的规定,不戴是不行的。
    唐轩之带着部队去南密滋后,夏枫就开始收集绿布了。
    这个措施发布出去的第一天,忙着铸王椅制王服的胖镇长还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时候,奴隶们手腕上都戴上了,一个个喜笑颜开。首陀罗本就没有圣线,也非常主动前来领布环。
    哈里曼冲进夏枫的指挥部,看见案几上整整齐齐摆着几百根绿辫,急道:“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夏枫没理他,数了四十三根,递给他:“你来得正好,这是你家的。”
    “大人,我...可以不戴吗?”
    “当然可以。”
    胖镇长可没放下心,与“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他奸诈凶狠。不接布环,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你还有话说?”
    “大人,我不戴绿环,您不会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你又不是我们神军的人。”
    还说不怪!哈里曼慌了神,心道:乱套了乱套了,现在连我的神主也保不住了。
    “哈里曼,我不为难你,戴不戴随你。但是今天晚上必须给我答案,马车也已准备好,随时可以送你全家四十三口出镇。”
    “出镇?这是我的镇子。”
    夏枫懒懒地看了他一眼:“但是,现在它是我的。”
    “......”哈里曼抹了一把冷汗,说道:“我回去商量一下。”
    他是得回去商量,镇庙里的三十多个婆罗门还躲在他家呢。那些都是神的司祭者,与奴隶和首陀罗戴一样的布环就是背叛教义,神所不许。
    唐轩之虽有准备,但南密滋镇的顽抗强度还是出乎他预料,攻了一天一夜居然没攻下。来了后才知道,他的老朋友圣司祭大人在南密滋等了他三天了,正愁抓不到他。
    所以,唐轩之的功夫又派不上用场了,不敢凑近,更不敢潜入镇中。跟精兵长一样,扛着□□乱射。他的枪法还不如精兵队长,邺和尚屡次从枪口逃脱,急得唐轩之跳脚。
    “震旦人,打了一天一夜了,你不累我也累。快告诉我你的主人在哪,我不想再招呼你。”
    “死怪物,她回德里了。”唐轩之吼道。老子还想招呼你不成,恶心东西!
    “我信你才怪!”邺和尚试图离近些,刚踏出两步就是啪啪啪的火.弹射过来,他赶紧退回去,继续扯着嗓子问:“她不愿做我的法器,为什么逃出了海得拉巴又跑回来,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不想做什么,就是杀了你。”
    邺满脸震惊:“为什么要杀我?”
    唐轩之都快气乐了,懒得跟他费口舌,丢掉枪换上弓箭,嗖嗖嗖地射他后面的僧人。弓箭比火.枪准头强多了,把僧人们逼得连连后退。
    “震旦人,为什么要杀我!”邺还在问,他是认真的。就是不明白夏枫为啥要杀他,他哪有对不起她?只有她对不起我邺呀。那么好的资质却不愿做法器,也不说补偿我,还要杀我。天下竟然有如此不讲道理的法器。
    这场战役是有史以来最艰辛的,攻城比守城难多了。夜幕再次降临,人劳马顿,南密镇完好无损,对方且有愈战愈勇之势。
    三台投石机被砸坏两台,仅剩一台硬撑着,城中的碎石像冰雹一般弹射出来。到了后面,唐轩之的“神军”只有招架之力,毫无反扑之势。回去搬援军的队伍还没消息传来,唐轩之只能祈祷夏枫预料到了战况主动带兵襄助。相差了快两年,她总是让人放心,唐轩之发现自己都真的离不开她了。
    “老子手上要是有炮,何至如此!”他骂道。
    姜戈宽慰道:“大人,咱们人多,围也要把他们围死在里面。”
    午夜时分,夏枫传来消息,援军没到,却让他们撤兵。
    精兵队长与一众吠舍当即跳出来反对。
    唐轩之眉头直跳,想说的话冲到嘴边又给压了回去,只道:“服从命令是神军的天职。现在,我命令你们撤军。”
    队伍含着怨气退回中密滋,唐轩之无心去安抚他们,骑上马就去北密滋找夏枫。
    夏枫这里正忙着呢,她刚刚送走乖乖回来领绿环的哈里曼,身边摆着火.药跟导火绳,手上抓着一根竹筒,东看西看。
    作者有话要说:
    又便宜又好用的大杀器快出来了,所以战争篇快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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