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宝

第27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微笑,“但你是这么年轻的一个女孩子。”
    “不,先生,我不再年轻。”我坐下来。
    “看你的头发,那种颜色……你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教授说,“你不应该有任何烦恼。”
    “我真的没有烦恼。”我低下头,“我只是在想,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很多的爱。”
    “我们难道都不爱你吗?”教授问。
    “但不是这种爱,是男女之间的爱……”“你终于会遇见他的,你理想的爱人,你终于会遇见他的。”教授说。
    “你很乐观,先生,我倒不敢这么自信。”我低下头。
    远处的教堂敲起钟声,连绵不绝地,听在心中恻然。红白两事都响起钟声。喜与悲原本只有一线之隔。
    我抬起头。“谢谢你,我得走了。”
    “年轻的女孩,但愿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他陪我离开课室。
    没有人知道另外一个人的心中想什么。谢谢老天我们不知道,幸亏不知道。
    我开车回家,天上忽然辗出阳光,金光万道,射在车子的前窗上,结着的冰花变成钻石一般闪亮。我冷静地驶车回家。
    家里谁都在。勖存姿、勖聪刷宋家明。
    我以为我已经说清楚,希望我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全部撤退,可是四个小时了,他们还是坐在那里。
    “辛普森太太。”我提高声音。
    没有人应。
    女佣匆匆出来替我脱大衣。我问:“辛普森太太到什么地方去了?”
    “她走掉了。”女佣低声说。
    “为什么?”我诧异地问。
    “勖少爷打她。”女佣低声答。
    “噢!老天。”我说,“他凭什么打我的管家?她走掉永不回来了吗?”
    “明天再来,她刚才是哭着走的。”女佣低声报告。
    “他们在里面做什么?”我问,“吵架?”
    “我不知道,姜小姐,他们坐在里面四五个小时,也不说话,我听不到什么声音。”
    “我的上帝。这像《呼啸山庄》。”我说。
    勖存姿提高声音:“是小宝吗?为什么不进来?我们都在等你。”
    “等我?”我反问,“为什么要等我?”我走进去,“我有大把功课要做。这件事又与我无关。”
    “与你无关?”勖存姿抬抬浓眉。
    “当然!勖先生,说话请公平点。我从来不是一个糊涂人,这件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我头上。”我说,“聪恕的信都在你手中,你在明里,我们所有的人都在暗里。他人一到我就通知你,我做错什么?”
    聪恕跳起来,“我——的信……”
    “你们好好地谈,我要上楼去休息。”我说。
    “问题是,聪恕不肯离开这里。”勖存姿说。
    我看宋家明一眼,他一声不出。
    我冷笑一声。“反正他把我管家打跑了,他爱住这里。我让他好了。”
    勖存姿听到我这话,眼神中透过一阵喜悦。
    聪恕颤抖的声音问我道:“你没收到我那些信?”
    “从没有。”我摇头。
    “我收到的那些复信——”
    “不是我的作品。”我坚决地说,“聪恕,你为什么不好好地站起来,是,用你的两条尊腿站起来,走到户外,是,打开大门,走出去,看看外面的阳光与雨露。你是个男人了,你应该明白你不能得到一切!我不爱你,你可不可以离开这里,使大家生活都安适一点儿?”
    聪恕忽然饮泣起来。
    我充满同情地看着勖存姿。这样有气魄的男人,却生下一个这样懦弱的儿子。
    我转身跟女佣说:“叫辛普森太大回来,告诉她我在这里,谁也不能碰她。”我又说,“谁再跟我无端惹麻烦,我先揍谁,去把我的马鞭取出来。”我火爆地掠衣袖。“我得上去做功课了,限诸位半小时内全部离开。”
    “小宝……”聪恕在后面叫我,“我一定要跟你说话。”
    “聪恕,”我几乎是恳求了,“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是我可以帮你的,我不爱你,我也不想见你。你这种不负责的行为,使你父母至为痛心,你难道看不出?”
