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却江山只为你:千色千寻

第91章


这样的千寻他从未见过,梦中希冀过多次的事情真的发生在眼前,他竟变成了经历初次的大男孩般煎熬。
  “千寻!”他狂喜着褪去全身的衣物,展示着自己完美的裸身,“千寻……”尺带珠丹叹息着吻上来。
  他们越来越亲密,越来越危险,眼看就要合而为一。
  千寻纠缠翻滚的身子突然间静止了,僵硬的程度几乎可以与身子下面的汉白玉石床媲美。
  “你……”尺带珠丹幡然领悟了她的用意,领悟了她反常的热情如火,“你在折磨我,对吗?”
  千寻的瞳孔冰得骇人,里面还有一丝嘲讽的光芒。
  “你就这么恨我?不惜用这样的方式告诉我?”尺带珠丹疯狂地大笑出声,狂喊,“你伤害不了我!”紧接着在她如化石般的冰冷身体上极尽挑逗亲吻。
  终于,他仍是停了下来,不光是他的心,他的身体也同样在叫停。身子下面的那个女人,还能称之为有生命的人吗?
  尺带珠丹怒目而视,耳边却细碎地传来一阵乞求的声音:放我走吧!
  “你刚才说话了?”他望着自始至终没有开过口的千寻,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幻听。
  千寻仍如雕像般地凝视着他,没有任何回答。
  又听见了:放我走吧。放我走吧。放我走吧。
  一声比一声大,一句比一句绝望。这四个字重复着在耳边响彻。
  尺带珠丹惊恐地望着仍然没有说话的千寻,离开她,远离她。
  天空突然间闪过霹雳,暴雨无情地敲打下来。石床周围有许多透气的空洞,雨水汹涌而下,噼里啪啦地坠落在他们四周。
  放我走吧,放我走吧!
  这句话穿透了雨声、雷声,仍是固执地传进他的耳中。
  千寻默然起身,穿妥了衣衫走下汉白玉石床,径直走进雨中。她浑身淋得湿透,颓然跪坐在地上。坠落时的速度很快,这使得她黑色轻柔长裙里的空气没有来得及离开,满满地塞在衣服里,鼓胀成了圆形的立体裙摆。尺带珠丹痴痴望去,她竟像是黑色天鹅搁浅在了岸上,双翼折断,凄凄惨惨。只孤零零地挺直着她完美雪白的颈项。“我输了。”三个字一出,尺带珠丹的耳边再没有响起过那四个字。他认命地苦笑,苦笑,苦苦地笑,“千寻,我放你走!”
  “这些我都不要!”一身朴素棉衣的千寻蹙眉望着尺带珠丹命人给她准备的整整一车行囊,摇头说道,“从这里到阴山的路我走过,这些并不是必要的。”
  尺带珠丹跺着脚劝说:“不行啊!你看这些补品,还有那些衣物和珠宝,都要带着的,要这些,还是要我亲自送你去你自己选择!”
  频伽带着幸存的二十万人远遁在阴山北面,千寻此刻正是要出发寻他而去。她坚持只带着无因前往,尺带珠丹自然很不放心,定要她带上充足的钱粮。
  “你,”千寻急着离去,只得点头,“好吧,好吧,我都带上。”说完,给了他一记这总行了吧的眼神。
  “我随后也会派使者将回纥的土地奉还,千寻,一切都过去了。”是啊,千寻望着憨笑的尺带珠丹,低语:“一切真的都过去了。”
  无因胖乎乎的身子晃倒眼前,合掌问道:“阿弥陀佛,最近贫僧碰到的施主个个都有悟禅的天赋啊!”
  “算了吧,胖和尚!我们要是也去悟禅,保准你没什么可混的了。”千寻笑望着他,挖苦道。
  “不见得,不见得。”说完,一个纵身轻松地跃上马车车夫的位置,等待着出发。
  “我要走了!”千寻淡淡笑着,朝尺带珠丹颔首。
  “等一下!”他走过来,捧着千寻的脸说道,“能不能答应我做竺密银镯的主人?”他的手紧攥着千寻戴着银镯的手腕,用力很深,深到疼痛。
  千寻微笑,点头。
  “千寻,这银镯是我吐蕃密宗的圣物,历来只有赞普才能拥有。传说它若与原本《涅?经》相遇能够使人获得预知未来的力量。这些,我才不在乎!我只想让你做它的主人!或许,你只想拥有月光宝石,但是不要放弃竺密,永远不要放弃!好吗,千寻?能答应我吗?”“是的,我答应了。”千寻轻抚银镯上的隐秘花纹,说道,“我真的走了,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
  “千寻,对我来说,两年前在曲江池边一汪碧水,一对蓝鸟,一个少女,一朵蔷薇,那是我对幸福的全部理解。过去是,现在是,一直到我死去,也都是!所以,不要对我许诺以后的相遇,那对我是残忍的折磨。只要你过得好,过得快乐,那么,我就有守着那个幸福画面活下去的力量!”
  千寻怔忡地望着眼前的男子,如果说面对这样的告白内心中没有一丝震撼,那一定是骗人的!
