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言惑众

第26章


     法老王迅速向后退了一步。他的身体是用泡碱做过脱水处理的,还反复涂抹过松脂、蜂蜡和亚麻籽油,正是沙漠的干热气候与金字塔的特殊构造才使他平安度过了数千年漫长时光。
    成为长缨财团的巡查官后,无论到何地出差,他都携带着心爱的黄金棺木,盛满新鲜泡碱,作为夜间的保健睡床。
    于他而言,这些水滴能够造成的伤害无异于人类眼中枪弹所能留下的伤口。
     美杜莎抬起涂着浅金色指甲油的纤手,捂住红艳饱满的唇,咯咯地笑起来。
     部长听见法老王喃喃地说着什么,仔细倾听之下,才依稀辨认出他说的是:“谁会跟这种家伙是同类……应该加个盖子……”
     说实在的,若不是部长心头始终有个放不下的重担,他也真的就要笑出来了。
     泥沼木乃伊与西方魔法科的员工继续探讨保险合同条款,四位巡查官静静地旁听了几分钟,便转身离开,继续前往下一间办公室。
     半小时后,当他们抵达外星人事务科的时候,部长确信,他的最后1毫升运气终于耗尽了。
     “又跑了!抓住它!”
    星槎声嘶力竭地叫喊着,从办公桌上猛然一蹦,企图扑住文件柜子顶上的那个小活物,没有成功,反而打翻了云梭养在桌上的一盆火星猪笼草。
    猪笼草伸开叶子,以一种少女在大风中按住裙子的姿态将花盆碎片牢牢拢起,一面愤怒地打开所有花笼的盖子,朝星槎喷出几小股干冰烟雾。
     部长痛苦地揉了揉太阳穴——那是准备出口到波江座的赤腹松鼠样品,今天早晨就集体逃亡过一次,现在蹲踞在文件柜顶上的这一只,恐怕也是他们所能逮住的最后一只了。
    火红的小动物背上带着微型鞍鞯四处奔窜,灵巧得像颗小橡皮球。
     “绝对不能让它跑了!”
    云梭抱起猪笼草,朝星槎咆哮。
    猪笼草也在他怀里把叶子握成拳头,在自己的花冠上方挥舞着。
     忽然,一个人排众走上前来,用一只指如春葱的手安抚地拍拍云梭的肩膀,示意他闪开。
    云梭立刻敬畏地退开了。
    那个人又摆了摆下巴,示意星槎从办公桌上下来。
    待到半个办公室都清空了之后,她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支笔,朝松鼠的方向丢了过去。
    松鼠吃了一吓,后腿猛蹬,便从柜子顶上向空调上跳过去。
     这一跳没有成功。
     松鼠的判断并不曾失误,只是站在众人最前排的那个人,在这时候摘下了她的墨镜,把致命的视线向它投去。
    于是,这个轻捷蓬松的小小生物在跳跃的曲线半途中骤然变成了石头,一尊它自己的,纤毫毕现的石像,从空中直直落了下来,咚地一声砸在桌面上。
     仿佛被砸断了听觉神经似的,整间办公室内陷入凝冻般的寂静。
    穿着白地黑点真丝洋装的女子背对所有人优雅地耸耸肩,重新戴上她的墨镜。
     “好啦,现在它跑不掉了。”
    她得意洋洋地转回身来。
     星槎伸出一个颤抖的手指去触摸那尊松鼠的石像。
    云梭怀里的火星猪笼草完全没了原先不可一世的气势,只晓得用四片叶子死死揪住主人的衬衫,把花冠埋进布料里。
     星槎惶惑地看向云梭,那眼神似乎在无声询问:“怎么办?没有样品用来测试存活率了,怎么办?”
     云梭静静地摇头,同样用眼神回答他:“这笔生意算是黄了。”
     “啊……让我看看。”
    那位一直保持良好风度的绅士向他的女伴道了个歉,离开她,走向办公桌,开始仔细观察桌上的松鼠石像。
    只需要看上一眼,他便已经确定这只松鼠已经从里到外从皮到骨变成了石头,毫无复苏的可能。
    他轻声叹了口气。
    “好吧,我想你们应该得到一些补偿,毕竟你们本来应该是能活捉住它的。”
    红头发绅士说着,圆脸上显现出真诚而遗憾的表情。
    他随即做了一件奇怪的事。
    他摘下了左手的手套,用赤裸的左手食指抚摸着松鼠的脑袋。
     转瞬之间,就像刚才他们目睹松鼠从活物变成冰冷石像一样,他们看见那尊小小的石像,在绅士的手指下发出灿烂的金光。
    有句古老的中国成语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个事实——点石成金。
     星槎发出一声压抑的惊呼:“金手指国王!”
