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柄闯江湖

25 夜寒雪的身份


我的代号叫夜,黑夜的夜。我是三皇子的暗卫,一个从不出现在阳光下的人。从我记事起我就跟着师父习武,与众多一般大的孩子一起。
    师父说我们都是一群野兽,野兽不需要有人的感情,只要会杀人就可以了。我们的存在就是为了主人,为主人而生,为主人而死。我的主人是三皇子,一个身份高贵到如同天上的明月一般的人。可我更希望我的主人是三皇子的母亲萧淑妃,因为她的笑总是那么温柔。
    三皇子时常跟我们一起习武,每次三皇子来她也会跟着过来,用那么热切又那么心疼的眼神看着我。他们都说她是来看三皇子的,可是我明明清楚的感觉到她一直盯着的人是我。于是我故意失手败给了魂,魂锋利的剑刺穿了我的手臂,鲜红的血液顷刻染红了衣衫,我看到她身子猛地一抖,一只手扶着墙,一只手捂住了胸口。她美丽的眼眸瞬间蓄满了泪水,却始终没有掉下来。她固执的把眼睛扭向三皇子那边,不再看我。而那边,三皇子打得正欢,没有人敢真的伤到皇子。我笑了,我知道她看的人真的是我。这就足够了。这世上竟然还有一个人为我笑、为我痛。
    我不是野兽,我也是人,像那个高贵的三皇子一样的人。
    第二天,萧淑妃下令,练武事宜暂停七日,所有人不得私自练武。原因是,三皇子近日疲劳,需要休息,萧淑妃担心仅他一人休息武艺落了下乘,赶不上其他人的进度。我在心里偷笑,这个笨女人,她竟然找了这么个说不通的理由。三皇子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习武方式,什么时候赶上过我们的进度了?
    萧淑妃身边的一个宫女特地到练功房监督我们,当她看似无意地瞄到我手臂上的伤,很不满地说:“手臂伤成这样都不包扎一下,日后怎么保护三皇子!”
    我随意地扯过衣服把伤口包住。这种伤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再正常不过了,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残酷的打斗与竞争后,还能够活下来的,哪个人不是伤痕累累。
    小丫头没见过世面,见我如此不在乎,尖叫着说:“你以为你的手臂是你自己的吗?你们都是三皇子的!你的手臂是要用来保护三皇子的!”说着,小姑娘蹲下来,从怀里掏出的纱布和金疮药,熟练地为我包扎伤口。那种金疮药我认得,师父也有一瓶,小心翼翼地收着,从不见他使用。据说这种金疮药是皇室专用的,比黄金还要金贵。看她大把大把地往我手臂上撒金疮药,我忽然觉得有点肉痛。
    接下来的几天,每天都会有一个小姑娘过来监督我们,顺便把我那条要用来保护三皇子的手臂重新包扎一下。一起习武的几个人都羡慕我运气好,而我心里明白,这一切都是她的安排。
    七天用来养一道伤口足够了,更何况还有那么金贵的金疮药日日敷着。之后的训练我更加拼命,也更加惜命,只为让她放心。
    14岁的时候,整个比武场已经没有人能打赢我了。师父对三皇子说,此人天赋太高,迟早是个祸害。三皇子嗤笑一声,不过是个野兽罢了。
    后来三皇子封了王,建立了康王府,师父在康王府创建了风满楼,一个专门的杀手组织。江湖与朝廷素来互不干涉,但是朝廷怎么可能任由江湖势力发展呢。风满楼的设立一是为朝廷去除反动党羽,另一方面也是朝廷对江湖势力的干涉。
    风满楼的楼主之位能者居之。我的武功早已无人能及,原本以为坐上那个位子轻轻松松,可师父说,想要坐上楼主之位必须杀了他。他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弑君杀父非人类所为,我若杀了他,就永世不配为人,一辈子都是禽兽。他的话还没说完,我的剑就刺穿了他的胸膛。我对风满楼楼主之位并没有什么兴趣,只是他的话太多了。既然想死一句话就够了,何必啰嗦那么多让人听不懂的。
