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同人)梦周郎

第31章


  好不容易到了马场,风一吹,心情舒畅了不少,再看看灵修的模样,还好她没有一路上都念叨着循儿如何如何,不然这一趟,可都是慈母爱儿各种烦愁了。“如月姐,你怎么带我来了马场,那奇物到底在哪里啊?”难不成,那奇物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灭绝了几百几千年,那倒真是百闻不曾一见呢。
  “你别急,随我来。”如月带着灵修来到一处静僻的角落,眼见得一个极大的笼子伫立在眼前,头顶传来一声嘶叫,好生耳熟啊。灵修一抬头,不自觉地连连倒退了几步,
  “大……大象。”也太意外了吧,这玩意儿不应该分布在云南一带的吗?至少,是在热带地区吧,三国又没有动物园,大象怎么会出现在江南?还就这样没有一点点防备,没有一丝丝顾虑地出现在了她面前。
  还记得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好几次想去动物园看看,但是爸爸妈妈一直忙着上班,连双休日也没有空闲的时候。再说那会儿去动物园是件稀罕事,票价对她来说奢侈的很,渐渐的也就成了奢望了。等到后来条件好些了,又有一大堆的学业缠着,她只顾得上好好学习,可到了也没考上个重点大学。动物园,想来是从没有去过,大象嘛,也只在电视里见过,这会儿冷不丁地见了本尊,大虽大些,还是很萌萌哒,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灵姐姐识得此物?”背后忽然冒出一个熟悉的声音,转头一看,原是孙权,却见他略显疑惑地等待着灵修的回答。
  “君侯,我先前只在书上见过,不想今日,竟能得见此物真容,当真是托夫人的福了。”书上,也是见过的,不过没有电视上那么形象罢了。见了孙权,她忽的想起来了,某一件历史上著名的典故。
  “我说呢,怎么一转眼就不见如月的踪影了,原是寻你到这儿来了。”如月羞愧一笑。听着孙权这句话,让灵修心里顿时默默嘀咕起来,这俩夫妻,是不见了几分钟也想念的紧吗?虽说她现在也不是单身,也不必这么个秀恩爱法吧。这话听着,倒像是同她兴师问罪来了,还当是她拐着江如月来到这儿的呢。
  灵修略感尴尬,便想着转移话题,“君侯,这灵兽可是要送予曹操的?”
  孙权眼光一闪,上下打量起灵修来,好似是小心思被人猜透了一般,“灵姐姐怎么知道?”
  灵修满心的理所当然,曹冲称象啊,你不送,他称什么啊?可这话,当然是不能说出来的,“嗯……君侯将它设于马场之中,此地又陈设简陋,想来君侯应无长留此物之意,必是要将它送人的。放眼天下,除了曹操,我想不到还有何人值得君侯费心献此灵兽。”这理由找的,还靠谱吧,知道了答案再去推理过程,果然简单多了。
  “灵修,你还真是心思缜密啊。”如月不得不佩服她了,竟连这也能想到。
  孙权一笑,“是啊,灵姐姐的本事,我是愈发不敢小瞧了。”她说的不错,这灵兽是要北渡送予曹操的,为了质任子一事,给他一个台阶下,也能保绍儿无恙。这大象难得,是前日山越战败进贡的,江东一带从未见过,想来世人皆视此般奇兽为祥瑞,送曹操此物,也算显示江东的诚意。
  “君侯笑言了,这一回,不过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运气罢了。”
  孙权眼神微变,好一个运气,轻描淡写而过,却不知已准了多少回。“若是我江东也有这般运气,亦是仲谋之福。”
  《三国志》云,冲少聪察,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巨象,□□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大悦,即施行焉。此曹冲称象之历史正传也,至于年月,已失而不可考。?
