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史并不如烟

第224章


这个死太监权倾朝野时,全国各地官员纷纷为他建立生祠,连袁崇焕也不能免俗,也给他建立了一个生祠。
最后的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死太监受不起那么大的恩宠,自己落得自挂东南枝,全国各地的生祠也纷纷被毁,只可惜了那么多建筑材料。
正应了那句话: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宋璟或许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知道,如果真的造福百姓了,并不需要这么一块遗爱碑,因为那座碑早就在老百姓的心里竖起来了!坟头的高度网络上曾经有一句话流传很广:无论你征服过多少座山峰,你的心灵永远高不过一个坟头!这句话的经典之处,在于用山峰和坟头进行对比:一个是巍峨的山峰,一个是略高于地平线的土包,两者的差距不言而喻。
不过并非所有的坟头都矮矮的,只略高于地平线。
李隆基开元年间,就曾经有一位从一品高官的坟头要拔地而起,李隆基同意了。
这个人名叫王仁皎,身份是李隆基的岳父。
开元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王仁皎撒手人寰,在他去世后,他的儿子王守一上疏李隆基,要求将王仁皎的坟高定为五丈二尺(大约十七米),李隆基批准。
对于王仁皎,李隆基是怀有感激之情的。
在他还没有发达之前,王仁皎给过他很多帮助,而且还曾经卖掉自己的紫色半袖上衣,让他吃上生日寿面。
现在自己富有四海,应该给他回报,活着尽享富贵,死后也享荣华。
况且大舅哥王守一也是自己起兵时的功臣,从这个方面论,也应该给他们这个恩宠。
当此时,坟高多少,不仅仅是个高度问题,同时还有关恩宠。
王守一提出的五丈二尺,是有参照物的,其所比照的,是李隆基的外祖父窦孝谌,他的坟高就是五丈二尺。
窦孝谌是李旦的岳父,而王仁皎是李隆基的岳父,那么两代岳父的坟高比肩便可以理解了。
李隆基理解了,宋璟却不同意。
宋璟和苏珽一起给李隆基上书:一品官员的坟高按照规定是一丈九尺,陪葬皇陵的高官坟高也不过三丈而已。
当年窦太尉(窦孝谌)的坟高达到五丈二尺,很多人都认为过高,只是没有人说出来而已,而今天何苦又要重蹈覆辙追求这个高度呢。
昔日太宗嫁女时,嫁妆超过长公主(高祖李渊的女儿),魏征便进谏反对,结果太宗就采纳了魏征的意见,而长孙皇后事后也感谢魏征及时纠正。
哪能像韦庶人(李显的皇后韦氏)那样妄自加高父亲的坟墓,还号称酆陵,最后只加速了家族之祸。
以皇后父亲的尊贵,打算加高坟墓并非难事,我们为什么还要再三进言?就是为了成就皇后的谦让美德。
况且今天这样决定,将传至无穷的后代,永远成为法则,难道不应该慎重吗?宋璟的用意很明显,他给李隆基指出了两条路:一条路,是学太宗李世民嫁女;另一条路,是学韦庶人葬父。
这两条路瞎子都会选。
但凡智商正常的皇帝,都得选第一条路。
果不其然,李隆基也选择了第一条路。
李隆基不仅认可了宋璟的说法,而且还对宋璟敢言别人不能言之事大加赞赏,高兴之余,又赏赐了宋璟、苏珽四百匹绸缎,算是对他们直言进谏的奖赏。
从这次进谏,也能看出姚崇和宋璟的迥然不同:姚崇善应变,以成天下之务;宋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
姚崇圆滑,宋璟刚烈,而李隆基却能取两人之长,避两人之短,不愧为用人高手。
赐箸表直王仁皎坟头的高度最终没能达到五丈二尺,这可以理解为宋璟跟死人过不去,其实宋璟不仅跟死人过不去,他跟活人也过不去!因为他始终在坚守着原则。
开元七年十一月,李隆基下了一道手谕,主题是擢升岐山县令王仁琛为五品官员。
王仁琛是李隆基当亲王时的老部下,君臣二人有一定的感情,因此就有了这道手谕。
没想到,就是这样一道手谕,又遭到了宋璟的拒绝:王仁琛已经得到过升迁,这次再升,就显得明显有别于他人,政府就很难杜绝社会舆论。
我建议将手谕交给吏部,审查王仁琛的材料,如果没有特别功绩就不能升迁,只能看在资历的份上,稍微给一点优待。
弄了半天,皇帝的老部下,也就是给一点点面子。
得到这个结果,王仁琛肯定不满意,不过他如果知道宋璟三堂叔宋元超的遭遇后,他就会释然了。
宋元超是一名候补官员,有一次他想延长自己的假期,怕不被批准,便强调了一句:我是宋璟的三堂叔。
消息传到宋璟耳中,宋璟马上给吏部写了一封信:宋元超确实是我的三堂叔,不过常年住在洛阳,很少见面。
