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那天正下雨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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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大的日头猛烈的让人错愕,仿佛昨日未经苍天的洗礼一般,依旧笑容满面。
    我在想,我的霁雨是不是也正一如既往的扬起了微笑。
    很不情愿的扔了100块钱给诺基亚维修中心的大爷,检修手机的过程仅是扭动了几下电板,拨了拨弹簧插片,这让我对专业人士的知识价值做出了重新审视的同时,又为自己被人当做案板上的肉而不是滋味。可没有办法,人家有那噱头!
    一出修理店我就急不可耐的给霁雨打电话,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我已经与霁雨失去联系达到了17个小时之多,而曾经最长的一次精神别离也只有14个小时,于是我开始认为我必要低头了。
    —雨,你在哪呢?
    —雨,对不起拉!昨天我不是故意的……
    —雨,你能出来一下吗?我可以解释的。
    ……
    霁雨没有回短信,我决定打电话。我们曾答应过对方,如果有一天我们吵架,哪怕对方再怎么错,一定要给一个当面解释的机会,因为电视剧里有太多的美好倦侣就是为一个不存在的误会而咫尺天涯。我们不想成为这样。
    霁雨的彩铃是BEYOND的《真的爱你》,很传情、贴切的让我感动。
    “喂,你好,我是阮霁雨。我现在在上课,没办法接听你的电话,请你在听到滴声后留言。”
    “霁雨,我是天枫,昨天我真的不是有意的,你没生气吧?我在爱晚亭等你,不见不散!”
    挂了电话,有点怅然,总有种不好的感觉,却说不出来。
    鱼眼哥突然来电话说朝阳今天发工资,让我去领。我说你帮我一起领算了,可是遭到了必须本人签字的回绝。没办法我只得风风火火的赶去市里领我那份微薄的可以的工资。
    看着鱼眼哥数着那一张张大团结的模样,我真为他那双眼睛而担心,生怕它又突出来了。原来人看到钱是那么的委琐和贪婪,一切的曾经那么精心掩饰的丑态都在那一刻暴露无疑。
    没有接受鱼眼哥庆祝的提议,我怕再次失约于霁雨,便匆匆又赶回了学校。
    爱晚亭还是在那站立着,灰色的瓦砾,红色的梁柱,还有那周围繁茂的枝叶花草,依旧象一个青春永驻的少女般亭亭玉立的在那站着,丝毫没有岁月的沧桑。如此美好的一切,不知道为什么我又想起了那个女孩—叶枚,短短的一年,让这个女孩到底经历了什么,到底受到了怎么样的伤害?
    隔着辽望的栅栏,可以清晰的听到一对对在竹林里约会的俊男靓女们的甜言蜜语——
    A:哥,你喜欢我吗?
    B:喜欢……
    A:我不信~…
    B:妹儿,你怎么可以不相信呢?!我的心不正攥在你手里吗?
    A:呵呵……
    ……
    C:哥,你觉得我是什么?
    D:妹儿,你是我手心里的优乐美!
    C:为什么啊?
    D:周杰伦不是说,女朋友就是手心里的优乐美吗?
    C:嘻嘻…哥,你真傻!
    D:呵呵……
    C:哥,你知道吗?我就是喜欢你的可爱~~
    ……
    E:哥,咱俩两天没见了,你想我没?
    F:想了——
    E:哥,那你说说,怎么个想法?
    F:妹儿,你知道吗?哥今儿吃了三大碗红豆饭,满肚子是相思啊!
    ……
    一阵阵甜蜜的笑声伴着竹子错落的沙沙作响,使人不禁生出那句“只羡鸳鸯不羡仙”的陈词滥调。
    “天枫!”一个清脆的声音滑过耳畔,让我情不自禁的转过了头。
    “霁雨——苏馨儿?怎么是你?”眼前出现的人不是霁雨,我很是诧异。
    “天枫,你来了很久了?”
    “还好!…啊?你怎么知道我在这等了很久?霁雨呢,霁雨怎么没来?”
    苏馨儿向前走过两步,用手捋了一下刘海,并适时的眨了两眼她的小眼睛,显得那么的小巧,不过岁月经过了两年的雕琢,这张小脸亦散发出了成熟的气息。
    “她让我来见你,你有什么话我可以转告。”
    “什么?你转告,开什么玩笑!?她为什么自己不来见我?”
    “天枫!本来我也不相信的,可是—可是你真的让霁雨太伤心了!”
    “伤心?错过了一次生日,真的就这么严重吗,她真的一次解释的机会也不给我?”我不理解,一次爽约真的有如此严重?我不相信霁雨会那么斤斤计较。
    “佟天枫,你还装傻!错过一次生日谁会在意,可是你错过这次生日的动机、目的是什么,才是真正值得商榷的!”
    “我…我是——”我说不出来,满肚子的话卡在了喉咙口却说不出来,好难受。苏馨儿的话重重的压在了我的胸口,仿佛一把利剑一下子撕开了我的伪装。对,我为了什么错过了……
    “怎么,说不出来了吧!佟天枫,开始我真不相信你是这么多情、风流的一个人!上次霁雨姐告诉我,有一次你看着一个女孩的眼神很不一般,我还怪她多心了。没想到……还好昨天下午我陪着霁雨姐去镜湖祈愿,看到了一切不该看到的!要不然,还不知道被你瞒多久呢!”
    “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我们…我们只是很普通的朋友。你告诉霁雨,我可以解释的。真的……我可以解释的—我可以——”
    我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一切都是那么语无伦次,我和叶枚真的没有什么,至少在现在我的心里只有霁雨,我知道不能没有她,我不允许她瞎想,我是真的不曾变过那颗爱她的心。我要见她,告诉她一切,来解除她的误会。
    把苏馨儿一个人撂在了那儿,我飞也似的跑了出去。我真的不敢想象,大三,这个年遇不惑的年纪,我还有如此这般奔跑的活力与激情。爱情,这个东西到底有多少魔力,我不知道,可心底里一个声音告诉我要找到那个叫阮霁雨的女孩。
    一路上,我把随行的槐树狠狠甩在了身后,飘散了的还有那弥久的桂花香,脑海里象放电影一般回荡着苏馨儿的话——
    “天枫,其实霁雨姐什么都知道。她早就知道那女孩叫叶枚,你曾经不可自拔的喜欢过她,为了她伤心,为了她和人打架,可霁雨姐没有在意,她还是很专心的爱着你,她相信她可以感动你,让你忘记那个女孩。可是昨晚的那一幕,彻底的打碎了她的心,看着你们在小亭子里的拥抱,霁雨姐哭了,头也不回的跑了……她是淋了一身的雨跑回来的呀!……”
    我近乎疯狂的敲打着手机,却始终没有回应,那一刻电话里的女声变的那么令人厌烦。
    霁雨哭了,我似乎可以想象到她伤心的样子,原来S大的雨真的能预示霁雨的眼泪,天使哭了,所以天下起了雨。
    来到了她们宿舍楼下,看见了霁雨下铺的那个胖妞,她很是友好的向我打了个招呼,并在我想要SAY一句HELLO以外的话时,胖妞先一步开口,“找霁雨吧,她不在!你去体育馆看看,她今天可能会去那!”
