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偏北 男人带刀

第30章


从一脸琢磨的表情看,大家都蒙着呢,只好在那儿干忍着。半天过去了,在座的大胡子画家坐不住了,他喝得有点高,突然对皮帽子歌手说:“不好意思,我直说了啊,你的音乐我欣赏不了。我这个人,还是喜欢听一些小资的东西。像什么《加州旅馆》《我心依旧》《把根留住》什么的,还听听莫扎特和莫文蔚。” 
  皮帽子歌手一听此言,沉默半晌,然后说:“那把我那音乐关了吧。其实,我这人也喜欢听一些小资的东西。现在搞这种东西,也是没办法。我以为大家都是搞艺术的,喜欢来点不一般的玩意儿……” 
  大胡子画家和皮帽子歌手为有了相同的爱好而干了一杯。我们也因为看到了愤怒青年的真相,聚众干了一大杯。 
  认真想一想,现实生活虽然操蛋,但还算有安全感又能看得见摸得着。虽然无聊,但也算心里有底儿。周围的人,其实真正能揪着自己头发离开地球的人,不多。 
  摸吧摸吧 
  西北是个粗俗的地方,娱乐方式也来得简单直接。要么痛饮买醉,要么直入某个地下场所去接触温软的女人身体。有人说南方是性欲萌生之地,但南方总显得暧昧。我的兄弟王轶庶在上海的街头拍了一张照片:一只晾衣架上孤单地悬吊着一只胸罩和一只三角裤,然后他把这张照片命名为《南方》。在西北,你绝难看到此种街景,性以另外的方式显现出来。 
  比如,一直为媒体所诟病和一直在民间口口相传的摸吧就是一例。 
  什么是摸吧?简单地说,就是一种软色情性质的酒吧。来这里揽客做生意的女人们入场要买门票,而男人们则可长驱直入。入得场中,十元钱三瓶啤酒,十元钱可与那些女人们跳三支舞。在跳舞的黑暗舞池中,你可上下其手,摸来摸去。当然,再另外付一些钱,还有“打飞机”之类的服务。说到此处,这种摸吧的流氓性质完全显现出来了。在这座城市里,摸吧盛极一时,据传开张营业的总数量超过了五百家之多。规模最大的摸吧,鼎盛时期会有超过四百名小姐同时在场。这无论如何是疯狂的,你鄙视它也好,你诅咒它也好,它都像一根钉子一样牢牢地扎在这城市的肌体里面,谁也无法将它彻底拔除。每座城市都一样,都有它打动人心花样年华的一面,也有它荒诞无聊低级趣味的另一面。警察和记者会对这样的场所持有职业性的反感,而我们作为活生生的人,却能感觉到这城市里那种不要脸皮的嚣张活力。 
  人们总是说,这座城市的奇迹是那本名叫《读者》的杂志和那碗在全国四处开花的牛肉面。可是,从坏的方面说,这里还盛产沙尘暴、酒精、坏脾气以及无所不在的狂躁。黄河从城中迅速奔流切割而过,鱼龙混杂,泥沙俱下,这也构成了这城市的独特气质。所以,很多时候,我更多地说起一个地方的坏东西,似乎坏比好更有力量。 
  很多衣冠楚楚的人打外地来,安顿下来之后马上打听那些著名的摸吧在哪里,然后,他们带着一种好奇的探究心理一头扎进去。有几个南方客人去过之后盛赞其 
  性价比极高,以为这是西北蛮荒之地的新鲜创举,并放出话来要把这种经营模式推广到那些经济更发达的地方去。这话说了很久,也没见别的哪个城市有了摸吧。看来,就算是一种生意也要看它合不合当地的气质。 
  人为物役,摸吧的产生也是这样的原因。酒吧街里那些老板因为酒水卖不出价钱,利润越来越低,已经戏称自己是“啤酒搬运工”;遍地开花的量贩式KTV搞起了自杀式的价格战;哪儿都看得见的超级规模洗浴中心,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它做正经生意肯定要完蛋;城市中心的东方红广场上,一年四季漫天飘扬着气球悬挂起来的白酒广告,好像只有酒这种东西卖得最好。为了钱,人们想出了种种匪夷所思的创意与方法,花样翻新的同时也漏洞百出。我曾经无数次在这里穿城而过,我曾经幻想脚下踩着的是一艘尘世之船的甲板,我呼吸着饱含汽车尾气和尘土的空气,去体味这城市里的温暖和冰冷,去触摸它的明亮与灰暗,去沉入它的烂醉与梦想、悲情和狂欢。我知道,这城市里的每一处细节,都与我有关。哪怕我像一个正人君子一般,从未进入过摸吧那不可告人的所在,我也会像一个劫持者,用一根绳子捆绑了这座城市,走到哪儿都不能放弃。这城市里的那些坏地方,就在身边,就在人们口头传说中,就在那些日常生活的秘密中。 
  “这样的城市,在白天人群鼎盛的时候,有一种苟且偷欢的气息。夜晚或是雨雪天气,人迹稀少,城市荒芜起来,就有那种劫后余生的景象。”——这是电影《孔雀》剧本里写的话,说的倒好像就是我曾经长大成人的地方。   
  尘世里的城事(1)   
  〖1〗兄弟 
