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鞋

第11章


  方笑雪说:“我以为你会惊喜。”
  惊喜?唇角的笑意渐渐无奈,有什么好惊喜,他又不会回头来找她,难道要她飞到彼岸去摇尾乞怜重拾旧欢。
  只听方笑雪说:“你变了。”
  当然变了,毕业之后职场打滚这么多年,满面尘灰烟火色,只差两鬓苍苍十指黑。如果黎胜霆继续不想让她好过,那么她离华发早生的日子也一定不远了。短短十分钟,她已经想了黎胜霆这名字五次,真是惊弓之鸟,畏之入骨。
  齐宇峰端着餐盘走过来:“不介意吧?”
  “当然不介意。”大美人巧笑倩兮,齐宇峰却只关切着习绛绫:“习小姐,副总要的那份报告,你遇上什么问题了吗?”
  当然有问题,而且是大问题。因为她根本无从下手。一想到这个就心烦意乱,将面前的餐盘推开。齐宇峰说:“这样吧,回头我帮你先做个提纲,找找灵感。”
  灵感?又不是策划书?但他的意思已很明显,危难关头难得有人肯伸手帮她一把,心底到底是感激:“怎么好意思麻烦你。”
  他推推眼镜,神色有些腼腆:“是公事嘛。”
  有内行帮忙果然不同,短短数小时她已抓住头绪,剩下的事情只需数据来证明,财务部却迟迟不肯提供,她只得下楼去财务部见黎郁,黎郁照例是爱理不理:“没有。”
  “怎么会没有?”强打精神堆起笑,老天,她已经要累死了,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黎家人,最好连黎这个姓氏都不要听到。但公事大于天,怎么也得周旋:“黎经理,财务帐应该保存二十年方可销毁,我要的只是十年来的数据。”
  黎郁将脸一扬,神色冷淡,眉目间倒有三分似黎胜霆的倔傲:“这是公司重大机密,你还有三个月就要离职,我怎么能告诉你?焉知你不会泄露给对手公司?”
  挫败感油然而生,是呵,何需太努力,她是太傻,换作旁人庸庸碌碌等闲混过这三个月去。但多年来的习惯却仍是据理力争:“我有我的道德,黎经理,就算你信不过我的人格,也应在公事上予以配合,我不想在这种小事上造成部门间的矛盾。”
  黎郁冷笑一声:“习绛绫,你省省吧。你也不看看今时今日你是什么处境?你以为你还是黎胜霆的心肝宝贝?”
  “这是公事,黎小姐。”
  黎郁嗤之以鼻:“少来,有本事你回头向黎胜霆哭诉好了。别以为母以子贵,稳操胜券想嫁到我们黎家来,你少做这样的春秋大梦。”
  彼我双方完全缺乏沟通可能,她只得上楼回办公室去面对电脑发呆。六年来第一次觉得寒意彻骨,枪林弹雨都经过了,不知为何今日的事却分外令人乏力。
  精疲力竭的感觉又挥之不去的包围上来,直至下班时分,进度完全为零。黎胜霆打电话通知她:“今天过节,妈要接宝宝去吃饭。”
  过节,一家团圆的大好日子,所以她有福气下班后搭顺风车回公寓,因为黎胜霆要去接宝宝。坐在后座上,他是什么表情也看不到,反正没有好脸色。自从那晚以后,除公事外他很少跟她说话,终于是恨她了吧。
  太累了,眼皮沉重的像有千斤重。不能睡不能睡……心里警告抵不住睡意的诱惑,她将额头抵在车窗上,一秒钟,她只合眼养神一秒钟就好……
  她睡着了。
  本来是伸手想叫醒她,手指却莫明其妙不听使唤的滑上她的眉尖,仿佛想压平那里拧着的结。这几日她的无奈他都看在眼里,无动于衷,他真的也以为自己确实是无动于衷,可是,为什么她会皱着眉?
  得不到所以才贪恋吧,如果她一上来就是寻常女子的手段,他或许早就没了兴趣。
  睡得真好,大概几天来实在已透支精力。心底深处突然涌现一缕莫名的情绪,看不清抓不牢,他突然改变了主意,下车打了一个电话,发动车子掉头离开。
甜甜睡一觉真舒适,不愿由惺松中醒来,恋着睡的无忧。忽然间想起来自己身处何地,在车上。仍是在车上,车早就熄火静静停泊,窗外是浩翰的灯海,像天上所有的星的倒影。这是在哪里?自己睡了多久了?
  身上盖着一件外套,她认出来,黎胜霆的。
  “醒了?”车门倏得打开,一面对他,她就如芒在背。本能微微向后一缩:“黎先生。”
  他的怒气又上来了,这女人真有惹怒他的本领:“我就这么令你害怕?”