    于是,我千恩万谢下捎带着许诺了两块德芙后告别了胖妞,急切的奔向了体育馆。
    在体育馆门口看见了一只面熟的恐龙,是第一次见到霁雨时她身旁的那只。然后我很是和善的冲上前去,“大姐,看见霁雨了吗?”
    恐龙藐视性的瞟了我一眼,显然她还是对我相当敌视,不知道是因为种族歧视,还是鉴于其同志倾向,在我成功拿下霁雨后对我心生不满。总之,我在承受了恐龙整一分钟的大蛇瞪眼,外加陪上了青春的笑容后,才得到了她一句铿锵有力的回答——没看见!
    恐龙不怀好意,我觉定亲自去里面看看。体操室—乒乓球室—主馆—副馆……除了女厕,所有的地方我都找遍了,看见了扁芋头考班在挑逗几个低年级的女生,看见了李哥和大嫂在打羽毛球,看见了凌初在练体操,甚至看见了和叶枚在一起的那个人妖……可是,惟独没有看见我的雨儿……
    我无奈的不知何去何从,霁雨她到底在哪?我抱着唯一的希望去寻找那大槐树下的约定。
    绕过囹月湖来到竹林,在那棵槐树下站定,我突然发现自己是多么的不协调,形单影只的徘徊在这儿,打扰了情侣们和谐的打情骂俏,受到了大龄男人孤单的心理压力。
    轻轻的抚摩着槐树,仔细的看着那一点点零星的印记,象一个修女一样,那样的怅然。
    霁雨还是没有出现,蝴蝶最终还是受伤了……虽然我一直知道女人是脆弱的动物,好似一触即碎的水珠,要好生的呵护的,才知道周董的比喻真的很恰当,女孩就是男孩手里的优乐美。
    星期天的S大艳阳无限,而我的身边却没有了霁雨。路边爽朗的笑声惹的我心慌,翻开电话本里的名单,老肖、李哥、凌初、苏馨儿、麻子……突然发现他们都有约,惟独只有我一个人独自流落在街头,于是我决定邀鱼眼哥一起喝酒。
    虽然门外白昼齐天,可莘园酒吧的灯光却时时刻刻营造着夜晚的温馨,让人难有不一醉方休的想法。
    鱼眼哥的酒量很不错,吧台上只见他杯盏盈幕,老板总是阴笑着激他“信不信,再有一杯你就得趴下”,于是鱼眼哥很不服气的一杯接一杯……看着鱼眼哥的海量,我突然觉得他好象比我更难受一样。或许这就是水生动物的本能,我开始佩服他了,至少在喝酒方面。
    有人说,诗人与酒,天生的朋友。酒这东西说好真好,久之前曾看见李哥写的一篇小文章,关于酒与朋友的,题目是《酒+肉=真朋友》。原文精妙选段如下——
    ……
    一个月的暑假,老是和朋友一起吃喝玩乐,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离不开酒和肉。我开始怀疑是否我的朋友就只是酒肉朋友?慢慢的我懂了,无酒无肉,怎么交朋友?
    一壶清茶,人手一把羽毛扇,坐而谈玄道,是否太务虚了?况且聊到高兴处,是要碰杯的;以茶代酒,只能使人理智与清醒,太煞风景。虽然自古提倡君子之交淡如水,但我更信奉这样一句现代箴言: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
    老爸看我喝酒很是有意见,每每他训斥我时,我总是拿“上梁不正下梁弯”来噎他。可老爸仿佛有那么一套真理:喝酒的都是文盲、粗汉,而文化人是不喝酒的。老爸没读过几年书,自认为是文盲,把我归为了文化人。
    可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说,李白也是文化人吧,人家就是酒中仙人。李白的一生,不仅好酒肉,而且重友情,从来也没有人说他结交的都是些酒肉朋友。而在李白的这些朋友中,哪个不是善饮酒,哪个没有点狂劲?所谓物以类聚,择友而交之。
    我们做不了李白,但我们奉为酒肉朋友。酒肉朋友有什么不好?何必非要吟诗作对、谈玄论道,附庸风雅?酒肉本身,就是一种缘分。离不开酒肉的人常常又是离不开朋友的,最朴实的友情常常是最真的。
    酒肉穿肠过,朋友心中留。我宁交酒肉朋友,也不交纯粹为利益走到一块、互相利用的朋友。
    ……
    当初因为不好这口,很是不明白,现在想来煞有哲理。
    虽然我不胜酒力,可在鱼眼哥的启迪下,还有就是霁雨的误会让我心里极不是滋味,一口气灌下了两瓶山水。然后看着天花板上的绚彩灯光,犹如漫天的星辰,而满屋子的人,我看谁都象霁雨。最后因为实在晕的厉害,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过事后鱼眼哥告诉我,我非礼了老板的女儿。可怜啊,人家才7岁,就被我一把的抱在了怀里,一阵阵酒精唾沫的虐待。
    于是,在之后的每次光顾莘园时,老板总追着我索要他女儿的初吻……
    三天了,没有一点霁雨的消息,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于是,那几天我趁着机会,学会了喝酒,相信了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不只是个传说,而麻子关于神人殊途的理论更是让我坚信了上天是有惩罚的时刻的,仅是或早或晚而已。
    一路醉酒的我,在莘园门口遇见了水桶腰大姐,有点久别的辛酸,问了一下,知道是回来收拾一切的。哎,大四了,要走了,从前看着再怎么可恶的人都是那么的可爱。于是,我在朦胧的醉意里答应了再为艺海出篇稿,因为水桶腰大姐希望在最后的一刻能出最后一分杂志,以为她青春美好的大学文学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所以我赶回了寝室,一气呵成了这篇《离梦祭》——
    当我们在回忆时,我们的心就已经死了,因此我们就有了寂寞孤独而有无奈的文字。错过黄昏,错过娇美的夕景,用皓月装点我凄苦的笔杆。我会在很宁静很宁静的夜里,从充满哀伤的睡梦中爬起,坐到漆黑的夜幕里,就着黄昏的烛光,写那很是伤感的句子,写的泪流满面,写到内心充满苦寂绝望。然后彻夜难眠,一遍又一遍的死去。
