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醉--两个70烟草男人的内心故事

第53章


阿弥也就不再坚持,翠湖有海鸥,难怪昆明人把它作为迎客第一景。对于家乡的淳朴自豪感,常常被政治家引申到民族主义的高度;对于阿弥,也有着感染力。穿过千城一面的垃圾建筑,来到翠湖,阿弥马上感到失望。说是湖,其实不过是水塘而已,过度拥挤的园林建筑,把水面挤的局促不堪。而海鸥也不知所在,可能季节还早,这种候鸟尚未到来。 
  眼前的翠湖索然无味,阿弥只身来到湖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向司机打探下一站该去哪里。凭着司机的指引,阿弥来到“金马碧鸡”坊。“金马碧鸡”的称谓典出何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出租车司机并不十分清楚,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使阿弥围着两座牌坊转了好几圈。如果时光倒流,在几年前的某天,正是在这里,姜灿和文静曾有过第一次的亲密合影! 
  牌坊旁边就是著名的过桥米线正宗店铺,享受一餐自在情理之中。店内生意兴隆,早已客满为患。左寻右找,服务小姐为阿弥安排在一张大桌上插空,桌边原本坐了一家人,阿弥很不情愿地坐下。服务小姐赫然端上白汤一碗,生米线一碗,颇让阿弥费解。左右看看,原来是自己下米线,现下现熟,这种吃法保留了很多神秘色彩;听说云南菜在北京很火,凭这一点,就可以明白个中原由。 
  阿弥一个人孤单地吃着,让对面一家人感到凄凉,很是同情地看着他。离开上海的时候,阿弥一心离开熟悉的人群,真到了一个人都不认识的地方,又该埋怨为何在昆明没个朋友作陪。网络时代的人们早就学会了在目的地交个网友,可以是个照应,大多数情况下还会有一段所谓的风流爱情。阿弥直觉得自己落伍―他是从不网络聊天的,更不可能有网友了。 
  正胡乱寻思时,手机响了,那边是姜灿熟悉的声音:“你在哪儿?我结婚了,婚后最大的变化是又开始戒烟了!但并不是完全戒掉,我在办公室抽、在家里卫生间抽;结婚后我反而更想抽烟,只是文静管得很严,只能偷着抽!哈哈,我都不知道跟你说些什么,说烟就比较顺口!”   
  第十二章 醉(4)new   
  阿弥也奇怪于他这种没头没尾的“烟”谈,只好说:“我已经到高原上了。云南是烟草王国,我奇怪于这里抽烟的人并不见得特别多;也许跟气候干燥有关。在成都那种潮湿的地方,抽烟是一件好事,正如吃火锅一样!” 
  跟姜灿的对话,就这样不着边际地开始和结束了。一切朋友,在分开之后,常常是缺乏共同的语言的;还好,他们之间尚有“烟”的话题可以将就着谈。 
  吃完过桥米线,阿弥在路边买张地图,想找个地方坐坐;下午茶时间到了,这是小资生活的重要时刻,也是品味城市的难得机会。再者说啦,也该计划计划接下来的行程了。 
  昆都,是地图上的显著标示―昆明的时尚策源地。它既不是一座大厦,也不是一个广场,只是一个类似于新天地的休闲娱乐街区。地图上说,这是昆明最IN的地方。阿弥找到一间像样的咖啡馆,总算找到了最熟悉的生活;叫一杯蓝山,一身释然地坐下。 
  初秋午后的昆明,恰如报春花晚开的时节;在你怀念中展开现实的色彩,在你的诧异中提醒青春的流逝!季节的差异,总能在有心人的意念中产生造化弄人的惆怅,也会给纵欲者造成永远的盲从。人们只要看看老年男子怎样追求忘年恋情的市井故事,就很容易体会错过季节的所谓美和所谓罪。当然,阿弥并不期待这样的美、也根本不期待遭这种罪;只不过是为眼前的春城浮世绘所感染罢了。 
  他兴奋地享受着咖啡,随意查看着窗外的人们,陌生城市的陌生景象,就像对面楼中的妩媚女孩,自有着一种诱惑偷窥的魅力。 
  突然,有人重重地拍了他一下―一个老外,满头金发;比阿弥还诧异地说:“你小子跑到昆明来了,也不找我?” 
  “Excuse me! What can I do for you?”明明人家老外讲中国话,阿弥却憋出了英文。 
  “不认识我了?我是Jim,你是阿弥嘛!你这个家伙!嘿嘿!”阿弥头脑转得飞快;在新天地的ARK酒吧,他确实认识一个乐手,美国人,叫Jim―“嗨!Jim,你怎么在昆明!” 
