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
洪箭开着车行驶在正午的阳光下,高速公路发出一种灰白而炽烈的光芒,让他在片刻之中感觉混沌,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初到美国求学时,他找了一份每周末做16小时的校外工,工作地点在远离纽约市中心的一个小镇,那地方偏远到甚至不通城铁,他每次去打工,都是驾着刚买的一辆破破烂烂的二手车,沿着87号州际公路,一路放着黑人歌手饶舌乐,摇摇晃晃地开往工作的地点。
记忆中的87号州际公路,就是这样灰白、漫长和荒凉。在美国的求学生涯十分艰苦,尤其是第一年,更是面临物质匮乏和精神孤独的双重考验。小时候一个大院长大的兄弟,旅游顺路经过纽约时看望洪箭,见了他的生存环境后大为震惊,随即在他肩上擂了一拳,笑骂道:“真见鬼了,是什么动力支撑着你坚持下来的?苏武牧羊似的。”
洪箭低头笑笑,眼前浮现起老爷子严厉如后爹般的脸孔。父亲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好男儿志在四方。”就是因为这个鬼原因,不但把他流放到了美国,而且假期也不给钱让他回国,不过他知道老爷子此举固然是为了省钱,却也由于一心认为生在官宦世家的他,从小太“娇生惯养”(才怪!),要让他吃吃苦、也多见识见识外在的世界。
洪箭对于父亲一贯有种骨子里的惧怕,他虽然敬重他,对他的爱也不亚于任何一个儿子对父亲的爱,可是每想起父亲,就觉得冷汗涔涔,大概是因为太过自卑。父亲还常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他老人家对于儿女情长看上去相当不屑,的确,父亲和母亲之间的感情虽然深厚却也相当清淡,老一辈人称自己的伴侣为“革命战友”,洪箭的确认为,这个词比“爱人”或“夫妻”二字更足以概括父母之间的情感关系。
可是让洪箭感到不安的是,自己显然没有父亲那样的坚强果敢。当他拿到纽约摄影学院的OFFer,一时间,紧张和惆怅的感觉竟然压倒了被心仪学校录取的兴奋之情。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和九月份才上初三的齐云妹妹“交待”此事,以他对她的了解:她听了他要一去至少4年的消息,肯定要哇哇大哭,肯定会拉着他的手臂耍赖不让他走——更糟的是,他发现自己根本不敢仔细去想像她哭泣的面容。
齐云还是个稚嫩的孩子,想到什么就去做,喜怒哀乐尽数形于色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可是他呢?二十啷当岁的大好青年了,怎么能认真地对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家妹妹有“那种念头”?这种感情就足够让他害羞,更何况,就算他真的可以不顾一切地承认自己喜欢齐云妹妹,可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没有事业、没有根基的大学刚毕业的大男孩,他有什么资格去谈喜不喜欢?
父亲也说,如果你的肩膀还承担不起责任,没有自己的事业和追求,将来哪一个有内涵的姑娘会看中你?父亲的话难以反驳,洪箭也开始觉得:像父亲要求的那样做一个铁血男儿,开创一番顶天立的事业,做社会的中流砥柱,唯有这样,将来才能堂堂正正地对一个好姑娘说:我爱你。还有,请把你的手交给我。
那时,洪箭怕见了齐云后就再也走不掉,于是不辞而别。齐云肯定是怨恨他了,很久都不肯给他写信,后来总算写了几个字来,也淡淡着带着几分戒备和疏远之意。而洪箭自己也被初到异国、五光十色万花筒般旋转的生活搅得头晕脑胀,亦疏于与国内联系,后来随着对美国社会的融入,与国内亲友的联系更趋于简洁与公式化。他从小便被父亲要求阳刚,不好意效仿儿女情长,渐渐地自己都以为已经淡忘了国内的人和事。只是一年内准会做几次梦,梦到齐云还幼小时,提着洁白的公主裙子,颠颠地跑在他的身后。他一回过头去她就立即停下脚步,黑亮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定他,露出一个如同草间精灵般纯洁无瑕的笑靥。
