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录

第78章


接着我又在一本练习簿上写日记,并不每天交出去审查,但下笔时总觉得“文革派”就坐在对面,便主动地写些认罪的话讨好他们。当然我在短短的日记里也记录了当天发生的大事,我想几年以后自己重读它们也可以知道改造的道路是何等艰难曲折。总之我当时是用悲观的眼光看待自己,我并没有杨沫同志的那种想法,更谈不到什么勇气。但即便是我写的那样的日记也不能继续下去。到这年八月底几个参加我的专案组的复旦大学学生勒令我搬到作协分会三楼走廊上过夜,在那里住过了两个星期,他们又把我揪到江湾复旦大学批斗,让我在学生宿舍里住了将近一个月,然后释放回家。我的日记却不知给扔到哪里去了。 
  一九六八年我向萧珊要了一本“学习手册”,又开始写起日记来。我的用意不再是争取“坦白从宽”,我已经看透造反派的心(他们要整你,你大拍马屁也没有用处)。我只是想记录下亲身经历的一些事情,不过为了保护自己,我继续“歌功颂德”。我每天在“牛棚”里写一段,尽管日记中并无违禁的字句,我不敢把日记带回家中,在那段时间只要是自称“造反派”的男女老少,都可以闯进我的家,拿走我的信件、手稿和别的东西。我以为把日记放在“牛棚”内,锁在抽屉里面比较安全。没有想到不到两个月,造反派、监督组忽然采取“革命行动”搜查“牛棚”,勒令打开抽屉,把“学习手册”中的日记和“检查交代”、“思想汇报”的底稿等等全抄走了。从此我就没有再写日记。我不斗争,不反抗。我把一切全咽在肚里,把我的“八月二十三日”也咽在肚里。我深深感到内疚。 
  八四年一月二日   
  《茅盾谈话录》   
  在病房里我读到沈韦韬、陈小曼两位同志的来信。我最近一次看见他们,还是在一九八一年四月我到北京参加茅盾同志追悼会的时候。这以前我每次去北京寓所拜望茅公(人们习惯这样称呼茅盾同志),总会见到他们中间的一位。这一次他们一起到招待所看我,交谈起来我觉得茅公好像就坐在我们面前,我忘不了刚刚离开我们的伟大的死者。 
  我在三十年代就见过韦韬,他那时大概在念初中吧,可是我们一直少有交谈的机会,因此至今还不熟悉。和小曼同志相见更晚,只是在南小街的寓所中见过几面。茅公逝世后,第二年我就在上海病倒,再也不曾去过北京,也没有给他们寄过信去。我两次住进医院治病,加起来已经超过十个月,这中间我从探望的友人那里知道一点韦韬夫妇的消息,朋友们称赞他们没有私心,能够遵照茅公的意愿,把遗物献给国家。我说我要写封信向他们表示敬意,因为我也有这样的心愿。但是信并未写成,我写字困难。 
  他们的信却意外地来了。信上一开头就说:“有一件事希望得到您的帮助。”接下去解释是什么一回事: 
  自去年三月以来,上海的《××报》和《×××报》先后选载了×××写的《茅盾谈话录》。这个《谈话录》是以记录先父谈话的形式出现的,因此社会上就当真把它看做是先父的谈话,是研究茅盾的第一手材料。但事实并非如此。先父生前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谈话录》,……而从内容来看,失实虚假之处很多,因此其真实性很值得怀疑。我们认为,假如这个《谈话录》传布开去,以讹传讹,不仅有损先父声誉,且对国内外的茅盾研究工作也有不良的影响。为此,我们写了一则“声明”寄给《××报》,希望他们刊出。……为了及早澄清此事,免得别人把我们的沉默当做默认,考虑之下我们想您是……先父的老友,希望您对此事予以关注。 
  随信还附来他们的“声明”和致编辑部信的副本。“声明”简单明了,给编辑部的信中对情况做了较详细的说明,我想报社可能很快刊出他们的“声明”,事实也就得以澄清。茅公生前做任何工作,都是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澄清事实便是还他一个本来面目。三年前我曾说过:“即使留给我的只有一年、两年的时间,我也要以他为学习的榜样。”今天我还是这样想。我认为我们不应当做任何有损于茅公声誉的事。 
  关于《谈话录》,我还有我个人的一些看法。用记录谈话的形式发表的《谈话录》,记录者在发表它之前应当向读者证明:一,他所记录的全是原话;二,这些原话全是谈话者同意发表的。至少,发表这些《谈话录》的报刊编辑应当看到证据,相信他们发表的是别人的原话,因为他们也要对读者负责。读者信任他们,他们要替读者把好这个关口。其实把关的办法也很简单:一,取得谈话者本人的同意;二,要是谈话者已经去世,就征求家属的同意。但家属的同意不同于谈话者本人的,至多也只能作为旁证而已。 
