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朝廷

第28章


  汉军镶红旗人黄检在山西按察使任内将其祖父、已故大学士黄廷桂雍正、乾隆间朱批奏摺底稿汇辑刊刻,分送同官。为皇上检阅犯官高朴家中抄出各种书籍时发现,所刊世宗硃批170余摺,较之朱批谕旨已刊行者几多至两倍,而两相对照,字句亦多不符合。谕令将黄检交部严加议处,黄廷桂奏疏及板片一并缴毁。又通谕各省督抚:恐从前曾为大员之人其奏摺奉有朱批者类此刊刻,亦未可定,即令其子孙将板片、书本一并缴出奏闻,送京查销。
  湖北兴国州捐贡、候选训导冯王孙呈缴自著《五经简咏》二本,经湖广总督查核,“语多狂悖,并有不避庙讳之处”,据情入奏。上谕;今阅签出诗内各句,悖妄狂诞不可枚举,且有“复明削清”之语,并于庙讳全然不避,悖逆显然。应照大逆凌迟缘坐律,狱具,冯王孙凌迟处死,传首本籍;其子从宽改斩监候,秋后处决;其妻、媳及孙等俱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皇帝谒陵途中,高邑县民张九霄于御道旁跪献其师智天豹所著《本朝万年书》,即被拿获。其书内有“乾隆五十七年”一条,预见现今皇上在位五十七年而止。得旨,智天豹“与诽谤毁斥者稍属有间”,从宽改为斩决;张九霄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
  安徽天长县生员程树榴为其友王沅所作《爱竹轩诗稿》写序,又复出资刊刷,为生员王廷赞告发,称其序中有“造物者之心愈老而愈辣,斯所操之术乃愈出而愈巧”等悖逆之句,显系为王锡侯、徐述夔二逆犯一吐不平,讥诋当今皇上。降旨:“念其究未诋斥本朝及得罪于列祖列宗,尚不至如徐述夔之甚”,程树榴从宽斩决,故纵之天长知县高见龙及程树榴子程瑛从宽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
  安徽和州戴移孝,著有《碧落后人诗集》,其子戴昆,著有《约亭遗集》。安徽巡抚以其“悖逆狂吠之处甚多”;内如“长明宁易得”、“短发支长恨”、“且去从人卜太平”等句,“亦属狂悖”;序文内有“怼君违亲”,“更属悖谬”,乃奏请查办。奉旨:戴移孝、戴昆著戮尸示众,戴世道著即处斩,其缘坐之子孙著加恩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
  广西南平生员吴英在家密写策稿,内容有“请蠲免钱粮,添设义仓,革除盐商、盗案连坐、禁止种烟、裁减寺僧”等条。其第一条写道:“圣上遵太后之遗命,命免各省税粮,其德非不弘也,但其恩未远,其泽未长。圣上有万斛之弘恩,贫民不能尽沾其升斗。”七月,携策书赴省,适逢藩司外出,吴英拦舆投递,请求代奏。随移解臬司衙门斥革收审,奉旨:吴英著即凌迟处死,其子、弟等改斩监候,吴英妻、妾、媳及年未及岁之子、侄,孙等俱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
  皇帝巡幸五台,至保定,尹嘉铨遣其子至行在为其父尹会一请求谥典。以“谥乃国家重典,岂可妄求”命其安分家居。及阅尹嘉铨另摺,以其乞请将汤斌、范文程、李光地、顾八代、张伯行及其父尹会一从祀孔庙,随即抄出尹嘉铨所著各种书籍,签出书中种种悖逆之语,如自称“古稀老人”;“朋党之说起而父师之教衰,君亦安能独尊于上哉”?称“大学士、协办大学士为相国”;“不愿作台谏官,缄默不能自甘,尽言又恐不测”。奉旨:著加恩免其凌迟之罪,改为处绞立决。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缘坐。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
  浙江仁和县监生卓长龄所著诗集内有“楚衽乃知原尚左,剃头轻卸一层”、“发短何堪簪,厌此头上帻”牢骚怨望之句。乾隆四十六年被控,上谕:卓长龄等犯“语意牢骚,词句违碍,但究系康熙初年之人,且物故已久”,加恩免其戮尸,其缘坐各犯一体宽免;正犯之孙卓天柱隐匿收藏禁书,殊干禁例,从宽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其余照该督所奏完结。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
  河南登封县生员李一与生员乔廷英互控,李一所作内有“天地糊涂,帝王师相无非糊涂”等语;乔廷英家存诗稿内亦有悖逆之句,如“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及“志士终当营大业”,并存有应毁之书。河南巡抚据情入奏,请照大逆律将二人凌迟处死;李一之子、乔廷英之子、分居胞弟乔廷士俱应照律缘坐,拟斩立决;二犯之妻、儿媳及年未及岁之子孙照律给功臣之家为奴。
