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鹭一直被这个疑惑远远地盯梢着,她无法真正地安定下来。
与袁雨潇一起长大,要好那么多年,如果袁雨潇真的心里有另外一个人,她于晓鹭怎么会不知道?
难道是他在财校的那半年中发生的事情——因为只有那个半年,她与他算是隔开了一定的距离。
很多事情,不去细想没事,一细想起来,就真的有事了——
她有次约他看电影《人世间》,他说他已经和财校同学看过了……
《都市里的村庄》他也是自己去看过了……
这在以前是很难有的事情,他们从小开始,什么电影都基本上是同时看过的……
还有,他怎么那样害怕公共场合两个人在一起,他是真怕碰到熟人,还是怕碰到这钥匙的主人……
如果这真是欺骗,但她了解的袁雨潇,又似乎不是这种人……
如果——如果这真的只是一个误会,那她就无法甘心了!一条可能明朗的生活之路,如果因为命运安排,非人力可抗拒而拐弯,那也罢了,如果基于一个已经可以感觉到的,完全不必要的误会而改变,那就太冤了。
但是,她又怎么能去证明这是一个误会呢,而且,即使能证明,还有什么意义呢。她现在除了听天由命,也没别的办法。她从来都和袁雨潇一样,是一个被动的人。
日子和新的恋情,一天天一点点冲淡着记忆,在记忆淡成最后一丝似有还无的苦涩时,袁雨潇又一封信到了,而且正是来解释那个误会的信!
于晓鹭看了信后就等着下班,下班后就直奔丁梦雅的小熊服装店。
于晓鹭赶到服装店时,丁梦雅正在店中吃盒饭。“你来赶饭吗?也不事先给个信,我只有盒饭!”
“临时要过来,怎么给信,你店里又没电话!我回家吃饭!”
“哎哟,这时候急急忙忙跑一趟,脸都跑得像只红苹果了,要赶着买件新衣服晚上出去约会啊?”
“他来信了……果然那片钥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你看看!”于晓鹭看店里也没人,便直接说。
丁梦雅一下子明白了是什么事,脸沉了下来,接了信,走马观花地扫了一下,就放下来。端起盒饭继续吃。
“你……没什么看法么?”于晓鹭小心翼翼地问。
丁梦雅微皱了眉,似乎在思考如何回答,她慢慢地把菜里的几颗豆豉挑出来放到盒饭盖上,终于下了决心似地抬起头,直视着于晓鹭,“你晓得我讲话不喜欢拐弯子,这个解释能说明什么?他是一个不善拒绝别人的人,这样的人必然在乎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他无非是为保护自己形象的完美来作这番解释的。鸟儿爱惜自己的羽毛这完全可以理解,不想背负一个误会与冤枉这更不是错,一般人都会做的,何况是有思想洁癖的他!”
“未必不可能说明……他那个承诺有可能是……真的?”
“你是真糊涂了,还是自欺欺人?这样的婉拒都看不出来,那么他那些一而再再而三的回避,也不是事实了?这可都是你告诉我的!事实胜于雄辩啊!这封解释的信恰恰说明,他的回避与婉拒不是因为另外有人,与其他人都无关,而是仅仅因为针对你!——对不起,我本不想说得这么透,全是你逼的!”
于晓鹭赶路赶得一身热汗,本来脸就红扑扑的,这一下更是负隅顽抗,脸却还是陪着笑,“亲爱的,是不是你对金道通印象更好,所以事事偏向于他,对袁雨潇,你为那照片的事还放不下?”
丁梦雅面孔扳了起来,“这话讲到哪里去了,我是为了你好!可没掺杂我的什么私心!其实坦率地说,我对金道通印象并不怎么样,恰恰相反,对袁雨潇还蛮有好感的,也正因为如此,我才希望你不要再去伤他了,你明白没有!”
于晓鹭转了脸,假装去看衣架上的衣服。
丁梦雅声音转了柔和,“记得你说过金道通追人是很胆大,很鲁莽,狂热而无所顾忌……你们到了哪一步了,你说过一些,虽然不清楚,我是都明白了,所以,对袁雨潇你就放了手吧,如果他真是从来没进入角色,只是不忍拒绝,那你解脱了他吧!如果他真是喜欢你,只是不善表达,你也让他短痛代替了长痛吧!无论是什么情况,你都没有回头路了,更不可以脚踏两条船啊!”
于晓鹭转过头来,笑着轻声说,“我知道了,我走了……”
“真不在我这里吃饭了?”
“我得快些赶回去,不然家里不知我怎么了……”
丁梦雅搂了她的腰说,“你记着,当断不断,首鼠两端,到头来只会是把两边都伤害了,最终还得搭上自己!对不起,我今天话可能有些太过头,不过你也晓得我的性格的……”
于晓鹭握了她的手,笑着说,“没事啊,小雅,我们两个之间,还要说这些做什么,我走了!”
“好的……”
于晓鹭转了身便走,刚出店门,一汪眼泪便模糊了她的眼睛。
这一回,于晓鹭觉得必须写一封回信了。
该怎么写这封信?
