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玫瑰—风之岚

第39章


白社尔显然对于这种近身打法早有准备,抵挡起来游刃有余,不但如此,轩辕岚一套菩提掌细密无间,终究是轩辕菩提归隐后所创,不以杀伐为主,故而防守有余攻势不足,让白社尔可以在接住轩辕岚进攻的同时发动反击,而且白社尔那好似出自草原野兽搏斗而创的拳术,招招拼命,令轩辕岚大感头痛。
找到一个破绽,轩辕岚跳出战圈,反手拔出一旁的厚背重剑,双手握剑以立劈之势砍下。白社尔大叫着跑到一匹黑色骏马之前,亮出一把弯刀,迎着重剑而上,"当啷"一声,刀剑击个结实,轩辕岚只感觉自己的双手一阵麻痹,好在玄玉功自行流过手臂各条经脉,有如大水冲开郁积河道一般重新恢复了知觉。轩辕岚心中一喜,再次挥动重剑,"呵呵,二哥,再接小弟一剑!"
白社尔惊讶的看着逐渐挥来的剑锋,心中奇怪这个轩辕岚气力恢复的好快,暗自赞叹一声,扬起弯刀挥出一道弧形轨迹,使得弯刀气势运足,以最佳状态迎向轩辕岚的重剑。又是"当啷"一声,火光四溅,院中所有人的心神为之一颤。刀剑分别向着各自挥来的方向反弹回去。轩辕岚急忙运行玄玉功到臂膀处以缓解这股强大的震撼力。
第二卷 四海 第七章 逆旅论交(中)
轩辕岚被这两击打出兴致,第三次抡起重剑,"二哥,我们来个痛快的!"声至剑到,带着呼呼风声已然距离白社尔不到一尺。白社尔奋力举刀相迎,"叮!"刀剑相击。可是轩辕岚并不如前两次般收回重剑,他竟以飞快的劈回重剑,"叮!叮!叮!叮当!叮当……"重剑与弯刀相击十余声,"当啷!"一声,重剑出手飞走,插在丈许外一个矮胖客人的面前,将那客人吓得跳起来。
"哈哈!痛快!"最后一击不单将轩辕岚重剑磕出,他本人收势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嘴里却满不在乎的高呼,"二哥好功夫,我这十余击竟然落个如此狼狈,二哥真是了得!"
白社尔听了这话,心中一阵发虚,暗道侥幸,刚刚这十余击他实是抵御不来,想想那种剑剑击实,一剑重似一剑的感觉,他一阵颤栗,明白轩辕岚并没有运起内力挥剑,他们的比试仅仅是纯粹臂力的较量。可是在轩辕岚发出最后一击之前,他白社尔的手臂全然麻木的如离体而去一般,弯刀马上就要掉在地上,不得已运转内力瞬息之间总算恢复一丝感觉,并作出仍有余力般把击来的重剑磕出。
明晰此中关键的白社尔异常惊讶于面前那个宛如文弱书生一般年轻人的臂力,他在自己家乡已经是臂力无人可敌,没有想到出来江南之地会遇上对手。"难道这个轩辕岚一开始就运转内力了?"失败的人是不会轻易相信自己的失败,总是想找到一些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不过这个观点随即为白社尔自己否决,按照他的观察,运转内力的轩辕岚决不会输给仅来得及运起两成内力的自己,看看他最后一击被磕飞重剑的样子,应该也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这样一想,白社尔心中才好受一些。
"呵呵,小兄弟,二哥不如你呀!"上前扶起那个索性躺在地上的家伙,白社尔坦然承认,"草原上的男人不会说谎,二哥最后实在是运转内力以后才接下你的一击,惭愧的很!"
轩辕岚扑打着身上的尘土,不在呼的道,"二哥不要放在心上,实在是小弟得理不让人,一会我们喝酒得时候二哥多喝几碗就是了!""好!"白社尔高兴这个年轻人没有借题发挥,爽快得答应下来。
院子中其他客人以及伙计早在看见这两个昨日还一起吃饭、喝酒、唱歌跳舞的"好朋友"一大早却拳脚问候、刀剑相迎时,已经溜的无影无踪,不多的几个胆子大些的也是躲在货物、屋子后面偷偷观瞧,一个躲闪不及的中年商人干脆跳进院子中不深的水井里避难!
唯独一个人始终伫立在战圈外关心二人的对战。虽然这个人一样不懂武功并且身子若不惊风一般,不过对场中一人的依恋和对另一人的信任使这个女人站在气劲波及的边缘,壮着胆子完整的观看了两个男人间的比试。此时看到两个并不是有如开始的时候表现出那种生死向搏,才将一个已然悬到嗓子眼的心放下。回身将准备好的水盆送上,让两个男人洗去尘土。
轩辕岚看见白牡丹,回身似笑非笑的对白社尔道,"二哥,我都要嫉妒了,牡丹自从你出现后,对待我们就没有区别,看在别人眼里,还不清楚是谁的女人了!"
