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三十一日

第33章


至目前为止,他的能量一分为二:企图保住他广告经理的职位,以及想找出他妻子的情人是谁。这两个目标,眼前看来他放弃了第一个。在意识不很清醒的情形下,他察觉到自己对外在世界的理解能力正逐渐衰退中;以前他总是相信,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其中必存在着理性准则,因此从理性的观点来看,当他无法了解周遭所发生的事情时,显然这就形成了一个短处。于是这么说吧,他鼓起了余勇,向私人生活中的谜团发动攻势,把最重要的火力放在敌人的身分背景上。而事业就像置于侧腹似的,完全不设防。
    安德森在行为上所改变的征状是回办公室后先打电话给依莲·佛莱契利,而非去见威威。她外出去看服装秀。他拨电话到约瑟夫街找佛莱契利,结果没人在家。他去找威威,但他人还在开董事会议。告诉他此事的珍·莱特莉,也回复了他所要求的调查信件掉包的结果。看来是一个热心过头的收发处的小伙子,从珍·莱特莉的桌上拿走了信。当时在收发处那儿,正在收拾广告图稿的时候,他失手让信掉到地上,捡起来之后,把信放错了信封。事情就是这么简单;现在对安德森而言,此事已经没那么重要了,他连那个小伙子的名字都没问。珍说到她希望童装世界没有太生气时,他笑了笑,但是没有搭腔。
    对某些人来说,知道最坏的情况会发生,反而会让人松了一口气;至少有一刻,他会因为相信自己可能决断正确而感到沾沾自喜。这会儿,虚假的宁静庇护着安德森。他感觉自己像是判处死刑后上诉失败、而内政部长也拒绝干涉的囚犯一样。明白了无可避免的命运——不就也知道了何谓宁静?温顺而受苦的安德森,正认命地等待着可能的结果,表现得就像大战期间发生空袭时的态度一样;现在就和那时候一样,感觉到笃定会出事。不过,事实上,他毫发无伤地度过了战争期间,而在他心中的某部分无疑仍存有侥幸逃过一劫的想法,其间还掺杂了一种处于绝望边缘的矛盾快感。
    在这种心情下,安德森沉溺了约莫半个小时,他发呆地瞪着天空;接着视线的焦距似乎凝聚起来,环顾这个有条不紊的房间,然后停在某个放错位置的东西上。那是他从波雷克芬的派对中拿走的蓝色大衣。赖森刚才说了什么?它看起来像是葛雷特瑞克的大衣?安德森慢慢起身(从童装世界回来后,他的动作变得像老人一样有点迟缓),拎起大衣,走向赖森的办公室。这个广告撰稿人不在位子上,不过葛雷特瑞克坐在房间角落的一张桌子前面,他面前有一本敞开的文件夹,手里持着电话机。安德森一进来,他就把听筒放回原处。
    安德森拎着大衣。
    “昨天晚上我拿错了大衣。赖森猜这可能是你的。”
    他看错了吗,这个金发年轻人在回答前是否犹豫了一下?如果他丢了一件大衣,自己一定知道才对。
    “是的,它看起来很像是我的。”
    “你的大衣丢了吗?是在波雷克芬的派对里弄丢的吗?”
    “没错。”葛雷特瑞克点点头,露出无邪迷人的笑容。“老实说,我喝了很多,所以搞不清楚去了什么地方。我也不确定把它遗忘在哪里。不过它是我的。它衣袖上的绘画标记我认得出来。”
    安德森仍拎着大衣。
    “你认识波雷克芬?”
    “其实不认识。我舅舅,就是马尔康爵士,他帮我引荐了一些人,他们就是其中两位。”
    “我没看到你人在那儿。”
    葛雷特瑞克含蓄地笑了笑。
    “我还来不及过去跟您打招呼,您就怒气冲冲、满口恶语地离开了。你造成很大的骚动。”
    当然了——是佛莱契利!安德森把他忘的一干二净。
    “佛莱契利还好吗?”
