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女生的挣扎生活

第18章


由此可见,女人变心的指数和虚荣心的满足成正比,尤其是这种满足建立在足够新鲜的前提之下,她有百般的理由去忘记曾经深爱自己的人。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瘫在沙滩上是也。
  可怜孙鑫每天对她殷勤备至,百般疼爱。
  看来,不止女人会对爱情昏头,男人同样会,孙鑫这次就昏了大头。
  当林傲雪在电话里开始叫那个男生老公时,我就知道,这下,孙鑫是彻底没戏了。
  男儿膝下无黄金new
  果然,没几天,林傲雪突然得意洋洋地回到寝室,问我们:“有哪个男生给你们跪下过吗?”
  当时只有我和王惠、白丽在寝室。
  白丽问:“没有,男的干吗要给我跪下?除非他有病,再说,我又没有死,让人跪我干吗?”
  “笨蛋,又不是只有死了人才可以下跪!素颜,你呢?”
  我笑笑:“林大小姐,是有人跟你求婚了?还是……您想说什么就直说吧,别吊人胃口了。”
  “你们知道吗,孙鑫今天给我下跪了!”她故作神秘地说,依然没有掩饰其中得意的语气。
  “孙鑫?为什么给你下跪?”我和白丽异口同声。
  “我和他提出分手,他不肯,后来就跪下求我,说没有我,他就没法活。”
  白丽傻傻地问:“你和孙鑫不是很好吗?为什么分手?”
  “其实我一直爱的是郭小凡,孙鑫家很穷的,以前是我太傻了,到今天我才知道。”
  ……
  后面的一切我什么也没有听进去。
  我没有了你不能活!我怎么那么不相信呢,谁没有了谁不能活?难道你在不认识我之前是死人一个吗?
  当一个女人变了心,想要抛弃别人的时候,什么恶心的理由都可以说出来,而可悲的是孙鑫,以为放下了所有的自尊,不顾一切,就可以使已经变心的林傲雪回心转意。他以为自己是做了最大的努力,他以为男儿膝下有黄金,他把自己最贵重的东西给了出去,孰不知他在跪下的那一刹那,丢掉了自己的尊严,“黄金”在那一刻已经变成了粪土。他成了众人讥讽的对象,最可能的是,他的行为还会成为女人炫耀的资本。
  据说在男生宿舍,男生常常以“睡过很多女生”为荣,可女生以什么为荣呢?她们显然不能以“和好多男人上过床”为荣,那只会被人骂做“公共汽车”。如果一个女生说“好多男生给我下过跪”,那效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我是有魅力的,有魅力到男生为了得到我的爱居然放弃自己的尊严,肯给我下跪(这得是多么大的魅力啊);二、不止一个男人给我下跪,他们连下跪这么没有面子的事情都肯为我做,其他的事情诸如抛头颅啦、洒热血啦就更不用说啦。
  到后来,连隔壁寝室的同学都知道大二有个叫孙鑫的曾经给林傲雪下跪。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至少我在见到孙鑫的时候总是会浮想出他给林傲雪下跪的镜头来。
  循序渐进,总有一天你会出人头地
  寒假即将来临,我已经接连办了好几次文娱晚会,文院长对我很满意,有时在路上碰到了,他会晃着大脑袋问:“小姑娘,吃饭了吗?”或者问,“最近都看了什么书啊?”
  他平易近人,经常和学生谈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有一次我对他说教广电的苍小惠老师太恶心了,后来他就发了一个调查问卷,结果就真的把苍小惠辞退了。
  我依然没有交到男朋友,连白丽都不知道从哪里认识了一个小男生,整天黏在一起,这让我唏嘘不已:什么样的人,都会找到自己的主。
  倒不是没有人追求,比如莫如海,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玩,后来他问我到底不喜欢他哪一点,他说他改。我说你到底喜欢我哪一点,我改好不好?
