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鞋

第12章


  玩得过份反会显得假,她连忙打住:“不用了。”从来拜金女都是放长线钩大鱼,哪能如此心急?再说反正可以开了他的车招摇过市,名符其实招摇过市,不留神就让小报记者拍到照片,香车美人,说她是“地下情人”。言之凿凿的将她的薪水与名车的价格做了对照,而后又查到车主其实是黎胜霆。他最近绯闻太少,所以一曝光便又是万众瞩目。
  老套。她却是十二万分的投入,遇上记者跟踪,故意拖他的手过街。他那样聪明的人,自然察觉:“你做什么?”
  “小声,后头有记者。”
  平日里她不是这样八爪章鱼似的,今天偏偏要黏在他臂上一样。他有点不悦:“有记者还拖着我?”
  正因为有记者才要给人家几个镜头嘛。不然人家一路跟来,什么都拍不到,多扫兴。笑靥如花:“我喜欢在报纸上看到自己。”这一招是跟他前女友小明星戚婉芳学来的,唯恐天下不知她与黎胜霆在拍拖,有事无事故意向媒体露出蛛丝马迹。所以不到一个月,黎胜霆就甩了她,但愿他此番也是如此不耐。
  谁想黎胜霆站住脚,扬眉问:“那么如果当封面人物你岂不更高兴?”
  嘎?什么意思?
  下一秒钟他已将她搂入怀中给她一个长长的深吻,吻得她身体发软脑子一片空白,他做什么?光天化日大庭广众,这是街上,后头有记者。
  如愿以偿,封面人物。两个人吻得火花四溅的照片,被某周刊作了封面热卖。她气馁,拿着周刊问他:“你不怕我以此迫你结婚?”
  他漫不经心微笑:“这就能迫我结婚?太多女人试过,你尝试新招吧,比如将宝宝身世捅给新闻界。”
  她不会,她永远不会,他明知所以才会这样说。
  上封面反正于他是家常便饭,一年里头总有一两次。于她终究是负担,没想到有一日做公众人物。好在她不在娱乐圈里讨饭吃,不然迟早让狗仔队们缠死。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开始消极怠工,做事拖拖拉拉,完全不将他的交待放在眼里,弄砸几件CASE后,整个副总室对她都是敢怒不敢言。学狐狸精总算学出了点门道,仗势欺人难度太高,她做不来,但恃宠而骄是经常耳闻目睹,多少学到点皮毛。
  挨到十点钟去上班,开会时发呆不听讲话,片刻见不着他,就打电话。无事也要闯进副总室去,见着他就说甜言蜜语:“人家想你啊。”见不着就质问方笑雪:“不是说副总在开会?开什么会?怎么没有通知我参加?”
  不过半个月,连秘书室都忍无可忍,黎胜霆却不过扔下句淡淡的话:“演技太差,狐狸精也得有专业素质。”
  呜呼,他以前见过的狐狸精着实太多,所以稍有差池都会被他识破。良苦用心最后是竹篮打水,害她白白牺牲自己形象,白白得罪大票同事,白白因连累昔日下属而内疚多日。只是到底差在哪里?
  或许,差在上床?
  一想到这个就面红耳赤,他倒是有几回暗示,也有几次激吻至衣衫不整,可是每到紧要关头她就全身僵硬无法继续,他是绅士,自不会进一步强求。
  或许,只是身体,只要他得到她的身体,他就会乏味厌倦,将她视同之前所有女人。
  咬一咬牙,算不了什么,一劳永逸。
  成心的制造机会,晚上宝宝睡着了,他从儿童房里出来,与她道别。照例有晚安吻,她心里惴惴的,他便问:“怎么了?”声音那样低,近在耳畔呢喃一样,她不答话,却抬手勾住他的颈,这暗示太明显,所以他放肆的吻下去,等她从吻的灼热中回过神来,他已技巧的解开她的全部衣扣。
  僵硬的感觉又来了,冰冷从指尖窜至全身,额头木木的,却勉强自己去解他的领扣。呼吸的频率渐渐紊乱,随着两人之间障碍的减少,僵硬生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她受不了,想推开他。在这种情形之下,任何抗拒都成了挑逗。尖叫被他以吻封缄,恶心一波一波袭来,太迟了,来不及了。
  并非享受,于她,于他。
  她睡在那里似一具木偶,而他在一切结束后进了浴室,至今还未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才见到他。面色是微倦:“绛绫,对不起。”
  还是绅士的风度,但语意倦怠,可见糟到了什么地步,她没有太多经验,无从比较,醉酒那一次太遥远也太模糊,而他是高手,挫折感如此之深大约是史无前例,从未遇上她这样的女人吧。
  他穿衣离去,临别吻她的额,像吻宝宝:“晚安。”已不带一丝热度,终于是灰了心,对她。
  她失眠整夜,渐渐看窗上发白。城市醒来,梦境醒来,从此,她将回复正常的生活,没有黎胜霆的生活。
离职那日黎胜霆约她吃饭,她带了宝宝一同去。三个人用餐,只有宝宝一个人说话。敏感的孩子似知道他与她之间有某种尴尬。所以极力的兴高采烈,讲起幼稚园里的笑话。他终于问:“你有什么打算?”