往前走是一个新奇而陌生的世界,但她一点也不必劳神费力,自有人拽着她走。回头走,是一个平淡而熟悉的世界,但她需要努力,而且几乎算是一场赌。
往前走,则必须丁梦雅讲得是对的,如果自己的感觉是对的,那必是伤了袁雨潇。回头走,则必须自己感觉是对的,如果丁梦雅讲得是对的,那必是伤了金道通。
不过有一点大概是无疑的,她觉得金道通是伤得起的,而袁雨潇是伤不起的。金道通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她感觉他是那种愈挫愈奋的人,况且,在这个她眼中的工作狂或者还是事业狂的人的心里,爱情有多大份量,还有待她去慢慢了解。而袁雨潇,她觉得是太了解他了,承受力可能没法和前者相比,尤其是感情上的……
她折腾了一夜,才写出一封信来。以前读书时遇到难写的作文,去找袁雨潇便是,而平生碰到这篇最难写的作文,却偏偏找不得他。
第二天便寄出信去,她不知他会如何作答,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袁雨潇终于接到于晓鹭的回信,正是他与金道通将去火车站坐车出差的时候。
他的心情在高兴之余,竟有些激动,这种心情在与于晓鹭相识的十多年中从未有过。于晓鹭到底还是他的于晓鹭——对对,现在可以这么表述——她是他的于晓鹭!虽然这封信让他等得太久太久,但那是因为她对他有了误会,况且,女性矜持一些也是天经地义的!
袁雨潇拿着这封信,像小时候终于等到压岁钱买到自己瞄了很久的好书一样,看一看,摸一摸,嗅一嗅,但就是舍不得一下子打开,舍不得一下子去读——况且这时候也确实不是看信的时候,金道通正亢奋地提着一个旅行包迎着朝阳沿着一条康庄大马路昂首阔步地前进,他除了大踏步地跟上外,别无选择。
不过他还是小心地把信夹进旅行包中的一本书里,他总是随身带着书的。
上了火车后,把旅行包放好——他也没打算在嘈杂的火车上,在金道通的眼皮下看这样的信,甚至他连书都不打算看。金道通则从旅行包中掏出两筒罐装啤酒,兴奋地说,“这是同学去广州旅游时带回来的,这个叫什么生力啤酒,我特意留着没喝,我还没喝过罐装的,你呢?”
“我甚至第一次看见!”袁雨潇老实承认。
“来,搞!”金道通递了一罐给他,然后“扑”地打开自己的,一股泡沫喷出来,溅了两个人一脸,接着那泡沫不断地流到金道通手上,他赶紧去+吮手。“味道怎么样?”袁雨潇饶有兴味地问,金道通口里一边唔唔唔地发声,一边不停地吮着罐口涌出来的啤酒,闭了眼睛很享受的表情。袁雨潇被他那表情勾得按捺不住,小心翼翼地打开罐口,吮+了一口也流到了手上的泡沫,“哇,这比散装的味道好太多了!”
两个人在嘻嘻哈哈中喝完了啤酒,“太不过瘾!”金道通说。袁雨潇深有同感,他刚才喝酒时颇有些摇摆于应该大口痛饮还是细水长流之间,看来喝啤酒的方式与他的性格还是非常冲突的。不过这一刻,他终是选择了大口的痛饮,这使他近来满心的阴霾扫了个十之七八。
当然除了啤酒,主要还在于头顶的行李架上,有那一封信在等待着他,这才是让他选择痛饮,丢开烦恼的根本原因所在。
啤酒喝完,两个人都感觉不过瘾,金道通说还想来一瓶吧,袁雨潇点点头,金道通说反正中饭时候我们就到目的地了,中餐我们好好喝个痛快。袁雨潇怵然警惕,我们这不是上了酒瘾吧,金道通说,上了酒瘾也不怕啊,我们以后经常要与人打各种交道,会喝点酒是好事。袁雨潇心里想起父亲说的英雄死于酒色,不敢苟同地摇摇头,岔开话问,我们真能在中饭时到达吗。金道通说,“我们要去调查的是D县属下的一个乡税务所,但那地方太小,去一个乡税务所出差,面子上也不威风呢,也不好玩,所以我们的目的地是Y城地区税务局,Y地区这两年发展很快,我们去那里看看,通过地区税务局派下去查,既威风,又会顺利许多。我们到那里也就三个多小时车程,能赶上到Y城区的中饭。”
袁雨潇知道金道通反正是什么都有规划和路数了,自己跟着混便是,一切不用操心的。便惬意地靠被上椅背,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已经是一种轻松旅游的心态。
三个多小时后,他们到达Y城。
Y城比他们所在的城市自然小了许多,但车站附近还是熙熙攘攘,非常热闹的。他们一下车便感觉到饿,正好当街卖饭的又特别多,所以第一件事是填肚子。这里卖饭的很有特色,用担子挑着,一头是木笼子,里面一屉一屉的菜,一头是木饭桶。两个人看得新奇,这第一餐饭自然就决定吃这种了。只是一看那个菜就不免出汗,辣椒炒香干,辣椒炒肉,辣椒炒肥肠……名字很好听,看上去却只是绿油油一片,不如叫“辣椒炒辣椒”更贴切。盛好了饭,金道通便执意不让小贩用菜勺,而要自己亲自用筷子夹选,那小贩说,听口音你们是C市来的,金道通说正是,小贩便笑着说大城市的伢子就是讲霸道些,竟然便随两个人夹菜,饶是如此,两个人还颇费了一翻功夫才把菜盛完,心里都有一些被那小贩奉承带来的小小优越感。
坐到旁边正要开吃,金道通说,火车上喝那个潲水没过瘾,我再去买两瓶来。一会儿他便提了两瓶啤酒过来,另外还拿了一瓶特制青梅酒。“我以前喝过青梅酒,酸酸甜甜的,蛮好喝,这个叫做特制的,我还没见过,想必味道更加好,所以买一瓶试试!”
两个人找小贩要了两个杯子,斟了酒,“为第一次出差,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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