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森林——痞子蔡作品

第32章


」说完后,他拿起水泥栏杆上的课本,朝我微微一笑后,便离开了。
我在原地想了很久,回过神后,才慢慢往大榕树走去。在树下席地而坐没多久,便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刚刚课堂上的心理测验,都没看见你举手,你到底要选什么?」
回过头,一对看似情侣的男女坐在另一边树下。
「我都不选。」男孩回答。
「为什么?」
「只要我选了一种,就对其他四种动物不公平,所以我都不想选。」
「不行!你一定要选一种,即使你不想选。」
「嗯?」
「别以为你全部不选是重感情的表现,因为选了一种,只对其他四种不公平;但若不选,便对五种动物都不公平。」女孩的语气很坚定,「所以一定要选择,并带所选的动物离开森林,不管那是什么动物!」
男孩楞了楞,没有答话。
我也楞了楞。如果那五种动物中不包括孔雀,我可能也跟那男生一样,干脆不选择;但我已做出选择,选了孔雀。不管孔雀在那个心里测验中是否可以代表金钱及虚荣,或者美国,我现在只知道李珊蓝是孔雀、孔雀代表李珊蓝。我可以带着孔雀离开森林啊,这是我的权利,也是孔雀的权利。
匆忙站起身,朝家的方向拔腿狂奔。一进院子,还来不及喘气,便猛敲李珊蓝的房门。我冲动到忘记礼貌和曾经发过的誓,伸手扭转门把,房门没上锁。只看了一眼,双脚突然变成石块,僵住了很久很久。等双脚可以移动后,我走回院子,缓缓在阶梯上坐了下来。
我很清楚李珊蓝走了,是那种不回头的走法。
因为小狗不见了。
房东说,在我坐火车回台南的前一天,李珊蓝便搬走了。
    没说要去哪里,也没留下只字词组。
    我希望带着孔雀离开森林,但骄傲的孔雀却选择远远避开,
    不让我为难。
    我打包剩下的东西,打算什么东西也不留下。
    只剩挂在墙上,李珊蓝送我的那件蓝色夹克。
    拿起夹克,发现它遮住的墙上写了一些红色的字。
    「我会骄傲地留在森林,或是走进另一座森林。
     虽然我注定无法开屏,但你可以。
     祝你开屏。
                     李珊蓝 」
    我曾告诉她,如果遇见真正喜欢的人,我会写情书。
    所以我写了封情书,收信人是李珊蓝。
    署名不再用柯子龙,而是用本名蔡智渊。
    将这封情书贴在墙上,与黑色的字、蓝色的字、红色的字混在一起。
    临走前,顺便帮房东找新房客。
    只花了一天便找到新房客,是个3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
    他一走进楼上的房间,便被那片落地窗吸引住目光。
    凝视落地窗许久后,他终于开口:
    「这片落地窗好像千年未曾有人造访的火山湖,宁静深邃、晶莹剔透。
     虽然它不会说话,但我感觉它正浮上满满的文字静静诉说一个故事。
     太棒了!我一定要住这里。」
    他越说越兴奋,说完后转头看到一脸疑惑的我,不好意思笑了笑说:
   「我是写小说的,一个三流的作家。」
    我淡淡笑了笑,没说什么。
    「咦?」他注视着床边的墙,「墙上怎么会有一封信?」
    他转头看着我,目光正寻求解答。
    我看了他一会,便问了那个心理测验: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
     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他想了很久,回答:「那我就不离开森林。」
    我楞了楞,又问:『如果森林发生大火,或是洪水侵袭森林呢?』
    「我还是不会离开森林。」他说。
    『为什么?』
    「这些动物都是我养的,不管我喜不喜欢。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彼此
     拥有,也只拥有彼此。我没有权利、也不想决定哪种动物可以活、
     哪些动物该死。唯一能做的,就是陪着牠们,直到末日来临。」
    他的神情很认真,但过了一会便笑着说:「我的想法很怪吧?」
    『不会。』我也笑了笑。
    也许就像Martini先生觉得他跟我有缘于是告诉我他的故事一样,
    我也觉得这个年轻作家跟我有缘。
    『想听那封信的故事吗?』我指了指墙上。
    「迫不及待。」他说。
    我请他坐下,然后告诉他我的故事。
    虽然他听得津津有味,但始终没插嘴。
    「两年后,你会回台湾吧?」听完故事后,他问。
    『即使布什总统跪着求我,并抱住我大腿,我还是会回来。』
    「是为了李珊蓝?」
    『嗯。』我点点头。
    「是不是因为她已变成你右边的石头?」
    『不只是这样。』
    「喔?」
    『我选孔雀的理由是因为如果不选孔雀,牠便活不下去。但我也是只
     孔雀啊,如果李珊蓝没有选我,我也活不下去。』
    他沉默了许久,才开口说:
    「我相信李珊蓝一定会再回来这里。」
    『为什么?』
    「因为她知道你也会回来这里。」
    我笑了笑,觉得这个年轻的三流作家有股说不出的亲切感。
    「如果她回来,我会帮你转交这封信。」他指了指墙上。
    『谢谢。』我卸下了心头重担。
    把身上的钥匙交给他后,我跟他握了握手,转身离开。
    是那种心里很清楚一定会再回来的离开。
    终于要离开台湾这座森林了。
    虽然荣安哇哇叫了半天,我还是坚持不让他到机场送我。
    我没带走任何一种动物,只有自己同行。
    天快要亮了,这时候的夜最黑。
    我一个人坐在空荡的机场大厅里,静静等待开屏。
 
