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

辛贫原来也可乐


    我叫做辛贫乐,辛酸又贫穷,可我爹认为我应该很快乐,他认为人只要活着就应该很快乐。我整天吃不饱,喝不足,饭菜不够吃,爹妈是乞丐,自己四处颠沛流离,遭尽世人白眼,我的命好苦,真的好苦……
    我还没出生我娘就已经死了,什么?说我瞎说,我哪有瞎说了?哦哦,说错了,是我刚出生我娘就过世了,我老爹一把屎一把尿地把我喂大,什么?我瞎说?这次我绝对没有瞎说!因为丐帮的饭菜是人吃得吗?作为丐帮帮主的儿子我容易吗?
    好吧,我是女儿身。
    我爹,就是丐帮的现任帮主辛剑双,别问我他是第多少代,我不知道的,要不是为了他在丐帮中有点面子我才不愿意当男儿身,我的魅力早就被我隐藏起来。这老头子从小就把我当男孩子养,还教我武功,为人父的职责他确实尽到了,可是他真的好小气,打狗棍法那种很低端的武学他打死都不肯传给我,要不是我想吃些狗肉,我至于去学它吗?唉,这日子过得太清贫了。
    我自幼在丐帮长大,而且很喜欢离家出走,他们都说玉书山庄的少夫人,对,就是那个刁蛮任性还曾经和我四处浪迹的上官鸣鸾,很喜欢离家出走,其实我离家出走的次数比她儿子尿床的次数还多。每次出走后我都会被网罗天下密布的丐帮弟子给找了回去,尤其是“万寿无疆”四位长老,最讨厌他们了。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每次出走完回来,我都很自觉的面壁思过,然后再出走,然后等没钱了再回来!
    要饭这种活,打死你我都不干!
    再者你见过丐帮帮主要饭没?何况他的儿子……额……女儿呢?
    我爹他的武功到底有多高,谁也不知道,因为他实在太懒,从小到大我几乎没有看见他出过手,除了打我以外,似乎没有打过其他人,我觉得这深深地伤害了我们父女之间的感情,我想找他谈谈,可是他也喜欢离家出走。
    他说要不是为了上一代的帮主,他才不干这么烦人的事情,早就去帮我找个后母来了。
    我深深地捏了一把冷汗。
    江湖上都在传说四绝人,我觉得他们如果经常露面的话,那么崇拜他们的人就很少了,而且据说远在海外的九天十地,其中的高手早就超过了中原,就连四绝人也不是他们的对手,我不知是真是假,四绝人好像也挺忌惮我爹的,好像那家伙武功确实不错的样子,每次端午我都会看见他对着天空发呆,我问他在做什么,他说他在思念两个老友。他说没有他们,江湖恐怕比现在更乱。
    打死我都不信,我爹会认识救世大侠,而且还和他们交情甚好,说得自己好像也是救世主一样。林破晓那一家子说过,世上哪有什么救世大侠,一个人的力量既拯救不了世界,也摧毁不了世界,即使是他们这样厉害(……),也不过是借助天道的力量去对抗天道。
    所以,别傻了,你看人家搞定了所谓的天劫之后,全逃走隐居了。
    而只有我,依旧浪荡在这个纷扰的江湖之上,游戏一番,随后将一个地方闹出个鸡犬不宁再回去,那才是衣锦还乡,莫大的荣耀。
    我不喜欢行侠仗义,也不喜欢打抱不平。
    我喜欢吃。
    额……王云灵她们总是说吃多了会胖,可是她们一直身材那么苗条,许多年没见说不定更美了,只有我,很配合地应验了那句吃多必胖的箴言。
    可我喜欢。
    额……王云灵她们总是说吃多了会胖,可是她们一直身材那么苗条,许多年没见说不定更美了,只有我,很配合地应验了那句吃多必胖的箴言。
    可我喜欢。
    很多人都想知道林破晓他们成亲隐居后都做了什么,结局都怎么样,都来向我打听,我怎么可能会知道!再说知道关我什么事!我在正传中又不是主角!
    这篇番外,只准讲我的故事!
    我是个低调的人,所以在他们的故事很少看见我的影子,但其实你以为我从来没有出现在他们周围吗?别傻了。林破晓和程秋雪被追杀的时候,是我救的他们。还记得林破晓遇见白鹿翁吧?白鹿翁与我是世交,要不是我,他怎么肯孤注一掷把那本什么真经放在他一个小孩身上?那本经书本来是属于我的,是我的满月生日礼物,结果被他给占了便宜去,其中的秘密,我一天就能想出来。吴雨弦可以闯出十八铜人巷,是我暗中帮的他。还有他们六人对付天劫的时候,护剑使找到了以后曾经分开过一次,似乎是去做什么事情,他们当然是去找我,没有我的联络,他们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聚集到了一起?
    好吧,你们爱信不信。
    但总有一件事你们总该信吧?我是辛剑双的女儿……咳咳……儿子。以后这丐帮的基业都是我的,而丐帮也注定将在我的手里发扬光大,成为最威名远播的江湖第一大帮!
    丐帮的镇派之宝,自然是打狗棒了,此物非金非玉,似乎是极北归墟寒极冰魄所铸,于是我为了尝试一下这根棒棒到底是有多厉害,于是我就轻轻朝我老爹的玄铁剑上砸了一下,然后出了些小事……咳咳……反正我把它最后修好了,所以我才是打狗棒的再生父母,希望它能感恩我。
    如果你们还不相信我才是本书的主角,那我就把所有故事的原委一点点地告诉你们,好让你们看完整个故事都有个明白。
    辛剑双或许当今的那些小孩子不知道他的威名,可在二十年前,他和那个杀人不眨眼、最后用鄙视整个人世的心态将天地浩劫给化解的魔头相识,并且将二十年后的天劫都安排妥当,比起林破晓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若是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出现,我真想看看他们谁比较厉害。
    但大魔头冷酷的性格我是真的好喜欢啊!
    我爹当年就和大魔头打过一架,虽然没有打完,但二人关系变得很铁,也因为那件事情我爹就几乎不在江湖露面,而当时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自古虎父无犬子,我又怎么能落人下,其实二十年前白鹿翁他们四绝都还在轩辕岛,要不是因为轩辕岛他们的武功也不会如此出神入化,而我爹却从未涉足轩辕岛半步,凭的都是一个机缘。
    所以我认识白鹿翁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实要是很认真地算下辈分我和白鹿翁是同辈,林破晓他们没有叫我一声师叔我简直是大人不记小人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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