    作别夕景很是残忍,回到头时,便已无有那萧条的残影,惟有我的孤单被拉的好长好长。我看不见,四周有太多的屏障,教我如何也看不穿,恍如隔世。前尘隔海,如梦似幻,每天只能听到陌生的埋怨,我如何也抵不住思念。本来给了我一世的承诺。可是旧景还未散去,我的心就已经痛苦的死去。原以为我们会自发幡然,至少杜宇的情缘,蜀帝的浪漫,可不想岁虽未皓首,我们的故事就已经苍老成了过眼云烟。
    是谁孤独了我一生,教我插上一双天使的羽翼也达不到彼岸。回首有蓦然的喧嚣,亦有朦胧的阑珊。客罢酒浓,洗尽我今生情缘,看不见,看不见。。。。。我便流泪,流的很酸很酸。我还没有死,往事已淡然,哪怕再遇到过隙白驹,也终是安然。没有那此情可待的希望,没有那如尘如缕的惘然,便没有“醉后方知酒浓,爱后方知情重”的辛酸。
    往事已成空,犹如遗梦中。我还保留着铭记的承诺,不知你的诺言是否已被蒙上了层层污点,我们之间那陈旧的线绳是否已被清冷的风吹断,即使我逍遥的拂袖,也淡褪不了我心里的寡欢。前尘隔海,如梦如幻,哪怕没有了这伤心的誓言。
    不过当欣喜的完稿后,却被老肖讽刺的一无是处,大抵是都是情爱的迷彩,一点都没有大学离开的感伤,一点都不具备大众感官意识。
    于是,我重新审视了一番后,确实感觉上到处散发着霁雨的影子,和我傻傻的无奈……
    没办法,我只得一记三分,投进了纸篓,开始酝酿琢磨这青春,琢磨着人的共鸣——
    青春的尾巴
    我们试图,抓住七月的尾巴,就像采撷一朵,清纯曼妙的莲花,花瓣随风摇曳,从我们指间滑下,原来,它也恋着家。
    我们试图,抓住青春的尾巴,却像攥着,会从指缝逃走的流沙。沙砾堆成了娃娃,海水轻吻,原来,它也会倒塌。
    我们试图,抓住梦想的尾巴,却象捧着一束,柔软精制的青纱。风过耳畔,天际又多了舞动的奇葩,原来,它也害怕留下生命的伤疤。
    忘了水桶腰大姐看到稿子的表情,不过那一刻我真真实实的看见了她落泪,再不象水桶漏水,却多了几分妩媚,几分让人揪心的女人味……
    人家都说工作能够使人暂时忘掉烦恼,可朝阳却在这个时候给了我们3天的大假,理由是效益好,犒劳员工的。我一阵呆,既然是效益好,那为什么不给我们涨工资,放什么假啊?
    沉沦的日子里每个人都把我当冤大头,看见我就让我请客。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长了一张特想请人吃饭的脸?不过我还是很感谢大家的,大三了能照看到我……想到了李哥什么都不说,一杯而尽的豪情,又有麻子人生路,鲜花簇,一朵香比一朵的宽慰,还有老肖、苏馨儿轻声柔语的提议,酒这东西勾近了似乎远离的生活,还有人情……
    一个人游荡的时候,我喜欢去十里楚街,去莘园,那里有离人一起走过的足迹。
    莘园的老板做了我忘年交,很开心的陪着我一起醉酒。可是他不象鱼眼哥那么的好酒量,三杯下去就海了,于是他又开始为他女儿向我讨债了,说什么清白人家,一定要给个说法,再不行就给我俩定个亲,N年后完婚都行。FAINT~~耍酒疯也没有这么扯的吧!我终于懂了什么样的父母心才是无上艰辛的了,捎带着还要毁掉别人的幸福。如此的可怕。
    我慌乱的从莘园撞了出来,一身的汗,都不知道是因为人多挤出来的,还是被老板给吓的。
    楚街的繁华唯一的证明就是四周都是酒楼,而楚街的人气却是到处闲庭信步的情侣。于是,各个门庭前的饭拖更愿拉我这样的人进去,理由是情人的饭难伺候。
    可我呢,一个醉意满是的人,被一个个女的拉着过来,又拉着过去……我开始怀疑Longlongago,S市的社会服务行当未必比扬州逊色。
    一次次回绝了美女的饭局,我柃着个酒瓶在街边信步阑珊。一口接一口的仰头的样子,我觉得很帅,至少可以说的上是悲壮。
    可没几步路,却发现酒瓶子里就见底了,我开始怀疑我的酒量有所提升了。娘的,早知道就在莘园多蹭点了……
    停在了一家酒楼旁,下意识的摸了下口袋,零零整整加起来一共2块3毛,还不够一瓶山水的!突然发现我也是个月光族,朝阳那点微薄的工资在我的手里如流水般西去。
    2块3毛——够买一杯简易装的雀巢,能看两眼山底全景,却还不够霁雨的一只可爱多……捏着这零碎的毛票,我真有捐给希望工程的冲动。赶巧旁边有一处福彩投奖处,于是我让那大妈买了一注,具体号码是霁雨和我的生日的组合,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只因为我的一切都是霁雨的影子——我的QQ密码、手机密码、博客密码以及一切需要密码的字符都是霁雨。
    走了叶枚,苏馨儿总在寂寞失意的时候给我电话,这一刻也不例外。于是我醉醺醺的挪向爱晚亭的晚秋,我相信那是别样的风景。
    苏馨儿已在那等着了,这是她的优点,不让人等候,我曾对她说过。而她对我的优点是,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这一点于我,勉强合理。
    “哎,你又早到了—”
    “有吗?是你晚了吧……”她凑了过来,“你又喝酒了?”
    “鼻子不错嘛!就喝了一点,也被你闻出来了……真失败!”
    我顾作自然的笑笑,可苏馨儿显然不相信我说的话,从她皱起的眉头,我可见一般。然而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向我递了个小盒子过来,很精致的用宣纸封着,可窥一般的美好。
    “这是什么?”
