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一次握住弟胖胖的小手,我说,不怕,有姐呢!
我不敢告诉弟我也怕。我们看着一辆车又一辆车过来过去,那个中年汉子始终没有出现。我跟弟说,我们去找他吧,可能他把我们已经忘了。
我们去找他的时候,那个站上唯一的一间值班的房子里没有了他。里边坐着一个矮矮的老头,老头说,他小孩发烧,先回去了……
我的心一下子陷进深黑里。我说,大爷,他没有留下什么话吗?他没有告诉您,要送我们两个人回普及镇吗?老头看了看我们茫然地摇了摇头。
我再也忍不住心里的害怕抱着弟在空无一人的站台上大哭起来。我是在那么一个瞬间里一下子懂得了什么是绝望了。我抱着弟哭的时候,听见远处有汽笛的鸣叫,车头的强光正从远处扫过暗黑的站台,就在那一束光照的斑驳里,一个身影大步地朝我和弟跑来,是那个中年汉子。
他就像我在绝望境地里突冒出的救星,他没有丢下我们。我的泪水泉涌一般地流淌着,我说,叔叔,我以为你把我们忘了,你不管我们了……
他说,叔叔不会的,叔叔有点急事回了趟家,但叔叔知道这趟车的点儿,就是这趟车了,还没吃饭吧,拿在车上吃吧……
叔叔塞给我两个馍。
火车在我们的跟前慢慢地滑行滑行,然后停下来。中年汉子把我们领给从车上下来的一个列车员,交待那个列车员一定要把我们送回普及镇……
叔叔交待完拍了拍我们的脑袋就下车走了。他一定是在守着他的发烧的小孩子的时候还不放心我和弟,他把发着烧的孩子放在
医院里掐着火车到站的点儿来送我们,然后,又急急地回去再去照看他的小孩……
他救我和弟于人生的第一场绝地。那个好心的不善表达的叔叔是我孩提时无法忘怀且永存感念的第一个贵人。此后的漫长的人生岁月里,我曾无数次陷进绝地,各种各样的人为的和灾难的绝地,无论怎样的绝地我都不绝望,我知道,只要坚守在良善的根基里,你的天空上便布满良善的星辰,每一个星辰都住着一个关键时刻会助你一臂之力的贵人,它们自然地逼退你人生中的每一处暗黑……
车到普及镇的时候已近午夜。我和弟像两只迷失的羊被列车员放到了站台上。零星的灯火在暗夜的风里一闪一逝着,我不知哪一处灯火里住着我要投奔的亲人……
当站台上仅剩下我和弟的时候,我确信也不会有外家的亲人们来接我们。因为外家住在离普及镇尚远的一个村子,那个村子叫圪耢,一个怪怪的村名,从字面上便知是偏远一隅的意思,所以即使我爸妈拍了电报他们也不一定能收得到,而且最大的可能是,我的爸爸妈妈把我和弟当成了拿坐火车不当回事的他们,他们根本没有考虑到我们是两个第一次单独出远门的孩子……
我也不知圪耢在普及镇的哪一方。我和弟在暗夜的风中转了几转,暗夜里,我和弟也只有找警察了。
我问站上的一个值班员车站派出所在哪儿,他在暗夜的空中画了一个弧度,我懵头懵脑地沿着他画的弧度七找八找,终于找到了派出所的所在:派出所在站台边上很偏僻的一角,有一个不大的月亮门,里边有并排的几间小平房,我们朝着灯光里有人影的屋子里走,我看见佩戴着红领章的叔叔就哭了,像孩子在外边受了莫大的委屈终于见到自家的大人了似的哭……
一个正在问话的高个子叔叔见状忙放下手中的笔朝我们走来,灯低低地吊在桌子的上方,他穿过灯影的时候,身影高大的像一面墙在我的眼前晃。他附下身微笑着问:两个娃儿,莫哭,告诉叔叔是不是寻不着家了?
我越发的哭着,半天说不出话来。警察叔叔倒了一盆热水,拧了一条热毛巾,默默地替我和弟擦掉脸上的灰尘和泪水,然后,又倒了一杯热水,递到我和弟的小手里,他就坐在我和弟的对面笑眯眯地说,先喝点水,是不是还没吃饭?
弟赶紧点点头。他起身挑帘出去了,不一会儿,用毛草纸包着一包东西进来了。打开来,是桃酥。
我和弟经这一天的惊吓和折腾,又饿又困到了极点,我把我和弟第一次来外家,不认识道儿,也不知圪耢在哪儿一说,叔叔就说,你们两个先吃点东西,叔叔把手头上的这点事处理完就送你们回家好不好?
