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卷十八:王安石变法

第21章


这就必须跟垂帘时代一刀两断。划清界限的最佳方式当然莫过于重启熙宁新法,而完成这个任务的最佳人选则是章惇。
  于是,第二年四月十二日,哲宗宣布改元绍圣,意思是继承先帝神圣的遗志。九天后,章惇由洞霄宫管理员被直接任命为首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谁都看得出,这种非同一般的人事变动,意味着皇帝的决心之大也非比寻常。[64]
  章惇接到任命立即动身,送行的人不绝于道。章惇却只将福建沙县名士陈瓘(读如灌)请到船上,虚心求教。
  陈瓘说:敢问相公何事为先,才不辜负天子厚望?
  章惇沉思良久,然后说:司马光奸邪,先办了他!
  陈瓘说:相公错了。
  章惇声色俱厉地说:司马光独掌权柄,肆意妄为,诽谤先帝,擅改成法,误国误民,怎么不是奸邪?
  陈瓘说:只看行迹不看心迹,谁没有罪?从熙宁到元丰多有不同,先帝难道没调整?其实温公(司马光)错就错在行事太急用力过猛。就像船,哪边重哪边轻都不对吧?
  章惇大为惊异,留陈瓘吃饭,然后揖别。[65]
  这是历史给予的最后一次机会,前两次则被王安石和司马光错过。其实平心而论,凡事有利有弊,新法和旧章恐怕都有问题,因此王安石和司马光也都有道理,共同错误则是行事太急用力过猛。如果章惇能够接受陈瓘的意见,吸取前人教训,抛弃门户之见,恪守中庸之道,不偏不倚团结一切力量稳步进行调整,事情也许还有救。
  可惜,这并不可能。
  章惇回到开封,就像当年的司马光一样,被沸腾的民意和情绪裹挟,年轻时的狠劲也冒出来了。为了彻底否定哲宗亲政之前的政治,官方文件中竟然出现了“垂帘之初,老奸擅国”的字样。如此咒骂太皇太后,堪称面目狰狞。[66]
  对待司马光他们,就更不会心慈手软,大体上是活着的统统罢官,死了的追夺赠谥,甚至还提出要将司马光和吕公著开棺暴尸。这就实在太过分了,哲宗不忍,其他人也看不下去。吏部尚书许将就认为这样做有亏圣德,同知枢密院事曾布则秘密上书,请求不要毁掉吕公著的墓碑。[67]
  这时的章惇,完全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没错,司马光复辟时,章惇是冷静客观的,看待新法也还实事求是。他说,保甲法一日不除,则有一日之害。不过免役法没有错,产生弊病只是“行之太速”而已。然而现在怎么样呢?章惇岂止矫枉过正,简直就是疯狂。[68]
  更疯狂的是大兴冤狱。正如我们在《大宋革新》一卷中所说,当年神宗皇帝要将一个小官刺配军州,身为副宰相的章惇都坚决抵制,声称士可杀不可辱。此刻,他却差一点就将流放到岭南的反对派统统杀掉。幸亏哲宗头脑清醒,明确表示不敢违背祖宗家法。否则,岂不血流成河?[69]
  看来,陈瓘的话全都白说了。
  章惇却成了转折点。如果说,之前司马光与王安石的不可调和,是主义之辩再加意气用事,那么,章惇和他之后就是权力斗争再加你死我活了。典型表现,则是徽宗时首相蔡京对司马光等人的疯狂清算。正是这种胡作非为,将仁宗以来的政治文明彻底摧毁,终于导致北宋之亡。
  当然,这只是亡国的原因之一,而且是后话。
  现在,王安石变法的故事已经讲完,留下的是无限惆怅和惨痛教训。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弄清楚这段历史的问题所在,也许是我们更该做的工作。只不过,事情恐怕还得从王安石、司马光和章惇的一位共同朋友说起。他的坎坷命运和不幸遭遇,很能发人深省,说明问题。
  没错,这个人就是苏轼。
  [57]见《宋史·章惇传》、民国《盩厔县志》。
  [58]见《宋史·章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熙宁七年九月壬子日条。
  [59]见《宋史》之神宗本纪三、章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一熙宁八年十月庚子日条、卷七十七元丰五年四月甲戌日条。
  [6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八元丰八年十月丁丑日条。
  [61]章惇与司马光的论战见李焘《长编》三百六十七元祐元年二月丁亥日条,蔡确被贬和御史王岩叟称南方人祸国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闰二月庚寅日条及己丑朔日条。
  [62]章惇被贬,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闰二月辛亥日条,复出见该书卷八十三绍圣元年四月壬戌日条。
  [63]见《宋史·章惇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一元祐四年十二月丁酉朔日条。
  [64]章惇新职务史上有不同说法,另一说为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见黄以周等《拾补》卷九绍圣元年四月壬戌日条及注。
  [65]见《宋史·陈瓘传》、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三绍圣元年四月壬戌日条。
  [66]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三绍圣元年四月是月条。
  [67]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三绍圣元年七月丁巳日条。
  [68]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七十九元祐元年二月丙子日条。
  [69]见《宋史·章惇传》。
  