    “霁雨姐要我给你的,你看了就知道。”
    我接了过来,神圣到仿佛臣下接圣旨一样,生怕弄坏了哪个角而放在手中爱抚不已。
    苏馨儿很潇洒的走了,留下了一句祝福的话——会好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我开始怀疑她自从结实霁雨后,也变成了一只分飞的蝴蝶,轻巧的让我需要重新审视。
    苏馨儿走后,我急切的拆开了那个小纸盒,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霁雨给了我什么。
    是一本笔记,浪漫的封面上画着一对甜蜜的爱人,女孩依偎在男孩的怀里看日落,只一个背影,可我能感受到他们目不转睛的安静和幸福。
    我颤微微的打开了扉页,看见了一排娟秀的字:爱人总是那么若即若离,却又是那么的清晰,就象笔记,影象在文字里忽隐忽现。
    是的,霁雨写了一手好字,曼妙的让我感动,曾经我一度认为那就是蝴蝶飞翔的羽翼。基于无限的好奇,我翻开了第二页——
    枫雨前一年九月三日
    今天是开学的第三天,在校园的光棍竹林里我看见了一个男孩,他在一棵颇大的槐树上用刀刻着自己的感叹,那句话很美——沧桑浮华,掠尽人间事。硝烟淡去,却是只影天涯。2007年秋,我在S大的第一个秋天~~~
    于是的,在进到大学这座象牙塔之后,我认识了第一个男孩——佟天枫。他的名字好有意境,枫,一种凋零和盛开在同一个季节的美好,突然飘零在了S大,让我遇见了……
    我感觉我还会再遇到他——并且,不止一次……
    枫雨前一年九月八日
    今晚有迎新晚会,本来我不准备去的,芳说她有个老乡在演出,于是硬拉着我去助阵。
    就这样,我又见到了他——那个姓佟的男生。
    我故意坐在了他的身边,和他开了个玩笑,竟发现他还会脸红。很是可爱的那种,浅浅两个酒窝,象极了喝了酒的醉意。我本来以为象他那样有点文彩的男生,应该会很不正经的挑逗女生,然而他的羞涩却让我感到了异样的好感。
    他,真的——很可爱。
    后来我在芳的强迫下提前撤退了,以为晚会也就提前结束了,没想到他追了出来。不过他的借口倒是很新鲜——星空清新?呵呵,好可爱的男生……
    枫雨前一年九月十七日
    今天我被安排在后台为送军晚会的演员化装,感觉很有意思。然而正当我专心的那刻,他出现了——那个姓佟,叫天枫的男生。他好象是军训方正演习的旗手,穿着一身迷彩,却点名要我帮他化装。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用男生的话说是有点不爽,因为他是那么的得意,指使我为他服务;可同时又有点莫名,捎带扭捏的小愿意。于是,我在防线崩溃的一刻,拿上一瓶摩丝使劲向他报复……
    再次遇到这个男生,竟然又是如此的近距离,就在我给他的脸上狂涂腮红的时候,我分明可以感到他不规则的心跳,急促的呼吸,还有对视后闪躲的眼神……呵呵,好单纯可爱的男生哦~~
    枫雨前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今天学校的新生杯足球赛开赛了,文艺部的大姐要在我们之中选什么足球宝贝,害的我好几天都不敢去文艺部报到。
    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抵得住芳的磨牙,说踢球打球的多是帅哥,就这样为了满足她的牛郎梦,我极不不情愿的又被拉了去做陪。
    从来不喜欢足球的我,看着那22个人抢一个球,真无聊~~倒不如每人发一个,让他们自己玩去,至于那么累吗?就在我想要离开的那刻,视野里竟有出现了那个身影——一身红色的球服,赫然的写着那么醒目的9字!
    佟天枫进球了,欢呼的浪潮涌向了他,真没想到他也会踢球?象他这样的文弱书生居然还进了开场的第一球。我看了一眼比赛的告示,广告VS建筑。对了,佟天枫好象是广告的……
    进球后的他是那么的神采飞扬,围着操场飞跑着向观众示意……可是他没有看见我,我肯定。因为我走了,被芳拉走了。
    ……
    走在路上,我发现我的脑海里尽是那个飞身进球的美妙姿势,我想我是喜欢上了足球这项运动了……对了,我潜意识里这么认为。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枫雨前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真不知道为什么,在得知今天有广告班比赛的时候,我竟然又偷偷的来到操场看球。
    芳问我为什么翘课,说不出来,撒了平生第一个谎。我很肯定我的脑子有进水了,或许是发烧了,总之不太清楚就对了。
    那个叫佟天枫的男生一开始没有上场,他受伤了,在一旁观战,不过看的出好象形势不太乐观。他总是在场外嘶吼,脸上时有不安的表情。基于此,我开始觉得自己有点懂足球了——唯一的目标就是进球,唯一的失败就是被进球。
    可是随着形势的恶劣发展,佟天枫还是按捺不住上场了。他一瘸一拐的样子,让人心酸的同时,似乎激励了队友们的信心,全队的士气陡然上升。我突然觉得他象个英雄,受到了众人的拥戴;又象个磁力核心,将一群刚针凝聚在了一起。
    ……
    和上次一样,我没有看到结束就走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有了一种看不下去的伤感和悲壮,而我却不想让这种魅力使我更深的迷恋这项运动……我害怕不能自拔。
    可是,只有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了……
    枫雨前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感觉日子过的好快,就这样一学年过去了,都不知道自己学到了什么,但似乎失去的更多了点。寝室里的三姐妹都有了自己的归宿,芳更是在我面前夸耀男朋友的体贴,并不时的催促我去找一个,大意的说辞是虽然本钱不少,可眼光不能太高,趁早把自己打包,免得以后被青春的失意处理掉等等。
    当芳在说这一切的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太多张脸,他们都曾信誓坦坦的说爱我,可没一个让我有心动的感觉,没一个给人以亲切的谈笑风声……然而,同样相反的,却有一张熟悉的脸让我难忘,那身红色球服下的9号,那个爱脸红的男生,那个喜欢清新星空的少年——
    ……
    明天就要离开,一个暑假的成长我会变成什么样?但我想,我会去趟苏州,看看这座人杰地灵的水乡城市……
    枫雨元年九月二日
    今天是开学第一次近代史课,我感到有点意外。
    近代史的老师是个老汉,很符合历史沧桑的味道。可是更让我注意的是另一个人,一年不见他长高了,须眉间流露出更胜以往的忧郁,不知道这一年他变的如何,但直觉告诉我他很寂寞。一个人坐在第一排,显的是那样的高调,可不管怎么样,总难掩一种不安。他——那个男孩,佟天枫。
    我走近了他,半开玩笑的说话带给了他一丝惊讶,随即便又是一脸的失意。
    没有说话,我坐了下来,看见了他桌子上的那句话——叶的离开,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突然有种莫名的感觉——他恋爱了?失恋了?好诗意的男孩,好无奈的爱情。
    我不知道怎么劝他,只留下一张纸条,在他的书里。
    爱一个人需要缘分,你又何苦越陷越深,你傻的用你的天真,却换来不安的灵魂。
    我试图将这句话告诉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幼稚,他应该早就听过了不止一句“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之类的话了吧!