    我擦了擦剑上的血,开始了我的杀手人生。杀手的生活其实很简单,每次拿了任务去杀人就是了。只是有时候对手实在太弱,完全提不起我的兴趣。渐渐地,我极少出任务,只把事情交给手下去做。
    17岁那年,世祖驾崩,成祖即位。我最后一次出任务回来,杀的是一个叫什么将军的,他似乎早有察觉,一直躲在军队不肯出来,我杀了整整一个晚上,把军队的人都杀光了才把他抓到。回来的时候满身都是血,一个属下通知我随康王去一趟皇宫,萧淑妃召见。
    萧淑妃我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心里泛起一种莫名的情愫。自从进了康王府我再也没有见过萧淑妃,杀手心里不能有牵挂,这是铁律,可我一直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在心底,不舍得让她离去。
    匆匆换了衣服,我不想让她看到我满身是血的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可我就是想干干净净地出现在她面前,我甚至都不想让她知道我是一个杀手。
    康王进去的时候,我站在门外,听着屋里低低的抽涕声,没由来的心里有些焦躁,总感觉好像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康王红着眼睛出来,盯着我看了好一阵子,许久才说:“母妃让你进去。”
    我愣了一下,明白过来,是萧淑妃要单独见我。
    我走进屋里,里面一个伺候的人都没有,萧淑妃躺在床上,看我进来,吃力地爬起来说:“皇儿,你来了。”
    她把我看成康王了。我心里想着,站在原地没动。
    “皇儿,你可是在怪我?”萧淑妃的眼睛有些失神,眼泪扑簌扑簌地往下掉。“母妃也是没有办法,你和稷儿都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肉,弃了哪个母妃都舍不得。”
    我心里有些疑惑,萧淑妃嘴里的稷儿就是康王刘稷,我不知道她这又是把我当成了哪个。
    看着她苍白的脸和虚弱的身体,我的心有些痛,比用刀子扎还难受一些。我快步走上前去扶着她。
    萧淑妃止住了泪,用手摸着我的脸。她的手那么暖,那么软,被她摸过的地方柔柔的,像要融化一般。“这些年你受苦了。你和稷儿是双生子,你本来也应该像他一样,过着衣食无忧的富贵生活。只是我朝一直视双生子为灾祸,若不舍弃一个,你们两个一个也活不了。你父皇本已下令将你活埋,我拼死护着不肯撒手,在你父皇殿前哭到晕过去,他才将你留下一条命”她说着似乎又想起了当年的情景,情绪一激动咳嗽不止。
    我一手扶着她,一手为她轻拍后背。她欣慰地看我一眼,继续说:“我走以后你只管做你的楼主,不要再管朝廷的事。你放心,我早已求你父皇为你定了一门亲事,以那孩子父亲的身份地位,定能护你一世周全。”
    母亲又咳了两声,用力握着我的手说:“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母亲絮絮叨叨又说了许多,我只微笑看着她。对我来说,所有的一切莫过于有一个母亲。而我,有母亲了,我是一个有母亲的人了。我紧紧盯着她,一刻也舍不得放开。
    母亲也微笑着看着我,可是她的眼睛却一点一点失去了光彩,一点一点闭上。当我意识到她的眼睛再也睁不会睁开时,我惊慌失措地大声喊着,使劲用手摇晃着。我杀过许多人,我见过许多次死亡,可是从没有哪个人的离去让我这样心慌。一种莫名的恐惧紧紧抓住我,我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立起来。
    门外冲进了许多人,包括康王。他们似乎也在叫喊着,哭泣着。有人想要从我手中夺走母亲。我紧紧抱住她不肯撒手,直到有人把我打晕了。
    醒来后我躺在床上,全身都没了力气,胸膛里好像堵了什么东西,怎么都出不来。后来眼泪就从眼角流出来了,眼泪流出的时候胸腔里也舒服了许多,好像胸膛里堵着的正是这些眼泪。
