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行

第16章


一个大男人欺侮弱女子,不管是什么原因,实在让人看不过眼。我不想跟他多做纠缠,好在有马,就三十六计,带了骆英姑娘走为上策。那人本就受了伤,也没再追来。”
正说话间,骆英托着几样小菜出来,一壶香雪酒为各人斟上。徐晖、高天举筷尝了尝酒菜,糖醋凤爪甜而不腻,虾子豆腐鲜滑幼嫩,醪糟白鱼片香芬浓郁,千里春莼羹碧绿清馨,只觉得样样都好,不禁连连赞叹骆英厨艺高超。
凌郁却摇头道:“你们还没尝到骆英的看家本事,要她做一个林红映茭白,你们才知什么是人间极品。”
“急什么?还要再等些日子,才有上好的菰菜可采呢。”骆英说着又端上一盘翠盈盈的青梅蜜饯。
年轻人心思单纯,熟识起来本就容易。他们谈天说地,酒酣耳热,不知觉间已是日头西斜。徐晖向窗外望去,只见一片金灿灿的夕阳荡在水面上,波光粼粼洒洒,说不出的华丽妩媚,让人忘却了世上一切艰难险恶。
四人散后,徐晖和高天坐在林红馆外的水岸边一叙别后各自情形。高天从滇西回来,得知徐晖执行任务时失了踪,久候不归,索性便也离开洛阳杀手会。他一时间没有什么打算,权且一人一马,四处闲逛着打听徐晖下落,这才碰巧救下骆英。徐晖问起明叔近况,得知他一切安好,杀手会生意如常,这才放下心来。
黑蓝色的夜空中升起一轮明月。徐晖心中安适畅快,仰面躺下来:“看来你我真是铁打不散的好兄弟!老天都舍不得让咱们分开,又把你给送过来了。”
“可不是!”高天也咧嘴笑了:“明叔不老说吗,咱俩是一对膏药,黏上了就怎么也分不开了!”
徐晖劝高天留在姑苏,在此当可有一番作为。高天对司徒家族也是闻名已久,更何况还得与自己兄弟重聚,便即高兴地答应下来。翌日徐晖带高天去见司徒峙。司徒峙看了高天的身手,又有凌郁和徐晖力保,便点头将他纳入四组。
徐晖因在淮南镖局行动中表现出色,家族巡会上受到司徒峙的点名褒奖,月银里还多了一份额外赏赐。一时间,徐晖成了司徒家族风生水起的新秀。他不再是站在队伍最末尾遥遥望向家族族主的一个无名小子,他的武功,他的胆识,他的才干,得到了承认和赏识。走在路上会有人向他点头致意,微笑着叫出他的名字。徐晖感到自己的血汗没有白流,他正朝着梦里面的那个方向追风赶月般地飞奔去。
事后司徒峙在书斋里特别召见了凌郁和徐晖,说他们的反间计已然收效,雕鹏山果然认为鲍长老四人之死是淮南镖局所为。雕鹏山山主杨沛仑派人血洗镖局,总镖头方乾侥幸逃脱,飞鸽传书,乞求司徒家族援手。
“你们说,该救还是不该救?”司徒峙将难题抛给两个年轻人。
徐晖知道司徒峙心中一定已有了答案,他还摸不准主人的心思,就把目光转向了凌郁。凌郁冷冷地说:“像他这种骑墙草,不值得救。”
司徒峙沉吟着说:“但他毕竟跟随我多年,没有功劳,总也有苦劳。就像当年阿庆,如若饶他一次,或许他还能将功折过。”
凌郁脸色一下子挣得铁青:“黄庆该死!”
司徒峙扫了凌郁一眼:“你可喊了他十几年的庆叔哇。他真就那么该死?”
凌郁肩膀猛一颤抖,又即挺直,义正严词地说:“谁背叛了义父你,谁就该死!”
