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红尘老地方

第44章


芦桥俯身整理散落在地上的书本。
  “你——你怎么来了?”林沐晴当真是被吓到了,语句里带着微微的颤音。
  “我不来你怎么办?明天就是二十号了,难不成你要留在这里当干尸。我说了,我的狗窝虽然不怎么好,但也能保你不露宿街头。”芦桥看了一眼林沐晴整理好的东西,询问道:“就这几个包吗?这些书要带回去吗?”
  “我——我——”林沐晴吞吞吐吐,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表达什么。
  “你什么你,你要是有好的办法还能在这里耗这么久?听我的没错。”芦桥从林沐晴的床上,扯下的床单,把被褥一卷,在空床的位置上,铺平床单,把一些零散的手提袋和书本全部放上去,紧接着提起床单四角,迅速的打了个结实又漂亮的结。
  他甩手一挥,那个鼓鼓的大包裹稳稳当当的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找锁头锁门啊,傻愣着干嘛。”芦桥笑着出了宿舍门。
     
第七十四章人有时候还不如小狗
更新时间2016-5-19 23:21:03  字数:1505
 “芦桥”下楼梯的时候,林沐晴从后面拽住了他身后的衣襟,“我的行李箱还在宿舍。”
  芦桥转身大跨步上楼,放下包裹转动了几下锁头,说“钥匙给我。”
  林沐晴翻动背包,摸遍全身的口袋,挠了挠头发,一脸无辜的看向芦桥。芦桥无奈,看了看四周,指示林沐晴转过身去,眨眼的功夫,只听得门口的锁头“咔嚓”一声,解开了暗扣。
  林沐晴转身,一脸惊异的看向拉着箱子出来的芦桥,一时间哑然,心中暗叹:“痞子,你要不要这么牛逼!”
  两人一路零交流,从宿舍楼走到前面教学区,从教学区走出整个校园,寒风凌烈,月色如水,昏黄的路灯犹如油画里母亲纳鞋底的那盏油灯,从远处时不时传来一声汽车的鸣笛声,好像在宣誓这个城市午夜的狂欢将要开始。
  芦桥一只手抵着肩上的包裹,一只手拉着小箱子呼啦啦向前走,林沐晴小跑着,跟在他的身后,踩着他的影子,心中荡漾起前所未有的一种雀跃,像是寒冬里炜气的炉火,不仅给她的世界带来温暖,还有那久违的光明。
  “不好意思,我的座驾不是宝马,不是你叔叔的霸气的宾利,也不是你华光贵气的兰博基尼,我只有蝙蝠侠”。芦桥指着林沐晴面前的电动车朗声说道。
  林沐晴酣然一笑,调侃道:“如果你的蝙蝠侠能载得了它们,就算厉害。”林沐晴上前帮扶他把肩上的包裹拿下来,捉摸怎么捯饬一下才能放得下。
  “要不——我自己打车过去,你先走。”林沐晴彻底没了办法,后悔自己贪心,拿了好多学习资料。
  “你看你,就不能给我一点儿信任吗?”
  “你起开,我来弄!”
  “把这个这样摆,把这个这样放,把他架在它上面,这不是妥妥的了。”
  “坐上来,戴帽子。”
  “抓紧我!”
  这个冬天,真的很冷,冷的让人感觉心里有一块坚冰,怎么也没办法将它化开,可是当林沐晴的身体靠着芦桥的后背的时候,她觉得这一条路可以再长一些,甚至期盼他的车子不要停,永远不要停下来,让她思考,接下来要去什么地方,要去处理什么事情,要去迎合什么人。
  直到车子驶入小区的地下车库,没了声响,她才回神过来。芦桥没有动弹,任由林沐晴这样倚着她。
  “林沐晴,你睡着了吗?”
  “没,没有!”林沐晴仰身,呼了一口长长气,抽走芦桥腰间的手,下车。
  还是芦桥左手提着包裹,右手拉着行李箱,带领林沐晴走进电梯。
  “刚才,你在想什么?”芦桥按了电梯,站在林沐晴对面的位置。
  林沐晴蹙眉,问芦桥,“你不会把我们寝室的锁头弄坏了吧,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要是她们几个丢了东西,可是要怪我的。”
  芦桥扯着嘴角,笑道:“就说你总是不相信我的技术吧,放心吧,锁头没问题。”
  “哦”林沐晴应了一声,立刻追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芦桥大笑,伸手重重地揉了两下她的脑袋瓜,说道:“想学吗?想学我就告诉你。”
  林沐晴像他投去一阵鄙夷的目光,不再接话。
  进了家门,林沐晴才明白芦桥张口就来的“狗窝”是怎么回事。
  玄关处趴着一只可爱的通体白色的小家伙,林沐晴换了鞋子,蹑手蹑脚的走近它,小声的打了声招呼。小狗警惕的抬头,挪动着软糯糯的身子离开。
  芦桥提着东西进了一间卧室,出来的时候说:“它是袖狗,名字也叫袖狗。人们通常也叫西藏猎犬,原产喜马拉雅山脉的西藏,是中国一种古老犬种之一,它们的家族自带神秘色彩,性格独立、自信、是比较令人满意的伴侣犬之一。你可以学学它,我看你比较缺乏自信。”
  林沐晴斜睨了他一眼,不做理会。起身去逗弄窝在沙发角里的另一只慵懒的金毛。
  “金毛,它有着讨人喜欢的性格,是匀称、有力、活泼的一个犬种,表情友善、个性热情、不怕生。你身边的那个生性内敛。喏,这边还窝着一只,是它的兄弟,它倒是个调皮的家伙,你可以学学他的开朗,别总是一副很忧郁的模样。”
  芦桥侃侃而谈,最后总是意有所指,林沐晴想反驳几句,可是话到嗓子眼儿还发不出声来,毕竟,芦桥说的没错,有些地方,她真的不如这几只小狗。
     
