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易中天 清算品三国

第23章


告老归家时,推荐仇人解狐接替了自己的官职。那么吕蒙岂非“人称小祁奚”? 
  讲史可以风趣一些,但运用史料一定要严谨,讲三国历史更要切忌把《演义》与正史相混淆。 
  2. 孙策、周瑜与二桥孙策、周瑜与二桥的婚事,久已成为一段历史佳话,用这故事改编的戏曲剧目,在舞台上也久演不衰。在国人的心目中,这大约就是中国版的白马王子与白雪公主吧?而且外国的是一对,中国的却是两对。易书对此也有所叙述:“据《三国志·周瑜传》及裴松之注引《江表传》,孙策为自己和周瑜分别迎娶了江东美女大桥和小桥。当时孙策和周瑜都只有二十四岁,又都是成功人士,所以孙策对周瑜说:桥公这两个女儿虽然颠沛流离,但能够有我们两个人做老公,也还是很开心的事。这可以算是佳偶。”(《品三国》170页) 
  但这件事尽管传说的故事不少,舞台上的《凤凰二桥》等所编织的故事情节也很动人,却都是没有史实根据的,也绝不会那么充满浪漫色彩。 
  那是建安四年(公元199年),孙策和周瑜二人乘庐江太守刘勋移兵进攻海昏(音敏,今江西永修东)之机攻下皖城(今安徽潜山)。“时得桥公二女,皆国色也。策自纳大桥,瑜纳小桥。”(《三国志·周瑜传》) 
  请注意:先说“得桥公两女”。为什么说“得”?因为二桥是战利品,被他二人得到了。古代攻城掠地,女人也是战利品。被打败了的城主和官员、将领的妻女以及城中的名门闺秀,要归战胜者所有。有时要被强制地集中起来,供战胜者挑选,就像电影上的“唐伯虎点秋香”一样,点着谁就把谁领走。主帅和文武官员选剩下的,就赐给士兵了。孙策和周瑜当然要先挑选,把国色天香的二桥先掐了尖子了。然后呢?一个人领走一个,二桥从此就成为两个帅哥的性奴隶了。是否举行婚礼?一般是不需要的,所以说“策自纳大桥,瑜纳小桥。”“纳”比“娶”更为广义一些,娶是明媒正娶,“纳”是收入房中的意思。过去有“娶妻纳妾”之说,妻是一定要娶的,没听说有“纳妻”的;而“娶妾”的说法也很少听到。这如果也算是婚姻的话,那是强迫的,女人根本毫无自由意志可言。如果事先已经有相好或者丈夫,那就只好忍痛分离。孙策、周瑜与二桥的结合,就是这种性质的。 
  另据《三国志·周瑜传》裴注引《江表传》说: 
  “策从容戏瑜曰‘桥公二女虽流离,得吾二人作婿,亦足为欢。” 
  易中天对孙策的话翻译为: 
  “桥公这两个女儿虽然颠沛流离,但能够有我们两个人做老公,也还是很开心的事。” 
  按:在这里把“流离”翻译成“颠沛流离”,是不正确的。二桥在皖城跟随了孙郎、周郎,以后共同回到根据地吴县(今苏州)生活,一直很安定,有什么颠沛流离可言?就是有时到前方去服侍孙郎、周郎,也只能算是战地生活,也谈不到颠沛流离。流离,还有一解,就是淋漓,水下滴的样子,在这里是形容女人的漂亮,水凌凌的,水汪汪的,娇媚欲滴的样子。正如东北人所说:“那个姑娘长的真水凌。”从孙策的话来看,二桥跟随了孙郎、周郎,是美女配帅哥,虽然开始是强迫性质,但既然互相很般配,日久生爱,也就开心了。不过,毕竟俘虏等同于奴隶,是以屈辱和不平等为基础的,和通常意义上的佳偶,毕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孙策死于公元200年,终年只有26岁;周瑜死于公元210年,也不过只有36岁。孙策和大桥仅仅生活了二年,周瑜和小桥生活了十二年。两个美女年轻守寡,是这桩婚姻最不幸的地方。 
  古代的桥姓,本来就写作“桥”。相传是黄帝之后。因为黄帝死后葬于桥山(在今陕西黄陵),子孙或群臣守陵不去者,便姓了桥。南北朝北周时才去掉了木旁,写作“乔”,取其高远之意。所以〈三国志〉中写作桥,保持了原来的写法,〈三国演义〉便改写作“乔”了。 
  3. 孙策“阴欲袭许”? 