大学毕业后,他按照家里的意思先留在美国工作了两年,用父亲的话说,这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师夷长技方可制夷。洪箭果然不负父亲所望,以一介成年后方赴美留学的亚裔人身份,在他美国留任的报社与同事们精诚合作、任劳任怨,最终捧得团体普利策奖,那一年,他才25岁。
父亲得知此事后抚掌大笑,说了一生之中唯一一句大话:“不愧是我洪某人的儿子!”洪箭听了此言后只淡淡一笑,又钻进长途飞机的机舱,起身奔赴阿富汗充当战地记者一职。不知父亲有几分了解,洪箭的荣誉除了辛勤的努力和汗水的浇灌之外,更是用血和眼泪换来的:在炮火连天里东躲西藏,超过24小时眼睁睁地守着数具因战争而丧命、甚至开始生出蛆虫的尸体……他的钱包里一直夹着13岁的时候,和5岁的齐云在游乐园里一张合影。那是齐叔叔帮他俩拍的一张黑白照片,齐云骑在旋转木马上,刚刚垂到肩膀的有些稀疏的头发,黑白分明的小鹿似的眸子,他则站在齐云身边,一脸见牙不见眼的笑容……成年之后,他不记得自己再这样笑得肆无忌惮过。他抱着这张照片,即使在硝烟味道弥漫的战场壕沟里,也能整晚安睡,忘记了明天的生死。
后来终于荣归母国,落地的单位当然是国字头的中通社——除了这里,又还能有什么地方配上他洪箭呢?在北京入了职,又被派得全国全世界乱跑,他像一只被身不由己的陀螺,被工作的鞭子抽得乱转。
偶尔,也不是没有回家乡省份的机会,然而近乡情怯,他也早已不是一个冒冒失失的少年。他只有几番貌似不经意的,云淡风清地向过去的亲邻好友打听齐云的消息,谁也没听出来他藏在心底深处的那点急切。还是一位在齐云就读的大学里做助教的同学告诉他:齐云长大了,在大学里风头挺盛,听说还交了一个亲密的男友。
他心头重重一沉,悚然如同身体向无底的深渊里坠落,这种感觉,过去即使是最深的梦里也不曾有过。可是他也说不上她有任何不对的地方,毕竟他们分别的时间,已有6年。
6年,连他这样终日淹没在学业、工作和奋斗中的男人来说,都已经足够漫长;更何况像齐云那种年龄的女孩子来说,6年更可能像一辈子,她必定已从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变成一朵在晨露中初绽的娇妍玫瑰……洪箭还能说什么呢?哪怕他果真是世界上最爱她的人,他也已经错过了她最美的花期。
倒在北京见过两次齐叔叔。最近两三年来听说两家已不如过去一般走得近,但齐叔叔看见他时,眼里的欣慰和热切的笑容都不似出于客套。齐叔叔紧紧握着他的手,把他当成平等的成年人般地诉说着工作和生活当中的种种……当然,也没少提起他和齐云幼年时的亲厚、齐云这么些年对他的思念,以及她当着父亲面前撒娇时对他的嗔怨。
他凝视仔细地听,然后笑一笑,并不多说什么。齐叔叔将这样的表现自动理解成了长大成人的深沉老成,或者是他已健忘,便也渐渐地不再提起齐云。只不过洪箭后来时时地打电话给齐叔叔,询问齐叔叔的行踪。
齐叔叔去美国考察回来那天,洪箭刚刚上任中通社驻G省首席记者一个星期,新的岗位有许多公事要忙,只是洪箭想了想,还是决定到机场等齐叔叔。
去机场前他好好地照了照镜子,镜子里那个渐渐露出沧桑感的男人,不是他心目中应该与齐云妹妹见面的样子。但是现在国内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他完全彻底地摸不着头脑,其实就算在美国时,他和女孩子交往的经历也实在有限得接近可耻。似乎除了周玫之外,就是和他在学校附近的健身房帮工时,一个常去健身的金发碧眼的十一年级女生约过几次会。
