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云

第11章


 
  她答:“我乐都乐死了,只怕他把我忘得一干二净。” 
  我笑,“她跟你差不多,不过比你强硬,她不哭的,打网球又够力。长得也很漂亮,后来嫁了别人,大概很开心。完了。” 
  “你们在一起多久?”她问。 
  “两年多三年。”我说,“为什么问?” 
  “你记得她?”小燕问。 
  “当然,她是我女朋友,我们接过吻的。”我得意的说。 
  “呵,这么难得呀!”小燕取笑,“还拥抱啦!还少不免到郊外去,绕着大树兜个圈子啦,真够情趣,跟国语片一样!” 
  我被她气结。 
  “你的男朋友呢?”我问。 
  “我没有男朋友,你可别不相信,我真的没有男朋友,我不是三贞九烈的女人,只是看不中周围的人,要把自己送出去也不行,你说多惨!”她扁扁嘴。 
  “你的《红楼梦》看成怎么样了?” 
  “没什么好看的,”她落寞的说,“那宗旨不外是说:女人要长得像猪,不然就够你受的,上帝不会放过聪明漂亮争气的女人。这种书看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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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看也算了。”我说。 
  “嗳,你到底出不出去?”她问。 
  “不去。”我说。 
  “真是,我还没吃饭呢。”她说。 
  “罐头里还有几块饼干,吃了吧。” 
  “士可杀,不可辱。”她笑,“不吃!” 
  “那你就饿死吧,可惜你是洋士。”我起身穿衣服。 
  “干什么?”她问。 
  “陪你出去吃呀,总不能隔壁死一个、这里死一个,像什么话!”我扣大衣的纽子。 
  她看著我,问我:“你到底讨厌我吗?” 
  我说:“你问这种问题干什么?你只要不无理取闹,做朋友,谁讨厌谁?” 
  我们挤公共汽车出去,我请她吃面,她高兴得似个孩子,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四姊长四姊短,我绝口不提四姊了。我一个晚上都很静,吃完东西,打发她回家,我回去还看了一章功课。我又恢复正常的了,这便是我对现实反叛的结果。 
  我不知道别人轰轰烈烈的反叛是怎么样的,像丐士甸。 
  我太自爱。我是懦夫。 
  星期三,我上街买了一条银项链当礼物,算是女方的贵宾,到钵兰酒店去转了一转。黄一眼把我认了出来,跟我握手。我心平气和。 
  (我的校长说,不可能解决的事,不要想太多。) 
  黄的女儿很美丽,可是皮肤颜色很深,一眼看上去,像马来亚人或是菲律宾人,跟她的父亲不大像。我转一个圈子便想走了。 
  黄很是够气派,仍然是黑西装,白衬衫。 
  我远远看到小燕,跟她打了个招呼,我没有留下来吃饭,我喝了一杯酒,便离开了。我去看四姊。 
  我心平气和的去看四姊,想跟她道歉,我那些反常的举止,是不对的,是不礼貌的。我真的心平气和。 
  车子到了她的家,还很早,她大概在吃点心,门没有锁,我按了两下铃,没人应,一推门就进去 
  我进去的时候,她刚刚自楼梯下来,见到我,先是一呆,然后招呼我。她的脸色是雪白的。我一眼看就知道不对劲,发生了事,她的手指上流著血。 
  我说:“你手上受伤了。” 
  她看了一眼,不以为意,“是抬那只大箱子,太重了,勾了手指甲。” 
  “痛不痛?” 
  “不觉得。”她找了一块胶布,贴上去。 
  “你搬什么?”我问,“要不要我帮你?” 
  “家明——”她转过头来,“我搬家。” 
  “怎么忽然搬家?”我愕然问。 
  “我很方便,只有两只箱子,你愿意帮我吗?”她问我。 
  她的脸色是这么雪白。 
  我点点头。 
  “帮我叫部街车,我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她说。 
  我很冷静的说:“好。” 
  我拿起电话,叫了一部车子。车子十分钟后会到。 
  然后我上楼,她在收拾衣物,真的差不多了、地方并不十分乱,我只是帮她关上箱子,抬下楼去。 
  四姊仍然很镇静,一丝不乱,该做什么做什么,只是嘴角少了那种笑容。 
  多说多问都是没有用的,我不想多说话。 
  我们等来了车子、她把门匙放在门口的地毯下。司机与我将箱子搬上车子,我与她两人挤在一起。 
  她的手抖著,嘴唇都变了颜色,可是她仍然是镇静的。 
  我问她:“箱子搁哪儿?” 
