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雁搏

第54章


阿骨打除了叮嘱吴乞买要做个好皇上,还叮嘱他,要善待你的嫂子,尤其是年轻的独奴可。独奴可早已脱去戎装,由于日夜守护在阿骨打身边,她敖困得面容憔悴,听了阿骨打断断续续的话语,她的泪水也在不断的滴落。
此外,阿骨打临终,还特意叮嘱吴乞买要善待汉人枢密内相杨朴。
就这样,他们不得不兼顾阿骨打的病体,开始缓慢的往回赶路。
八月二十八日,阿骨打再也不能躺卧在舆辇中,他示意舆辇停下来,让人们把他扶坐到外面,初秋带有凉意的空气让他很兴奋,赭白马跟在舆辇后,见了主人,不禁“咴咴咴”地叫了两声。
阿骨打听了,瞳孔散射出异样的光彩,他望着远处的高山,近处的河流,面目变得异常的生动。他的目光眨也不眨的向东北方眺望着。他是想起儿时在阿勒楚喀的按出虎河水里,和同伴无忧无虑的嬉戏吗?还是想起挟弹射鸟的欢乐时光?是想起青年时随父辈射猎,常常日出进山,戴月而归的繁忙日子吗?还是想起穿山越岭,讨伐各部族的艰辛?抑或是想起最初举起抗辽旗帜壮志凌云的岁月,还是想起攻五京下州县所向披靡的辉煌……总之,阿骨打把远山近水,永远摄入了自己的眼睛,带着对人世的留恋和无限的惆怅,合上了眼帘,与世长辞,他的神态很安详,享年五十六岁。
中国十二世纪北方一颗耀眼的巨星陨落了。
九月,梓宫至皇帝寨,葬于城西南,建宁神殿,上尊号武元皇帝,庙号太祖。
事隔两年,当吴乞买率近臣,押解着俘获的天祚帝去告太祖庙的时候,老态龙钟的赭白马,孤独而悠闲的在几株老榆树下,望见来人,“咴咴”地叫了两声,便神态漠然地啃食着青草。
与此同时,有一只鹰在上空踅来踅去,它“叽叽”地叫着,那是只纯白色的鹰,翅膀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映射出银子般的光辉,展示着善搏鹅雁的矫健,见者都说那是阿骨打不死的幽灵。
后记
海东青,实在是很神奇的鸟儿。
人说爱屋及乌,我却爱乌及屋,由爱海东青,而喜欢上它栖息过的时代。
据说这种能搏击大雁的海东青已经绝迹,也有人考证白尾海雕即海东青。这,我信。但纯白色的最名贵的海东青,是否绝迹,就有待进一步的考证了。
海东青搏击大雁的壮观,除史书记载,还有文人墨客的讴歌。而现在却鲜有人见到这场面了。从生态平衡角度,我也会为名鹰的绝迹感到悲哀,我并不悲哀搏击本领的失传。
我觉得鹰能搏击雁,并非都缘自天性,一定与后天的驯养有关。鹰搏击雁未曾见,但我亲眼见过鹰搏击野鸭子。一次,鹰与野鸭子在水草上方搏斗。草下的水,有尺把深。那是只母鸭,它除了与老鹰周旋,还要护卫水草中的一帮崽子。那鸭子上下翻飞,嘎嘎嘎!没好声的叫着,随老鹰上下起落。直至人到近前,老鹰才恋恋不舍地飞离。还有一次,老鹰凌空追赶一只野鸭子,已近在咫尺,但到了大河的上空,野鸭子敛翅俯冲,老鹰紧追不舍,翅膀发出尖利的呼啸声,直至野鸭子一头扎进河水,老鹰才改变俯冲姿态,扇动翅膀,缓慢回升到空中。
假如这鹰被我们捉到,训练方法得当,我想,使它成为一只善搏野鸭子的鹰,应该是不成问题的。由此,我想,不是善搏击大雁的鹰绝迹了,而是善驯养这种鹰的技能失传了。
我是关注海东青的,是海东青这种神奇的鸟,把我带进一个陌生而又让人震撼的宋辽金时代。
我决心写写这一时代的人,这都是海东青诱惑的结果。
除了《辽史》、《金史》,以及《宋史》相关年代的史料,我还读了许多专家学者的有关论著,凡能得到的,我都读了。又系统地读过《史记》、《资治通鉴》,我期盼在理性的思维中,能生长出形象思维的翅膀。然而,越读,越感到自己知识的浅薄。有时,不得不怀疑自己误入了歧途。有许多历史事件,至今尚无定论,甚至某些很重要的历史遗址,究竟在哪?人们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宁江州到底在哪?一说在吉林石头城子古城;再一种意见是在吉林伯都古城。而且,现代学者,持这种观点的颇多。当然,这只是其中两种最主要的观点。