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惊魂

第26章


我只得倒车驶了大约一哩路,才找到一个空旷到能掉头的地方。所以我们还是走三〇二号公路开向波特兰。
  我们到达波特兰后,我抄近路驶上收费公路。公路入口处的一整排收费亭就像没有眼睛的骷髅头一样,空无一人,其中一座的滑门上挂了件破掉的夹克,袖子上有“缅因收费公路”臂章,上面染了已干的血渍。自从离开联邦超市后,我们还未碰上一个活人。
  雷普勒太太说:“大卫,试试收音机。”
  我恍然大悟,拍了一下额头,想着我怎么笨得把车上的收音机都忘了。
  “别傻,”雷普勒太太说,“你不可能样样都想到。谁要想那么多,一定会疯掉的。”
  在调幅波上,我只收得到一连串尖锐的静电声,调频则连静电的杂音也没有,跟没开时一样安静。
  “那表示所有电台都停止播送了?”亚曼达问。我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已经向南驶了相当的距离,应该可以接收到波士顿的电台了──WRKO、WBZ、WMEX。但是如果波士顿已经没了──
  “那也不一定代表什么,”我说,“调幅波上的静电声纯粹是干扰。雾气太湿也会影响无线电讯号。”
  “你确定是那样?”
  “是的。”其实我并不确定。
  我们向南行驶,哩数指标不断减少,由四十哩往下数。等哩数到达一时,我们就该在新罕普夏州界了。在收费公路上行驶比较慢,因为有不少开车的人没有及时弃车,好几个都撞了车。有几次我不得不驶上中央分隔岛。
  过了二十哩指标时,我开始觉得有点饿,这时比利抓住我的手臂。“爸爸,那是什么?那是什么?”
  一团黑影由雾中浮现,把雾遮暗了。它高如山崖,且笔直地向我们移近。我用力踩煞车。原本在打盹的亚曼达,随着紧急煞车往前冲。
  某种东西向我们逼近,这是我唯一能确定的事实。虽然雾中只容许我们短暂一瞥,但我们的脑子还是可以看出这东西的不合情理。这样黑暗、恐怖的东西,就像绝美的事物一样,完全超越我们渺小人类的经验之门。
  它有六条腿,这我看得出来。它的皮肤是石板灰色,有几处杂着暗棕色。那些棕色斑纹令我无端想起卡莫迪太太手上的老人斑。
  它的皮肤发皱,且有深深的纹路,数以百计的粉肉色巨虫爬在它身上。我不知道它确实有多大,可是它笔直地从我们上头经过,其中一条满是皱纹的灰腿不偏不倚踩在我的车窗旁边。
  事后,雷普勒太太说,虽然她拉长了脖子看,却看不到那东西的下腹,只看到两条如高塔般巨大的腿走入雾里,直到消失不见。
  当那怪物越过车顶的刹那,我只想到跟这么巨大的生物比起来,蓝鲸可能只有鳟鱼那么小吧──换句话说,这东西大得令人难以想像。即使在它走了以后,它的脚步仍震得地面动个不停。它在州际公路上留下了脚印,深到我几乎看不见底。每一个脚印都大到足以让我这辆斯柯达掉下去之后上不来。
  半晌无人说话。除了呼吸声和那巨兽渐去的脚步声外,四周一片沉寂。
  然后比利开口问道:“爸爸,那是不是恐龙?就像飞进超市里的那只鸟一样?”
  “我想不是的。我想历史上还没有过那么大的动物,比利。至少在地球上没有。”
  我想到箭头计划,又一次纳闷他们究竟在那里搞什么鬼。
  “我们走吧?”亚曼达怯怯地问,“它说不定会再折回来。”
  是的,而且前头也许还有更多只等着。可是说出来也于事无补。我们总得到某处去。我继续向前行驶,在那些可怕的脚印间弯进弯出,直到它们自路面上消失。
  ★☆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差不多是这样──只有最后一件事。但你不能期望有什么断然的结尾。这故事没有“于是他们逃出了迷雾,迎接阳光璀璨的一天”;或是“我们醒来时,国家警卫队终于来了”;或者甚至是老套的一句:“原来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我想,这比较像我父亲老皱着眉头说的,“希区考克式的结尾”,也就是让读者或观众自己去猜想的不明确结尾。我父亲对这样的故事十分轻视,说它们是“骗钱的”。
  我们到达这间三号出口旁的霍华.强生旅馆时,暮色已渐起,这使得开车成为自杀式的冒险。在那之前,我们也曾赌命开过横跨沙寇河上的长桥。这座桥的桥身扭曲得厉害,但在雾里也看不出它是不是完整。而我们赢了这场赌博。
  问题是,我还得考虑明天,对不对?
  我写到这里时,已是凌晨十二点四十五分了,今天是七月二十三日。造成这一切灾难的那场暴风雨,不过是四天前的事。我从房间里拖了个床埝出来,让比利睡在大厅。亚曼达和雷普勒太太就睡在他附近。我靠着一支大型手电筒写下这些。窗外,粉肉色的巨虫不断冲向窗玻璃,发出“砰砰砰”的响声,偶尔夹杂一只怪鸟啄虫的更大声响。
  斯柯达的汽油大约可再走九十哩。我也可以试试在这里加满油,旅馆对面就有一处加油站,虽然停电了,但我想我可以用虹吸管吸些油出来。不过──
  不过这表示我必须到外面去。
  只要我们能得到汽油,不管是在这里或是更远一点的地方,我们就能继续前进。你瞧,我心里是有个目的地的,这就是我要说的最后一件事。
  我不确定。这是最要命的一件事。或许那只是我的想像,一种希望。就算没那回事,我们也得赌很久的命。有多少哩路?有多少座桥?有多少怪物会不顾我儿子痛苦的惨叫声而将他撕裂、吃掉?
  由于希望渺茫,我觉得这几乎就像一场白日梦,所以到现在我也还未对任何人提起。
  我再经理室里找到一部装电池的大型多波段收音机。收音机背面有条天线直通窗外。我转开收音机,拨了拨指针,结果还是什么也收不到,只有静电声和死寂。
  然后,当指针拨到最左侧,就在我伸手想关掉收音机时,我想我听到了一个字,或是我梦见我听到了。
  就那么一个字。我又听了一个小时,但再也没听到了。如果真有那么一个字,它必然是偶然透过潮湿的雾里某个微小的转变,一条接通但立刻又中断的信道。
  一个字。
  我得睡一下才行……如果我可以入睡,而不会一夜被恶梦纠缠,看着奥利、卡莫迪太太、诺姆的脸团团转……还有黛芬那一半被宽边草帽遮暗的脸。
  这家霍华.强生旅馆有间餐厅,除了用餐的地方之外,还有个马蹄形的午餐吧台。我要把这些笔记留在吧台上,说不定有天某个人会找到,会从头看过。
  一个字。
  万一我真的听见了。万一。
  现在我要睡了,但我要先亲亲我儿子,并在他耳畔轻声说两个字,使他有能力抵御恶梦。
  两个听起来很像的字。
  一个是哈特福(Hartford)。
  另一个是希望(Hope)。
  ※
  〔注:Hartford是康乃迪克州首府;故事最后,主角一行人应是在缅因州与新罕普夏州交界附近,从新罕普夏州再往南穿过马萨诸塞州,便是康乃迪克州,与下一个字“希望”对照,意思是希望已近在眼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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