  后来,他依然给我们寝室打电话,不过,是找白丽。他开始疯狂地追求白丽,鲜花、漂亮衣服、化妆品……白丽是个明白人,马上和原来的小男生分手,跨入了小康生活的行列。
  打扮过后的白丽真的很有姿色,但不出一星期,莫如海就甩了她。
  白丽没有哭,也没有闹,开始每天穿得漂漂亮亮的,她的恋爱速度也很快,随即找了商学院的另外一个男生。
  白丽用第一个男友给她买的衣服和礼物,傍上了莫如海,又用莫如海送给她的东西将自己打扮好,傍上了另外的男友。这是一个很鲜活的例子,穷人家的女孩交男朋友的方法是什么?答:循序渐进法。先和不是很有钱的男人谈恋爱,间断地让他为自己买些基本拿得出手的衣服和礼物。与此同时,广泛搜索目标,见到条件更好的,就马上甩掉现有的。循序渐进,总有一天你会出人头地。
  我是瓦全(1)
  我写了一篇文章,无意中拿给文院长看,他说没有想到,我小小年纪居然这么多的心思,后来,他还把这篇文章推荐到新闻学院学生办的实习报上,并亲自写了编后语,我没有想到这篇文章的发表,会改变赵天一的命运。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瓦全》:
  我叫瓦全。
  一个孤僻的女生。
  听说人可以在追求中孤独,但不可在无为中孤僻。或许我一味地于无为中孤僻,注定了我的一生会碌碌无为。
  某一时刻的某一个地方,我很安静地走我的路,很少同别人讲话——我喜欢有素质有修养的人,可惜这样的人已经不多。更多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闲坐,可以随意地想或做任何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不快乐,可是我宁愿孤独。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惧怕死亡的人。每每看见谁家出殡便铁定了心再不从那里经过,而宁肯辗转绕上好几个大弯,仿佛死亡会像传染病一样传染给我。印象中的死亡是永远的熟睡,没有任何知觉。我讨厌睡觉,因为有太多奢侈的梦想在现实中死掉,虽然在得到那些瑰丽的梦的同时要忍受它们幻灭时的悲哀,但同永远幻想地奢侈下去相比,我宁愿忍受那些极度的悲哀。
  我不知道时间究竟会把一个人转变成什么样子,有时面对镜子中的自己不免有些陌生:懒散的眼神,没有表情的脸,松垮的亚麻布休闲衫,随处是毛边和窟窿的牛仔裤。想起在初中时那一套套的淑女套装,不禁更加木然。可能我已经不是个乖孩子了。哦,错啦,我还算是个孩子么?我记起上周参加的成人宣誓,也就是说我已经成人了,成人?
  哈!读高二的已经成人的我!
  昏暗的高二教室里杂七杂八的九九八十一名学生。
  坐在最后一排没落地带的我。
  课上只看得见人头攒动听得到嗡嗡声听课效率仅为百分之一的没落地带。
  流浪在灵魂途中不知道如何坚持又不敢放弃的我。
  我想我已经麻木,忘记了该怎样读书,每天所做的不外乎吃饱饭来到教室,木然地坐上一天,偶尔会睡觉——他们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而爸妈已经习惯了我的沉默,他们宁愿相信这是一种无言的劳累。
  什么也没有学到,倒在床上却片刻睡着,梦中有太多的奖状证书赞扬……兴奋得手舞足蹈,醒来却发现那是小学曾有过的荣耀。小学的我每次考试都是拿第一的,偶尔比别人少一分便伤心得要命一副奋发图强刻苦努力拼死拼活的样子,仿佛已经太遥远,让人怀疑不过是场梦。
  突然发现自己严重脱离了这个充满残酷竞争的社会,每次挤公交车当我的朋友稳当当坐于座位之上时,只有我一人在奋力地退缩,拥挤着的强大人流足以使我有坚强的信念一直后退,生之平庸已无力改变,我不想死得再过于平淡。诚然适者生存,可是面对拥挤的街道拥挤的人群除了退缩我不清楚自己还会做些什么。我深信拥挤所带来的疯狂杀死我的次数比我所做过的试卷还要多。我很爱惜自己,爱惜自己的身体、思想包括各种各样高尚抑或颓废的情感。我不是自恋狂,只是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如果我不爱惜自己,那么我仅剩的一方天空终究会被他人享受其中的灿烂。我从不指望任何人过来帮我,包括亲人、朋友,抑或爱人:一味地依靠亲人是可耻的,友谊就是易碎的玻璃,而爱情,每个人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爱上任何人。
  在街上,我很谨慎地走我的路,在充满了生命危机的街道上做自己惟一的保护神。昌黎这座小城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日趋上升,每天下晚自习总能看见因车祸而围观的形形色色的人。我不喜欢喧哗,更不喜欢凑热闹,我一向认为对于因车祸而身受重伤的人,倘使你什么忙也帮不上,那么你最好选择安静地离开。虚伪的关心、假意的热情、无聊的凑热闹比肇事者更具杀伤力。
  在固守自己那方蓝天的时刻,我越来越感受到自己的无能为力:软弱,虚伪,自私……慢慢将我侵蚀,不长能耐只长脾气,仿佛进入了一个大染缸,里面放满了各种各样的染料,而我已经面目全非,找不到一丝原形。
  也许少年时代的禁锢和优越希望用成年后的奔波和艰辛来弥补,也许经历了太多的迷途而依然没有找到理想中的路。终于,我选择了离开,做了一名高考的逃兵,直接去了北京的一所民办大学,开始了我的另外一种生活。
  这是一所听不到心脏跳动、闻不到心脏气息的位于北京郊区的大学。我很喜欢它的夜空,明朗、幽深,时常有飞机飞过,总让人误以为是流星,现在想想可能太傻,哪有飞逝如此之慢的流星,否则这世间的愿望岂不早被世人许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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