所谓的约会,其实也就是AA制在快餐厅吃过几次饭,就在进一步“深入发展”到来之前,健身俱乐部突然来了一个身材更劲爆、腹部满满八格巧克力排肌的健身教练,十一年级女生马上琵琶别抱,这段交往也就无疾而终。不过,洪箭倒是想起来,那个金发碧眼的姑娘虽然看起来高大丰满,熟透的蜜桃般诱惑,可其实却和齐云是同年所生。
洪箭搜索枯肠,努力回想脑海中残存的关于那个姑娘的记忆。然后按那个姑娘的口味,把自己的头发剪得紧贴着头皮,又故意将胡茬儿留起来一点点,他本是连鬓胡子,稍不留决心下巴便一片乌青,既像三天没洗澡的难民,又像刚被人狠狠揍了一顿。加上天生肤色就偏深,架上副大墨镜,穿上紧身黑T、裤腿磨破的牛仔裤和铆钉宽牛皮带,再一照镜子,镜中人那一幅玩世不恭的**样,让他怎么看都头疼欲裂,可是因为想到现在年轻姑娘中意的大概就是这一款,他给自己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设,才踏出家门。
没想到齐叔叔原本乘坐的航班因航空管制而滞留在日本成田机场,洪箭便一直在机场等,等得累了,发挥他在阿富汗艰苦环境下Get到的随时随处都能入睡的“独门秘技”,在机场座椅上拿背包当枕,随便一歪就沉入黑甜乡。他知道,如果这时自己打道回府,就不知明天还有没有勇气再穿这身出门……其实,更重要的是,不知道自己还没有一往无前、非要见齐云一面的勇气。
直到第二天近中午,齐叔叔的飞机才落地。齐叔叔见了他很是高兴,听说他也回往L市,一定要他回家去见阿姨和齐云。齐叔叔以为是偶遇,其实他已在机场等了将近一天一夜。
后来,就和齐云见了面。6年的时光也未见得使两人隔阂多少,只唯一不同的是:她有了心心念念牵挂的人。这也就罢了,如果她幸福,那么他甘愿把那些从未见过光的感情永远地埋在心里,终生不示于人,守着这个秘密在她身边,当个哥哥呵护疼爱她一辈子。当然,或许他也会再遇到另一个女孩,有属于他自己的爱情,哪怕是像父亲母亲一样的“革命情谊”。
——他是说,如果。
洪箭一直不明白,命运为什么要捉弄这样一个纯洁善良柔弱的女孩,让她经历那么多的、一波又一波仿佛永无止境的折磨。阿姨在齐叔叔的私生子被揭出来之后就承不住打击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姨是有福的。而齐云则不然,在那件事之后,她独自走了很久很久,遇到了很多很多事,哪一件都足以将像她这样的一个女孩打垮。
可是她虽然也有摇摇欲坠的时候,然而更多的时间,她还是一样没心没肺地笑着,在胸口比划着一个太阳的手势,笑着对他说:
“不管去什么地方,不管遇到什么人什么事,记得永远带上自备的小太阳!”
那灿烂的笑容让他心折,也让他对她的喜爱,从少年时青梅竹马的恋慕,变成了一种混杂着爱、疼惜和敬重的情愫,他开始觉得,穷他的一生,再也无法找到一个像她这样可以与他匹敌的SoulMate。
可是,他最终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已深陷险境。
洪箭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天。他带着一腔即将结束一桩大事的疲惫和欣慰,回到自己的小公寓里。因为齐叔叔的案子即将被提起公诉,更因为在那之前他们曾进行过的一系列极可能触怒某些危险人物的调查,所以那些天他让齐云就呆在他的小公寓里,哪都不要去。
为了怕齐云闷,他预备了许多的食材、XBox游戏机和海量下载好的电影,可是很快他发现齐云其实是个挺宅的人,坐在窗边看看书、给花浇浇水就可以笑眯眯地耗上一天,丝毫了没觉得闷。倒是他,被超负荷工作量痛殴之后,又在春天的沙尘暴、花粉和尘霾中回到公寓,对着那一室的温暖,甜美的笑容伶牙俐齿的娇嗔,突然有种卸下一切盔甲的轻松。
可是那天他回家,发现齐云不见了!
如果只是下楼买零食之类的还好,可是他心急火燎地在不大的公寓里翻了一圈,竟翻出齐云留的字条,而字条上赫然写着她去赴邝思思之约!
