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你让我抱一抱

第27章


老男人更热爱的是钱,小男人更热爱的是你的忠贞指数。我忽然觉得自己有必要写点什么,就写Joe,为了Joe,为自己写点什么。除了勇气之外,还有一种迫切想要宣泄、撕开自己、袒露一切的冲动。山穷水尽的冲动。
  这个世界上,也许惟一真正爱过我的人只有Joe,可我对他的态度是那么不真诚。我为他流过眼泪,那是因为他为我而死,我不想让别人认为我是一个没有心肝的混蛋。我想念Joe,那是因为在他之前和之后再也没有人对我这样好,他是一个不可超越的楷模。我说我爱Joe,那是因为他爱我,那是因为我还没有找到比Joe更爱我,或者我真心去爱的人。
  Joe成了一个幌子,一个我需要时就拿他来拒绝别人的幌子,一个我需要时就拿他来“激励”别人的幌子。我利用了Joe。我利用Joe来打发和乔在一起的无聊时光,利用Joe来满足我“贪玩”的劣根性,利用Joe来干了一切。我甚至利用了Joe的死!
  坐在这冷清的咖啡店里,我第一次为自己不曾真心爱过Joe,流下了忏悔的眼泪。Joe真是一个笨蛋,他遇到的我,没有心和肝。
  与李白老师并肩作战(1)
  晚上的PARTY照常进行,我扛着电脑背着包提前达到。有一种迷信的说法是,如果一个人一反常态,肯定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比如,地震前家里养的鸡会突然飞起来,鱼也会跳出水面。像我这样的迟到大王突然不迟到,反而提前半个钟头达到,不是地震就是我要死了。
  我要了一瓶歌顿金酒,小妖最爱喝这个,我和香莉倒是无所谓,属于“有奶就是娘”的类型。不过相比之下我还是更爱喝红酒,在朋友圈里算0.1415926个红酒专家。有时我也会像杜拉斯一样带着沉重的心情照镜子,看看酗酒的征兆是否已经在我的脸上出现。幸好我视力不佳,看不清自己的脸,等我有本事活到70岁时再感叹也不迟。
  差三分钟10点的时候,小妖和香莉一起来了,打扮得就是两个小妖精。看到我已经坐在“部落地”里,她们一个感叹今天的月亮和土星的位置不对,一个感叹明天的太阳将从西边升起。我警告她们如果再多说一个字,我就让她们变成人造美女。她们迟到了半个小时,而我却一个人在这里坐了一个小时!
  “今天是你们迟到了啊!还好意思说我呢,真是乌鸦落在猪身上。”
  “对,我们是乌鸦,你是猪!”香莉的中文水平在韩国公司历练得一点都没退步。
  “谁知道你来这么早啊!我们是算好了你会迟到半个小时才掐着时间过来的。”小妖还一副挺委屈的样子。唉,我交的都是什么朋友啊!
  还算给面子,香莉没有和创可贴如影随行。我们都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到他,没有提到这个把香莉从上海诱骗回来(尽管是公费),把我勾引到地下室,也许还会瞄准小妖的男人。这也是他的私奔游戏吗?我们又让他轻易得手了吗?我感觉在“油纸杀吃的那些药现在开始发挥作用了,头昏沉沉的,心跳也变快了。如果我的手机再跑到马桶里洗澡,还会有人把我抱回家吗?我对自己说,千万别这样,千万别这样……我盯着香莉的脸,我想从上面找到一点我们少女时代的踪影,我这样做是因为,我想回到我们那段少女时光。
  香莉说,快别糟蹋“少女”两个字了,还是努把力争取当少女的妈妈吧!她觉得我是我们三个中最具潜力的一个,最有可能发展成为贤妻良母,可以让小妖拐卖儿童的理想早日实现。没想到啊没想到,想当初,刚上高一就敢明目张胆逃学去看《武状元苏乞儿》,高二就敢不参加每次月考中的物理考试,高三就被列为最有可能侮辱学校100%升学率的我,晃晃悠悠过了四年,摇身一变就他妈的成了作家!