我不能因为他是我的尊长就隐瞒不言,也不能由此因私废公。
他如果不提我的话,按照规定办就可以了,既然他提到我了,事情就必须纠正,还是免除他的候补资格吧!假没请下来,连候补资格都丢了!不是一般地不给面子。
宋璟不给面子的范围很广,从皇帝的老部下到自己的三堂叔,甚至包括连皇帝都礼让三分的宁王李成器!要知道,宁王是正宗的嫡长子,究其一生都受到李隆基的尊重,而就是这么一个德高望重的亲王,宋璟照样没面子给。
有一次,宁王李成器想帮一个人要个小官,李隆基同意了,便把宁王的奏疏转到中书省和门下省,让宋璟他们讨论一下,给安排一个官职。
宋璟一看这个人的履历,便给出了自己的态度:这个人以前在祭庙当过祭郎(打扫祭庙的工作人员),并没有什么卓越的表现。
我们建议把他交给吏部讨论,陛下您就不用再下诏了。
至于交给吏部的讨论结果,不用问,不是没戏,而是很没戏。
写到这里,或许很多人会说,宋璟在历史上名气很大,还以为他做了很多了不起的大事呢,没想到全都是些琐碎小事!的确,宋璟没有做过什么大事,他既没有智斗张说的传奇,也没有提倡灭蝗的壮举,也没有搞清退假和尚的重拳,但他在任期内,一直都在做着一件事,那就是守住原则,把好关!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这个社会将是多么和谐。
从开元四年末拜相,到开元七年末,宋璟一直用自己的原则为李隆基把着关,在这几年中,宋璟无形中得罪过很多人,但李隆基对他却是认可的。
有情趣的李隆基还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表彰了宋璟。
每年的春天,李隆基都要举行御宴,宴请群臣,宋璟自然是座上宾。
这一年御宴开始前,李隆基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将自己所用的金箸(金筷子)赐给了宋璟。
宋璟一愣,皇上赐金箸什么意思呢?宋璟愣在原地,还没有想好该如何拜谢。
这时李隆基说话了:所赐之物,并非赐金。
赐卿之箸,表卿之直也!我用金箸彰显你的正直!李隆基不是一般的有才啊!意料之外谁会想到,正直的宋璟会栽在钱上!不过不用紧张,宋璟栽倒不是因为腐败,而是因为在钱的问题上用力过猛。
让宋璟栽倒的,就是传说中的恶钱。
恶钱也就是民间盗铸的钱,跟现在的假币还不是一回事。
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钱币的实际价值和使用价值基本上是吻合的,也就是说,钱币就是一个实打实的兑换工具,不像现在的纸币,本身就是一张纸,实际价值低,使用价值高。
在古代,一些时候私人铸造钱币是被允许的,只要不是偷工减料,就与官币一样,同样具备流功能。
唐朝一度也允许民间铸造钱币,然而没想到,这一放开,问题随之而来了。
民间铸造钱币,永远避免不了其逐利的本性,开始时还能按照规定铸造合格的钱币,发展到后来,偷工减料越来越多,很多钱币已经不堪使用,因此被称之恶钱。
等到官府意识到问题严重时,恶钱已经在市场上广泛地流通起来,而新的恶钱还在源源不断地流入市场。
如此一来,便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李隆基决定下手整顿。
李隆基下诏规定:所有钱币必须达到规定的重量才能上市流通,低于标准分量的不得上市流通,由官府出面,收回恶钱,重新回炉铸造。
长安的市场秩序一下子乱了。
因为钱没了!准确地说不是钱没了,而是可供流通的钱大幅减少,不能满足老百姓的基本需要,因为老百姓手里几乎没有可流通的钱了,想要买东西只能物物交换,几乎回到了原始社会。
李隆基一下子没了主意。
这时,宋璟和苏珽提出建议:马上动用库藏部的两万串钱,设立南北两个交易站,用来购买老百姓难卖出去的但皇宫却可以使用的东西;同时,允许长安、洛阳的官员预支俸禄。
采取这两项举措,就可以让这两万串钱尽快流入市场。
经过一段时间的消化,两万串钱全部进入了市场,市场秩序基本恢复,而长安和洛阳的恶钱也基本消失。
有了成功经验,宋璟又把目光集中到江淮地区,那里的商业发达,正在流通的恶钱也多,更需要大力根治。
于是,宋璟派出了自认为最得力的监察御史萧隐之。
宋璟满心以为,对江淮地区金融秩序的治理,会跟长安、洛阳的效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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