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无恋旧少年

第15章


  酒吧的门面不算大,但装修得让人看着舒坦。
  在片刻等待后,我真的看见了苏默。三年时光,他竟与当年照片上的一模一样。
  他的热情在从我口中听到尚景二字时瞬间冷却,然后面无表情地说,对不起,无可奉告。刚想转身离开却又回过头来,向我走近了两步,低头嗅了嗅我衣服上的味道。然后略带震惊地说,你认识蓝鸳?你是他的……
  女朋友。我回答。我看见苏默眼中闪过的难以置信和忧伤。随即恢复平静。也许人都是这样吧,即使已不爱曾经的爱人,却也不想他爱上别人。
  two——
  星光,从遥远的北极倾泻,给每个追寻的人们指明方向,只是那些在记忆中迷失的人们,却再也找不到出口。
  离开‘默尚桑’酒吧的时候,苏默看了我良久,问,
  尚景现在过得好吗。
  好。
  大海深处的生意呢。
  也很好。
  ……
  那……带我向蓝鸳问好。
  嗯。
  当火车伴随着轰隆声离苏默在的城市远去,又穿过我们曾一同迷失青春的兰城,然后缓缓停在我与蓝鸳的新住处时,心中像潮水渗入骄阳照射的沙滩般咸涩。我看着蓝鸳在阳光下比阳光还要温暖的目光,那些在过去时光中因不了解和偏执而打下的结顷刻被蒙上厚厚的灰尘。一切没有勇气重提的故事,就让它在时光中淹没也不失为好的抉择。
  于是多年后,再也不会有人知道:
  那个故事里的受害者其实从未受害。
  那个被认为死了的人儿只是漂泊他乡。
  那个活在四角天空的罪犯只是一个可怜的病人,他在自己的意识里杀了很多人,而那些人却在现实中好好的活着。
  那日,我问苏默为何不回来找蓝鸳。苏默抬头望了望酒吧门前写着‘默尚桑’的那块牌子,只是沉默。
  原来他爱的人从来都只有尚景。原来我们认定的,从未发生。
  2014.7.28完。
  给读者的话: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十五章 剪影碎一地青春(上)
  <一>冷冬
  中考,这个词在我的意识里没有任何意识。
  我看着在冷冬里越发憔悴的白茫茫的天空,像一只受伤了的白色精灵。我总是尽力地把瞳孔放大,盯着灰白色的苍穹直到眼睛痛得要流出泪来。我想知道,那软绵绵的东西背后,会有着怎样故事,是不是跟我在的人间一样,有着眼泪和辛酸。
  我看着在樱花树下嘻笑打闹的孩子们,突然就觉得自己像一个孤郁的老人。而事实上,我不过是一个刚刚走进年华似锦的16岁的孩子。
  转到这个学校的第三天,我看见隐匿在云层后那颗属于我的星体,滑过璀璨的星际割破浓重的夜色再穿过冰冷的深空,在零点的时钟转动的那一刻,完完整整的降落。然后,我看见镜中依旧15岁模样的自己打上了16岁的标签,而这一天,我孤单一人,走遍了大大小小的街道,却再也没有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只是无论冷冬是多么肃杀,在很多个清晨,都会看到朝阳划裂浓郁的夜色破晓,再与冷冽的北风厮杀,最后以高傲的姿态屹立在苍穹之颠,散发出毛茸茸的光。那些光总是势不可挡的样子,抚过我柔软的睫毛散落在瞳仁里,被刺痛的光亮了的瞳仁,像是黄昏时在风中哀伤的魔天轮。
  然后我突然想起那个眸子棕黄色的少年,我曾那么偏执的喜欢了他那么多年,14岁,15岁,……直至如今的16岁。
  <二>残年
  我的生活永远都不会像我的文字一样整齐。我只是一个乱七八糟的人,折腾在我乱七八糟的世界里。韩书说,再没有一个人能像我这么有标志性:嘴角的冰淇淋,胸前的果汁,以及帆布鞋上的露水。
  我在大家都睡觉的早晨跑步,在大家亢奋的夜晚入眠。在叛逆的年纪不做任何背离之事,却有着一颗比任何人都桀骜不驯的心。
  我依然穿着深灰色的风衣穿行在浅灰色的风里;依然和同龄的孩子手拉手走过一条又一条喧闹的街;依然会在周一的晚上算还有几天放假;依然会看着橱窗里成熟的时装渴望长大。
  不知道说了多少次上帝个变态老头,于是上帝就承让的变态了一回。。
  当我后知后觉的发现中考倒计时只剩下二十几天,而朝阳再也不用一翻厮杀就可以高傲得站在云层之上的时候,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漫长的寒假是怎么挥霍的。记忆里有了**的空白,像是一个早已荒废的城堡,被偷偷地抽掉了一个平方角,却无从发现哪里不对。可是却能明显的看到越发恐惧的摇晃,像随时都有可能惊魂梦醒般不复存在……