    “那是他的名字吗?我认为他伤的不很重。他似乎整晚都在为他的老婆哀号。我相信他是待了整晚。起码,我走的时候他还在。没错,这的确是我的大衣。”葛雷特瑞克看了看标签,把手伸进大衣口袋。“我想您没留下什么东西——”他的手伸出口袋,并且多了一个信封。他看着它说道:“这是您的。”信封上面打了字,字体有点眼熟,写的是“安德森先生收”。
    安德森把信封放进自己口袋,随即一语不发地走出房间。回到自己办公室后,他抽出一张普通厚度的淡黄色卡片。上面打着字:依莲尚未流血,
    别害怕她的肌肤比雪还白皙,
    而且光滑有如巨大的雪花石膏。
    然而她势必染上颜色,否则她还会背叛更多的男人。
    陈腔滥调,安德森心里想,真是伤感的陈腔滥调。某人花五分钟在史蒂芬森或巴特雷牌打字机上面弄出来的玩意。为何这字体似曾相识,这会儿他想起来了。他可以确定,这和警官拿给他看的匿名信是同样的字体。不过,卡片上的感伤用语,拨动了他内心某个地方,时而温柔时而恼人地探入他极为脆弱深邃的隐密处。这卡片是如何放入那件大衣的口袋里?不可能是他在派对的时候放进去的,因为没有人会预料到后来他会穿着葛雷特瑞克的大衣离开。有一种简单的可能性,在他穿上大衣后正要离开之际,卡片才偷偷放进去的,但这种可能性听起来似乎微乎其微。比较大的可能是,某人在今天早上,趁着大衣放在他办公室的时候,将卡片放入大衣口袋。所谓的某人,可以是任何人,我们称之为X好了。然而,小薇的信和那张空白信纸,是放到他桌上去的。为何X选择将这张卡片放入大衣口袋,而不是放在他桌上呢?对于这个问题,安德森不得其解,直到灵光一闪(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情形就像是灵光一闪,然后他脑子里劈啪作响,于是他双手盖住太阳穴,同时也捣住眼睛)一个答案出现在他脑海中。假设葛雷特瑞克是X,这么说来,卡片昨晚已经摆在葛雷特瑞克的大衣里面了,随时伺机要递送出去。倒霉的是,安德森居然带走大衣和里头的卡片;万一安德森一离开就将手插入口袋,就会发现那张卡片的存在,所以当葛雷特瑞克发现此事时,铁定大为烦躁不安。事实上,安德森没这么做;因此当葛雷特瑞克今天早上得知这个情况时,便以异常冷静的态度,按照昨晚的计划把信封递了出去。漂亮。
    安德森客观公正地向自己承认,这整个推论过程似乎非常合情入理,葛雷特瑞克就是X;但是据安德森所知,小薇根本不认识葛雷特瑞克。葛雷特瑞克会出现在办公室里头,乃是因为他刚好是马尔康·邦兹爵士的外甥。事实上,葛雷特瑞克若是X,乍听之下似乎合理,但又荒谬可笑。
    安德森的理论推衍至此,这时他开始意识到有某样东西在自己面前发出亮光。亮光来自他的桌上,而且不仅是电灯照在光滑桌面的反射光。在他的桌面上,的确有某样东西正在闪闪发光,他于是透过仍捣住眼睛的手指窥看,他无法确定那是什么玩意。看来,要辨明那件物体,非得把手指移开不可;但基于某种原因,情况显示要这么做,简直是困难重重。毫无疑问,他扳开手指头顶多花了一两秒而已,但对安德森来说,却像有好几分钟之久;而且整个过程中,他感觉自己听到撕裂的尖锐刺耳声,那声音是如此真实,仿佛有胶带黏在上面似的。现在他的眼睛,犹如赤身露体全无遮掩地,和那发亮物打了照面。这时,安德森正盯着一个崭新的铬合金桌历。上面显示的日期是二月三十一日。
    一看见这个桌历,一股非理性的惊骇立刻充斥安德森心头,当场将他试图求证葛雷特瑞克是不是他妻子的情人的逻辑推论,一股脑儿全打散了。他伸出一根手指头,怯生生地触碰那个桌历,宛若害怕它内藏一碰即弹跳而出的毒针。他的指尖滑过它发亮的表面,经过3和1两个数字时分别停顿了一下,仿佛此举可说服自己数字确实存在。
    当他仍目不转睛瞪着桌历时,房门打开,赖森进来说道:“结果如何?”接着又说:“咦,怎么啦?”
    安德森吞了口水说道:“桌历。”
    “它怎么啦?全新的,不是吗?”
    “它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我怎么会知道?说不定是你忠实的秘书送你的礼物。”
    安德森又吞了口水,然后说道:“你看上面的日期。”
    赖森一看,叹气说道:“骗小女生的小把戏。二月三十一日。这不就是那个仍然可以让人坐在椅子上感动莫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老掉牙故事吗?”
    “你认为有人在开我玩笑?”
    “你可以说,这是一个让年轻女孩腼腆娇羞的玩笑。”
    “腼腆娇羞?”
    “所谓的二月三十一日,只发生在特别的闰年(只有闰年来临时,才准许女子向男子求婚),那是每四个闰年才出现一次的,大概是这样的吧?你和缠人的瑞浦与鸟眼贝格西德谈得如何?”
    安德森仍盯着桌历说道:“我们失去这个客户了。”
    赖森的小嘴张大成惊讶的O字型。
    “那些大头目知道了吗?”
    “还没。”
    “他们会笑不出来的。”
    安德森好不容易才将目光从桌历转移到赖森身上。
    “雷佛总是说那个客户很讨人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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