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侦探

第20章


谁买了冒牌货,谁上当。
走私集团为了使生产冒牌货不露马脚,常常把零件包给许多工厂生产。那些工厂只知道生产零件,不知道用在什么地方。只有印制商标、包装盒以及进行总装的车间,才是严格保密的。大批的冒牌货,便从那里生产出来。然后,大批向内地走私,赚取暴利。
他们最重要的走私途径,是靠走私船:那边的走私分子用船运出冒牌货,这边的走私分子用船接回冒牌货。
我海关快艇巡逻在珠江口、南海上,日夜不懈地进行缉私……。
大量的冒牌货,也损害了名牌工厂的利益。香港成立了“南亚商标公司”,专门负责侦缉赝品制造者。这家公司的电脑中,储存了大量资料,如厂商名称、主要产品,使用的商标、股东和主管人员名单等等,也存人了许多伪造产品的有关资料。如果发现可疑的冒牌货,通过电脑,可以迅速查明这一产品的正式生产厂家以及过去有哪些伪造者,立即把情况通报有关厂家……。
走私和反走私的斗争,尖锐、复杂、花样繁多。这是一条特殊的战线。海关和公安人员正在这特殊的战线上,与走私犯展开特殊的战斗!
十、线索种种
公安人员在破案时,除了从指纹、血迹、头发、脚印等等寻找线索之外,还很注意以下种种蛛丝马迹。
电子画像机
你听过“伍子胥过昭关”的故事吗?
伍子胥是春秋楚国大夫。他的父亲伍奢被楚平王杀死,本人又被通缉。伍子胥在过昭关的时候,便看到城门旁挂着他的画像,士兵们见到跟他相貌类似的人,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抓了起来。
不过,古代的画像。只能画个大概。正因为这样,把守城门的士兵常常抓错了人。
自从发明了照相术之后,人们在通缉令上,总是印上罪犯的照片。现在,有了传真机,那就更方便了可以在短短的一、两分钟内,把罪犯的照片用传真机传到各地公安局。
然而,当发生案件的时候,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在现场的人们都看到了罪犯,可是谁也没有带照相机。这样,没有留下罪犯的照片,在通缉罪犯时,就无法印上罪犯的形象。
其实,出现这样的情况是正常的。因为罪犯总是趁人不备,突然作案,在现场的人怎么来得及准备照相机呢?
现场的目击者可以口述罪犯的面貌,不过,几乎谁也不可能画出罪犯的画像――除非目击者是画家。
可是,在通缉令上没有罪犯的照片或者画像,将会给通缉工作带来困难。
怎么办呢?
美国洛杉机技术勤务局局长麦唐纳在不久前发明了“电子画像机”,解决了这一难题。
麦唐纳在29岁当侦探时,就开始钻研这个问题。麦唐纳认为,人的脸无非是由眼睛、鼻子、眉毛、嘴巴、胡子、脸形、耳朵、皱纹、发型等“元素”组成的。
麦唐纳收集了5万多张人像照片,仔细进行分类,发现如下规律:
眼睛,有132种;
发型,有130种;
下巴,有52种;
嘴唇,有40种;
鼻子,有37种;
……。
麦唐纳把这些“元素”制成幻灯片。在发生案件之后,把目击者请来,逐一确定罪犯所具有的“元素”,组成罪犯的脸,映在屏幕上。当然,这时的画像跟罪犯真正的面目还不能完全一样,麦唐纳可以按照目击者的印象,用电子仪器对画像加以修改。比如,把眉毛向下移一点,鼻子变小一点,眉尖加一颗黑痣……,这么一来,便可得到与罪犯酷似的画像。
然后,用印像机大量印制罪犯的照片,或用传真机发送到各地。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珠宝商店,曾发生抢劫案,被抢走价值达2万美金的珠宝。案发后,警察请店主回忆罪犯面貌,用电子画像机勾画出罪犯的脸形,3小时之后,警察就根据画像,在50英里外的村庄里抓到了窃贼,查出了赃物。
电子可以给罪犯画像,也可以进一步根据画像查明罪犯是谁。
据国外报道,以色列国家警察局和本・古里安大学合作,最近研制成功了“电脑照片识别系统”。一旦把罪犯的照片或画像输入电脑,很快的,电脑附设的打字机,便会把罪犯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以及过去何时因犯什么罪被捕等等,迅速打印出来。
电脑怎么会“按图素骥”呢?
原来,他们事先把所拘押过的罪犯的照片,都输入电脑,以数字代码贮存于电脑的存储器。
照片上的形象,怎么可以用数字记录下来呢?