                            jht.
                ~ The End ~
1986年春天,我搬进一个有两面窗户的房间,度过高中最后三个学期。
    房间在五楼,两面窗户一面朝南,另一面向西。
    朝南的窗外可看见隔壁女校的学生,这是我最大的休闲活动。
    偶尔女孩们不经意抬头看见倚在窗前的我,便会窃窃私语。
    大概是说些那个无聊的男生又在偷看我们,八成是个变态之类的话。
    我当时丝毫不觉得羞耻,反而会得意地嘿嘿笑,还朝她们比V。
    年轻果然真好。
    向西的窗外,是海的方向,也是故乡的方向。
    虽然根本看不见海,但心中有海,眼中自然就会有海。
    (编按:此名言佳句出自《夜玫瑰》,红色出版社2002年11月初版。
     欲购此书请洽出版社书库东北角,爬满蜘蛛网的书堆便是。)
    对当时未满十七岁的我而言,对家乡仍然有一份强烈的依恋。
    所以我想家时,就会站在向西的窗口,凝目眺望。
    后来家不见了,我便关上这扇窗,不再开启。
    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由于具有写作者的身份,我最害怕被问到灵感来源之类的问题。
    我无法说出灵感来源是青春少女亮丽脸庞所荡漾出的灿烂笑靥;
    或是佝偻老妇垂头白发也掩不住的斑驳沧桑等等美丽的话。
    只能说出我的灵感是源自对生活的感受这种烂答案。
    因为搬进那个房间后,我便习惯与自己相处,生活里没别人的影子。
    我开始用心感受每天经历的人事物。
    这十九年来,只要生活中让我起了从头开始的念头时,
    我心里便会试着回到那个房间,找寻「头」。
    某种意义上,那是我生命的起点。
    我大概是属于那种长不大的人,或者说根本无法长大。
    因为我生命的原型已在十九年前的那个房间里被塑造完成。
    之后或许可以被修饰,但样子不会改变多少。
    在我写作的历程中,「从头开始」的想法一共有两次。
    第一次是写完《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之后半年。
    因为写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不断读到别人对我的看法。
    但别人口中的我或我的作品,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
    我开始感到慌乱与不知所措。
    因为害怕迷路,所以选择站在原地。
    直到我回到那个房间,重新找到不曾改变的自己。
    也彷佛闻到熟悉的洛神红茶味道,那是那阵子生活中的唯一味道。
    现在生活中的味道,或者说是生活本身,根本不可能会跟以前一样了。
    只剩自己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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