  “谢谢,谢谢你这么爱我!”千寻扭转身,不再说再见!他们之间,不应有再见。再见,是单方面的磨折。
  坐进马车,见无因对着自己发愣,催促道:“走了。”
  无因死死地盯着千寻手腕上的竺密银镯,恍惚了半天才转过头去,扬起了马鞭,绝尘而去。
  千寻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安静的无因。从地宫出发到安西,整整半月过去了,也不见他再说过一句废话。每天除了必要的几个字,他总是一言不发地驾着马车,要不然就是怔忡发呆。她有时突然间朝无因看去,会发现他望着自己出神。
  千寻的性子原本就是淡漠如水的,他不说,自己自然也不会问。
  第二次到达安西,这里已经是荒芜一片了。
  塌陷的城墙,飞窜的流萤,到处斑驳的烤焦痕迹,残破的军旗仍在随风飘荡。
  大将军高仙芝早已死去,李嗣业投身在讨伐逆贼的大业中身在何方也不知道。他曾经沐浴过的清澈小溪澄净依然,里面鱼儿自在往复,一切当真泯灭如初。
  这片土地,忽而属于大唐,忽而属于回纥,忽而又属于吐蕃。然而谁都抵不过时光变迁,这里,终究是属于世代生存的自然生命。
  千寻没能在这里唏嘘很久,补充了淡水后。无因扬鞭催马,很快踏上了东去的进程。
  兵荒马乱的时代,没有人会找一个和尚和男装千寻的麻烦,所以,他们很顺利就到达了凉州。这一次,他们不再往兰州方向走,而是沿着长城越过鄂尔多斯高原直达阴山!
  频伽,等我!
  每天恢宏的朝阳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千寻都会望着那团似火的希望之源默默许愿。
  频伽,你可知否?知否?
  如果生命中第二次遇到马贼,会不会很倒霉?如果是熟人,那是不是对方比较倒霉?
  是的!离开凉州不过半天的时间,正在溪水旁洗脸的千寻再一次在席卷而来的黄沙中消失无踪。
  无因只是个和尚,充其量是一个能力比较强的和尚。上次频伽动用了两国的力量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千寻,这一次,胖和尚一时眩晕,竟不知从何找起。
  第二次被浑身散发着西北野汉子味儿的男人扛在肩上,千寻实在是无奈得很。恐怕,这个贼头子不会像高大飞那样好对付了。
  “老大,我们盯了那胖和尚好几天了,今天早上才发现坐在他车里的竟是个女人,虽然瘦得很,可是长得也不赖。老大您先享用,再赏给兄弟们吧!”
  一阵威严的声音传来:“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痒痒了就去青楼泻火,不准强掳良家妇女!”
  驮着千寻的马贼委屈说道:“她哪里是个良家妇女了?良家妇女怎么会整日跟和尚混在一起。”
  千寻伏在他的背上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笑声如银铃,愉悦轻快,“高大飞,我们还真是有缘啊!”
  贼头子原本端坐在高台上好好的,一听这话顿时从椅子上翻了个跟头,栽了下去。他拍拍身上的沙尘,不敢置信地揉揉眼睛,努力地眨啊眨啊,“是,是你!”紧走几步,一把将千寻抱下来,惊喊,“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千寻,你怎么会在这里?”
  千寻笑眯眯地望着他,斜挑着眉毛反问:“这要问你的手下了,高大飞。”
  高大飞怒目看向那个马贼,直瞪得他一溜烟跑了出去。
  “高大飞,我的和尚朋友一定等急了,我没有时间耽搁、叙旧,我急着赶到阴山。”
  “好,我送你!”他戴了半个面具的脸孔上再也没有让人想要嗤笑的滑稽神色,上面布满了霸气与勇猛。高大飞伸出手拉住千寻,直奔山寨之外走去。骑上马,飞驰在黄土高原的沟壑间,身上仍旧弥漫出浓重的西北汉子味道。不过,这一次,真的是一个汉子了!
  俯瞰黄土高原的沟壑,一道蜿蜒轻扬的黄色沙雾飘忽在山涧,潇洒天地间。
  “他在那儿!”高大飞手执马鞭远远指着无因急匆匆寻觅的身影。
  “谢谢你!”千寻从马背上跃下,正要迈开步子,忽又想起了什么,“你怎么又回来当马贼头子了?”
  “我还以为你根本就不会问呢!”高大飞淡然一笑,“没什么。只不过我的老婆孩子都在战乱中死了!我儿子甚至还来不及到人世间看一眼,就和孩子他娘一起死在了安禄山军队的刀下!而我,最应该保护他们的人当时却躲在角落里吓得全身发抖!呵呵,呵呵呵呵!”高大飞笑得凄苦萧索,自嘲道,“我媳妇的头就那么轻易地被砍掉,滚啊滚啊一直滚到我的脚边。她圆睁的大眼怎么也不肯阖上!那一刻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拿起身边的菜刀向那个士兵砍去!我疯狂地砍着,一直杀出了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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