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草把我弄丢了

番外之九:何筱影篇


    爱上他的第一年
    我以前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我一直都觉得爱上一个人一定是要经历许多许多,直到我第一次遇见林至。
    那应该是冬日的某个午后,琴室的老师带着我去市里的音乐厅观摩一场青少年钢琴大赛。
    因为当天堵车,我们到达现场时比赛已经结束,获奖的选手在台下接受各大电视台的采访。
    老师将一束鲜花递给我,然后指着站在最中间身穿白色西装的男生道:“筱影,等会你帮我把这束花送给他。”
    我点头,捧着花和老师一起慢慢朝他走过去。
    我知道那个穿白色西装的男生是老师曾经的得意门生,老师经常在我们面前提起他,可我从来没见过他。
    但我知道他叫林至,与我同校,是高二的学长。
    “林至,恭喜你。”老师在人群外祝贺他。
    林至见到老师,拨开围着的人群走了过来,“老师,您来了。”
    “拿了一等奖,保送音大就没问题了。”老师指着我,“本想带着学生来学习学习,但没想到路上堵车没赶上。”
    林至的眼睛顺着老师所指的方向朝我看来,与我盯着他的眼神撞在了一起,我慌乱地举起鲜花,“学长,恭喜您成为音大保送生。”
    林至接过鲜花,俯下身轻轻拍了拍我的脑袋,对着我温和地微笑,“小学妹,好好弹琴,我会在音大等你。”
    以前老师在我们面前提起林至的时候,我总是会不住地幻想他的模样,我想他一定浪漫如诗,轻扬如歌,温润如玉,斑驳如花,洁净如水,皎洁如月……
    可这一刻,我却找不到更好词来形容他。
    我想起某个傍晚,我和同班女生一起走在校道上,路过操场时,她忽然拉着我要去球场边观摩她暗恋的学长打篮球。
    “你才初一,就学人家早恋。”我笑着打趣她。
    “筱影,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她怔怔地看着球场上某个飞奔的身影。
    我摇头,“不相信,哪有这么快就产生的爱情。”
    第一次见到林至时,我并不认为自己对他一见钟情了,可是后来,当我回想起我们的初遇时,我想我爱上他,也只不过是一个眼神的瞬间。
    爱上他的第二年
    爱上他的第二年,我在校园里四处寻找他,生怕一眨眼便错过了他的身影,于是我成为了他的影子。
    林至高三了,因为保送生还要看文化课成绩,他便经常去学校图书馆自习。
    通过悄悄观察,我发现林至每周一三五会去图书馆自习到十点左右。
    于是我向琴室的老师调整了学琴时间,一到一三五傍晚放学,便急急忙忙收拾书包去图书馆。
    林至最喜欢坐的位置是四楼最角落靠窗单人桌,他每次学习两个小时后,便会去旁边的书架上找几本琴谱,然后边听歌边翻阅。
    我曾经无数次假装路过,故意在经过他的座位时放慢脚步,但我不敢去看他,好像只要看他一眼,便会被全世界发现我心底的秘密。
    从图书馆出来后,我便跟在林至后面,始终保持着一个人的距离。有时候他走得慢些,而我走得快些,我们的距离便会缩短,橘黄色的路灯下,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有时候我的影子被驱赶到他的旁边,仿佛我和他并肩走在一起。
    但他没有怀疑过身后有人“跟踪”他,所以他从来都没有回过头。
    何筱影的影,就是林至的影子吧。
    爱上他的第六年
    在时间的缝隙里,我只做两件事,一件是变优秀,另一件是爱你。
    我终于高三了,这些年来我一直牢记着我与林至第一次见面时他对我说的话,我甚至把这句话写在便签纸上,贴在书桌前,每日警醒自己一定要变得和他一样优秀。
    我每天不懈怠地练琴,终于获得了音大保送资格赛的参赛名额。
    某天傍晚,我和陆离两人在琴室练琴,忽然有人敲了敲门。
    “我可以进来吗?”
    林至披着一身的霞光走了进来,唇边是温和的微笑,眼底流转着璀璨的晶芒。
    我从没想过他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于是我只看他,静默地看着他,却不敢靠近,也不敢和他说话,害怕破坏此刻的美好。
    林至终于注意到我,他含笑问我:“你是今年参加音大保送的学生?”