白牡丹听到这话,心中一惊,整个身子登时僵住。白社尔则略一皱眉,又用他一贯的高声道,"你不想要我家妹子了?这可不行,你看看,我家妹子一颗心全拴在你的身上,要是你嫌弃了我家妹子,她还不去自杀?草原上的男人,胸怀如草原上的蓝天一般宽广,你这是在吓唬我家妹子呢!"说着转头对着僵立一旁的白牡丹继续道,"妹子,你的男人是在吓唬你呢,不要害怕!"睨了一眼那边擦洗面孔的轩辕岚,继续下去,"就是他真的要厌弃妹子,二哥我也要打的他重新娶了妹子!"
白牡丹有些好笑,身子稍稍和缓一些,轻轻的自水盆中拿起一块干净的布巾递上轩辕岚,幽幽的道,"谢谢二哥了,牡丹生是公子的人,死了也要陪在公子身边!况且牡丹明白,公子能够忍受牡丹的容貌已经是对牡丹天大的恩赐,牡丹如何敢奢求以这样的面容留住公子的心。终有一天公子厌弃牡丹之时,牡丹只求公子赐给牡丹一个栖息之地,牡丹为奴为婢伺候公子就是!"
轩辕岚接过白牡丹送上的布巾,却不自己使用,而是用来温柔的拭去白牡丹脸上流淌而过的泪痕,并伏在女人的耳边,"吓唬你的,,我的小心肝。我轩辕岚怎么会厌弃我的小心肝呢?要知道,你的二哥可是刚刚打败我哦。即使不是二哥作保,我也不会这样作的,到了床上,我的小心肝不知道多么贴心可人呢!"
一段话臊的白牡丹双颊绯红,况且身边还有外人看着,刚刚轩辕岚的话虽然声音不高,以白社尔的能耐,应该是能够听到。出于女人的自尊,白牡丹想回身跑到房里去,可是轩辕岚的几句话表明男人不会抛弃自己,也使得这个久历风尘的女人知道今天的来之不易,只想好好享受偎依在眷恋自己的男人怀中那甜蜜的感觉。
三个人用过早餐,白牡丹拉着白社尔去逛街,轩辕岚好静恶动,无奈这是自己的女人和一个男人上街,本要说些如"很放心,你们自己去吧"的说辞,可是看见白牡丹潸然欲滴的眼神,不得不乖乖的收拾整齐,一同出来。
余杭是富足而繁荣的城市,这样的城市通常商贩很多,总会形成自己的商业聚集区,余杭的东北城区就是这样一个所在。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轩辕岚自己随意看些金石古玩,眼睛总是盯着前面五步外带着便帽东瞧瞧西看看,或者趴在首饰店里半天不挪位置的那个婀娜身子的主人。
白社尔看似随意的慢慢踱到轩辕岚身边,"中原真是个繁华的所在!"这样好像感叹的话语出口,流露出的是一种思乡的情惆。
"二哥想家了?"轩辕岚仍是望着女人趴在一个铜镜摊子旁边,也不回头的回道,"既然只是个过客,为何眷恋不去?如果中原好,就将它拿在手里,不是可以长住中原了!"
"不,不!"白社尔的回答让轩辕岚有些奇怪,"中原是美好,我在中原十年,看惯了它的繁华与迷人,可是这里终究不是我的家乡。草原人的家只有一个,那就是大草原!草原人永远应该生活在草原之上,否则,那便不再是一个草原人了!"轩辕岚感到一股炙热的能量落在他的脸上,耳边白社尔一子一句的说道,"大草原是草原人的草原,中原是中原人的中原!"
"哦!"轩辕岚目光随着那个美丽的身影移向一个卖胭脂水粉的铺子,"那么金狼王朝入主中原在你口中不是成了巨大的错误!"
"是的,金狼部南下中原是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呵呵,轩辕岚心中感到有趣,只有一个真正的草原居民才会称呼那个占据中原半壁的北方游牧王朝为"金狼部",多么古老的名字,多么恋旧的人们,在金狼王朝占据中原半壁并压制了草原所有部落的今天,他们这些草原居民也只有在这个名字上找到当年金狼部与其他部落一样游牧时的感觉,感觉他们与金狼处在同等地位吧。
"哈!"不住眼的紧盯自己女人的家伙口中轻笑,"金狼部……你这样认为,人家金狼可是不乐意听到呢!不过……金狼现在生活的很好哦!金银美女粮食,什么都不缺少!"
第二卷 四海 第七章 逆旅论交(下)
"不,他们缺少了勇气!"白社尔斩钉截铁的回道,"一个草原人来到中原这样繁华的地方,难免迷失方向,若是家在草原还好,草原人终究还是要回到家里的!可是金狼把家安在了中原,他们错了!"白社尔声音不高,却极负自信,若是看到他现在站在轩辕岚身边侃侃而谈的样子,人们都会认为他不应该是一个江湖豪客,至少不应该站在一个街市上盯着女人看得年轻人身边,属于他的领域应该是朝堂之上与人论辩!
"草原上虽然艰苦,可是草原的所得,一草一物都是吉祥天的恩赐,如果一个人陷入饥饿,那是吉祥天对他的惩罚,惩罚他对神的不敬或者懒惰。如果一个部落陷入困境,也是部落上下离心,酋长领导不利的结果。草原虽然艰苦,可是只要能够勤劳并肯于忍耐,草原人总会有热腾腾的烤羊肉和香甜的羊奶。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