    康王叫人把我从床上拖起来,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怨恨。后来他们把我带到了绝地山。
    “去死吧,你这头野兽!”康王叫嚣着,一脚把我踹进了山谷。
    野兽,野兽,野兽——山谷里不断地回响。不,我不是野兽,我有母亲,我是人。我对自己说。
    可是母亲死了,我什么都没有了。另一个声音在心中说。
    我究竟是人还是野兽?我第一次产生了疑惑。
    “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我似乎又听到了母亲的呼唤。
    “母亲。”我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抓不到。瞬间的求生欲让内力灌注全身,身体忽然变轻,下落的速度也减慢。
    落地时看到的是一片荒凉。母亲说这里叫神农谷,谷中有一位叫遗珠的人,是我的亲叔叔,父皇的双生弟弟,倘若有难,可向叔叔求助。母亲一定想不到,我这么快就被人丢到了这里,她更想不到,神农谷早已不复存在,我的叔叔因为以身试毒神经错乱,在神农谷施放了大量毒烟和瘴气,还在谷口设置了惊险的阵法,谷中寸草不生,无人敢入,昔日的神农谷变成了今日的绝地山,我的叔叔也变成了令人谈之色变的绝地魔。
    叔叔出现在我面前时,发须凌乱,衣衫褴褛。他用双手撩起挡在面前的头发,围着我转了一圈又一圈,然后问:“人?野兽?”
    我没有吭声。
    “你做我徒弟吧。”
    我没有答应,却被他抢行拉走。做绝地魔的徒弟其实也没什么难的,至少比做风满楼的楼主简单多了。制毒、施毒、解毒,学阵、施阵、破阵,叔叔最拿手的就是毒术和阵法。
    这样简单的生活不知道在谷中过了久,荒芜的山谷早已郁郁葱葱,野兽成群。叔叔的毒术和阵法都对我起不了什么作用了。叔叔说他又研究了一种新型□□,一旦沾上无药可解,问我敢不敢试。
    他每次研究出新型□□都说无药可解,但最后都被我解开了,我已经懒得和他说什么了。于是我拿起那瓶□□毫不犹豫地喝下去。然后我看到叔叔的脸变了变。
    叔叔的制毒术最近越来越不长进了,这次的毒不过就是用他自己的血做引子制作出的一种普通□□,解毒时只要取他一点血即可。我毫不犹豫地抓起他的手臂,咬破他的手指,可是当我吃下他的血,他却忽然口吐鲜血,倒地不起。
    “嘿嘿,这次你输了!”叔叔躺在地上说,“这次的毒是施在我们两个人身上的,解了你的毒死的就是我,解了我的毒死的就是你。”
    我愣在那里,胸膛中似乎堵又了什么东西,难受的就像当年母妃离我而去。
    叔叔说:“不要难过,我的孩子,我早就知道你的身份,我也早就知道你能解开这个毒,是我自己活腻了,想用这个方法解脱罢了。这么多年我一直隐藏在这个山谷里,像野兽一样地活着,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神农谷的师兄弟们也因我丧生,我厌倦了,也累了。我不能陪你走下去了,以后的路你自己好好走吧”
    叔叔说我们都是一样的人,都是被上天遗弃的人。如果哪天有人重新把我们捡起来,那一定是上天重新想起了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把我们捡起的人。可我看着空荡荡的山谷,山上除了草木和野兽什么都没有。叔叔等了这么多年也没有等到那个重新把他捡起的人,他等累了,等不下去了。我不知道我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大雪纷飞的时候我认识了一头雪狼王,看他在雪地里四处奔跑,寻找食物,我忽然觉得做野兽比做人舒服。于是我找了一个山洞,用铁链把自己锁在山洞里,每日窝在山洞不出,饿了就出去找吃的。渐渐的,我竟和雪狼王成了朋友。呵,我果然比较适合做野兽。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