洪箭头皮发麻,脑后只觉得凉风阵阵。邝思思是谁,那是肖央的女人。肖央和邓昌关系亲厚自不必说,尤其是现在他们都已到了狗急跳墙的地步,会做出什么事来,着实不敢想像。虽然那伙人里还有一个陆忧,可是事已至此,尤其是齐云和他走在一起这件事虽然始终未蒙他们两个人当事人认可、却早已不胫而走。洪箭知道:陆忧绝对会相信齐云背叛了他的。
谁能救齐云?他想了很久,只觉得路路断绝。万般无奈之下,他一个电话打到了周浩处,“让邓昌出来见我,价码由他开。”
他驾驶自己的半旧SUV赶去郊外的一个度假酒店和邓昌谈判,那天的那条路,虽然已经是下午时分,却也发现一种灰白而炽烈的光芒,让他如同被烤在阿富汗的烈日下,仿佛一伸手就可以触到生死之间的那扇门……
那样炽烈而刺眼,又像高中时,和才上小学五年级的齐云共同演一幕学校的话剧。年幼的齐云将原本高雅冷淡的公主演得格外热闹喜感,逗得全校师生在轰堂大笑。可是结尾的一幕她偏偏极其认真,紧闭双眼倒在扮演骑士的洪箭双臂之间,裙裙上血红的花儿朵朵绽放。
洪箭轻声唤着公主的名字,她只一脸凝固了的悲戚,一丝气息也无。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舞台的光束太过炽烈,烤的洪箭头脑昏沉;也许是入戏太深,洪箭突然觉得悲从中来,轻轻吟诵台词的声音也沾上了泪水的涩味:
“我的爱人曾与我相会在柳园中,她雪白的纤足穿过那柳间。她要我简单地去爱,就像树木吐出新芽。但我,年少愚笨,不曾听从她;
我的爱人曾与我站在河边的田野上,在我倾靠的肩上你披下雪白的手。她让我简单的生活,就像堰上长出的青草——但我那时年少愚笨,而如今满面泪水!”
在见到邓昌之前,洪箭也已满面泪水。父亲一直要求他做一外铁血男儿,开创一番顶天立地的大事业,随着他一天天的成年,这些也都是他自己的心愿。可是有那么一刻,他愿意拿所有的一切去换齐云,只求命运把齐云还给他,别说功名利禄,就连正义他也可以不要。他只希望心爱的女人平安无事,以后能永远在一起过平淡的生活,岁月静好悠长……为了这个心愿,他宁可将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都弃之如蔽履。他的头脑又热又混乱,眼前的路歪歪扭扭,无比地漫长。
你不能死,他在心里对齐云说,我也不能死。因为现在就有这样真诚的一份爱情摆在我们面前,我们一定要执手相握、一起珍惜,共同走过所有甜蜜或苦涩的人生之路。生活是一段不可逆的旅程,我们不能够辜负命运的恩赐、不能够粗疏大意任爱流失之后才后悔莫及——此刻,就在此刻,洪箭希望对生命里最重要的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当我们白发苍苍我还拉着你的手,吻你没有一颗牙的牙床,直到最终的衰朽让我们不得不分离……
洪箭将车停在机场停机楼的地下二层,坐在一片淡淡的黑暗当中,突然有种触摸到时间流过的感觉。
转眼之间齐云出国读书已经一年有余。这次,是她第一遭回国,同样也是洪箭在齐叔叔被公诉之后,第一次见到她。
她还年轻,她变了吗?她的生活现在怎么样?她……是否又有了进驻她心里的人?
无论有多不情愿,一年多的时间和距离都把他们拉开。齐云不用说课业紧张,洪箭也是极为忙碌的人,他们虽然偶然每天都在看着对方的朋友圈,有时默默点赞,可是真正的交流,其实是少之又少。
手机轻轻地“哔”一声,柔和不刺眼的光芒照亮了车内空间。洪箭摸索出手机,拿到眼前去看。
竟然是齐云发来的一张照片。她乘坐的飞机不是还没有着陆吗?洪箭无奈地摇了摇头,又被这个精灵的小鬼故意报错了航班号。
他傻乎乎地来机场接她,她却人已在市区。而且悠哉游哉地,坐在一个苍翠的荼靡架下。
且慢,这只荼靡架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好像就是小时候,他和她常常捉迷藏的那一只。每次她小小的身体躲在翠绿浓密的叶子之间,他都一时找不到她。
可是那有什么可怕?他慢慢地、笃定地寻找着,他知道他一定会找到她,把早已笑不可抑的她从叶子后面捉出来,再拉着他的手,给风里送出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他知道,不论她怎么藏,也终究舍不得不让他找到。最不济,他还可以等。
秋高气爽的时候,工作之余的洪书记也会坐在荼靡架下,看着越来越高远蔚蓝的天空,教两个孩子读诗经:
“执子之手,与子共著;执子之手,与子同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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