  “不知道,或许自己做生意。”
  头痛,她最近常常失眠,所以老是隐隐头痛。他电话响了,看了号码才接,语气温和:“我和家人在吃饭,不,不用……”她便知是谁打来的电话。
  家人,真是温馨的字眼。但只是指宝宝,她今生无福消受了。无所事事扭头去看窗外,落地玻璃窗,人来人往的街。宝宝小手按在她手上,忽然唤她一声:“妈咪。”
  她一震,回过头来,这一声仿佛唤醒她灵魂深处的某些知觉,宝宝乌黑的眸子牢牢看着她:“你不高兴吗?”
  “不,妈咪高兴死了。”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哪怕她失去了一切,哪怕她失去了全部,她还有孩子,她还有宝宝。
    星期一早上可以睡到十点钟起床,是很多年来的梦想之一。电话打来才吵醒睡眠,是猎头公司,问她有没有兴趣重出江湖。这个词令她有些啼笑皆非,想起武侠小说上的一句话:“少年子弟江湖老”。但承蒙对方看得起,先道谢再婉拒。对方倒是十分客气,只说:“没关系,哪天习小姐考虑好了,可以再与我们联系。”心里怕不是以为她寻着黎胜霆这位金主,捞够了金山所以打算做米虫安渡下半生?
  结果,星期一的中午,一个人无所事事呆在餐厅里发呆,面前一盘牛排完全食不知味。放下刀叉,看见侍者推出蛋糕,小提琴弦声动人,正是“HAPPY BIRTHDAY”。窗外是大太阳,水一样的印痕印在肘边,微微的灼人,眼里就发了热。
  谁知道,侍者径直向她走来,提琴也是,众星拱月一样将她围在中间,太意外了,远远看到陌生却熟悉的身影,径直走过来,递上大束她喜欢的海竽。多少年不见,一双眼睛还是像有阳光倾泄一样:“生日快乐!”
  嗤嗤的笑着,抬头去擦眼泪:“好讨厌!”
  招牌阳光笑容恍若当年,连语调也是当年的幽默:“哎呀,是这三个字?我还以为是另外三个字呢?”从餐车上双手捧起蛋糕:“来,许愿。”
  一口气吹灭蜡烛,方才笑盈盈的问:“你打哪儿冒出来的?”
  他拖开椅子坐下:“什么叫冒出来?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旧金山直飞航班,哎哟,坐得我腰酸背痛,真是老了。”骨碌碌的眼珠打量她:“不要感动得哭,我这西服可是名牌,本来在飞机上就揉得不成样子了,你再扑上来哭的话,它恐怕真的要寿终正寝了。”
  她良久不知道说什么好,面前的人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又仿佛什么都变了。当年的大男生现在是衣冠楚楚的男人,轻描淡写一路的风尘扑扑,下巴上隐约的青印,笑起来却像是向她借笔的男孩。半晌才问:“你怎么回来了?”
  “提到这个就伤心欲绝,我失恋了,被金丝猫甩了,躲回来疗伤。”忽然有点咄咄逼人看着她:“听说你也是?”
  失恋?不算。恋都不曾,何来的失?
  他却偏偏要问:“记不记得当年我替你过生日,你许什么愿?”
  许愿?摇摇头说:“不记得了。”他目光炯炯:“我看你还记得。”随手抽起她肘边的报纸,指着上头大幅照片:“你当时许愿,说一定要考进长源。”
  她有点虚弱的回应:“薪水很高。而且——是赌气,气不过就一定要去做,说要到最优秀的男人身边。”他点点头:“薪水确实很高,但也不值得。”哦……他说什么?这里是餐厅,他真的要她痛哭流涕才甘心?拿起餐刀切蛋糕,微笑重新回到脸上:“陆沉,一人一半?”
  俊脸上却是破天荒地的认真:“绛绫,对不起。”又是这句,她最近怎么听到的都是这句?离开所以歉疚,不能所以惭愧。当年也是,现在也是。她扬起眉头:“你没有任何对不起我,当年并不是你见异思迁,而是我没有魅力。”
  阳光又缓缓盛开在脸上:“你变了。”
  当然变了,变得牙尖嘴利铁石心肠了吧。将脆弱藏在很深很深的地方,连自己都不能够轻易触及。
  “绛绫,你现在的样子,真教人喜欢。”
  微笑也重新出现在脸上:“甜言蜜语可以留着应付你的金丝猫,我们是老友,用不着来口蜜腹剑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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