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行

第29章


他兴冲冲奔回到凌郁面前,高举起裹着新衣裳的布包说:“你快换上试试!”
凌郁从马背上俯视徐晖,他额头和鼻尖上滚着一层薄薄的汗粒,两道眉毛又粗又浓,斜插入鬓角。这张充满阳光和生命力的脸庞是如此富有感染力,让人忍不住想拉紧他的手,迎着风飞一样地奔跑。
但有一根弦勒着凌郁不敢放肆,她咬住了嘴唇一策马,抢到徐晖前头。达达的马蹄声就像青春少年激狂的心跳。一路出城,徐晖追上来,把凌郁拦在一片寂静温婉的桂树林前。
“海潮儿,我想看你真正的样子。”徐晖深深看进凌郁眼睛里去。
凌郁一低头,抱起衣服包裹走进树林深处。
风儿吹过,一阵阵馥郁的桂花香气迎面而来。徐晖抬起头来,树梢上星星点点挂着鹅黄色的小小花朵,害羞似的半藏在墨绿的树叶间,想不到竟会散发出如此浓烈的芬芳。他眯起眼睛,陶醉在桂花的甜言蜜语中。
“阿晖!”身后有人温柔地叫他。
他转过身去,霎时呆住了。凌郁站在一片桂花树中,身着洁白的纱衣,长裙层层叠叠在腰下铺陈开来,就像初春山顶上的皑皑白雪。领口袖口镶着金色丝线,仿若洒在白雪上的一缕阳光,为这洁白融进了一层薄薄的暖意。她安静地站在那儿,乌黑的长发垂下来,露出光洁羞涩的额头,在林间斜晖里泛着金色的光芒,就如同是一个光线织出的幻影。徐晖胸中浪潮奔涌,脑子里忽然冒出昨夜凌郁背诵的那句诗赋,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一切的描述都是虚妄,什么也比不上他眼前所见爱人之美。
徐晖缓缓向凌郁走过去,走到她跟前,把她脸上每一处细节都看得分明。他小心翼翼执起她修长的手指,抚摸他所熟悉的骨骼和血肉。微风里,树梢上桂花纷纷落落飘下来,含着芳香落到他们头上和身上,像下了一场金色的雨。凌郁不禁扬起脸,目光追逐着漫天桂花,脸上面具似的冷漠也被这微风吹落,露出一个少女最单纯的快乐。
徐晖望着眼前这个透明似的人儿,喉咙发涩,一颗心却有如万马奔腾般狂跳不止。“我是曹植,你是我的洛神。”他喃喃说着,就俯下头,把嘴轻轻贴在她柔软清香如桂花的两片嘴唇上面。
凌郁全身的血霎时间仿佛都凝住,她四肢冰凉,手足无措地直想躲开。可当徐晖的嘴唇落到她唇上,一股巨大的热浪排山倒海把她整个淹没了。她战栗着,恍然洞悉这世间一种不为人知的语言。它甜蜜温存,悄然吐露天机,向她展露生命最美好的一线玄秘。于是她也热烈地回吻他,像天地宇宙第一次展开真容,像大海第一次溢满潮水,像婴儿发出第一声啼哭。在这个温柔的热烈的绵长的亲吻里面,凌郁惊奇地发现,原来相爱是这么好,让她的身体充满力量,赤诚纯洁无惧无畏。
闻到凌郁身上若有若无的少女气息,徐晖身体深处忽涌上一股汹涌如猛兽的欲望。他浑身炽烈,只想用尽全力搂抱凌郁的身体,狠狠亲吻她抚摸她。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竟会如此渴望男女情爱,如此渴望另一个人的身体。徐晖多想沉溺于此。他不得不摒住呼吸,绷紧周身肌肉,以全副意志抵御这强大的爱欲之火。那火烧得那般猛烈,他硬生生遏制它,稍一松懈,火舌便即更凶猛地纠缠上来。他的身体不由得迸发出一个深深的战栗。他赶紧放脱凌郁,调过身去。
“怎么了?”凌郁迷惑地问。
“我不敢靠你太近。我怕……怕我会情不自禁。”徐晖红了脸,嗫嚅道。
凌郁把脸贴在徐晖后背上,轻声说:“我的心都是你的。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徐晖转回身来,只见凌郁低下头,身体微微颤抖,那般羞涩而又柔弱。他内心的欲火缓缓退去,继而涌上无限怜惜。他在她额头上落下轻轻一吻。凌郁迟疑地扬起脸来看着他。他执起她双手,低声道:“我当然想要……想得发狂。不过我想要与你光明正大的。海潮儿,你等着我。总有一日,当我顶天立地有所成就,我一定要堂堂正正地得到你。”
“我不在乎你什么样,现下这般便好。”凌郁深深凝视着他。
那个阳光柔软的午后,他们亲吻了所爱的人。他们手拉着手在桂树林里奔跑,和飘飞的桂花一同起舞。他们躺在松软的草地里,张开嘴,让从树上落下的桂花落进他们嘴里来,再顺着喉咙咽到肚子里去,只留下满齿余香。他们并肩坐在桂花树下,看彩霞染红了西边的天空,光彩流丽炫目。
“阿晖!”凌郁枕在徐晖肩膀上,轻声叫他。
“嗯。”徐晖侧头吻吻她的前额。
“你说世上还有这么美的地方吗?”