第七十五章我有什么资格挑食
更新时间2016-5-19 23:23:10  字数:2002
 林沐晴在外面租住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她的手机铃声欢唱不停。抱怨的、责备的、关心的、叮咛的、劝诫的声音不绝于耳。长辈们从各种角度出发,从各个方面说起,都说是为了她的安全着想,要她赶紧回家去住。
  回家?回哪个家?再不到一个月就要过年了,欧阳明睿自然是要回父母那里住一阵子,蓝珏也是明里暗里的给过她一些警告,不清不楚的常住欧阳家也不是办法。
  西郊现在有蓝骁住着,偶尔过去探望他一下还是可以的,要说在那里生活,程丽鹃心里肯定是不乐意的;要说像以前一样回川林吧,黎阳集团这边的事情不弄完,还得来来回回的两头跑,把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四个轮子上是不划算的。
  而这些理由,只能是林沐晴说给自己听的。
  终于在她耐心的一次又一次的解释下,得到了片刻安宁。林沐晴如释重负,连同自己的身体和手机齐刷刷摔进被窝。
  芦桥系着围裙,手握锅铲,从厨房过来,看到林沐晴疲惫的模样,说道:“关心你的人可真多,爸爸、妈妈、外婆、外公、还有什么刘爸爸、柳妈妈、欧阳家的那两口子也跟你扯得上关系?”一个个称谓从芦桥嘴里蹦出来,感觉发音有些古怪,最可气的是,他语气里还带了些嘲讽的意味。
  “不用你操心。”林沐晴看都不看他一眼,翻转身子,背对他。
  忽然之间,她心里酸酸的,不争气的泪花已经落下。就像芦桥说的,关心自己的人真多,自己的生活上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各路长辈,巧舌如簧,满满一箩筐的道理、满满一车厢的安全条例,除了在妈妈那里还能说得上几句自己的理由,其他人张口就是埋怨她不懂事。林沐晴不明白是自己以前太‘懂事’才显得这件事情事态严重,还是现在的自己真的开始叛逆了。
  芦桥回厨房,盛好饭菜,喊林沐晴出来吃饭。
  她没胃口,拒绝的话语还没出口,就吞咽了下去。
  自己寄居别人家,不想吃饭,没胃口之类的话,也只能自个儿保留着。于是,起身去洗手间洗漱,回到餐桌上。看见碗里白花花的大半碗米饭,握着筷子迟迟不肯落下。
  芦桥起身去厨房拿了一个空碗,说:“吃不了的饭,不喜欢吃的菜都放着里,别难为自己。”
  林沐晴不吭声,只是往空碗里拨了一大半儿米饭,自顾自的吃起来。
  芦桥做饭的手艺,还真不能恭维,桌上统共就三个菜,西红柿炒鸡蛋炒糊了;青椒土豆丝太咸了;还有一碟芹菜酱油放多了,看上去黑乎乎的。
  林沐晴夹了一块焦了的鸡蛋,面不改色的吃了下去,芦桥疑惑的说道:“大小姐们一般都比较挑食,你怎么这么重口味?”
  林沐晴不作声。
  芦桥继续说道:“我小时候也挑食,饭菜里一旦出现胡萝卜、香菜、生姜、韭菜,我就大喊大叫闹脾气,有的时候还会因为我爸不给买玩具儿生气绝食。呵呵,最后都是以我的胜利而告终的。”
  林沐晴的眼泪“骨碌”一下,像跌入池塘的莲花叶上的露珠般掉落在碗里。
  “你别哭啊,我说我自己呢,你伤那门子心呢?”芦桥起身,拿了抽纸递给林沐晴,安抚道,“你这个人吧,名字跟你的人一样,太沉闷。一天到晚除了看书,就是画稿,我上班以后没人陪你说话,我回家你也不愿搭理,我怕你闷出病来。你看你,以前和杨漾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有说有笑的,受伤那次也是愿意说出那些回忆,可是现在,若不是那几个电话打进来,我以为你变成哑巴了呢。”
  过了好一会儿,林沐晴擦干眼泪,开口说道:“有一段时间,我住在垃圾场的小房子里,晚上饿得睡不着的时候就去捡吃。幼儿园是管早饭和午饭的,中午的时候老师会给同学们分发一个小馒头,还有小菜和汤,所以我会吃的很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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