    “如果你认识我的话,如果你给我一点时间……”他湿儒的手又摸上我的脸。
    我倒不是害怕,当着宋家明,当着他父亲,我只觉得无限地尴尬,我拨开他的手。
    他说:“小宝,你不能这样遣走我……你不能够——”勖存姿把手搭在聪恕的肩膀,聪恕厌恶地摆脱他父亲的手。
    “聪恕,我陪你回香港。”
    “我不要回香港。”
    “你一定要回去。”
    “不要。”
    我不想再听下去。我出门开车到附近的马厩去看马。
    天气益发冷了。
    马夫过来。“小姐,午安。”
    “我的‘蓝宝石’如何了?”我问,“老添,你有没有用心照料它?”
    “很好。我拉出来给你看。”老添答。
    “我跟你去。”我说。
    我跟在他身后到马厩,蓝宝石嘶叫一声。
    “你今天不骑它?”老添问。
    我摇摇头,“今天有功课。”
    “好马,小姐,这是一匹好马。”
    “阿柏露莎。”我点点头。
    一个声音说:“在英国极少见到阿伯露莎。”语气很诧异。
    我转头,一个年轻男人骑着匹栗色马,照《水符传》中的形容应是“火炭般颜色,浑身不见一条杂毛”。好马。赤免应该就是这般形状。
    他有金色头发,金色眉毛,口音不很准。如果不是德国人,便是北欧人。
    他下马,伸出手,“冯艾森贝克。”
    我笑,“汉斯?若翰?胡夫谨?”
    “汉斯。”他也笑,“真不幸。德国男人像永远只有三个名字似的。”
    我拉出蓝宝石,拍打它的背,喂它方糖。
    “你是中国人?”他问,“朝鲜?日本?”
    “我是清朝的公主,我父亲是位亲王。”我笑道。
    他耸耸肩,“我不怀疑,养得起一匹阿伯露莎——”“两匹。另一匹在伦敦。”我说。
    他低声吹一声口哨。“你骑花式?”
    “不,”我摇摇头,“我只把阿伯露莎养肥壮了,杀来吃。”
    德国人微微变色。
    “对不起。”他很有风度,“我的问题很不上路?”
    “没关系。”我说,“不,我并不骑花式,我只是上马骑几个圈子,一个很坏的骑士,浪费了好马,有时候觉得惭愧。”
    “你为什么不学好骑术?”汉斯问。
    “为什么要学好骑术?”我愕然,“所有的德国人都是完美主义者,冲一杯奶粉都得做得十全十美,我觉得每个人一生内只要做一件事,就已经足够。”
    “公主殿下,这可是中国人的哲学?”他笑问道。
    “不,是公主殿下私人的哲学。”我答。
    “那么你一生之中做好过什么?”他问。
    “我?”我说,“我是一个好学生。”我坦然说。
    “真的?”他问。
    “真的。”我说,“最好的学校,最好的学生。你也是剑桥的学生?”
    “不,”他摇头,“我是剑桥的教授。”
    我扬扬眉毛,“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他说,“物理系。”
    “剑桥的物理?”我笑,“剑桥的理科不灵光。”
    他笑笑:“妇人之见。”
    他骄傲,他年轻,他漂亮,我也笑一笑,决定不跟他斗嘴。他不是丹尼斯阮,我没有把握斗赢薄嘴唇的德国物理学家。
    我坐在地下,看着蓝宝石吃草。
    美丽的地方,美丽的天空。
    “你头发上夹一朵白花,是什么意思?”他坐在我身边。
    “家母去世了,我戴孝。”
    “啊,对不起。”
    “没关系。”我说,“我们迟迟早早总得走向那条路。”
    “但是你不像是个消极的人。”他说。
    我笑笑,“你住在宿舍?”
    “不,我在乡下租了一间草屋。”
    “不请我去喝杯茶?”我问。
    “你很受欢迎。”他礼貌地说,“只可惜我尚未得知芳名。”
    “你会念中文?我没有英文名字。我姓姜,叫我姜。”我说。
    “你是公主?”汉斯问。
    “我当然是说笑,公主一生人中很难见到一个。”
    “见到了还得用三十张床垫与一粒豆来试一试。”他用了那著名的童话。
    “我们骑马去。”我说,“原谅我的美国作风?穿牛仔裤骑马。”
    马夫替我置好鞍子,我上马。
    “哪一边?”我问。
    “跟着我。”他说。
    他不是“说”,他是在下命令。听说德国男人都是这样。
    我们骑得很慢,一路上风景如画,春意盎然,这样子的享受,也不枉一生。
    汉斯看看我的马说道:“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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