  我真听不出香莉的话是说我强奸了作家,还是夸我比较聪明。15岁半,我们三个分到了同一个班,到今天都快10年了,想想我们的变化,大得都快把人吓哭了。关于我自己,我看还是别说了,典型的问题少女、学校败类。有一次去参加朋友的婚礼,碰到一个和我有工作往来的编辑,他的女朋友竟是我的高中同学!后来我辗转地听说,我的同学把我高中时的“丰功伟绩”历数了一遍,导致大家都觉得我没进“少管所”是国家法制建设存在严重的缺陷!谁也没想到我现在可以安分地坐在电脑跟前,把大把的青春扔给液晶显示器,难怪香莉觉得我最有潜能。
  再说小妖吧,那时她可是公认的好孩子,文静内向,成绩永远名列前茅。全班同学考试完了都和她对题,要是和她的答案不一样,那就跟看见试卷上的“×”一样。只是没想到她后来得了“考试恐惧症”,一提考试就发烧、拉肚子、胃痉挛,终于在频繁的月考、模拟考面前缴械投降,还没参加高考就退学了。按照她的发展规律倒是应该成为作家,继“是美女吗,当作家去吧”之后最流行的就是“辍学了吗,当作家去吧”。可惜,她退学时还不流行这个,她爸托关系让她当上了报关员,轻轻松松地成了OfficeLady。但是,面对平庸的人生她做出了一个足以让她和她爸脱离父女关系的决定――她辞职了,跑到一家台湾公司,美其名曰“为实现祖国统一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至于香莉这个家伙,在学校里时个大病秧子,隔三差五请假,弄得老师经常怀疑她跟我一块逃学去玩了。她倒是平平安安地上完了高中,按部就班地上了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二外”选的是日语。为了顺应外语学院里的出国热潮,她奋不顾身地投入其中,结果她哪都没去成,反倒跑到上海进了一家韩国公司。想像中,她怎么也应该去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啊,谁想过她会那么热爱三星数码产品,一定要买到没有关税的呢?
  这就是坐在“部落地”吧台前那张桌子上的三个女孩的全部简历,几乎可以概括绝大部分这个年龄段的人的经历。我其实很喜欢这样的聚会,没喝多时谈的都是衣服、化妆品和男人,喝多之后就会谈人生理想,现在还停留互相找乐开玩笑的阶段。
  “看我在外地,你们俩就欺负我!没事总出来鬼混,从来不叫着我。看着你们这么堕落,我能不着急吗?”香莉挺不平衡地说。
  “嫉妒还是羡慕?身上绑两个气球沿着长江游回来啊!”小妖向她建议。
  “我看见熟人了,过去打声招呼。”香莉突然很严肃地说,说完就走了。我和小妖对视了一眼,简直想不出我们全都坐在这里了,香莉还能看到什么熟人?
  与李白老师并肩作战(2)
  我们的目光追随着她,一个帅气的背影映入眼帘。他哪里是香莉的熟人,分明就是我的仇人!
  该死的《欢乐颂》又狂响起来,正好是乐队演出的间隙,酒吧相对很静,所有人都看着我。我拿着手机往外面走,目光不知怎的就和创可贴对上了。他还是那么令人心动,我的心却被怨恨揪紧了。我低着头走了出去。
  电话是个熟悉的记者打来的,她想针对前些日子爆出来的“剽窃案”让我谈谈看法,因为其中的被告是我们的“80后”代表哥哥。我能说什么?走别人的路,让自己抄去吧!有什么好说的?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网站上的原创论坛,整天在上边泡着,看他们写的文章,看他们在帖子里吵架。一位点击率达几百万的网络写手姐姐在被人指出哪段是抄A的,哪段是抄B的之后,竟然大言不惭地公开回帖说:“现在谁不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天下文章八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从此我再也不去这些所谓的“原创”论坛了,太脏!
  “你认为他的作品是剽窃的吗?”记者不依不饶地问。
  “不好意思,我没看过他的书,没办法发表评论。我也不是法官,对吧?”我很狡猾地回答。
  就算看过也不能说啊!如果说“捕风捉影”是记者必备的素质,那么“无中生有”就是记者的天赋。没有这种天赋的记者,早晚失业!我可领教过记者的厉害。记得我的第一本书出版以后也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了一点小反响,记者就拼命问我写了多少年啊,遭遇了多少退稿磨难啊,是不是从会写字就开始迷恋文学了啊,这本小说是不是自己的亲身经历碍…按照他们的逻辑,作家就是这么诞生的,不是九死一生,也得跟孙悟空取经似的,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修成正果。可我就是脑袋一热就写了,写了就发表了,发表就引起好评了,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幸运,哪有什么坎坷磨难啊?我真想高喊:我他妈的就是一个天才!我天生就该吃这碗饭!干吗要从小就酷爱文学?我就不能现在才热爱文学吗?结果采访出来了――将我的痛再版:我是未婚妈妈。幸亏是外地报纸,否则我妈非杀了我喂狗。
  “行啦,都是老熟人了,别跟我‘打太极’了!你到底是怎么看的?跟我说说,我不写还不行吗?”记者还在电话里纠缠。
  “我真的没看过他的书,要不你把这两本书都给我寄过来,我看完之后告诉你,给你写一份5万字的读后感。”
  “哪等得了那么长时间啊?明天就发稿了!行了,不和你聊了,我还采访别人呢。有什么爆炸性新闻记得通知我啊!”
  “好的。”我随口一说,挂上了电话。就算有什么爆炸性新闻也是你告诉我啊,哪有我告诉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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