  他乡遇故知的喜悦老外也许不懂,但心情显然是一样的。一番中英文交杂的谈话,让他们感到世界之小、天涯若比邻的妙处。接下来的昆明观光,阿弥再也不用出租车司机来做向导了。 
  晚上的节目早已定了下来,是在骆驼酒吧。Jim知道阿弥酒量好,叫了一瓶杰克丹尼美国农民威士忌;农民威士忌的说法是阿弥以前的同事台湾人客户总监叫出来的,对美国酒取批判态度;阿弥在成都开“烟酒所”的时候,是不采购这种酒的。 
  酒喝了大半瓶后,Jim微醉,走到吧台拉来两个女人,向阿弥引介。女人迎面就是一句日语,看阿弥没反应又结结巴巴地说韩国话。女人的热情让阿弥很是寒心,一般人会这样猜测他的身份―您是搞艺术的?人家是看他长头发、大胡子的长相;或者,可爱的女孩干脆说他是“坏人”,那不啻于是一种夸奖,常常有更多暗示。但这两个女人哄老外哄惯了,把他猜成可恶的日本人或者呆板的韩国人!阿弥随便哼哼哈哈了一会,便沉默不语。 
  终于Jim打发女人走开,拉着阿弥出了酒吧,说:“去High一下。” 
  阿弥并未搞懂所谓“High一下”是不是找更好的女人,或者更坏的女人?盲目地跟着Jim,两个人拐过几条巷子,走向一处黑暗的角落,一个火芯在那里游动。阿弥心想,坏了,Jim这家伙不会是带我来吸毒吧!他清楚地记得在上海的ARK酒吧里,Jim给他讲过大学时代的盛事:一群人有男有女,租住一间大房子,每晚都有伏特加、HIP-POP;某一个晚上还有白粉出现!他们很小心地用一美元的钞票托起白粉,用鼻孔猛吸,然后晃晃悠悠进房间。可能男女进了同一个房间,也可能两个男人进了同一个房间!“Gosh, It’s so high!”―Jim曾这样作结那段生活。 
  阿弥原本充满向往,但到了这种场合,却很不自在起来:“Jim,你带我吸毒吗?”凭着跟Jim的交情他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没有,几个好朋友,一起抽点大麻,大麻而已,我不吸粉的!你小子,怎么想我的?” 
  “Hi, Jim! You are late!”火芯周围站着一圈人,Jim冲上前去夺过“火芯”嘘上一口,转身递给阿弥:“从右到左,一人一口,哥们儿!” 
  阿弥知道是大麻,没那么紧张;但看看用旧报纸卷成喇叭形的烟支上留着每个人的唾沫,实在有点恶心!又不愿表现得太逊,吸上一口,只感觉比雪茄的味道腻一点,但尾香很浓。 
  Jim拍拍阿弥的肩膀,向大家介绍:“我在上海的好朋友,阿弥!”其他三个人一一介绍了自己的中英文名字,有来自英国的大伟、法国的让、俄罗斯的什么司基。阿弥记人名的能力一向很差,但他奇怪于这些老外中文讲的奇好,而且还带昆明口音!阿弥是坚决的国粹主义者,对中文老外比较友好。一支烟完了之后,五个人已经谈兴很浓,他们决定回到骆驼酒吧把剩下的酒喝完。   
  第十二章 醉(5)new   
  夜在人性层面上是出奇地透明,酒精让这种透明直射灵魂。骆驼酒吧里的男男女女们已近疯狂,显然比Jim一伙抽过大麻的还要High。DJ不失时机地把这种疯狂推到巅峰。人们开始搂搂抱抱,女人们的战袍已经松懈下来,男人们的目标早已锁定,不断有人用肢体语言和浪笑来享受面前的猎物;局面只剩下转场后最后的搏斗!很显然,面前展开的是一场“世界大战”。 
  阿弥很觉凄凉,远离上海的目的其实是想远离这样的生活,没想到人间何处不“春风”!衡山路上的声色犬马、新天地的灯红酒绿、巨鹿路的男欢女爱,都不远千里,尾随到骆驼酒吧、到阿弥的左右。 
  “阿弥,你比以前沉默了。”Jim今晚很够朋友,只陪阿弥喝酒,而不参加对女人的追逐。 
  “啊?老琢磨一些问题,所以沉默,对很多事失望,我要是不离开上海,肯定还会得个失语症什么的。” 
  “不会吧,上海那么好。” 
  “那你为什么要来昆明,Jim?”阿弥本想把自己在成都的传奇故事讲出来,作为要犯失语症的原因,终归是规模浩大、一言难尽,所以把话题扯到Jim那边。 
  “我是跟乐队来的嘛,这边有那么多音乐,到处都是音乐,太棒了!” 
  “比美国还好吗?为什么我们的音乐人听完你们的音乐后才做歌曲给中国人听?” 
  “这个嘛,嘿嘿嘿!不过我真觉得在中国呆比在美国好,不仅仅是音乐。” 
  “那是因为这边有大麻有女人,在那边你不一定搞得到吧!哈哈,开玩笑、开玩笑哈。”关于大麻,阿弥确实是在开玩笑。他记得Jim讲过,在美国抽大麻时要用床单堵住门窗,偷偷摸摸到让人委屈。 
  “这边多嘛,不过女人都太会花钱。”Jim还是觉得把话题留在女人那里比较恰当,“说真的,我觉得中国女人都疯了,比美国女人都开放!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