    “嗯,是的。”我低下头,并不是因为害羞,而是不想让林至看见我眼里的失落。
    他不记得我了,自然也不会记得多年前对一个女生许下过的约定。
    然后,他便与陆离的小同学蓁蓁在走廊上聊天。我心不在焉地弹着琴,眼角的余光却不时地关注着窗外亲昵谈话的两个人。
    我突然很羡慕蓁蓁,羡慕她可以在林至面前如此落落大方。
    第二天傍晚我在陆离家楼下又见到了林至。他好像刚和蓁蓁吃完饭,送她回家。
    与我们擦身而过前,他向我们打招呼,并告知我们他明天就要回音大去了。
    “小学妹,好好弹琴,”我满心期待地等着他说后半句,可是,“我看好你。”
    “谢谢,林至学长。”
    我和他挥手,心里默默补了一句话:“我们音大见。”
    爱上他的第十年
    十年是什么概念。陈奕迅的《十年》里唱到:“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一年前,我如愿保送到了音大,却在毕业典礼当天得知他要回扬帆任教。命运仿佛跟我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我一路追逐着他,以为马上就要追上了,却发现我们站在交叉线的两端,越走越远。
    来音大钢琴系两年了,虽然林至已经毕业两年了,但关于他的传奇依旧在校园里流传。
    这两年里,我去过他所在的琴室,抚摸着他曾弹过的钢琴,坐在他曾经的位置上,闭上眼,想着他的琴声,他的微笑,他的模样,以及他说再见的样子。
    “怎么了?”某天晚自习回来,便看到坐在电脑前流泪的舍友,我放下书包走了过去。
    “傍晚放学看到喜欢的男生和一个高个子的女生走在一起,挺亲密的。”一舍友在旁边轻声向我解释。
    “很喜欢他,可是他喜欢高个子,大眼睛的女生,我都不是。”舍友重重合上了笔记本电脑,抹了抹眼泪,却掉得更凶了,难过的哭腔,像是气球的爆炸声,痛到心里。我忙上前安慰,另一舍友轻抚她的肩膀。
    “是暗恋,他哪里知道。”舍友重新打开电脑,这次眼泪没有落下。我向她微微一笑,转身整理书桌。
    是啊!暗恋呢,怎么会知道。
    不知是谁说的,如果想念一个人,可以偷偷地告诉月神,只要将右手轻轻地放在心上,站在月光能沐浴到的地方,真诚地对着月神表达自己的思念,那么不管那个人身在何方,只要他看到月亮,就能感受到你的思念。
    那么在每个有月亮的夜晚,你是否听到,我想念你的声音。
    爱上他的第十四年
    我二十八岁了,我爱了林至十四年,正好是我生命的一半。我想现在我应该停止去爱他了,然后在往后的漫长时间里试着忘记他。
    这些年里,我再也没见过林至。可我总是想尽办法从各个渠道了解他的近况,并且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为他搜集了许多珍贵的琴谱,让蓁蓁以她的名义转交给林至。
    研二上学期,我以交流生的身份去了一次英国皇家音乐学院,在那里的图书馆里见到了许多稀罕的琴谱,只可惜这些书不能外借,我便用了整整一周的课余时间,到图书馆手抄琴谱。访学期间我的专业水平得到了学院的认可,他们对我发出了继续深造的邀请,我毫不犹豫地回绝了。当你心里有一个人时,你注定飞不远,林至便是那根牵绊着我的绳索。
    林至要结婚的消息是我偶然得知,我记得那天我和导师正坐在去往海城访学的动车上,刷朋友圈时林至结婚的消息便这么毫无预兆地跳了出来。看着照片上林至喜欢的女孩在他旁边笑靥如花,那一瞬间,我听到了十四年来小心翼翼守护着的爱情之花凋落的声音。
    犹豫再三,我还是去参加了林至的婚礼,我想去看看他幸福的样子。
    这是我幻想过无数次的婚礼,我对蓁蓁说:“如果那年他毕业时我能勇敢地告诉他我喜欢他,会不会今天站在上面受众人祝福的就是我们了。”
    只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最后我将当年在国外手抄的琴谱交给蓁蓁,让她帮我转交给林至,算作送他的结婚礼物。
    在离开前,我最后一次深深地看了那个我喜欢了十多年的男生,我知道我往后漫长的岁月里,再也不会遇见像他这样的人了。而他也永远不会知道,有个女孩默默爱了他那么多年。
    人生若只如初见,非常短暂,而你,只要遇见过就好。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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