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是这样的宋朝

第35章


孔夫子曾问他的弟子子贡:你最讨厌哪些行为?子贡说:“恶徼以为智者,恶不逊以为勇者,恶讦以为直者。”这里的“讦”,即告密。将告密当成正直的表现,是子贡最厌恶的行为之一。
发生在亲人、朋友之间的告密行为,由于直接破坏了小共同体最基本的人际信任,挑战了人伦底线,更是受儒家抵制。曾有一个人告诉孔子:我们那里有个正直的人,发现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便跑到官府举报了。孔子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亲亲得相隐匿,社会的人伦底线才不会被突破。用汉宣帝的话来说,“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相隐”的原则自此列入中华法系,并历代相沿。
——不要认为“亲亲相隐”是陈腐、过时的观念,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同样非常明确地承认公民不给亲人证罪的“亲亲相隐”权利。
当然,我也不否认,中国历史上曾出现过竞相告密的风气。但我们需要知道,告密行为的鼓吹者是边缘的法家,而不是主流的儒家。商鞅主张治国要任用热爱告密的奸民:“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之者,善也;别而规之者,奸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商鞅认为,善民重视亲情,会相互包庇;奸民则相信“爹亲娘亲不如秦王亲”,会相互告奸。人民热衷于告奸,罪恶便无处逃遁。
但有意思的是,商鞅鼓励告密,却不能不将习惯于告密的人命名为“奸民”。可见在当时的道德评价体系中,告密行为是为人所不齿的。商鞅本人可能对这种道德评价很不以为然,但告密的反道德性质却是商鞅无法否认的。
历史上,但凡申韩法术大行其道的时期,告密之风便会盛行一时,比如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汉武帝时代、武则天时代、朱元璋时代以及所谓的“康雍乾盛世”。而受儒家价值观塑造最深刻的宋王朝,告密之风则大为收敛。我不是说宋朝就没有告密,而是说告密的行为在宋朝并不受鼓励,士大夫群体乃至君主都自觉抵制告密,以告密为耻。
◎ 南宋萧照《瑞应图》上的宋朝官员1
宋真宗时,李沆任宰相。一日宋真宗问李沆:“人皆有密启,卿独无,何也?”密启即秘密奏事、向皇帝打小报告。李沆对打小报告非常反感,说:“臣待罪宰相,公事则公言之,何用密启?夫人臣有密启者,非谗即佞,臣常恶之,岂可效尤?”李沆认为,只有那些品德败坏的人才会喜欢打小报告。
真宗的儿子仁宗当皇帝时,有一回,谏官韩绛收到同僚林献可送来的一封书信,信中“多斥中外大臣过失”。韩绛身为谏官,觉得应该向皇帝报告。便将这封私信交给宋仁宗:“林献可遣其子取书抵臣,多斥中外大臣过失。臣不敢不以闻。”宋仁宗却说:“朕不欲留中,恐开告讦之路。第持归焚之。”叫他将书信带回去烧掉。
仁宗皇帝不想了解大臣过失、借以整饬吏治吗?当然不是。但他深知,如果为了掌握臣下动向而纵容告密,对政治品质的败坏将远甚于“中外大臣过失”本身。
宋仁宗一朝,也是宋代最自觉抑制告密政治的时期。皇祐元年(1049),台谏官李兑、何郯、陈旭等人上书:“比岁臣僚有缴奏交亲往还简尺者,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遂使圣时成告讦之俗。自今非情涉不顺,毋得缴简尺以闻,其于官司请求非法,自论如律。”意思是说,最近有些臣僚将私人书信上交朝廷,朝廷则凭书信私议调查臣下,弄得告密之风大盛。自今之后,除非事关谋逆,臣僚不得交纳私人通信,有司也不可收缴臣僚私信。宋仁宗批准了这一建议。这大概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申明政府不得缴纳私人信件、据书信私议定罪的立法。
宋仁宗时代,监察系统非常活跃,台谏官可以风闻奏事,这固然对执政的政府系统构成强有力的制衡,但也产生了一些负作用——台谏官动辄上章告讦人罪,甚至根据道听途说“暴扬(他人)暧昧之事”,以致“刻薄之态,浸以成风”。御史吕诲于是上书“请惩革之”。仁宗皇帝从善如流,下诏“戒上封告讦人罪或言赦前事”,禁止官员打小报告揭发人罪。执政官若有过失、罪错,可以公开弹劾,但不应告密,不能揭人阴私。
后来的宋神宗、哲宗时代,当变法派(他们受申韩法术影响较深)执政时,告密风气大有复炽之势,因为一部分变法派官员认为,新政的推行,需要借助告密的力量。如熙宁七年(1074),参知政事(副宰相)吕惠卿推行“手实法”,即要求老百姓自行申报不动产,政府再按其不动产征税。这本非恶政,但吕惠卿为防止有人隐瞒财产,又“许人纠告”,鼓励告密。结果在民间大开告密之风,“家家有告讦之忧,人人有隐落之罪,无所措手足矣”。
因而,“手实法”甫一推行,立即就受到有识之士的强烈抵制。未久,宋神宗只好下诏废止了“手实法”。在宋朝士大夫看来,如果一项政策导致民间告密成风,社会便会进入人人自危的境地,敦厚的风俗就会被破坏殆尽,朝廷即使因此多收些税钱又有什么意义?