  莎士比亚的台词里说:“今日谁与我共同浴血,他就是我的兄弟。” 
  做兄弟,当然不必时时准备浴血战斗,只要知道这里所包含的深厚情义就够了。浴血而死有时并不可怕,最难的其实是努力相互温暖地活着。 
  我说的这对兄弟,里面有个傻哥哥,从小疯疯癫癫,随时随地被人欺负。当弟弟的个头长得小,却被保护哥哥的雄心激励得异常勇猛,只要他在,没人敢动哥哥一指头,他会用一切想得到的手段去恶狠狠地打上一架。有一次,他就把一枝英雄牌钢笔扎进了一个浑小子的嘴里。那枝钢笔留下的蓝黑墨水印渍,在那个浑小子的嘴唇上保留了很长时间,记录着他失败的耻辱。自那次打架事件之后,傻哥哥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全,几乎没有人敢惹他了。 
  时间过得飞快,兄弟俩跌跌撞撞地长大了。父母亲都是最普通的工人,收入本来有限,却赶上厂里效益不好,先是母亲下岗,接着是父亲工伤被冲床压断了一条手臂提前病退。养家的重任一下子砸在弟弟一人头上。傻哥哥不像小时那么疯了,却也只会嘿嘿嘿地傻乐,基本算是个废人。弟弟那时十六岁,哥哥大他两岁,看起来弟弟倒更成熟老练一些。弟弟冒用哥哥的身份,以十八岁的年纪顶替父亲接了班,开始了三班倒的工厂生活。弟弟眼里有活儿,技术掌握得快,又会来事儿,成长得很快,师傅喜欢,同事亲近,慢慢成了车间里一个不可小视的人物。可是,弟弟最大的苦恼在于钱太少了,家里三张嘴在等着供养,那年月的一点点工资哪里够用? 
  尘世里的城事生活所迫,弟弟开始在业余时间折腾各种小买卖。邓丽君的甜歌流行时,他就用双卡录音机翻录了大量磁带,用一只军挎背着到火车上去卖给南来北往的旅客。这小生意做得不错,他的翻录对象也由邓丽君而扩展到一切能找得到的流行歌手。一台双卡录音机已经不能满足大量复制生产的要求,于是添置了第二台、第三台……他在家里的小房间变成了一个手工作坊。若说盗版,他应该算是最早自发靠手工制作盗版磁带发家的人了。生产、包装、销售一条龙,弟弟一个人忙不过来,他耐心地教会了哥哥如何操作录音机,让傻哥哥一门心思在家进行简单地复制加工作业,他在外面独闯社会。做生意让人活络,弟弟的心思渐渐野了起来,要做更大的生意。他从书上看来了一句话:生活的理想就是理想的生活。他的理想就是让全家人都能搬到楼房里去住,冬天能用上暖气,夏天能用上电风扇,把电视换成彩色的,把蜂窝煤炉子换成煤气罐。他的理想现在看来够朴素,在那个年代却奢侈。 
  本来,他跑火车只跑短区间的城市,后来就越跑越远,一直跑到了广州。那时全国流行一句话: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在广东,他做的第一笔生意是电子表,据说那边的电子表全都论斤卖,然后带回内地就成了高科技产品,年轻人都以腕上有此物为荣。哥哥虽傻,也知道流行时尚,于是左手右手各戴两块电子表,虽然各有各的时间,却给他带来了无穷乐趣。在傻子的世界里,时间忽前忽后,事件若有若无,又有什么要紧?接下来,他从广东那边带外国香烟、批蛤蟆眼镜、贩大包西装、倒进口电器……什么赚钱就做什么生意,见利就走,不分寒暑,不舍昼夜。没一年光景,他最初的理想就实现了。他开始有了新的理想,野心越来越大,开了服装店,举止做派也更像一个事业有成的老板。 
  有了钱,知道了钱几乎无所不能的力量,他得空就带着傻哥哥天南海北地去看病。他相信只要花足够多的钱,就一定会把哥哥的病看好,让父母在终老之前能放下一颗悬吊了一辈子的心,安心辞世。可是,几乎每一个他找到的名医都摇头称难,这世上能把傻病治好的大夫,他们说没有几个。钱花了不老少,无功而返,弟弟知道他这辈子的使命就是养着哥哥,一直到他生命终点。这个生命,在这世界上看起来是无用的,但对他而言,那是兄弟情义,是娘胎里注定的命运。他不能放弃,他必须坚持到底,并且要努力活得更好。 
  哥哥到了三十岁,忽然对男女之事感了兴趣,见着个女人就痴笑着不肯走开。有一次,他跟着个漂亮女人一直走进了女厕所,被警察抓进了派出所。弟弟带着钱去把他保出来,不放心,把他锁在家里,却差点锁出了毛病。他在房间里像头困兽,乱吼乱叫,自残身体,完全是另外一个人的样子。人说色字头上一把刀,果然在哥哥这个傻男人身上应验了这句话,看起来,是那隐秘而可怕的性欲把他给折腾成了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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