     是的,童话中的金手指国王就站在外星人事务科的办公室里,翻倒的椅子和饮水机之间,穿着他那身单调可比老祖母的袜子的三件套西装,露出了天真的微笑。
       之三  本日妖闻 IX “阿学搬到镇子上来的时候是十一岁。那年我七岁。”
    爱纹掰着手指算年月。
    “他第一天到学校就迷了路,走到我们一年级的教室来了。那时候,阿学已经比所有的老师都高啦,也没有那么大尺寸的学校制服给他穿,所以他就穿着便服来了。他一进门,我们班长还当是新老师来了,大喊一声‘起立’,我们哗啦啦全都站起来扯着嗓子喊‘老师好’,把阿学吓了一大跳,我们也吓了一大跳。”
    她轻轻地笑起来,眼里像映着一把星星,柔软明亮。
     “起初那些六年级的男生看他个子大,不敢去招惹他,后来慢慢发现原来阿学的脾气比女孩子还好,就开始欺侮他。我跟他家住得近,放学路上总是遇见那帮小痞子骑着自行车追他,朝他扔石头和泥块,他只会躲,从来不还手。我就叫他跟着我一起逃。那会儿这里还没有公路,就是那种坑坑洼洼的土路,一下雨,路边就生出好多蘑菇,青蛙跳来跳去。我们就在这条路上把自行车骑得像风火轮一样,就算是冬天也全身冒汗,痛快得要命。”
     镇魂不由得转眼去看那个大个子青年。
    捕梦盘起一双长腿席地而坐,专注地用乙炔枪割开什么零件,防护镜上反射出火花四迸。
    阿学和沂南一旁看着,七嘴八舌说话,非夫人站在阿学肩膀上,几个脑袋凑作一团。
     爱纹像是看不见她,也看不见那些吵吵闹闹的家伙,只顾沉浸在自己的记忆中,低低絮絮地说着话。
     “后来我就跟阿学混熟了,常常去他家里玩。他家原本是在城里做小生意的,因为太实在了,几乎不赚什么钱,又被同行排挤,最后弄到破了产,城里的房子抵了债,举家搬到乡下来住,除了一间黑洞洞的小砖房,就只剩锅碗瓢盆,还有一只猫。他爸爸在镇上的小砖厂做事,有时候帮人补补屋瓦什么的。做了没几年,大概是阿学念初一的时候,他爸爸失足从人家屋顶跌了下来,脊梁摔断了,全家只靠他妈妈一个人在假花厂打零工,做假花赚点钱,阿学下了课还帮人开牡蛎,一天开两大桶,什么时候手上都有伤口,老也好不了。按说他们家是够惨了,可是不管是他爸爸妈妈还是阿学自己,永远都是笑眯眯的,什么也不愁。我家的景况比他好多了,爸爸妈妈也总有吵架的时候,要不是钱不够用了,就是饭烧糊了,那时候我就觉得阿学家真好,我更愿意做他家的孩子。跟他在一起,总觉得好像世界上没什么事情值得烦恼似的,青春痘啦,考试啦,讨厌的同学啦,什么都不要紧。”
     “养着这种东西的人家,总是这样的。”
    镇魂突兀而漠然地插了一句,爱纹的话一下子被噎在喉咙里,视线跟着飘到阿学身上,笑容就渐渐淡了。
     她默默地站起身来,将空的便当盒与筷子一同拿到门外的水槽去清洗,镇魂便跟在她身后走了出去。
    午后是夏日中最寂静的时分,她们俩谁也没开口,白热公路上,太阳劈头盖脸地烧下来。
    爱纹动作利落地绞干抹布,晶莹刺目的水花在她修长美丽的手指上溅开来。
    她甩了甩手,看着远处的向日葵花田呆了片刻。
     “那几年,我还没发现他们不对劲。”
     又停了好一会,爱纹才慢慢地捡起话头来。
    “我上初三那年,阿学高三。暑假我去了夏令营,过了半个月回来,就听说阿学的爸爸没了。是因为褥疮感染得厉害,没钱医治,最后发起高烧,呼吸衰竭去世了。我马上跑去阿学家看他。他妈妈去假花厂做事了,家门口贴着丧纸,他就坐在那里,面前放着个桶开牡蛎,那只猫在他脚底下晒太阳。我叫他一声‘阿学’,他抬起脸来对我一笑,我马上就哭出来了。我当时还以为……还以为他是难过坏了。”
      高挑的少女咬住下唇,迅速眨了几下眼,睫毛逐渐变得更加浓黑,其间有稀薄的微光。
    镇魂知道那是什么——那是被倔强地忍住的泪水。
    她专注地看着爱纹,冷静地说:“那时候你就开始喜欢阿学了。”
     爱纹深深吸气,健康肤色底下有潮红不由自主涌起来:“我觉得他非常坚强,好像有一颗又温柔、又坚定、又乐观的灵魂,什么也侵蚀不了他。就算世界颠倒过来,他也不会改变、不会退缩,在他身边,我觉得说不出的安全。直到有一天,他的那种坚定和乐观忽然变得好可怕。”
     说到这里,她脸上的嫣红已经全然消褪。
     “那是又过了一年,他妈妈去世那一天。她早就得了胃癌,但是没有人听过她叫一声痛,或见过她有一点难受的模样。直到癌肿扩散,她开始吐血,大家才晓得她是病了。虽然阿学已经高中毕业,开始到海产加工厂工作,但那点工资根本不够给她治疗。很快她就撑不住了,直到去世,脸上还是微笑着的,比寿终正寝的老人还要安详。听起来很文艺是不是?但是我在旁边看着,只觉得说不出的诡异。阿学跪在他妈妈的床边,握着她的手,直到她断气。我走过去摸阿学的头,他朝我转过头来。我差点尖叫出声。”
    爱纹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他在笑。不是那种悲哀的微笑,是真正的笑,很高兴的那种笑。你不知道那感觉有多可怕。我一直以为他是个温柔坚强乐观的人,不管心里多么难过,也会努力微笑,不让别人为他难过。可是突然我发现,他的笑容不是用来掩盖什么的,那下面没有藏着什么温柔坚强乐观,只是单纯很快乐,毫不悲伤。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