被现在许多人视为昏君的宋高宗,也不欢迎臣僚告密——也可能他实际上并不讨厌告密,只是因为主流士风对告密行为不待见,不得不表态拒绝告密。绍兴初年,高宗下诏求言,有些官员即以密奏的形式告讦同僚。高宗说:“自今上书言事,毋有所讳。惟不许因书告讦他人过失。”给告密者当头泼下一盆冷水。
◎ 南宋萧照《瑞应图》上的宋朝官员2
绍兴二十五年(1155),三省与枢密院给高宗打了一个报告,说:“顷者轻儇之子,辄发亲戚箱箧私书,讼于朝廷,遂兴大狱,因得美官。缘是之后,告讦成风。考简牍于往来之间,录戏语于醉饱之后,虽朋旧骨肉,实相倾陷,薄恶之风,莫甚于此。”一些轻佻的官员出于政治投机之心,将亲戚朋友私信上的谈论揭发出来,自己则因检举有功而获得美差。结果,告讦之风大兴,私人通信、茶余酒后的议论,都有人打小报告揭发。即便是亲兄弟,也可能被出卖。再没有比这种卖友求荣的风气更薄恶的了。
因此,三省与枢密院提出建议:“乞令有司开具前后告讦姓名,议加黜罚。”即提议朝廷将那些有告密史的官员列入黑名单,“议加黜罚”。宋高宗同意这个建议,“诏令刑部开具取旨”。这大概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在官僚系统中清理告密者。
宋高宗是一位有污点的皇帝,比如他重用奸相秦桧,比如他冤杀岳飞。但他对告密行为的打击,却表明他至少明白一个道理:再冠冕堂皇的告密,都不可能“告”出优良的治理秩序,因为告密直接败坏了公共治理的根基——人心。
我们历史上存在过鼓励告密的时期,也拥有过一个明明白白“反告密”的时代——那就是宋代。我想说的是,拒绝告密、抵制告密,其实也是华夏文明的传统哩。
为什么说宋朝没有“顾命大臣”?
古代的政治交接,往往会发生君主制下难以克服的一种弊病——继位的是未成年的小皇帝,还没有能力处理政务。那怎么办?比较常见的做法是,老皇帝生前选择了几位老成持重的顾命大臣,临终托孤,请他们尽心尽力辅弼小皇帝。
譬如,汉武帝在弥留之际,立八岁的刘弗陵为太子,并指定霍光、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田千秋为顾命大臣;三国时,孙权久病,命诸葛恪领太子太傅,辅佐太子孙亮;南北朝的刘宋开国皇帝刘裕,临终前将少帝刘义符托付给顾命大臣徐羡之、谢晦、傅亮、檀道济;唐朝的李治继位时虽然已有二十一岁,但他生性懦弱,唐太宗不放心,临终前还是嘱托长孙无忌和褚遂良好生辅助新君;后周世宗柴荣英年早逝,七岁的恭帝柴宗训即位,宰相范质受命为顾命大臣;明代的穆宗皇帝驾崩,遗命大学士高拱、张居正、高仪三人为顾命大臣,辅弼十岁的万历小皇帝;清代顺治六岁登基,睿亲王多尔衮与郑亲王济尔哈朗二人辅政;康熙八岁继位,索尼、苏克沙哈、遏必隆、鳌拜四人辅政;咸丰临终前,因太子载淳只有六岁,也安排了顾命大臣团队,由载垣、端华、景寿、肃顺、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八人“赞襄一切政务”。
成为被皇帝选中的顾命大臣,不能不说是人臣莫大的荣耀,意味着从此登上了权力的顶峰,获得了百官望尘莫及的地位。然而,从历史经验看,顾命大臣却如同中了恶毒的诅咒,很少得善终,不是生前被诛杀,就是死后被清算。西汉的上官桀、桑弘羊跟霍光争权,事败被诛,霍光虽然生前地位显赫、权倾朝野,死后却灭族;东吴的诸葛恪也被吴主孙亮设计杀死,并夷灭三族;刘宋的徐羡之、谢晦、傅亮、檀道济四大臣因少帝行事乖张,废掉了刘义符,另立刘义隆为帝,但刘义隆登上皇位之后,便寻了借口将四大臣杀掉;长孙无忌遭削爵流黔州,自缢而死;明代的张居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尸骨未寒,便被皇帝抄家;清代的多尔衮死后被追究谋逆罪,开棺鞭尸;鳌拜被成年的康熙逮捕,死于狱中;肃顺被慈禧太后、恭亲王联手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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