    晚上的约定他来了,我揭开了那棵槐树上的曾经,并告诉了他缘分的天空里,一只蝴蝶歇停了片刻的过去。
    借着微弱的月光,我分明看见,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神采飞扬的让人觉得这如何可能是一个忧郁深沉的男生。冲动的,我开始认为我有责任来治愈他的忧郁,不,也许仅是忧愁。
    就这样,我们许下了那个“大槐树下的约定”,期待缘分的到来……
    枫雨元年九月九日
    今天又有近代史,那个老汉讲述历史让人有昏昏欲睡的冲动,不知道是不是爱情故事的力量,我发现佟天枫总是认真的听着,如果不是那样,我真不愿相信他也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眼里总是睿智的忧伤。
    我突然感觉他的不自在,我知道是我坐在他身旁的缘故,不过我倒是觉得他给了我一种另类的FEEL。我管它叫惬意。
    下课了,芳叫我走的时候,他终于有了开口的意思。于是我们约了一起去图书馆看书,低调的声音让我觉得我倒象个男孩子,而他却是个腼腆的女生。
    有些事,有些人,总在冥冥中期遇,不知道时间的重叠,就在那一刻,一起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枫雨元年九月十七日
    今天,我恋爱了,我的初恋。
    在那被我们称为爱晚亭的凉亭里,天枫抱住了我,紧紧的,使我丝毫没有拒绝的能力。亭外是漫天的雨水,还有不停歇的风起风落,天枫说这是上天对我们的祝福。于是我开始喜欢S大这个第二故乡,她表示祝福的方式是那么的特别。
    我问天枫他是否记得那个大槐树下的约定,那个他喜欢的女孩是谁。
    他没有回答,却拉着我的手来到了槐树下,谁也不会知道下一刻这棵槐树上会留下多少伤痕,谁也不知道下一秒我的眼里会噙满泪水。他的浪漫是如此的独特,我数着槐树上的条条伤痕,脑海里满是一个扭曲的文字——阮霁雨,阮霁雨,阮霁雨,阮霁雨,阮霁雨……
    夜很黑,我依着他的肩膀却不觉得累;风很大,满地的残花,他的脸上却不见忧郁。
    幸福的小味道它告诉我,爱情来了。
    枫雨元年十月十二日
    今天我有点生气,又捎带了点兴奋,天枫可爱的过分。
    近代史的老汉什么都不知道,眼眼睁睁的看着天枫上台去胡言乱语,还一副双手叉腰的姿势,大有以不变应万变的豪情,可事后芳认为是老汉年时过高,无心无力的体现。
    天枫真的是个呆子,一点都不会说话。只见他在讲台上扭来扭去,极不自然的晃动着脑袋,那一刻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以前没有注意到,他长了个歪脑袋。可是他突然来了句不伦不类的话,一下子把我从一个旁观者拉进了尴尬的境地。
    ——自从那一夜开始,她就是我的人了。
    我被这句话羞的无地自容,连找地缝钻进去的勇气都没有了。我在心里一个劲的骂这死人,话都说不端正,还上去出丑!
    可芳在一旁却时刻不停的追问我那夜我们到底都干什么了,受不了她不怀好意的笑,我真想告诉她什么是都没有发生的事实,可她会相信吗?
    死天枫!
    枫雨元年十月十八日
    光明正大的接受了枫的爱情,公开了我们的关系,一切变的突然的美好,甜蜜的让人接受不了。
    枫很是体贴,爱晚亭的落日里有他清晰的轮廓,硬实的让我感动。蝴蝶天使的呢称美妙的使我有想哭的冲动,他说,爱情是真心的对待,无私的付出。
    图书馆里的日子就象穿梭在书里,随手的一页页翻去。无法忘记他天真的笑容,幽怨而奋进的词句,而那句“爱,是个诗人;不爱,是个哲人”引出的——你会不会有不再爱我的一天的问题,在他炯炯有神的眼里,那么坚毅的告诉了我一个NO的答案。
    我们约定,要时时记录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把那些恐被岁月带走的美好,用我们的笔触一点点将它抓牢。我们管它叫枫雨日记。
    于是,我开始修改日志,把之前关于枫的一切,清一色的改成了枫雨日记:枫雨前一年九月三日,枫雨前一年九月八日……
    枫雨元年十月二十九日
    每个人都有生日。我的生日,枫永远记得。
    第二次来到时代广场,它的夜景是如此的美,昏暗的灯映出的是圣诞夜里的场景。
    教堂里没有上次那么的热闹,却也不是空旷的无声无息,可也就是这样的静谧,再次使我记起了那天我们的羞涩。曾经听人说接吻是酸酸的感觉,我没有感觉到,那一刻我只知道我的心跳的厉害,仿佛在做一件从未做过的坏事一样。
    浪漫的枫总是花样百出,我不敢相信神父会为我们祈福,并向我们转达上帝对这份爱情的期待。那夜之后,我突然的决定改变信仰,为了爱情,我选择了基督。
    牵着手一路回校的时候,特别喜欢听枫唱歌,尤其是那几句——走在街上人们都在看我,羡慕我的身旁有你依偎……于枫,是我;于我,是枫。
    枫雨元年元月十七日
    一学期又结束了,回家的列车是早上8点的,枫说他来楼下等我。很庆幸,我们坐的是同一班车,还能在寒假前再见他一次。
    不知道为什么我本来喜欢独自旅行的,所以连父母都不喜欢一起同行的人,却期待和枫一起上路。我开始认为枫有种魔力,忧郁的力量。
    可是,枫的健谈却总让人觉得他是如此的不可思议,他懂体育,懂军事,懂文学,还知道很多历史故事,我开始质疑这么出色的男孩怎么会来到S大呢?应试教育的错。
    回程的路上,我向枫提了个意见,下车后,我往东,他往西,各不回头。这点显然打断了他戏说乾隆的热情,用乞怜的眼光问我HY?接着就是担心,不放心,揪心的话,最后甚至怀疑车站有另一个男生在等着接我,于是一颗夹杂着担心、不放心、揪心的心,现在又多了一分闹心。
    呵呵,枫,真是傻的可爱……
    枫雨元年元月二十五日
    今天是寒假在家的第八天,枫打电话邀我去他家吃饭。我有点犹豫,想想遥遥路途,再加上只我一人的尴尬,这算怎么回事嘛。我的停顿,枫马上知道了原因,立刻补充道:是一群人聚餐,不是见公婆;他会来车站接驾,不会让我异地孤苦等等的慰藉,让我迷迷糊糊的坐上了去苏州的火车。
    枫的朋友很坏,老是趁着枫妈妈不在的时候,让我和枫喝交杯酒,我一度用眼神质问枫是不是把我们的事传扬到了五湖四海。可看着枫委屈的表情,让我突然又没有了生气的理由。
    于是,那天我喝了好多酒,多的连自己都不记得了……
    枫妈妈很好,我想她和善的态度,与我帮她洗碗有不少关系。枫爸爸不在家,却看见了他的照片,当兵的,看那一身英武的行头,应该是武警吧!