司徒峙眼底掠过一缕柔软的光。徐晖不知道他们口中的黄庆是谁,但凌郁对这个人怀着切齿痛恨,似乎并不简简单单因为他是司徒家族的叛徒。
司徒峙毕竟早有计较。他明给雕鹏山传书称要严查此事,既撇清司徒家族,亦借机传扬雕鹏山残暴嗜血的名声;暗中派人取了方乾性命以绝后患,并使汤子仰亲往淮南镖局安抚人心,部署新局。三条脉络同时展开,里应外合,层层推进,却已不是徐晖、凌郁能够顾及周全的了。他们机敏且不乏狠劲,可毕竟是少年。比起司徒峙幽微繁复如迷宫的内心,他们的世界还是如何地分明净爽。
霍邱无比惊险的一战之后,徐晖和凌郁之间建立起了某种比亲密无间更高的感情。他们并不特别亲近,但相互间有默契。徐晖在凌郁冷漠的目光里看到了十分稀罕的温情,而对他来说,凌郁也不仅仅是凌少爷,而成了他会尽心保护的朋友。这种感情让他心窝柔软,也让他难为情。徐晖总觉得男人之间应该是他跟高天那种朗朗乾坤的豪迈交情,然而,和凌郁是完全另一回事。
偶尔,凌郁也会邀他到自己居住的谧庐来。凌郁喜静,住所也是司徒家族十分幽僻的一处角落,不用人侍候,不与人往来,甚至绝少许人进院来访。他过着一种古板单调而近乎闭塞的生活,不出门的时候,便关在屋子里读书写字。徐晖喜欢看他写字,那白净修长的手指握着笔管,神色安然端庄,根本瞧不出遣兵布局时的雷厉风行,和行凶杀人时的疯狂冷血,完全就是一个略嫌腼腆的清秀少年。
江南的黄梅天来了,长脚雨一落十数日,缠绵婉转,织进人心底无边迷惶。他们有时并不怎么讲话,并肩坐看斜风细雨,点滴流光漏过,轻轻荡漾开,有些个温存,又有几分清凉。更多的时候,他们约上高天一起到林红馆找骆英吃喝宴饮。挥一挥司徒家族的令牌,夜深透了出入城门照样畅通无阻。少年人的热闹欢愉,落进好光阴里,密如雨丝也网不尽。
出了夏至,骆英的看家菜林红映茭白终于应时而上。绛红色的花瓣浇在肉白如玉的菰笋尖上,红是浓烈饱满几乎妖冶的红,白则是清润洁净皎如月光的白,二色交相辉映,既似争艳亦相交融。
徐晖头一回见鲜花入菜,十分惊奇,忙问是什么花材。凌郁笑他说:“林子里的海棠花,这么快就给忘了?一瓣瓣可都是骆英亲手择的。”
“那这白色的是花还是菜?”高天问。
“这是菰菜,或叫茭白,也不是什么名贵的吃食,寻常得很,城外葑水荡田间漂着的到处都是。”骆英说。
徐晖和高天挟了一筷,入口只觉脆嫩鲜润,再嚼则醇厚甘甜,回味更有一股爽利清芬。高天赞道:“好香!鲜花的味道果然不同!”
“傻子,海棠花颜色娇艳,却没有香味哟。”骆英抿着嘴笑,压低声音说:“这里面可是加了我亲手调配的秘制佐料。”
“这茭白说是常见的东西,想不到做出来竟这么美味!”徐晖也说。
良辰美景,佳肴蜜酒,人生适意正当如此吧。兴头上凌郁有时会吹一支箫曲,骆英则哼起小调: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凌郁的箫声略显清冷,但配上骆英流丽的小曲,就恰到好处。骆英斜倚栏杆,歌声俏媚,就像春风拂过树梢。这样的年华是如何地让人陶醉。徐晖舒畅地眯起眼睛,一侧脸,看见高天怔怔望着骆英,脸上现出温柔的神情。
这日凌郁带高天出外巡视,徐晖一个人百无聊赖,就跑到碎锦街游逛。经过流芳书局时,他念着凌郁闲时总往这里来,便迈步进门。书局陈设素朴,一排排书架隔开了闹市喧嚣,只听得见翻动纸张的沙沙响动。这声响撩得人心痒痒,仿佛是翻开了什么人的心事一样。
徐晖哪里是读书人,逛了几排就乏了。转身正要离开,忽听到书架另一侧有人轻声说:“正是这些,劳烦先生了。”
这声音虽轻微,却有如一口糯米糕团,让人齿颊留香,神清气爽。徐晖不由得循声望去,一位少女侧身站在书架尽头,正低头翻弄书局先生呈上来的新近书目,轮廓有几分眼熟。骤然风起,打散了团团云彩,一线斜阳从格子窗上漏进来,贴在那少女身上。徐晖瞧得真切,原来她就是数日前过桥时崴了脚、由他送回家去的那位姑娘,一旁垂首立着的正是那日出来开门的小丫鬟。少女这天穿了身淡绿罗裙,腰间系一只翠玉鸳鸯环佩,素罗大袖中伸出纤长的手指,从书脊上轻轻滑过,眉目低敛,温文雅致,容止间自有一股大家闺秀的风度。
那少女拣了一大摞刻本,侧头说:“妙音,那我们就回去吧。”
那个叫妙音的丫鬟答应着,上前把书裹进一个锦缎布囊中。那少女抬起头来,突然发现一个青年男子正微笑着望向自己,吃一惊,双颊立时泛起团团红晕。
徐晖这才觉出自己直盯着人家姑娘看,实在颇为无礼,忙低头行了一揖。少女凝视他片刻,恍然道:“原来,是公子。”
徐晖听那少女谈吐文雅,不由也恭谨起来:“是。姑娘的脚伤可好啦?”
那少女垂下眼帘轻点了个头。一旁妙音正吩咐书局先生叫个小师傅把书送回去,虽有些趾高气扬的架势,但小姑娘吴侬软语间与官话相杂,格外地憨甜流丽,倒并不使人生厌。书局先生面露难色,说现下店里人手不够,只得晚些时候再送。妙音跺着脚不依,书局先生瞥一眼徐晖,商量着说:“不然就劳烦这位小哥帮忙给送一趟?”徐晖见那少女手指抚过布囊缎面,似乎不愿书卷离身,自己左右无事,便点头答允。
“怎可再麻烦公子?”那少女的声音几乎低不可闻。
徐晖自小相处的都是粗鲁汉子,便如骆英这样的年轻姑娘也自有一股子爽朗气。矜持羞涩的千金小姐,他可是头一回打交道,自己也跟着红了脸,抱起包裹,一低头先出了门。
送到那高院门口,徐晖暗思量是否应该马上告辞。正犹豫间,却听那少女轻声说:“公子请进。”
徐晖随主仆二人迈进大门,宅院不大,但布局别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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