  《三国志》有三处说孙策在死前“阴欲袭许”(暗中谋划要袭击许都),因为被刺客刺死,才没能实现。 
  一处是《孙破虏讨逆传》说:“建安五年(公元200),曹公与袁绍相拒于官渡,策阴欲袭许,迎献帝,密治兵,部署诸将。未发,会为故吴郡太守许贡客所杀。“ 
  另一处是《武帝纪》说:“孙策闻公(曹操)与绍相持,乃谋袭许,未发,为刺客所杀。” 
  再一处是《郭嘉传》说:“孙策转斗千里。尽有江东,闻太祖与袁绍相持于官渡,将渡江袭许。” 
  易中天说:“孙策讲政治,有两件事情可以证明这一点。”一件是反对袁术称帝,另一件便是“阴欲袭许,迎献帝”这件事。易书接下来引述了史学家吕思勉的意见,认为这件事情不可靠,孙策北上是去打陈登的。但易中天又说: 
  “如果孙策当真是去劫持皇帝而且得手,那么,‘挟天子而令诸侯’的,还真不知道是谁,历史也可能要改写。至少,孙策就不再是小霸王,而是大霸王了,因为他在政治上 比项羽强。”(《品三国》169页)说来说去,他还是同意“阴欲袭许”的说法,所以才把这件事作为孙策“讲政治”的一个例子。但易中天所说的“讲政治”,有些概念模糊,界定不清。什么是政治?具体地说:“政府、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内政及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都是政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可见不仅孙策反对袁术称帝和要到许都去抢皇帝是讲政治,曹操、袁绍、刘表……等割据政权的一切内政、外交活动,无一不是政治,军事活动也是政治的继续,你说孙策讲政治,谁不讲政治? 
  但孙策“阴欲袭许”这件事,其实是有问题的。比吕思勉早一千多年的晋代史学家孙盛在《异同评》(此书又称《异同杂语》或《杂记》)中说:“孙策虽威行江外,略有六郡,然黄祖乘其上流,陈登间其心腹(插入他的腹地),且深险强宗(深山险要之地强大的宗族集团),未尽归附;曹,袁虎争,势倾山海,策岂暇(岂能有空暇时间)远师汝,颍(汝水和颍水,指许都一带),而迁帝于吴越哉!(吴越指江东)……伐登之言,为有证也。(讨伐陈登的说法,是有证据的。)”(《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裴注引)按:所谓“伐登之言”,出于《江表传》。说是广陵太守陈登,郡治在射阳(今江苏宝应东北)。孙策去讨伐陈登,率军走到丹徒(今江苏镇江东南),因为等待军粮,便在这里屯驻下来。孙策出去打猎,被原吴郡太守许贡的奴客射伤,因此丧命。(《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裴注引。)《资治通鉴》采用了《江表传》说法。 
  但裴松之却不同意孙盛的说法。他说:“策之此举,理应先图陈登。但举兵所在,不止登而已。“(《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裴注)他的意思是:孙策出兵,不仅仅是指向陈登,打败了陈登,还可以顺路北上嘛! 
  不过,这仅仅是裴松之的一个猜测,因为孙策如果不死,他打完陈登后,是否还会继续北上攻许都,这是无法知道的。 
  据《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记载:孙策弥留之际,“请张昭等谓曰:‘中国(中原地区)方乱,夫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以观成败。公等善相吾弟。’呼权佩以印绶,谓曰:‘举江东之众,决机于两阵之间,与天下争衡,卿不如我;举贤任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我不如卿。” 
  孙策对顾命之臣张昭等人以及继承人孙权的遗言,后世用“保江东,观成败”来概括,是非常合适的。从这里可以看出,虽然当时“中国(中原)方乱”,但孙策并没有北上征雄的企图,他审时度势,以为“保江东,观成败”是当前应该采取的策略。既然这样,所谓“阴欲袭许”,便不可能是事实了。   
  22 谁是草包?(1)   
  易书第十九集《必争之地》,专门谈荆州和刘表问题。他有一顶帽子,叫做“漂亮的草包”,先轻轻地给刘表扣在头上。声称:“如果说曹操是可爱的奸雄”,那刘表给人的印象,就可以说是“漂亮的草包”。(《品三国》173页)但说着说着,又把袁绍揪了出来,又声称:“如果说他是‘漂亮的草包’,不算很冤;刘表就有些冤枉了。”(《品三国》179页)一开始有些“扩大化”,现在又给刘表摘了帽,却把帽子给袁绍牢牢地戴在头上。 
  易中天的定性是否合适?为了慎重起见,我们不妨再复查一下。 
  先说刘表。《后汉书》说他是鲁恭王之后,易中天认为:“刘表这个‘帝室之胄’,大约是真的,不像刘备那个‘皇族身份’,可能是‘注水猪肉’。”(《品三国》173页)但我以为不然,刘表这个皇族身份,也是可疑的。如果说刘备是“注水猪肉”,仅仅是质量不好,分量不足,但总还是猪肉;刘表则有可能连猪肉也不是。为什么呢?《后汉书》虽然说他是鲁恭王之后,《三国志。刘表传》却仅仅说他是“山阳高平人也”,皇族之事,只字未提。《三国志》的成书早于《后汉书》,而且运用史料比较严谨,比《后汉书》更具有原始性和可信性,如果二者发生抵牾,一般应以《三国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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