    枫的卧室很花哨,墙上贴满了球星的海报,一眼看来你会认为主人是个粗犷的体育爱好者,可是书架上的书却让我更相信他确是个书生。
    下午四点回家的车,枫送我到的车站,他的眼里满是不舍。不知道何时,我感觉到在他的身上丝毫没有大男子主义的霸道,却透着一骨子细腻。
    在芳的眼里,帅气和男子气十足的男生是最佳的伴侣,可现在我想说的是,枫这样的男生才是奇货可居的。
    枫雨元年二月十三日
    一直觉得,时光就象那穿过深底浅滩的流水,带着尘世中诸多悲欢离合淌向明天。那些美丽的抑或忧伤的往事随着它远去,慢慢归拢进记忆,抑或象挂入画廊里的画,在光与影的交错里,明媚与暗哑交织成往事的长卷,展在我们生命触手可及的地方。
    着一席青衫,落足在山水和尘世之间,在那些袅袅的凡音俗唱里,迎着风抖落去一身的尘土和怅然。虽然眉间风霜的痕迹如缕,发还是迎风飘逸,追逐从不停留的光阴。
    一个人的江湖,风景字远近拉伸里反复切换,随着时光的推移,没有了往日的惊喜,只有越来越多的孤独。
    一直以为花开花落是一个季节向尘世因果循环的承诺。当累累果实,在秋天的风景里,沉甸甸的压弯枝桠的时候,那些饱满的实体,让我惊觉,原来那些绽放和凋落是自然里生命的另一种转换,其实,它们跨越了生与死的距离,成就了一种永生。仔细想想,任何一种生物的生与死,开与败真的充满禅意,那一次又一次在季节里的来与去,就象一场与时光的重逢,带着归依的美丽。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里是否有佛,但我是看佛家书的。佛说:一切缘始于遇。我不知道佛说的遇是不是相遇?以我浅薄的知识与阅历,我找不到准确与切实的答案,只得如此固执的这样以为。
    于是,常常在心里憧憬着一场相遇——与你的相遇。象描摹一幅至美的画卷一样,精心选色,用深浅不一的笔触描绘着色,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修饰那些错漏的落笔。
    明天就要回校了。枫,我们又要相见了,与你的相遇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期待。
    枫,此刻,你也在想我吗?
    枫雨元年五月三日
    五一回家不是我所想要的,扔下枫一个人在S大独自煎熬,让我觉得黄金周不是放松,实在是折磨,神经和生活上的,都有。
    在S市长途汽车站,枫伸长了脖子在那等候的样子,象极了饥饿的长颈鹿,有不断的眨眼,却不见他摆头。他不想错过。我知道。
    五一最后一天的假期,枫邀他寝室的舍友一起聚餐。席间我实在无法融入那些男生们的话题,于是就和邻座那个叫苏馨儿的女孩聊了起来。她是肖必达的女朋友,枫告诉我的。
    与苏馨儿的相识,让我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而投机的话题从服饰到历史,从甜品到爱情,样样都可以嗑上个把钟头。反到是枫听见了我们的谈话,对我们服饰、历史,甜品、爱情的思维不知所云。
    可此刻想来,我们用来谈论枫的时间居然更甚。苏馨儿在我面前夸枫的一切,都让我觉得自己是如何的幸福,而她便向我声讨枫不肯认她做妹妹的罪行。
    那个晚上枫被灌成了一滩烂泥,死醉死醉的,不过大家却听见他还在哼着歌,好象是成龙唱的《真的用了心》,悠扬的回荡在午夜这个沉寂的校园里……
    枫雨二年九月十一日
    大三了,我和枫平静的走过了一个春秋,忙碌的日子里,我决定考研,枫也下了保研的决心。就这样,我们每天在图书馆、食堂两个地方来回奔波,毫无波澜的日子过的无忧无虑。
    可就在这天,我似乎感到了不安。枫一改往日的温顺,出手了。从来没有看见过他打架,那一拳狠狠的打在了一个比他还高大的男生身上,可枫好象一点没有害怕的样子,凶狠的表情震慑了所有的人。
    枫从来不爱管闲事的个性,在今天为了一个女孩出手了,而那个女孩在一旁的抽泣,同时让我觉得女孩真的是那么的柔弱,可更多的是想知道枫与她的关系。
    离开篮球场的时候,我试图问他那个问题,但终究没有说出口。也许过去的让它过去更好,爱情的世界里难免有过去时,现在时和将来时,只要枫的现在和将来属于我就够了。
    而事实上,我已经占据了枫的现在时。对于未来,我从来都不怀疑他的诺言,虽然它们有时候脆弱的和玻璃没什么区别……
    枫雨元年十月二十日
    枫永远追求上进,到今天他已经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了一个月,每天朝九晚五的作息时间对一个都市白领已属不易,况且他还是个学生。看着枫晚上继续上课的疲惫,我有点心疼。
    晚上我端着温热的奶茶等他下课的时候,突然想到了好多好多——想到曾经他也象这样等我,一次次的时间我已记不得;想到他曾经花尽心思的浪漫,象征爱情的花环,情人坡的诺言,爱晚亭冒着风雨的拥抱,还有教堂里神父的祝福……这等候的时光里,我竟然想不尽他的好。慢慢的发现自己是如此的幸福,枫给过我的,都在心里。那些甜蜜的美好,是任岁月的更改都无法撼动的。
    有人说初恋是美好的,而你在二十岁时初恋的人,是一生难忘的。
    可我想说,初恋的美好是有了一个让你享受感性生活的同时,给了你理性认知世界的爱人。
    枫,就是这样的人。
    枫雨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每个人都有生日,我的生日,枫永远不会忘记。
    从馨儿那知道今晚在囹月湖的聚会,看星辰、赏碧波的浪漫,不用猜我也知道只有枫会提这样的建议,并且也只有他能将大家叫来一起。
    可是枫却没有告诉我,还叫馨儿他们瞒着我,弄的我一度装傻的气他,假装为他不记得我的生日而闷闷不乐。要知道从前我是很不习惯那些发嗲的女生的,更不愿意成为那样的人。可是现在,我突然发现自己和她们没什么两样,或许在枫眼里看到的我更甚。
    于是我懂得了爱情魔力的可怕,她可以把人尽一切可能的往疯狂扭曲。而人,却乐此不匹的前赴后继。我发现我也在其列。
    趁着枫还在上班的时候,我决定和馨儿一起去镜湖祈愿,去看看枫在陶然亭为我种下的那株美丽的四月天。可是,一切都不是我想的那样美好,它在突如其来的暴雨里左右摇摆,我试图将它扶着绑在旁边的树上,看着它雪白的花瓣飘零在风雨里,很是不忍。然而我又实在抵不住馨儿连拉带拽的拖我去陶然亭躲雨,就这样我看到了一切我不该看到了……
    枫搂着一个女孩,在陶然亭里,那么亲密的动作,让我嫉妒的,已不在乎这漫天的雨水了,我只知道我的心在滴血,在这风声狂然的嘶吼里,竟然听不到心跳的可怕,唯一的仓皇而逃在馨儿的追逐下变的如此的狼狈,狭窄又泥泞的路上看不见前方的天,早已远去的班车为什么不等我,哪怕一分钟?!
