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
梁启超。
在梁启超看来,这是自己的拿手好戏,怎肯让胡适独领风骚!
他俩是好朋友,那就商榷吧。
好在那几个清华的学生,当初也向他征答,大概他当时没当一回事,现在胡适的书目出来了,不免有点着急。其时正在京郊他的“碧摩岩揽翠山房”休养,顾不得回城中书房翻查,仅凭记忆,就开列出一个书目。从六月十四日起到二十三日止,分五次在《晨报副刊》登载。
显然看得出来,这个书目比胡适的那个要精粹些,也易于使用些。
且荡开一笔,让我们看看梁启超先生做学问的风采吧。梁先生的文章名为《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前面有个小序,是这样的:
两月前,《清华周刊》记者以此题相属,蹉跎久未报命。顷居翠微山中,行箧无一书,而记者督责甚急,乃竭三日之力,专凭忆想所及草斯篇。漏略自所不免,且容有书名篇名亦忆错误者,他日当更补正也。
今人读到此处,千万不敢糊涂,以为真的会“书名篇名亦忆错误者,他日当更补正”。“错误”云云,只是客气话,真要有错,梁先生是不会拿出手的。梁任公之博闻强记,绝非常人可比。
真正的书目,前三期就登完了,后两期登的是附录三篇。其三便是《评胡适之的〈一个最低限度的国学书目〉》,这也可以看出,他是在看到胡适的书目后,才开列自己的书目的。他认为胡适的这个书目不是一点不妥当,而是很不妥当,可说是“文不对题”。致错之由,一是不顾客观事实,专凭自己主观为立脚点,胡适自己正在做中国哲学史、中国文学史,这个书目正是表示他自己思想的路径和所凭借的资料。殊不知一般青年,并不是人人都要做哲学史家、文学史家。不做哲学史家、文学史家,这里头的书十有七八可以不读,真要做哲学史家、文学史家,读这些书又是不够了。
还得往前推溯(2)
第二个误点是,把应读书和应备书混为一谈。
第三点,也是最让梁先生诧异的是,在胡的书目中竟将史部书一概摒绝!
做中国的学问,不读史部书,还能做成学问吗?胡适真是太荒唐了。
两人都是中国第一流的学者,但却不是一代的学者。梁是前一代的人了。在这方面,梁还是很大气的,在给《晨报副刊》编者的信中说:
内附录“评胡”一段,删去不登亦可。因《清华周刊》曾登胡氏原目,故不得不一辨,并非要弹摘胡氏也。若必欲并登,似宜将“胡目”一并登出(《努力》曾登过),否则令读者纳闷矣。
于是六月二十三日梁先生的书目一登完,《晨报副刊》第二天就开始登载“胡目”,分三期载完。这样一来,胡目就登过四次了。
两个第一流的学者,为书目起了争端,这在当年的学界,可说是一宗热闹事了。
当年编辑《晨报副刊》的恰是孙伏园。
这次搞“青年爱读书十部”和“青年必读书十部”征答,说不定正是一年多之前,登载梁启超和胡适的书目且引起争论,启发了他。
徐志摩的“跑野马”
孙伏园的判断有点失误。
来稿(投票)的情况并不理想。“青年爱读书”来稿甚多,而“青年必读书”来稿甚少。孙伏园心里清楚,前者再多也是白搭,只有后者多了这次活动才能说是成功。眼看就到宣布的日期了,学者们的来稿还寥寥无几,孙伏园不免着急。一月二十九日在报上登出《启事》催促:“青年爱读书”投票已于一月二十五日截止,外埠因受战事影响,寄递迟缓者,在二月十日以前仍一律收受,发表期改在二月十日以后。又,“青年必读书”仅收到胡适之、梁任公、周作人诸先生等数票,全国热心教育诸公,无论收到本刊的公启与否,务望从速选填赐下,不胜盼祷。伏园敬启原定二月十日起就开始宣布应征稿件,推迟一日,从二月十一日起,还是刊出了。
第一篇是胡适的书目,特意标明“以收到先后为序”。二月十二日刊出梁启超的书目。十三日是周作人的,十四日李小蜂,第五篇是徐志摩的,二月十六日刊出。
徐志摩不是简单填了设计好的票,而是写了一封长信给孙伏园,刊出时标题为《再来跑一趟野马》。
文中说,胡适定下的那个书目,他也曾大胆地看过一遍。“惭愧!十本书里有九本是我不认识他的。碰巧那天我在他那里,他问我定的好不好,我吞了一口唾液,点点头说不错,唔,不错!我是顶佩服胡先生的,关于别的事我也很听他话的,但如其他要我照他定的书目用功,那就好叫我生吞铁弹了!”生吞铁弹的意思,该是吃枪子吧。
这是什么道理呢?