这些数字是:五官的位置、五官之间的相对距离、眉毛和眼睛的距离、脸的形状。此外,脸上的疤、痣之类,也用数字反映。性别、肤色、眼球颜色、头发颜色之类,同样用特定的数码记录下来。也就是说,用数字画出了“脸谱”;或者说,把“脸谱”数字化。
用电脑识别照片或画像,一下子就可以查明罪犯的姓名、地址,大大方便了侦破工作。
当然,他们目前还只限于输入罪犯的照片。如果事先把全体公民的“脸谱”都存人电脑,破案时就更方便了。
从鉴定大米入手
在1978年,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桩“换米杀人案”:两个来自农村的人,骑自行车,带了大米进城搞交换,用铁钎杀人,趁机抢劫。被害人重伤,神志昏迷。但罪犯丢下铁钎和大米已不知去向。
公安人员深入访问了附近居民,不少人反映,确实见过有两人来换米,一高一矮,矮的是瘸子。
这么一来,有了重要线索。公安人员向郊区各公社通报了案情,着重查找矮个子瘸脚的人。很快的从20多个拐脚者中,查出一个嫌疑极大的人。此人那天曾与叔父一起进城换米,正好一矮一高。更为重要的是,有人反映,在此人衣服上发现血迹!
看来,八九不离十,作案者找到了。然而,公安人员并没有马上逮捕那人,而是着手进一步调查。他们设法取到了那人的衣服,上面确实有血迹。
血迹,这是破案的重要依据。在现代医学的帮助下,人们已经能从一些米点大的血迹中,判断血型以及其他有关问题。那人衣服上的血迹经过鉴定,竞不是人血,而是牛血!经调查,那人在不久前,曾宰过6条牛。于是,澄消了事实,否定了对那人的怀疑。
线索断了。从哪儿查找作案者呢?
作案者留下的作案痕迹,除那根铁钎外,便是扔掉的大米。
能不能从大米中找到线索呢?公安人员请水稻研究所、林土研究所化验了大米成分。化验结果表明,大米中含铝、镉两种元素为千分之二,郊区有300来个生产大队种这种大米,其余700多个大队不种这种大米。
三百多个大队范围仍然太大。接着,公安人员请粮食局的技术人员鉴定大米,查出这是本年生产的新大米,属早熟优良品种。颗粒特别饱满,说明很可能是社员的自留口粮,而且出于老产稻区。另外,米糠很少,从米粒表面形状可断定磨米机比较新,还配有除糠机。这么一来,把查找范围,缩小到3个大队,因为只有这3个大队的大米具有上述特征。
公安人员依靠当地干部和群众,排出了在作案那天3个大队的外出人员名单。然后,把名单中的人一一作具体分析,确定了嫌疑极大的兄弟俩。社员反映,这兄弟俩曾用铁钎栓过猪。公安人员找到了铁钎,经过化验,与杀人铁钎的化学成分相同;除了铁之外,都含有其他5种元素,含量差不多。
这时,被害者脱离了危险期。经被害者暗中观看,证明那兄弟俩就是换米者,亦即作案者。
就这样,一桩十分棘手的案件,从化验血迹否定了险些被当成凶手的人,又从鉴定大米的特征缩小范围,终于破案。
两个香烟头
在南方某城,曾发生一桩谋财害命案: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老人因略有积蓄,被盗贼获知,于深夜扼死了老人,抢走了钱财。
第二天上午案发,公安人员在现场找到两个烟头。据了解,老人从不抽烟,因此,这烟头极可能是作案者留下的。作案者大约以某种借口敲开老人的门,进屋后一边抽烟,一边与老人聊天,然后伺机作案。
另外,还找到一个重要线索:老人手中捏着几根头发。显然,这是老人反抗,用手抓罪犯的头发而留下的。
经鉴定,死者的血型为A型。那儿根头发经鉴定,是血型为B型的人掉落的。这进一步证明,老人手中的头发是作案者的,而作案者的血型为B型。
除此之外,在现场未找到其他线索。
光是知道作案者的血型,无法着手破案――血型为B型的人多着呢!
公安人员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两只烟头上。烟头是作案者自己纸包着烟丝卷成的,烟头很短,浸透了唾液。
如今,在现代科学的帮助下,不光是可以根据头发来测定血型,就连唾液也成了检验血型的材料。
唾液,是唾液腺的分泌液,其中所含的唾液淀粉酶可以把淀粉分解为糖,帮助消化。在唾液中,还含有不少血型物质以及上皮细胞。根据血型物质,可以判定血型;根据上皮细胞中的X、Y染色体,还能判定性别。例如,无Y染色体,属女性;而查出Y染色体,则属男性。这样,从现场找到的烟头、瓜子壳、果核、口罩、手帕之类沾有唾液的东西,都成了破案的重要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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