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录

第94章


我生长在中国,我的一切都属于中国人民。为自己,这样生活下去,我已经心安理得了。 
  二 
  我长期生活在知识分子中间,我写过不少作品替知识分子讲话,为他们鸣冤叫屈,写他们的艰苦生活,写他们的善良心灵,写他们的悲惨命运。我不是写一本书,写一篇文章,我写了几十年,我写“斯文扫地”的社会,在其中知识分子受罪,知识受到践踏,金钱是惟一发光的宝物。在那个社会里,“秦始皇”、“清朝皇帝”、“希特勒”一类的鬼魂经常出现,知识分子是给踏在他们脚下的贱民。谁不曾胆战心惊地度过那些漫长的、可怕的“寒夜”!黑暗过去,新中国成立,知识分子用多么欢快的心情迎接灿烂的黎明,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新的生活开始了。三十几年来他们的欢乐和愁苦也是有目共睹的。大家都知道现在有了好的政策,更盼望认真落实,痛痛快快,不打折扣,也不拖泥带水,更不必留下什么尾巴,不让人有使用鞭子的机会。拿鞭子抽人不是新社会的现象,我们的社会也不会有甘愿挨打的“人下人”了。 
  知识分子也是新中国的公民,把他们当做平等的公民看待,这才是公平合理。国家属于全体公民,有知识或者没有知识,同样有一份义务和一份权利,谁也不能把别人当做待价而沽的货物,谁也不是命运给捏在别人手里的奴隶。我读过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我也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倘使有人把某一个时期我们知识分子的生活如实地写出来,一定会引起无数读者同情的眼泪,唤起他们愤怒的抗议吧。但是这样的时期早已一去不复返了。根据知识划分公民的等级,并不是聪明的事。用恩赐的优惠待遇也收买不了人心。我们说肝胆相照,应该是互相尊重,平等相待。我为你创造并保证工作和生活的条件,你毫无保留地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都是为了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大家同样地心情舒畅,什么事都好办了。谁也用不着再为香臭的问题操心了。 
  九月十日病中   
  再说创作自由(1)   
  三个多月没有写“随想”,原因仍然是写字困难,杂事不少,既无精力,又无时间。几位老朋友看见我这么久不发表文章,以为我要搁笔,担心我心上那点余烬已经冷却。有一位在晚报社工作的朋友来信问我是不是“找不到题目”。他的用意我很理解,倘使要我说真话,那么根据我目前的健康情况,我似乎应当“搁笔”了。我从来不“找题目”做文章,只是有话才说,但我也有避开摆在面前的题目不声不响的时候。因为有病,经常心烦意乱、思想不易集中,抓住题目讲不清楚,不如不写,沉默对养病的确有好处。不过为了报答朋友们的关心,表示火种犹在,我又带病执笔,无论如何我总要完成一百五十篇“随想”的计划。 
  前些时候大家兴奋地谈论“创作自由”,确实热闹了一阵子。大半年过去了,现在人们又在议论怎样加强作家的社会责任感。可能还要谈一年半载吧。能够谈出一个名堂来,倒也是好事。免得像小道消息传播的那样,一提到“创作自由”,有人就想起这一段时期发生的大大小小的坏事,担心又出现了什么“自由化”的问题。有位朋友开玩笑说,“创作自由”好像一把悬挂在达摩克利斯头上的宝剑,你想着它拿起笔就有千万斤重。我劝他不必提心吊胆,我说:“不会有人打小板子了。”我从小看惯了大老爷升堂打大、小板子,因此在我的脑子里小板子比外国的宝剑更具体,更可怕。 
  我这一生和“创作”的关系不能说不密切。根据几十年的经验,我写任何作品,譬如我在巴黎拉丁区外国穷学生住的公寓小房间里写头一本小说《灭亡》,或者在贵阳和北碚的小客栈中写《憩园》,或者在重庆和上海两地断断续续地写《寒夜》,并没有人来看我如何下笔,或者指导我怎样写作,我自己也从未想到我有没有这样或那样写下去的权利或自由。我只顾照自己的想法写下去,写了又改,改了又写。我就这样写出了一部又一部的作品,其中有好有坏,我把它们全交给读者去评判。读者愿意花钱买我的书,我才能够靠稿费生活下去。我通过长期的创作实践,懂得一些写作的甘苦,可是我并没有花费时间考虑过“创作自由”。“创作自由”就在我的脑子里,我用不着乞求别人的恩赐,也不怕有人将它夺走(后来我在自己的脑子里设置了不少框框条条,到处堆放石子,弄得举步艰难,那又当别论了)。我下笔之前从来不曾想好完整的、不会变更的小说情节,我是边写边想的,因此我没有对任何人讲过我的写作计划(腹稿),也没有人告诉过我应当写什么或者不写什么。我始终相信那一句老话:生活是创作的惟一的源泉,我写我熟悉的生活。我执笔的时候从来不问自己:为什么写作?我活着总是希望对我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有所作为,有所贡献,换句话说就是要尽我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我不能“白吃干饭”,而且别人也不让我“白吃干饭”。这就是所谓的社会责任感吧,不过这责任是我自己感觉到的,并不是别人强迫地放在我肩头的。作家要是不能完成自己的职责,他的作品对社会起不了好的作用,读者就会抛弃他。那才是可悲的事情。 