徐志摩说,读书的上策是不读书而能“开窍”,但是这不读书的受教育比读书更难。一般人是做不到,也难有这份自知之明。比如明知画不成老虎你就不用画,能画成狗也就不坏,最怕的是你画老虎偏像狗,有心画狗又不像狗了。中策是,读书但不傍靠先生,自己去冒险,喜欢读什么就读什么,必然有大的收获。下策,他打了个比喻,说是学生好比一条牛,先生好比是牧童哥。牧童哥知道草地在哪里,山边的草青,还是河边的草肥。牛,不知道。最知趣的牧童哥就会牵了他的朋友到草青草肥的田里去,一领到,他的事情就完了,他尽可以选一个阴凉的树荫下做好梦去,或是坐在一块石头上掏出芦笛来吹他的“梅花三弄”。我们只能羡慕他的清福。至于他的朋友的口味,它爱咬什么,凤尾草团边草,夹金钱花的青草还是夹狗尾巴的莠草,等等,他就管不着,也不用管。就是牛先生大嚼时有牛虻来麻烦它的后部,也自有它的小尾巴来照拂,再不劳牧童哥费心。
接下来劝告孙伏园,你这次征求来的意思当作探问各家书呆子读书的口味倒是很有趣的,至于于青年人实际的念书我怕这忙帮不了多少;为的是各家的口味一定不同,宁波人喜欢打破酱缸不怕口高,贵州人是很少知道盐味的,苏州人爱吃醋,杭州人爱吃臭,湖南人吃生辣椒,山东人咬大蒜,这一来看你多难,叫一大群张着大口想尝异味的青年朋友跟谁去“试他一试”去?
说到自己,徐志摩是这么说的:我不是个书虫;我也不十分信得过我自己的口味;竟许我并不曾发现我自己真的口味;但我却自喜我从来不曾上过先生的当,我宁可在黑弄里仰着头瞎摸,不肯拿鼻孔去凑人家的铁钩。你们有看得起我愿意学我的,学这一点就够了。
干脆说吧,他不主张开什么必读书的书单子。
虽说不主张开书目,文末,他说,“趁高兴我也把我生平受益(应作受感)最深的书开出来给你们看看,不知道有没有十部”。话是这么说,还是开列了十部。这十部书是:《庄子》(十四五篇)《史记》(小半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汤麦司哈代的“Jude the Obscure”尼采的“Birth of Tragedy”柏拉图的《共和国》卢骚的《忏悔录》华尔德裴德(Walter Pater)“Renaissance”George Henry Lewes 的《葛德评传》结尾是:“够了。”
别人都是老老实实,正儿八经地开出自己的书目,就他玩起了花活。干脆就不主张开,开出的十部中,只有两部是中国书,其余八部是外国书。就是那两部中国书,也不是全书,《庄子》是十四五篇,《史记》只有小半部。
这是轻慢吧?
可你又能说他有什么不对。
这可让鲁迅作难了(1)
下来该着鲁迅了。
不是说徐志摩完了就挨着鲁迅。孙伏园不会这么安排的。是说,徐志摩的登了,后面的应答者之中,有一个是鲁迅。
无论是作为学生,还是作为一个好编辑,孙伏园都会请鲁迅来参与其事的。看《鲁迅日记》,这些日子孙伏园常来鲁宅,来了或许有别的事,说完别的事不会不说到他正在办着的这档子事。就是专程去一趟也是值得的。
果然到了二月二十一日这天,鲁迅的投票登出来了。且看这是一个怎样的书目:
青年必读书:从来没有留心过,所以现在说不出。
附:但我要趁这机会,略说自己的经验,以供若干读者的参考——
我看中国书时,总觉得就沉静下去,与实人生离开;读外国书——但除了印度——时,往往就与人生接触,想做点事。
中国书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多是僵尸的乐观;
外国书即使是颓唐和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唐和厌世。
我以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
少看中国书,其结果不过不能作文而已。但现在的青年最要紧的是“行”,不是“言”。只要是活人,不能作文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二月十日。)
(《鲁迅全集》第3卷)
这是从鲁迅自己编定的《华盖集》上抄来的,不是从《京报副刊》上抄来的。
不妨推测一下鲁迅写此文时的心态。
一九二三年春夏间胡适与梁启超的那场书目之争的热闹,不会记不得。两大营垒的对立,不会感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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