    当雨水说天空也会落泪
    玫瑰说爱情总会枯萎
    离别说寂寞总是无滋无味
    咖啡说活着习惯苦味
    我开始发现爱情的路真的一走就累
    而酒一滴就醉、雨一碰就碎的时候
    我开始怀疑枫说的那句“一生陪你,春赏百花,秋望月;夏沐清风,冬看雪”的誓言到底算不算数?
    我想我累了,需要休息……枫的世界,我该回避。至少现在。
    合上了霁雨的日记,我感到一阵天昏地暗的悔意在心里蔓延开了。曾经以为那么傻傻的霁雨,竟然是这样的痴情;曾经以为我单相思的无奈,竟然得到了霁雨多时的倾心;曾经以为霁雨不认真对待枫雨日记的混帐,在这一刻明白了忏悔。
    爱晚亭里没有了蝴蝶的气息,变的如同一片死灰的缺氧难耐;S大的落日,居然在这一刻再没有了唯美的红晕,苍白的让土地失去了生气。
    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找到霁雨,一定要告诉她那个“一生陪你:春赏百花,秋望月;夏沐清风,冬看雪”的誓言有效期是星爷无数遍对紫霞仙子说的一万年。
    我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象去追逐我的梦想一样狂奔到了霁雨寝室楼下,不顾一切的喊……这近乎疯狂的做法自然的引起了N多的回头率,其中包括凌初。
    她朝我走了过来,面若桃花的笑意却极尽殷勤的问我是否需要帮忙。在这个家丑不可外扬的时代,我拒绝了她的好意,依旧一根筋的在那杵着,守株待兔。
    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在别人尴尬无限的时候出现,并都一该往日的冷漠,甚至排斥的上前来“帮助”你。于是在我疯狂举动的间期,走近又远去的人之中,有扁芋头考班、严秃子、李哥的前任女友……更可笑的是一直在霁雨旁边吹枕头风的那只姓芳的大恐龙也来安慰我——
    “来找霁雨?”说这第一句话的时候,她是撇着嘴,眼里充满了知道一切的得意,我开始觉得她就象掌握生杀大权的神一样让人敬畏。
    “怎么,还没和好呢……?我就说嘛,象霁雨这样的女孩就是容易受骗”,恐龙瞟了我一眼,那意思仿佛连下口吃我的想法都没有,于是我开始反省我做人是不是真的失败到了这步田地。“算了,谁让我看见了呢!我帮你去她寝室问问,不过你得答应我,再伤她心我可不饶你!”
    “啊—……谢谢,谢谢你了~”我惊讶的看着恐龙,真不敢相信她会这样好,我开始谴责自己不该恐龙恐龙的称呼她,再怎么说也该叫声恐龙姐,不过这个貌似不太好听。想来想去我决定以后称她为SisterDragon,这样既符合时尚的定义,又达到了“悦耳”的效果。于是这突然之间,我对SisterDragon反感全然而失,转而升起的是倍感的亲切。
    从SisterDragon进去到出来,我算了算大概隔了二十二个世纪,该计时方式起初源自于麻子对“生命起源理论”与“相对论”的归纳总结成果。寝室哥几个很是赞同,一分钟与一个世纪,在永恒和瞬变其实没什么不同。
    虽然漫长的等待后,SisterDragon带给的我依旧是一句SORRY。
    “我去霁雨寝室问过了,她舍友说她赶上了考研的首发列车,去联建本校去学习了。现在怕快上车了吧……”
    我感到一阵眩晕,霁雨—霁雨,她走了??不敢相信,更不愿相信这个事实,霁雨一个人走了。
    SisterDragon让我去车站,或许还能见到她。我第一次同意并举双脚赞成她对我和霁雨问题的看法、决策。
    送我去车站的的哥以前应该是玩赛车的,要不就是他的坐骑根本是传说中的秋名山86,一路风驰电掣的风尘,让我觉得这哥们肯定也有过失恋,抑或疯狂追女孩的经历,不然怎么他此刻开车的引擎声都与我的心跳那么的吻合。
    S市的TAXI很便宜,而且车也很多,以至于我一下车站就看见了老蔫,他正招呼着回校。看见了我,老蔫相当和气的向我递来一个包裹,可我却匆匆的在老蔫身边跑过,没有接他递来的包裹。只是送了句回校后再说的话就走进了候车室。
    我当时心里只有即将远去的蝴蝶,至于老蔫的包裹,想来应该是南京的什么特产。因为老蔫最近被派往南京出差……
    然而。任我飞奔而来。任86如何神速。任再怎么对老蔫绝尘而去。还是,挽回不了离行的车,挽回不了霁雨离开的事实。
    可我还是不愿相信,漫无目的的在候车室里乱逛,真的好希望此刻能那么一幕,象电视里演的一样:男主角在车站望着离开的列车,流下了伤心悔恨的泪水,无助而失神的盯着远方的那刻,蒙太奇的镜头从凄美的落日黄昏拉了回来,投射在女主角的脸上——就这样,一个转身,一个拥抱,化开了所有的误解,将两颗濒临破碎的心重新粘合了起来……
    可是,可是——愿望的实现总是那么的不现实。霁雨的离开一点没有征兆,她一个人走了,带走了一颗破碎的心和却留下了满腹的遗憾。
    S市又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象霁雨的抽泣。霁雨,她,现在也哭了吗?
    及近午夜的囹月湖泛不起一点涟漪,大槐树下的约定到底是谁先打碎了承诺?为什么……为什么霁雨不能够给我个当面解释的机会呢?
    突然的听见爱晚亭里的甜言蜜语,弥漫在这雨后清新的空气里,熟悉的让我错误的以为回到了过去。握在手里的酒瓶总是不听使唤的往嘴里送,吐不出的胃酸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味道。却隐隐记起了那首歌,美妙的触及了我的那点疼痛——
    昨日象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
    今日乱我心多烦忧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明朝清风四飘流
    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
    爱情两个字好辛苦
    是要问一个明白还是要装作糊涂
    知多知少难知足
    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
    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
    花花世界鸳鸯蝴蝶
    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
    不如温柔同眠
    昨日象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
    今日乱我心多烦忧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明朝清风四飘流
    由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
    爱情两个字好辛苦
    是要问一个明白还是要装作糊涂
    知多知少难知足
    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
    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
    花花世界鸳鸯蝴蝶
    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
    不如温柔同眠
    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
    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
    花花世界鸳鸯蝴蝶
    在人间已是颠何苦要上青天
    不如温柔同眠
    …………
    醉意阑珊的我,被老肖和麻子抬回了寝室,听不进李哥对我红颜似水的开导,还有探花追求苏馨儿经久挫折的安慰,我更对麻子举杯同销万古愁的义气回应激烈。
    无眠的一夜,看不清梦里的人。我开始问自己,失去叶枚的一刻,我醉了7天,现在霁雨的离开,我是不是已经达到了心如死灰的境地了呢?