  是,如果她有胆承认的话,可是这里是郊外山上,四下无人,她还不想尸骨无存,只得牵动嘴角,仿佛微笑:“当然不是,黎先生。”
  口是心非得那样明显,他扭过头去看灯海。真是美,万点星光一样的璀璨。她偏偏要来煞风景:“怎么载我到这里来了,不是说接宝宝?”
  “我打电话给妈,叫家里司机接去了。”
  在办公室之外,他又不生气的时候,在这样美好的夜色里,他真是令人心醉的男子。天生翩然的风度,虽然偶尔有点霸气在举手投足间流露,但只令人觉得卓然不凡。夜风吹来,将外套还给他:“你的衣服。”
  “你披着吧,才睡醒吹风会着凉。”
  外套上有他的味道,淡薄的古龙水,淡薄的烟草……她突然有点茫然失措。他转过身来,目光令她更吃力,招架不住只好低下头去。他却说:“看我。”
  什么?
  六年来太习惯于言听计从,本能立刻命令自己抬起头,他的眼睛像海一样深遂,仿佛有魔力一般,她竟再无力移开目光。
  “绛绫,”他的声音也似有魔力,令她大脑有趋于罢工的倾向:“你真的不肯给我个机会?”
  “给你个机会?”她呆呆似鹦鹉学舌。
  “对,给我个机会。”他直望入她眼底深处,那目光似箭一样致命:“做我的女友,好不好?”
  这一次“不”字没有机会脱口而出,因为他猝然吻上来,淡薄的古龙水与剃须水的香气,他身上特殊陌生的味道,他的唇猛烈灼热,他的手有力的禁锢着她的腰。她兵败如山倒,意乱情迷里全身似乎燃在火焰中,只剩了热,热得一颗心扑扑乱跳。
  “答应我……”他的声音低低在耳畔旋绕:“绛绫,答应我。”耳垂酥酥麻麻,像有一千只蚂蚁在咬噬,她挣不开他的手,挣不开他的唇,挣不开他的一切。在那样冷酷之后,突然这样热烈的一切。她脑子里一片混乱,就像眼前的灯海一样缭乱。哦,她真的眩晕透不过气来,天与地与灯连成一片,眼里却只有他,耳中也只有他的声音。
  “答应我……好不好?”呢喃一样的声音是最无法抗拒的蛊惑,她无力抗拒的蛊惑,那个字终于不由自主的从唇间溜出:“好。”
  丢人!丢人!
  一路上脑子里只有这两个字了,不过是一个吻,情场高手使出来就是所向无敌,她竟然意乱情迷丢盔弃甲不战而降?丢人!真是丢人!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求,在明知她不过是将他当成别人来爱?不敢问,怕答案太惊心动魄,或者太令人难堪。也许只是她与众不同,所以激起他的征服欲,电影电视里都有讲,男人喜欢面对挑战,并以征服为乐。又或许,她实在惹他太深,所以想掳获她的心,再来肆意践踏一番取乐,报复她挑衅他的自尊。
  几乎是下意识里转过脸去,望向正开车的他,果然,唇角隐绰可见一缕微笑。他到底令她做出了最最错误的承诺。第一回合,他大获全胜。
  不,她不会输,只要她小心谨慎,只要她令他失望,他就会转身离开,并且永远再不看她一眼。她有决心一定做到,只要能令他离开。
和黎胜霆交往,她做梦也没有想过这一天。从来是她替订餐厅鲜花礼物安排妥当约会,女主角换了自已,多少有点怪怪的。
  一早收到大束玫瑰,扫一眼心里就在想,定然是相熟那家花店送来,晚上约会吃大餐,礼物是一对耳坠,那样招摇的祖母绿还镶碎钻,好像一对麻将牌。拿起来看一看就放下了,他忍不住问:“不喜欢?”
  “喜欢,”她略带笑意:“只是钻石太小了。”他在这上头从来慷慨:“回头我叫她们送目录来,你自己挑好了。”
  她语意含笑:“相熟那家金生珠宝?那么结帐可以八折。”
  于是他也忍不住笑,说:“对不起。”
  她倒惊诧了:“对不起什么?”
  他说:“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对你,你是不同的。”
  不同?是因为她在他身边太久,一招一试了然于心,令得效力大打折扣,所以他决定用不同寻常的方式来对付她?不过和钻石王老五拍拖有种种好处,比如在这样道地的餐厅吃饭,比如有名车可以蹭开。比如对方行动举止都十分养眼,毕竟是高手,眉目间什么都能领会。
  他沉得住气,她更沉住气。他知道她心里有别人,越发是觉得是挑衅——黎三少魅力所向无敌,横扫天下芳心,怎么允许女人面对着他,其实心里爱别人?哪怕不爱他的人,至少也该爱他的钱吧?
  于是她顺势而下,婉转向他提及房产,马上公寓就过户至她名下。痛快慷慨,怪不得他的历任前女友即使分手后都对他颇多赞誉。而后,又对他的新车微露兴趣,他的意见倒中肯:“这部车不适合你,喜欢的话我替你订部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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