  湖北黄陂县人胡元杰寄居河南固始县,训蒙糊口,因失馆穷愁,欲图讹诈,遂赴光州呈控商城县知县戴如煌所作《秋鹤近草》内隐存叛逆。光州知州察核诗句并无违碍,巡抚复加研鞫,胡元杰供称:“实只意图讹诈,恐所首事不重大,不能胁制官府,多得银两,因而丧心病狂,妄加注释。”以胡元杰借戴如煌诗句附会讲解,肆其逆悖,实属不法,请旨将其即行正法。
  24.编书修书
  在大力征求遗书的同时,清廷又先后组织学者进行了大规模的编修书籍的活动。
  乾隆朝政府编书,其特点一是种数多,卷帙浩瀚。据统计,皇上一生主持纂修的书籍约在一百一十种、七千卷以上,这还不计入《四库全书》(否则总卷数将近十万)。这一数字,使得包括圣祖在内的所有以修书而著称的帝王无不相形见绌。
  一是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经史子集,无所不有。其中经部书籍有《周易述义》、《诗经折中》、《周官义疏》、《仪礼义疏》、《礼记义疏》、《春秋直解》等;小学书籍有《同文韵统》、《叶韵汇辑》、《音韵述微》、《清文鉴》等;子部书籍中有关天文者有《仪象考成》、《历象考成》,有关医学者有《医宗金鉴》,有关农学者有《授时通考》;集部书籍中有关书画者有《秘殿珠林》、《石渠宝笈》,与古器、古钱币有关者有《西清古鉴》、《西清研谱》、《钱录》,有关诗词文章者有《唐宋文醇》、《唐宋诗醇》、《皇清文颖》等;至于史部书籍,更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一是讲究实用。修书有明确的目的和针对性,除所修经史各书皆为加强思想统治之外,其他所修各书,无不对人民衣食住行和提高社会文化知识有所裨益。
  一是比较重视质量。各书纂修,大都宽以时日,一般不搞急就章。一书修成,往往历时多年。如《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三礼传说》、《音韵述微》、《平定准噶尔方略》、《热河志》等书,从决定纂修到全书告成,大多都在十几年以上。有些书籍在修成、刊印之后,还要订正错讹,补充史实,进行重修。据《高宗实录》记载,他在位六十多年的时间里,各种书籍的纂修活动从未停止,一般情况下,每年都有几部书在同时纂修并有新书行世。
  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历史书籍的编修。据统计,乾隆一朝官修史书几乎占了所修书籍的半数左右。其中通史一类著作虽然为数不多,但却各具特色。如《通鉴辑览》、《历代职官表》、《古今储贰金鉴》即为通贯古今之作;《续三通》是对杜佑、郑樵、马端临等人著作的续修之作;《辽金元三史国语解》则是订正旧史讹误之作。
  对于明朝史书的编修,因为它和清朝政治关系极大,皇帝更为重视。继《明史》刊行之后,又先后主持编修了《明纪纲目》、《通鉴纲目续编》、《明臣奏议》、《胜朝殉节诸臣录》等书,不给私人以插足编修明史著作的余地。同时,为了使各种官修明史能够在学术上站得住脚,还比较注意订正所修各书讹误和补充一些新的史料。如明季福王朱常洵的赐田,《明纪纲目》所载为四万顷,实予二万顷。又如《明史·英宗本纪》正统十四年,英宗一日而杀两御史,却不著其获罪之由,又于“土木之役”条下不书王振事。对于这些明显疏略,令“将原本逐一考核添修”,“重刊颁行,用昭传信”。再如明末福王建号和唐王、桂王事迹以及李定国、白文选等人的抗清活动,以为福王南渡,“偏安之规模未失,不可遽以国亡书法绝之”;唐、桂二王“究为明室宗支,与异姓僭窃者不同”;“且其始末虽不足道,而奔窜事迹,亦多有可考”;那些死难人士则“各为其主,始终不屈”,“较之宋末之文天祥、陆秀夫实相仿佛”。因此《通鉴辑览》一书将明亡年限定于福王芜湖被执,并于该书中附记唐、桂二王事迹;所有抗清死难人士,皆当书为“某王之官某,不必斥之为伪”,并决定搜集他们的生平活动和抗清事迹,宣付刊行。
  现代一些史学家认为,乾隆后期乃至皇帝本人最重要的一部政治和历史著作是《御批历代通鉴辑览》。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完成于1768年,内容涵盖了从上古到乾隆朝4559年的历史。非常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巨著附有对前一个世纪曾在明朝灭亡后抗击清朝的南明小朝廷的历史。(33)
  对于本朝历史的编修,皇上尤为重视。因前代诸史,皆在该朝灭亡之后由后世史官编修,历年久远,许多可信史料湮没失传,不得不凭借史料价值极不可靠的稗官野乘。有鉴于此,提出“何如及早裒集,免致闻见失真,传疑袭误”!因此早在即位之初,在循照先例开馆纂修《世宗实录》的同时,又决定征集有关资料,纂修雍正朝国史。
  乾隆六年十二月,《世宗实录》首先告成。乾隆十四年十二月,包括雍正朝在内的五朝国史亦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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