    第二天能够醒来是被鱼眼哥的电话招呼的,说今天是老板规定的月考日,要我马上去朝阳报到。
    寝室里已没有了一个人,哥几个都是那么有追求,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如果当年高考的时候他们有这样的热情,也许在S大我就见不到他们了。
    没有了霁雨,我发现自己一点动力都没有,原来爱情是催人上进的。
    起身的那眼看见了桌上两样东西,一封信,还有一份包裹。那包裹我知道应该是老蔫带来的,熟悉的封面是在车站见过的。可那信是?
    没有多加思考,我把它们塞进了背包,带上了门。
    走过情人坡前,远远的看见几对大清早就在看日出的情侣,期待美好明天的唯美让我想到了网络上风靡已久的非主流。只是,这般的爱情对我而言,恐怕已是过去式。
    坐在公交车上,看着穿流而去的行人,还有道路两旁匆匆而过的青松杨柳,却不知道霁雨现在在哪。
    从背包里掏矿泉水的时候,又一次无意识的触摸到了那包裹,还有那封信。拆开了老蔫的包裹,我希望是一瓶酒,当然,这是不可能的。虽然老蔫有承诺过要请我喝酒的,可是上过学的人都知道,一个老师的话比一个骗子的话更不可靠。老师们传授的专业学术知识除外。
    打开包裹后,我没有看见什么印象里那中浓重乡土气息的特产,却找到了一份联建本校的通知书,我开始明白,老蔫是特地从南京到苏州去给我取了这证书,这份情突然的使我对大学还有好老师的言论深信不已。老蔫,爷们欠你个人情。
    找工作的像狗,保研的像猪,考研的猪狗不如。今天我终于结束了我的猪式生活,再不用为命运奔波的好运,竟没有让我有特别的兴奋。除了对老蔫的谢意,唯一的牵挂只在远方。
    没有署名的信不知道是谁写的,提不起劲看,弃在了一旁。
    鱼眼哥的好是他永远不质问我旷班迟到的理由,他做了我的直属上司,才发现上班其实和上学没什么区别,甚至让我爱上了工作,它给我轻松的同时,还给我面包。
    我从来不害怕老板,因为老蔫给了我不再畏惧老师的勇气,而老板尚且不过是老蔫的学生,我的师兄罢了。鱼眼哥应该和我有相同的看法,所以在大家都极尽努力的整理办公桌时,他却在我那寻找可以充当午饭的点心。突然,鱼眼哥拿着一封信,在我眼前晃了晃,相当挑逗的轻声说道,“小枫,没想到你都是有家室的人了,居然还有给你写情书哟!”
    然后他很是得意的拍了下我的肩膀,并适时的瞅了一眼远处的老板,接着在我身上打起了他的如意算盘,“小枫啊,你是要我把着事告诉弟妹呢,还是你主动放点血解决问题啊?”
    我知道鱼眼哥所说的放血,不过是喝酒而已,所以在我微笑的点了点头后,便没有受到一点反抗的从他那拿回了那封信。于是我有了拆开看看的想法,我想知道它是不是真有让我耗费这样代价的必要。
    可当我第一眼看见了署名,我就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因为它来自霁雨——
    枫:
    我这一生第一次爱过的人,我走了。
    我不是个经得起伤痕的人,在面对和逃避面前,我选择了后者。没有见你,是怕自己控制不住泪流满面的情绪,我还爱你,可我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你。
    你爱过她,或许还爱着她,那个女孩,我能够感受到你的怜惜,在那次以后的每一刻,我都能感受到。真的,这种感觉不曾淡去过。
    张爱玲曾经说,“遇见你我便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可是我想说的是——
    所有的爱情里面都有卑微,份量不一而已。
    因为爱上一个人、在乎一个人,就有妥协;妥协自然就有卑微的感觉。
    在对等的情感关系中,这种卑微是相互的,是男女双方对一份情感的努力和付出。
    可惜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并不是那么的对等。
    ---当你爱的更多,付出更多的时候,你自己都会发觉自己的卑微。。。
    我为你卑微的付出的,你看见了吗?
    小时候听的童话,以为王子和灰姑娘走上红地毯,一切都美满了。故事的美好,在与人为的停驻了时间,有意识忽略之后几十年的人生岁月。长大后,就发现上当了。
    童话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们一起喜欢过的张爱玲,她以旁观之人的凛然姿态,告诉我们,
    ---生命被无休止的琐事填充,像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无数憎恨的虱子。
    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放手,一转身的一刹那,有的事情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远分开了。
    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过来。当然也应该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昨天,今天,明天应该是没有什么不同的。
    枫,我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再见,说不出等待的理由,究竟是苦涩还是痛楚,但绝对不会是甜蜜的。
    枫,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有你的日子里,那些曾经编织成我20岁的青春,是如此的清晰的在眼前……
    我走了,虽然带着些许的遗憾,可我还是很高兴。真的!
    ---想你的时候,我会把你的名字写在手心。摊开的是思念,紧握的是幸福。
    雨儿临笔
    当鱼眼哥偷窥成功,不住的赞美霁雨文笔不错的时候,我轻轻的把信塞进了信封,小心翼翼的折起。接着便不顾老板在不在场,一把拖过鱼眼哥直奔莘园。
    事后听说是鱼眼哥为我抗下了这大不敬之罪,慌称带我去跑客户了,不过由于客户部的哥们没帮着圆谎,鱼眼哥被扣了半月奖金。为此,我相当过意不去。
    凭着与莘园老板铁的交情,我和鱼眼哥一度喝到凌晨都没有轰我们走,最后由于实在抵不住醉意和睡意的双重来袭,才迫不得已离开了莘园。
    就这样,在十里楚街上,你可以看见两个傻子醉醺醺的倒在了路边,一直到骄阳万丈……
    昨天晚上夜不归宿的情节被宿务大妈直接上报了上面,于是,老蔫一大清早就叫我去喝茶醒脑。
    对于老蔫,我一改当初的不敬,十分郑重的许诺不再犯类似错误的同时,在心里更是千百般的谢意。大学,也就老蔫对我最好了。
    宿舍的兄弟们团结的让我感动,知道我拿到了联建本校的通知书,很是隆重的决定请我喝酒,地点还是莘园。
    可是仿佛这一切颠倒了一样,这回轮到我孤独的倒在墙角根了。麻子和瘦高个大嫂的打情骂俏,李哥和新大嫂的互喂,老肖对苏馨儿的甜言蜜语……这一切突然让我觉得极不自然。原来角色互换并不好玩。耳边响起了SisterDragon深沉批判,所有的所有都是人自己酿造出来的,而每个人都要为他所做过的事付出代价。包括爱情。
    拿到了那一纸行文,就注定了我将比哥几个早一年离开这里,去本校继续深造。换句话说,这学期就是我和李哥、老肖、麻子呆在一起的最后时光了。
    一想到这里,我在心里总是抑制不住潸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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