“我曾经到过北方的草原,那儿有世上最了不起的星空,就像你的眼睛那么美!”
凌郁双眸璀璨,热切地说:“那我们便不回去了!我们去看你说的草原好不好?”
徐晖受了她的感染,冲口道:“好哇,我们就去看草原!”
“真的吗?”她扬起脸来望着他。
在她清澈的眼中他看到他自己,顿时惊醒了。他知道这不是真的,他不愿现下放弃司徒家族,放弃触手可及的大好前程。他心里装了太多想往,一样都抛不开。
她在他的眼中也看见她自己,于是跟着惊醒了。她真能离开司徒峙吗?她真能过另一种生活么?她对未来殊无把握,只得敷衍地笑笑:“我说着玩呢!要真这样跑了,只怕义父以为我们干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天涯海角也要派人抓我们回去。”
徐晖瞧出凌郁笑容里的寂寥,握住她的手说:“海潮儿,将来我一定会带你去看这世上最好看的星空。等有一日咱们谁都不怕了,连你义父都不用怕了。到时候我就带你去草原,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
某种激动而坚定的力量从徐晖手掌心里一脉脉传递过来,凌郁隐隐觉得不安,便又把头靠在他肩头,压下这内心忐忑。
这天他们在桂树林里流连了整个下午,黄昏凌郁换回男装,和徐晖赶到临近的镇上歇脚,翌日才回到姑苏。远远望见城门底下立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到近前一看,正是他们的朋友高天。
徐晖催马上前,奔到高天跟前招呼说:“阿天,你怎么在这儿?”
高天说:“主人接到临安飞鸽传书,知道你们这两天就到,左右总不见人,就叫我来迎迎。我最爱干这接人的差事,要是送人,我就不来了。”
徐晖掉头瞅了一眼跟上来的凌郁,心想,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在司徒峙的掌控之中,即便真想不顾离开,又谈何容易?
三个人进城回到司徒家族。徐晖有满肚子的话想跟高天说,却见他耷拉着头心不在焉,当下也不便多言,拍拍他肩膀说:“我跟凌少爷先去给主人请安,咱们晚上在林红馆见,喝他个痛快!”
高天嘴角一抽,欲言又止,只露出一个苦笑。
凌郁和徐晖穿过水上长廊,来到司徒峙书斋。司徒峙正端立于书案后执笔写字。二人不敢打断,静默地陪在一旁。过了良久,司徒峙才放下毛笔,也不抬眼,只道:“郁儿,你过来瞧瞧,义父这幅字写得如何?”
凌郁走到书桌旁边,只见宣纸上写的是《古诗十九首》第一首中的最后几句:思君令人老,
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
努力加餐饭。
这首诗是写对远游之人的思念之情,笔调朴素深沉,但并不自怨自艾,而是在顺应天命中自勉不息。司徒峙用笔沉稳有力,骨架嶙峋,棱角分明,十分瘦劲却又富有弹性,更显得古诗苍凉坚韧,饱含深情。
凌郁默念着这几行字,心脏轻轻抽动了一下。义父为什么写这首诗?他在思念何人?
“义父从前喜欢王羲之的行书,用笔行云流水。如今改习瘦金体,也写得这般挺拔劲健!这竖画势如竹节,撇捺则形似兰叶,通篇看起来犹如峨冠博带,实在有当年道君皇帝‘铁划银钩’的大家风范!”
“可不是我写得好,是笔实在好!”司徒峙笑着抬起头来,从笔架上抽出两管毛笔:“这是前两日湖州送来的上好狼毫。你素来喜欢这些玩意儿,拿去用吧。”
凌郁垂首接过来。不知觉间司徒峙笑容已渐渐收敛:“我年轻时跟你一样,偏爱行草,写起来心里舒坦。如今年纪大了,反倒越来越明白了隶书和楷书的好处。这工工整整的一笔一画,可都需要沉下心来,拿稳了笔写。心稍微一分神,手稍微一抖,这个字可就走样了。”
凌郁和徐晖听出司徒峙话里有话,心上都有些忐忑。凌郁偷偷扬起眼角,只见司徒峙双眼布满血丝,似乎连日未能安寝,不胜疲惫。然而他目光依然沉着枭庆,甚至都未在她身上多停留片刻,对自己此番死里逃生殊无牵挂之情。凌郁心头不由一阵落寞。
“阿晖,这次你做得很好,把郁儿给平安带回来了。”司徒峙话锋忽地一转:“郁儿,你任务也完成得漂亮,可是我却不能夸你。你说说看,这次得到的教训是什么?”
凌郁的脸刷一下白了:“孩儿过高估计了自己,险些没能全身而退,让义父担忧,还烦劳其他弟兄冒险相救。”
“其实凌少爷已经做得尽善尽美,刘府内守卫森严,她竟没留下丝毫蛛丝马迹……”徐晖唯恐司徒峙责备凌郁,忙为她护辩。司徒峙却一摆手,不让他再说下去,盯着凌郁说:“你并没过高估计自己,这件事你完全有能力做到十全十美。我要你记住的教训是,遇事不可逞强,不可焦躁。身子不适就好生休养,手下那么多人都可以替你分忧,不必事事亲力亲为。你做事一向谨慎,这番却如此毛躁,可都不像你了。”
“是,孩儿知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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