  要茅公为这个《谈话录》负责是不公平的事。《谈话录》不在他生前发表,不让他有一个“表态”的机会,就作为第一手材料,流传下去,这是强加在伟大死者身上的不真实的东西。因此我完全同意韦韬、小曼同志的声明:“希望读者注意,凡引用《谈话录》作为研究茅盾的依据而产生的错误,概与茅公无关。” 
  总之,我认为此风不可长。 
  我并非信口开河。我也有自己的经验。几十年来我见过无数的人,说过不少的话。除了回答采访记者提出的问题外,我讲话有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有时含含糊糊,吞吞吐吐;有时敷衍应酬,言不由衷;有时缺乏冷静,议论偏激。我不要发表这一类讲话,也不能为闲谈中的片言片语负任何责任。我在一九三三年春天就曾经发表过这样的声明: 
  我说了我没有说过的话,我做了我没有做过的事。……有些人在小报上捏造了种种奇怪的我的生平。有些人在《访问记》、《印象记》等等文章里面使我变成他们那样的人,说他们心里的话。① 
  我希望不要再看见五十年前发生过的那些事情。 
  二月十二日   
  病中(四)   
  五月中旬我回到家里,已经在医院住了半年零几天了。瘸着腿到了家中,我才发觉伤腿短了三公分。 
  在医院里几乎所有的人(其中包括来探望的亲友)都对我说:“你已经恢复得很快了。现在要靠锻炼。”回到家里我也对所有的来客说:“我要靠锻炼。”但我并没有方案,并没有计划;这个人说,该这样动好,我就这样动动;那个人说,该那样动好,我就那样动动。精力不够,在楼下太阳间里来回走三四趟,就疲乏不堪。有时让别人扶着下了台阶绕着前后院走了一圈,勉强可以对付,再走一圈就不行了。这里所谓走是指撑着木拐移动脚步,家里的人不让我独自走下台阶,我也不敢冒险。 
  我睡在二楼,吃饭、活动、看电视都在楼下。上下楼梯也是一种锻炼,有栏杆可扶,不必撑木拐。起初一上一下很费力,上下多了又担心摔倒。每天上下楼各两次,早晨起来下楼,吃过中饭上楼,午睡后下楼,晚上八九点钟再上楼。在楼下活动的时间可以说是很多。 
  刚回家的时候我还重视锻炼,晚上早早上楼,在铺毯子的房间里做各种活动,又在放了木板的大床上翻来滚去,弄得满身大汗,觉得有一些进步,自己也相当满意。但是过了十多天又听人说,锻炼要“适可而止”,不能过于劳累。自己正感到有点吃不消,就放松了锻炼。感冒以后,精神不振,有个短时期我甚至放弃了锻炼。但也不能说是完全放弃,我不能不经常走动。只要坐上一个小时,我就会感到跌伤的左腿痠痛,坐上两三个小时心里便烦躁不安,仿佛坐在针毡上面。幸而我没有停止走动和散步,否则我今天即使拄着手杖也不会走路了。 
  除了这些“锻炼”,我还求助于一位伤科大夫,他每周来两次,给我推拿、治病。他还替我出主意,提建议,服什么药,打什么针。正是听从他的意见,我才第二次去看神经科门诊,最后又作为“帕金森氏症”的病人住院治疗。我还听他的劝告到医院打过多种氨基酸的针药,打了两个疗程,效果很好。我应当感谢他。关于《病中》的三篇“随想”就是在这个时期写成的。 
  我重新拿起笔续写《随想录》大约在回家后的一个半月。我整天在楼下活动,大半在太阳间里。这里原先是走廊,我摔伤后住院期间给装上玻璃门窗,成了太阳间。坐坐,走走,会见探病的亲友,看看报纸,这就是我的日程。我通常坐的是藤椅,没有扶手我就起不来。太阳间里光线好,靠窗放有一架缝纫机,我常常想,不要桌子,在这里写字也行。后来身体好了些,我觉得手也得动一动,写字也是一种锻炼,便在楼上拣出一叠稿纸,端一个长方小木凳放在铺了台布的缝纫机前,坐下来开始写作。起初圆珠笔或自来水笔真像有千斤的重量,写一个字也很吃力,每天只能勉强写上一百字光景。后来打了多种氨基酸,疗程还未结束,精神特别好,一坐下来往往可以写两三个小时。本来我试图一笔一画地一天写百把字来克服手指的颤抖,作为一种锻炼,自己心安理得,不想有一位老友看了我的字迹很难过,认为比我那小外孙女写的字还差。他几次劝我改用录音器或者找人代笔,他忘了我是一个病人,我也无法使他了解我的心情。我只好照我自己的想法做下去。这样回家后的第一篇文章居然写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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