  我是一个对未来不上心却总是经不起梦想诱惑的人。虽然阿贱在后排无数次伸过懒腰后都会睡意朦胧又语重心长的说:你不要学了,你能考上县高中,我就能上省重点。
  可是我没有觉得二十天有多短暂,二十天足够一个生灵诞生又死去,我只不过是用一个生灵一生的时间来完成一场试题的准备,这是一件不容易但却很仁慈的事情。
  我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和过膝的短裤,扎起凌乱了一整个冬天的长发,甚至带上了尘封许久的眼镜。
  没有人知道我近视,就像没有人知道我曾经也是家长和老师的希望。那些尘封在岁月里的光芒,像是在战场上用鲜血和汗水浸染的宝剑,在随遇而安的日子里被斑驳锈迹吞噬了曾经的锋芒和锐气,成了一摊废铁。
  只是没有人看见我曾经是怎样的堕落和变坏。我从未对抗,只是再不前行……
  我像一个从未变坏的乖孩子那样,按时上课,按时吃饭,成绩渐长,棱角见灭。所有人都以为不见经传的过去是命运的残忍与付出背离,却不知我曾那么真切而不动声色的沦陷过。
  我喜欢眺望远方,想要看到记忆里那不曾颓败的麦田,那是我曾在的乡中特有的美好。可是穿过被太阳洗得光亮的空气,看到的不过是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的琉璃瓦以及不时反射出的幽白色日光。
  我知道,我怀念的我会一直怀念着,我也只能继续怀念罢了。就像那些我深爱至骨髓的,竟一秒钟也未曾属于过我。
  <三>怀念;;
  低头间我突然想起那些在我年少时光中和我一同无法无天的少年。想起我和沫儿打过的耳语以及那棵为我们保守秘密的冬青树;想起被我的喊叫声划破的藏蓝色的天空以及天空下窜动的人影;想起被单车悠然碾过的年华以及我在年华消逝中不曾远离的梦境……
  我曾喜欢过一个男孩很多年。直到我在整理这篇随笔的现在,都念念不忘。
  我的一生,都不会再那么大胆的走到一个男孩面前,那么悠然利落地说,你的QQ号是多少?没有任何客套的称谓,直接而勇敢。
  他把目光低了一个角度才看见我说话时目光里的炽热和诚恳,然后眉宇间形成了一个“川”。而后沉默的接过我手中的水彩笔写下一串我过目不忘的数字。
  我闻见他俯身时衣物里散发出的清香,念念不忘,而那,只是他妈妈洗衣服时用的加香洗衣粉留下的,与他无关。
  那年,我14岁,我以为只要在他身边足够久,就会被他收留。
  即使是离开后又离开的现在,我对过去的事情都一一铭记如同画册上留下画的那么精准,可是对于他,却只记得他像摩天轮一样哀伤的目光,而这些也只不过是遇见太多次后的理所应当。
  直到他在生命里消失不见,我才恍然大悟曾经的那种希冀是出于喜欢。
  十三岁的时候,我像一个小疯子,总是被沫儿和小焱追得叫着救命从三楼闪到一楼。而楼的拐角设计得很容易撞到人,可是,我没有撞到他。
  这是生活,不是言情小说。
  我在离他手里的热水瓶只差1厘米的时候停住了脚。然后清晰的看到他微微惊吓的样子,平静后报以学长对学妹的礼貌微笑着走开。
  而他身边,似乎总被安静的气质围绕。我会在热水器旁看见四周聒噪的人群里他安静的等待,会看见他沉默地从楼梯口经过却从不上来。身边从没有中学时代三五成群的乖张。
  像一张平静的油墨画,永远以宁静的状态呈现。
  而这些,都是我后来在少有的关于他的记忆中发现,13岁的我没有任何少女情怀,甚至没有认真的看过脸。那时的我只会在班里的小女生们讨论男生时突然就插进一句初三一个男生挺好的,连想要认识的情怀都不曾有过。因为他只是我懵懂年纪的不以为然。
  如果说我对于他的这些描述只是眼角余光洒过,就匆匆存进脑海的话,未免太过刻意。可是如果你在365天里有265天都会遇见一个人,即使你再不在意,也会回答的比我多得多。
  十三岁的我,像一个透明的玻璃球。即使一天见到一个人几十次,也只是想幸运或是倒霉,而不是有的没的。我甚至没有认真的看过他的脸只是模糊的记得棱角分明。
  就这么简单,简单到他毕业的那个夏天,我有的只不过是离毕业又近一步的欣喜,而不是他要离开的悲伤。我甚至没有想起,暖而干涩的夏风吹散的人群中,有一张我看了一年的像油墨画般安静的脸即将消失在生命里。就像泛了黄的树叶飞舞在空中,即使舞步再过翩跹,给人的印象也无非是秋天来了,而非它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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