☆、第四十章 暗箭
?  建安八年(公元203年)周瑜随孙权西伐刘表部将江夏太守黄祖,水战大捷,但未攻占城池。后方山寇作乱,孙权撤军返回。
  “郡主,今儿个怎么想着寻我一道出来?”她俩不熟吧,还没多少共同语言,而且,还来这荒郊野岭的,要是遇见什么豺狼虎豹、蛇虫鼠蚁的,你能跟你哥似的慓悍吗?灵修暗地里琢磨着,仁献郡主恨任性,也让人有些猜不透。想起几年前府里的对话,真假难辨,说实话,郡主的样貌不输她,出身又好,而且又比她年轻,跟这么个疑似情敌的姑娘一道,心理素质还真是要好才行。
  不过,灵修对她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后来嫁给了刘备,还记得那时候在电视上看到这一幕,最大的感受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那啥上,第二秒的反应才是,这周瑜出的主意不管用不说,可把人家郡主给害苦了,至于书上说的什么天定良缘两情相悦的话,就刘备那样子,那条件,谁信啊?往事如烟不可追啊,这些事放现在想想,还真是说不出什么滋味。
  郡主今日一身绛色衣裙,腰间还悬着那把佩剑,灵修这般问话,她半晌未出声,只见她一笑,一眼瞥向高天深云,“也没什么大事,就是闲的慌,想和灵姐姐一道出来走走。”山山水水的看厌了,荒郊野岭也是别有洞天,要是碰上什么豺狼虎豹,正好显一显她的武艺。“姐姐不会是还放心不下循儿吧,他都这么大了。”
  灵修语默,他才两岁,能跑能说,就叫做“这么大”了吗?那这个大的定义还真是宽泛啊,“那……”
  “小心——”灵修话还没说半句,仁献忽的警惕起来,一手将她推倒一旁,树丛中射来一支冷箭,郡主一个转身,潇洒地接住了,幸而谁都没有受伤。
  此时耳边听闻铃铛脆响之声,郡主思量一番,言道,“箭才射出,铃铛就响了,叫人知道你在,还怎么暗箭伤人?”树丛后一少年应声而出,只见他身着锦衣,身背弓箭,腰上还佩着一串铃铛。郡主定睛一看,这身量样貌,还有这铃铛,大抵眼前就是传闻中的强梁甘宁吧。
  郡主将箭往地上一丢,理了理微乱的青丝,瞥了他一眼,“锦帆贼,你整日身佩着铃铛,就不怕劫财时人家听见这声音,早就一溜烟跑远了?”
  “哼。”,那少年轻笑,一脸的春风得意,“你们不是没跑吗?”再说,这一趟,他本来也没想着杀人。
  乡里的老人说们,铃铛可以辟邪,挂上它,四方邪魔都不敢靠近。那些年,或为了求存,或为了争一口气,他杀人劫财的事做的多了,母亲慈口佛心,心里不愿儿子这般,却实实劝不了他,她说她害怕因果报应,来日阎王看不下去,派无常勾魂索命,每每出门时,定叫他挂着这铃铛,从此当地但凡闻铃响,就知道是他出现。如今一语惊醒,是不是那时候,母亲想河上行船人或能听见,早早地改道而去,也叫儿子少造些杀孽呢?
  可是母亲的劝,他始终没有听,直到母亲去世了,临终前念念不忘盼他能收手,看着母亲泪流不止的模样,他心软了,尽管他从不曾觉得自己做错了,天地不仁,他不过是英雄率性而已。因此母亲的死,他也当作是上天不公。他一直挂着这串铃铛,可但凡心里不快,依旧纠集人马掠财,江山的,陆上的,都照单全收,可从此他再也不曾枉伤行人性命,只因为那是母亲的意愿。
  灵修一笑,“我们不跑自有我们的道理,话说回来,你也不怕来抓你的官兵听到了,到时候它累的你遮掩不了你的藏身之处?”虽然灵修心中是云里雾里的,也不知这人是谁,但郡主的武艺,她是放心的,何况这些年,防身之术她也学了些,再不像刚来到这里时那样手无缚鸡之力了。
  少年一声蔑笑,“官兵要抓我,也得看看他们有没有这个本事。”藏?凭谁来了,他为何要藏?
  “哇,好大的口气。”郡主自幼习武,最见不得别人在她面前如此夸耀了,“你这么大的本事,怎么这么近,连箭也射不中人呢?”既是暗箭,却又挂着铃铛叫人察觉,这儿又不是人事嘈杂之地,静的可怕,铃儿叮当响着,叫人不想察觉都难,倒说的自己多不可一世似的。
  “我本也不想取你二人性命,只是想用你们的安危,来同孙权和周瑜谈个条件罢了。”听说江东主要亲征江夏,他想着先下手为强,若手中握着孙权之妹、周瑜之妻的性命,这场仗,便胜了一半。他星夜赶至江东,正愁着不知如何下手,不想连老天也是站在他这边的,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么说,你投靠了黄祖?”仁献郡主不知他为何一眼便认出她二人来,可是这一层意思,她随即便想透了。真是料不到,逍遥豪迈,不拘小节的甘宁,竟然会甘心居人之下,而且还是黄祖那老贼。
  她忘不了,那是她的杀父仇人,纵使那时候她还年幼,可丧父之痛,是刻骨铭心的,不论眼前的人是谁,黄祖是他的主子,那他便是江东的敌人。她不会任由这奸计得逞,不光为了自身尊严,也为了二哥,为了父亲。
  “是又如何?郡主,小乔夫人,还请二位,随我走一遭吧。”甘宁摆出一副“请”的手势,好似万分礼遇一般。
  “可你说去就去,那我们岂不是很没面子?”灵修一脸不高兴,她还没弄懂这货是谁呢,请毛啊请。江夏?黄祖?那不是周瑜和孙权此番正要去讨伐的吗?看这架势,来者不善是肯定的了。
  “这么胜之不武的招数,就算你想丢人也得看看我手里的宝剑答不答应。”继而郡主转头对灵修说道,“灵姐姐,你先避开一旁,看我怎么收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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