  “酒店吧。” 
  “不如先搁我宿舍,我们吃了饭再说。”我出主意。 
  她居然点点头。 
  箱子一到宿舍,自然有义务帮忙的同学,一下子就抬了上楼。同学问我是不是搬进来的新生。 
  我顺口问她要不要在宿舍住几天才找房子,她居然又答应了。我便帮她办手续。大学宿舍也收外边的客人,最长可以住两个星期。 
  她在我房间喝了一杯水,洗干净了手,我帮她擦了消炎药膏,再贴胶布,她的头发乱,我忽然拿起一把梳子,替她梳起头来。 
  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 
  我们一起出去吃饭。 
  她叫了白兰地。 
  我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她终于想到要脱离黄,趁这个时候便搬了出来,没有争执,没有吵闹。可是为了什么呢?她跟了他这么些年,也不应该再在乎下半辈子了,有什么气,有什么意难平,也该忍下去了,是为了什么她伤心得要离开他?我想不通。 
  有她在我身边,我也不要去想它。 
  她喝了很多,脸色越喝越白。 
  我们叫了几样菜,但没有吃饭。 
  屋子不是她的,她住了这些年,不过带出了随身衣物,屋子里的东西她没有怎么动过。 
  人与人的关系就是这么简单?说走就走? 
  吃了饭,我与她散了一阵步。她的酒意渐渐上来,在街下看她的脸,雪白的皮肤,眼角有点红。我伸手叫了车子,把她送回女生宿舍。 
  我说:“你好好睡吧,明早我来看你。” 
  我回了自己那幢宿舍。 
  我看著时间。这个时候,订婚舞会该散了。黄回到那层房子,真正的是人去楼空。 
  但是我想四姊是会回去的。她以前也许也做过这样的事,出走几天,又回去了。人总是人,女人总是女人。玫瑰是玫瑰,不管你叫它什么名字、它还是玫瑰。 
  她是会回去的,那时候轻描淡写的跟黄说:“我到大学宿舍住了几天。”真是又新奇又清高又漂亮。要脱离他,何必等到今天? 
  然而我是同情她的,一般的女人,虽然不会比她享受得多一点,但是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要求会变得很低,低得只想身边有个伴,在要紧的时候援一援手,如此而已。她得到了些什么? 
  在十六七岁的时候,等待爱人是一种情怀,过了十年,算是什么? 
  她什么也没有得到。等了那么久,等来的爱人,是为主持他女儿婚礼来的。 
  长久的等候。她没有多少时间剩了。 
  那一夜我没有睡,我不知她睡了没有。 
  清早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在伏案写字,写了满满一张她要做的事。一件一件,条理分明,她是一个有思想有脑子的女子,可惜命运不过如此。 
  她抬起头来,给我一个微笑,我呆呆的,她的微笑回来了。这么快。 
  她说:“我想去洗个头发,然后去找房子,你不必理我,快去上学吧。” 
  我说:“我陪你好了,功课根本不吃紧。” 
  “不不,我习惯一个人办事了,快一点。”她说。 
  我坐在她床沿,我说:“四姊,如果你真不回到那里去了,为什么不回家?” 
  “家?”她愕然,“什么家?” 
  “香港、台北,你总有家呀。”我也愕然。 
  “没有,”她说,“我没有家。” 
  “父母呢?兄弟呢?” 
  “没有。早过身了,我没有兄弟姐妹。”她微笑,“我在哪里都一样,我选了这里,是喜欢这个城。你放心,搬一个家太方便了,我今天下午之前就可以找到房子。” 
  我默默的去上学。 
  学生里没有什么新鲜事。几个外国女同学还是撒娇撒痴的跟教授打情骂俏,我深觉乏味,三小时便完了课,赶回宿舍,四姊还没有回来。 
  我在房间里等,她是三点钟到的。 
  我去找她,她洗了澡,穿著毛巾浴衣。 
  她的脸上很明朗,一点忧伤也看不出来,只是肤色仍然一样的白,白得一丝血色也没有。 
  我问:“怎么样?” 
  “找到房子了。”她笑,“我还买了一部小迷你、同时又去求职,还洗了头,喝了一杯茶。快不快?” 
  “太快了。”我笑,“五小时办这么多事,人家四圈麻将还没有搓完呢。” 
  她说:“搓麻将有搓麻将的乐趣,我要搬走了。” 
  我问:“你的新地址,可以告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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