我高兴坏了,连忙说谢谢叔叔。
叔叔和另一个叔叔继续问一个人话,我和弟狼吞虎咽地把桃酥全部报销进肚子里。人一吃饱困就上来了,迷迷糊糊中,我和弟都睡着了。
也不知是过了几个时辰,我们被摇着睁开睡眼,于朦胧间看见了那两片像旗帜一般的红领章,弥漫了整个视野,渐渐地才透出衣服的蓝,那蓝让人感到安静安宁。他说,娃儿,走,我送你们回外婆家。他推了一辆载重自行车,把我和弟弟一前一后地放在车座上。他一步不歇地推着走了15里山路。暗夜里,我真切地听着那民警衣服磨擦的声音。
到了外婆家,一家人只顾惊喜,转身要请大个子警察吃碗热汤面,却不见了人影,他连名姓都没留下就走了。
我在许多年的梦境之中仍时常梦见那个大个子警察和他的那身在暗夜里发出响声的警服。当了警察之后,曾经打算要穿了警服去一次普及镇那个小站派出所。
试想派出所里的那个大个子警察要是知道我就是当年深夜求助他的那个小姑娘他会多高兴啊。而当我在阔别了十几年之后再次踏进那个车站派出所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记得当年还有一个大个子警察叔叔了。而我在这许多年里,从未忘记过他……
我曾经在《热爱》那篇散文里提到过影响了我一生的这个大个子警察叔叔,那篇散文当年发在《啄木鸟》杂志上,我多么希望他能看到啊,而无论他能否看到,那都是我对他的一份纪念……(附散文《热爱》)
第一次穿上警装就跑到照相馆先留了影,那张照片我一直珍存着。第一次穿上警装的自己有多傻呢,肥大的蓝裤子在风中鼓荡着,松紧口的平底小布鞋,在柏油马路面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响声。不断地有目光前后左右地注视着我,心知那领口上的两面红领章给我这个憨态可掬的女孩子提了许多英气。所以我越发走得啪嗒啪嗒。其实那布料就是很普通的的卡布,因了是警装的缘故才格外令人羡慕。
那时候"警察"的含义对于我全在肤浅的英气里,警装是永不落伍的时髦,女警察又总归是一种稀有。所以我们自我珍视,也被人珍惜。热爱就全在这样一份由衷的珍视里产生了。喜欢穿警服且在喜欢里多给自己增加约束。比如衣帽的整洁严谨是连那微小的风纪扣都要整了又整的,绝不随地吐痰,在大街上和朋友手拉手的散慢也一并的杜绝掉,还有女孩子的爱吃零食,似乎与警察的身份也是不相符的,于是也戒掉;一头飘飘长发是经年累月悉心呵护才长成的,为了与那身警服相配亦狠心的剪短。仿佛我们全是为了"悦警装者容"。再见旧友时于不经意间已自恃了一份严谨和庄重。梦想当警察而没有当上警察的旧友就把梦想的实现投到了我们穿着的警装上,他们把那警服借去当成道具鱼贯地穿上轮流照相留影。而后来与我们同班的一个男生回家时警装被他的一个中学同学借去照相,而那同学又借给了另外的同学,一传两传就传到了一个有问题的青年手里,那青年游手好闲,穿上警服心生了歹意,人五人六地冒充警察东家西家地去抓赌,赌资赌具一揽无余。久而久之,就被识破。查这青年身披的那身警装的来路,就查到了我的同班同学。那同学心中委屈抱着那身永远也不能再穿上的警服放声大哭。自此,我们没有人再胆敢将警服外借。我至今仔细收藏着历年来更新换代的警服、警帽、警徽。它们带着旧生活的痕迹也浸着我曾经历的女警生涯的美好回忆,那些白的、蓝的、橄榄色的警服静默地被我安放在柜中,我给它们洒上香水,怕虫蛀了,又每季不忘放些樟脑球熏着,日积月累,衣柜已被衣服挤得没有了空隙。女人对衣服的喜新厌旧是最典型不过的,而清理已过时的旧衣物时却怎么也不肯将那些泛旧的警服送人或淘汰掉,其实那些旧警服恐怕再无机会穿在身上。可是旧警服在我的心里就仿佛心爱的女儿,生怕她嫁给一个不甚珍惜她的人而玷污了她的美好和纯洁。
也可能更多的人不会理解我对警服的这种近乎偏执的热爱,倘要溯源,还需推至小时候。那一年我12岁,带了弟弟,从陕西渭南的坡底搭了小货车途经西安转车去普及镇的外婆家。闷罐子车载我们稀里糊涂坐过了站,待又转车到普及镇已是夜里11点多了,离外婆家还有15里山路。隆冬的小站墨似的黑,我和弟弟瑟瑟地抖着,不知往哪里去,情急之中就想起爸的话,碰到坏人遇到难事迷了道儿就去找警察。警察这个词就像暗夜里的灯火立时驱逐了两个孩子心中的惶恐。我说,弟,别怕,姐带你去找警察。在站台上,我向那个倦意舒展不开的值班员打问到哪儿可以找到警察,他的手只在空中画了一个弧度再不说话。我就万分感激地深深浅浅往那人所指的地方走。那是一排低矮的小平房,屋里的灯光荧火一般微明着,撩开厚重的粗布门帘,穿着蓝衣服佩着红领章的警察即刻让我们像面见了亲人般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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