对宁江州的遗址所在,还有别的见解,像日本学者三上次男和他的老师,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这涉及小说中,金与辽初始的作战路线,这是颇伤脑筋的事情,必须要有自己的思索和判断。总不能等学者考证确实后,再写我的小说。我的判断,主要基于史书的论述和考古的发现。尽管认为宁江州在伯都古城的理由很多,但我还是让书中的宁江州在石头城子古城。理由是:从历史部族分布看,拉林河以西,第一和第二松花江之间,多为辽所有。金兵首攻宁江州,不久,即到辽的边界可证实。首次出击,不可能长驱直入到伯都古城那么远;二是若伯都古城为宁江州,金军从东往西攻城,州人何以开东门逃生?三是金军进攻黄龙府时,驻扎在宁江州西。初,每次出击都是从根据地出发的,从石头城子过江攻打黄龙府的路线很近,而如果驻扎在伯都西,则要走很远的回头路,金兵能如此舍近求远吗?四是从出土文物看,石头城子曾出土利涉印一枚。据《金史》载,为纪念金军从这里过江,改黄龙府曰济州,军曰利涉。即是从此过江的佐证;五是据《辽史》‘章奴’传得知,章奴进攻金军,是渡过了鸭子河的。就是说,进入到第一和第二松花江之间。当他叛逃离去,之后天祚帝撤退已两日,金军又追赶到护步答岗。辽军败绩,死者相属百余里。如宁江州在伯都古城,伯都西距大江已很近,未见有过江记载,何以有如此长的战线和回旋余地?
我期待着更为确切的考证。
为得到第一手资料,笔者曾于2002年4月,去哈尔滨博物馆,到阿城金源故地,再到吉林石头城子、得胜陀、伯都等遗址考察,历时二十多天,基本都是徒步,伴随我的仅一根打狗棍而已。或穿山越岭,或走村串巷,重新感受一下辽金古战场的悲壮。
后来,又从北京骑自行车到白沟一带,乘车到辽中京、上京、西京、南京漫游,自觉为真实的再现一个逝去的时代,创作态度还是严肃认真的。
另,小说中大宋朝的使臣赵良嗣,用了不少笔墨,我觉得他是个值得同情的人物。《宋史》载:(赵)原名马植,世为辽国大族,仕至光禄卿。行污而内乱,不齿于人。
请注意,“行侮而内乱,不齿于人。”一言以蔽之,出此之外,史书未提供任何史实。倒是按宋徽宗的旨意,多次出使金国,不断被提拔重用。我们从辽、金史中,不难看出,赵良嗣是位颇有战略眼光的外交家,为大宋收复燕蓟的拳拳之心,苍天可鉴。然而,成功的外交,也要有国家的强盛做支撑。最后,由于大宋王朝的腐朽和诸多失策,最终导致徽宗父子被俘,北宋亡,南宋偏安一隅的悲剧。赵良嗣成了这一悲剧的替罪羊。用御使胡舜陟的话“论其结成边患,祸及中国,乞戮于市。
颠沛流离的赵良嗣,惶惶然若丧家之犬,然终未逃脱被枭首的厄运,徙妻子于万安军。悲夫!一个忠君爱国的文职官员!然而,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也是《宋史》,在徽宗本纪,最后,曾有这样的慨叹:“然哲宗之崩,徽宗未立,惇谓其轻佻不可以君天下;辽天祚之亡,张觉举平州来归,良嗣以纳之失信于金,必启外侮。使二人之计,宋不之举徽宗,不纳张觉,金虽强,何衅以伐宋哉?”
倘听惇之言,不立纨绔徽宗为帝,听赵良嗣之言,不轻易毁约,那么,金虽强,何以找到讨伐宋国的口实?把赵和惇相提并论,也算不失公正。
再则对战争的描述,我也力求真实的再现古战场。反对由英雄砍杀决定一场战斗的输赢。我觉得古代将领能身先士卒,和士卒一起拼杀,已属高尚,他们主要的责任是指挥,而非亲自砍杀。将对将,你来我往,一杀几十个回合,士卒在一边观阵,将无敌,则战争胜,纯属歪曲古战场的无稽之谈。从史书上,我们见不到一场这样的战争记实。如《曹刿论战》,感受到的,正是将领用鼓声指挥的群体作战。那种大将出马,一杀几十个回合,小兵作壁上观,纯属小说家对读者的误导。更令人反感的是某些打着忠君爱国旗号的小说,站在中原的立场上,一写到少数民族,往往以蛮夷相称,且无不面目狰狞,为迎合腐朽的统治者的意愿,甚至不惜歪曲史实。
以上也是一己之见,由于水平所限,小说可能带给读者不少的失望和遗憾,请不吝赐教,我期待着。
感谢新浪网提供这样一个园地,感谢网友对拙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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