  第四章
  
  教训所在
  苏轼下狱
  元丰二年(1079)七月,苏轼被捕,罪名诽谤。
  逮捕令是神宗皇帝亲自签署的,专案组则由言谏机关的长官知谏院张璪(读如早)和监察机关的长官御史中丞李定负责。皇帝还批示,由御史台选派朝臣一人前往今天的浙江省湖州市,将时任知州的苏轼捉拿归案。[1]
  敕令一出,如雷霆霹雳,不及掩耳。
  御史台选派的太常博士皇甫遵不敢怠慢,带着一个儿子两个法警立即出发,日夜兼程。驸马都尉王诜(读如身)也不敢大意,马上派人通过苏辙给苏轼通风报信。两拨人争先恐后你追我赶,幸亏苍天有眼,皇甫遵因为儿子生病在路上耽误了半天,猝不及防的苏轼总算有了思想准备。
  没过多久,皇甫遵也到了。
  皇甫遵到达湖州之后,便径直走进州衙。这位钦差大臣全身官服手持笏板站在庭院里,两个法警白巾青衣一左一右护卫在旁。他们俩左顾右盼面目狰狞,不知道要干什么。
  来者不善,苏轼吓得不敢出门。
  这时知州的职权已由通判祖无颇代行。祖无颇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出去见他。
  苏轼问:那我穿什么衣服?
  祖无颇说:还没定罪,当然穿官服。
  苏轼便也一身官服手持笏板走到庭院站定,祖无颇率领州衙其他吏员戴着头巾站在背后。一眼望去,但见两个法警怀里鼓鼓囊囊,看起来像是匕首,后来才知道是公文。
  皇甫遵却半天不开口,只是盯着苏轼看。
  苏轼被看得心里发毛,便硬着头皮对皇甫遵说:轼近来得罪颇多,看来今天是要赐死。君要臣死,臣不敢辞。只是恳请钦差法外开恩,让苏轼回去与家人诀别。
  皇甫遵这才说话:倒不至于。
  祖无颇便上前一步说:总应该有公文吧?
  皇甫遵问:你是什么人?
  祖无颇答:代理知州祖无颇。
  皇甫遵出示御史台公文,原来只是逮捕令。
  但,必须立即执行。
  据戴钦祥等著《中国古代服饰》第98页。
  两个法警也上前一步,拿出刑具。
  风流倜傥的苏轼就这样被捆起来带走了。湖州民众闻讯赶到码头送行,泪如雨下。他们感慨地说:一个太守被捕也只在顷刻之间,简直就像抓一只鸡、一条狗。[2]
  这不奇怪。在皇权政治的时代,不要说知州,宰相又能如何?问题是,苏轼究竟有多大的罪,要这样对待他?
  也不过几首诗而已。
  苏轼担任湖州知州后,照例要上表谢恩,一个早就存心找茬的御史在奏折里发现了“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之语,另一个御史又在苏轼诗中发现了攻击新法之辞。御史中丞李定掌握了这些材料,便上书弹劾苏轼,奏请皇帝严加惩处以儆效尤。[3]
  神宗也果然龙颜大怒。
  李定等人要害苏轼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是因拥护变法而青云直上的,何况扬州人李定还是王安石的学生。熙宁三年四月,时任秀州(治所在今浙江省嘉兴市)军事判官的李定初到京师,便去拜访王安石的朋友、担任过制置三司条例司成员的谏官李常。李常问:南方民众对青苗法怎么看?
  不知底细的李定答:全都拥护,没有人说不好。
  李常却是反对青苗法的,听了很不高兴,便说:这话你不要到处乱讲,朝廷对此争议很大。
  于是,李定便去见王安石。他说:学生进京,只知如实禀告,没想到有些话不能讲。王安石却很高兴。他说:如果见了圣上,当然要实话实说,为什么要看别人的脸色?
  后来进宫,李定就大讲青苗法如何得人心。
  结果,神宗皇帝也很高兴。
  李定从此飞黄腾达。当月,在韩绛取代赵抃担任副宰相的同一天,李定被任命为监察御史里行。那个反对青苗法的知谏院李常,则在三天后被贬到外地去了。
  这可是破坏规矩的。因为州的判官进御史台工作,必须由吏部考核,有御史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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