  总之,自由也罢,责任感也罢,问题还得在创作实践中解决。我一生不曾遇到“创作自由”的问题(除去“文革”的十年,那个时期我连做人的“自由”也给剥夺了),但是在旧社会中因为没有“发表自由”和“出版自由”,虽然也曾绞尽脑汁想方设法保护自己,我却吃了不少苦头。一九三三年我的小说《萌芽》被国民党政府查禁,第二年当时在上海的图书杂志审查会又不让我的中篇《电》在《文学》杂志上发表。但是这些不成熟的作品并不曾因此消亡,它们还留在人间。当然它们终于会消失,因为读者需要新的作品。 
  有人说作家是“灵魂的工程师”,未免把我们抬得太高了。一个作家、一部作品能够起多大的作用?一部作品给送到读者的手中,总要经过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三道关口。而且任何书刊都不会自己走到读者面前,它们必须经过出版机构和发行机构的挑选,发行机构不订购,作品就见不了天日,哪里谈得到产生影响?!作家并不是高高在上,像捏面人似的把读者的灵魂随意捏来捏去。他也不是俄罗斯作家笔下的末等文官,在上司面前唯唯诺诺,低头哈腰。我当了几十年的作家,我看不如说作家是一种职业,他的笔是工具,他的作品是产品。作家用作品为读者服务,他至少不应该贩卖假货、贩卖劣货。要是读者不需要他的作品,他就无法存在。作家并无呼风唤雨、点石成金的法术,单靠作家的一枝笔,不会促成国家的繁荣富强,文学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物质文明的建设。我们有句古话:“衣食足,而后礼义兴”。崇高的理想不会脱离现实世界而存在。责任再重大,也得有个界限。坐在达摩克利斯的宝剑底下,或者看见有人在旁边高举小板子,胆战心惊地度日如年,这样是产生不了伟大的作品的。 
  前一个时期人们谈到文学的黄金时代,我也讲过几句。其实关于“黄金时代”,关于“我们文学的春天”,我在作家们的集会上已经谈过多次了。我不是预言家,我的“豪言壮语”不过是我个人长期的愿望。有人问我这个黄金时代什么时候到来。我只能说:等待了三十几年,今天我终于明白黄金时代决不会自己向人们走来,它等着作家们去迎接它,拥抱它。要迎来一个文学的黄金时代,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其中包含着作家们的辛勤劳动。空谈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即使开一百次会,人人表态,也解决不了问题。还是多创造条件鼓励作家们勤奋地写作,让大家团结起来,脚踏实地在创作实践上比个高低吧。   
  再说创作自由(2)   
  十二月二十五日病中   
  《全集》自序   
  我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四年前编选《十卷本选集》的时候,我在《后记》里写着“我不会让《文集》再版”① 。去年出版社找我商谈编印《全集》的事,我几次没有同意,可是终于给朋友树基 ② 说服了。无怪乎我的女儿小林向我提出质问:“你连十四卷《文集》都不肯重印,怎么又答应编印《全集》?”她问得有理。答应出版全集,我的确感到压力,感觉到精神上的负担。我多么愿意让我的全部作品化为灰烬,化做尘土,让我的名字在人间消失,被读者忘记。这样,我最后闭上眼睛或者会感到一点轻松。写作五六十年,我欠了读者太多的债。现在即使躺在病床上,我仍然担心我的文章对读者会不会有帮助,会不会有启发。我真不愿意它们给读者带来精神上的伤害!因此我宁愿让它们同我一起消亡。这大概就是所谓社会责任感吧。 
  但是有一件事却不能由我自己说了算。任何一部作品发表以后就不再属于作家个人。它继续存在,或者它消灭,要看它的社会效益,要根据读者的需要和判断来决定。所谓不属于个人,并非说它就是“社会财富”,只是因为它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好的或者坏的影响,作者便不能推卸责任,譬如欠债要还。编印《全集》,不过是给我五六十年的创作实践做一个总结,算一算我究竟欠下多少债,我自己心中有数,才可以安心地放下这枝已经变得有千斤般重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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