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村”全纪录

第44章


太宗(李世民)将赐美人,屡辞不受,乃令皇后召夫人。语以媵妾之流,令有常制。且司空年近迟暮,帝欲有优崇之意。夫人执心不回。帝乃令谓曰:“宁不妒而生,宁妒而死(你是愿意不再妒嫉地活下去,还是愿意宁可妒嫉而被赐死呢)?”曰:“妾宁妒而死。”乃遣酌一卮酒与之,曰:“若然,可饮此一鸩。”(房夫人)一举便尽,无所留难。帝曰:“我常畏见,何况于玄龄乎?”
  ——宋·李昉《太平广记》
  皇上派皇后劝说,又用饮毒酒相威胁,都无法改变房夫人捍卫妻子尊严和情感的初衷。另一则“宁妒而死”的故事亦发生在唐朝:
  唐初,兵部尚书任瑰,敕赐(皇帝赏赐)宫女二。女皆国色,妻妒,烂二女头(烫伤两个宫女头),发秃尽。太宗闻之,令上宫赉金胡瓶酒赐之,云:饮之立死,瑰三品,合(应当)置姬媵。尔后不妒,不须饮之;若妒即饮。”柳氏拜敕讫(拜谢皇恩后),曰:“妾与瑰结发夫妻,俱出微贱,更相辅翼,遂至荣官。瑰今多内嬖(妾),诚不如死。”遂饮尽。然非鸩也,既睡醒。帝谓瑰曰:“其性如此,朕亦当畏之。”因诏二女,令别宅安置。
  ——宋·李昉《太平广记》
  任瑰妻子认为,她与任瑰原本是结发夫妻,一同从贫贱中走过来,互相扶持,才抵达荣华富贵之地。这时候,如果任瑰又娶小妾,那我的确不如死了的好。任夫人与房夫人宁妒而死,为的是维护夫妻间情爱的专一,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正义之举。把她们一律扣上“妒妇”的帽子,是不公正的,是男权制下的霸权话语。
  现代男人们为了给自己找情人、包“二奶”找一个理由,公开宣称自己的游戏规则是“喜新不厌旧”,仿佛这样就可以逃避自省和道德的谴责。这种男人忘记、忽视和排除了婚姻与爱情的排他性。弗洛伊德从性的能量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每一个人的爱只有一定的量。如果这种爱付给一个“第三者”多了,那么,给妻子的爱就必然会少。
  清代女子余媚娘深知丈夫能量的有限性,结婚前要求丈夫发誓不娶小妾,当丈夫违背承
  诺,余媚娘为了夺回丈夫全部的爱,竟然把丈夫的小妾杀死在密室中。
  余媚娘者,才妇也,夫亡,以介洁(高洁)自守。陆希声时为正郎(官),闻其容美而善书,巧智无比,俾仆人中善言者游说之。媚娘乃约媒曰:“陆郎中若必得儿侍巾桎(侍候,做妻子),须立誓不置侧室,及女奴,则可为陆家新妇。”希声诺之。既归二年,夫妻敦睦。无何,希声又获名姬柳舜英者,姿殊丽,逾于媚娘。媚娘知而深怨之,密衔不发(深藏不露,一声不吭)。异日,令迎入宅,与之同处。比间(一天),候希声他出,即召舜英闭密中,手刃杀之。
  ——清·虫天子《香艳丛书》
  余媚娘以非常极端的手段,怀恨报复了丈夫违背诺言私下纳妾的行为,果敢,大胆,而且血腥,维护了婚姻的专一。
  我总觉得这个故事过于诡谲。柳舜英有什么错呢?她从良做了人家的小,是那个时代她这种美眉最好的选择,是不公正社会里所能给予她的最好的人生道路。干吗把她杀了,而放过“主犯”正郎官陆希声呢?他不去勾引柳舜英,柳怎么会死于密室呢?“夫为妻纲”,余媚娘再折腾,都得在纲常前矮挫下去,继续呵护、关爱着她的婚姻。妻以夫荣,余媚娘果然守得云开见月明,陆希声直做到了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她也成了“高干”之妻,荣耀得可以了。
  主张或者维护婚姻专一制,仅有女人是不够的,毕竟妇女只是“半边天”。
  两性关系中的另外“半边天”是男人,是丈夫,没有他们的参与、主张、遵循,或者说身体力行,一夫一妻制是无法进行到底的。对于妻子来说,产生于宗法时代的“丈夫”这个词本身就天生地涂抹了一层尊贵的油彩。“夫”,“夫子”,那是尊敬的师长。“夫”,“夫君”,那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事夫如事君。“丈”,“倚仗”,丈夫是妻子必须倚仗的尊贵者。在名称上,“妻子”就比“丈夫”矮三分,还奢谈什么平等?从夫妻的角色定位来看,“一夫一妻”的主动权掌握在丈夫的手里。
  男性里面,呼唤专一不肯纳妾的人也还是有的。往远里说,有北宋的王安石与司马光。王安石是大政治家,大改革家。说到司马光,就会想起赵丽蓉的“司马光,砸缸!”的念白。司马光想卖掉自己的坐骑,交代卖马的老兵说:“这匹马夏天以来患有肺病,如果有人来买,请先说明。”老兵笑他太愚拙。在当今,市场上就缺失他这种诚信。他与王安石政见不同,在纳妾问题上却惊人地一致。他们官居要津,他们的夫人尽管内心打翻了五味瓶,还是笑吟吟地主动为他们纳妾,不料被他们打发出了门,让这两位夫人大喜过望,一时传为朝野与市井间的佳话。
  往近里说,就说维新变法首领梁启超吧。
  梁启超极力主张一夫一妻制,坚决反对纳妾。他在变法失败后出游美洲时,一位华侨姑娘对他产生了爱情,梁启超也很喜欢这位姑娘,但他以理智战胜了感情。他对姑娘说:“我和谭嗣同首倡不纳妾,我已有妻子,不能违背自己的主张和你结婚。”
  王安石、司马光、梁启超等大男人有各自不同的政治主张,但在纳妾问题上却是一致的,都持反对态度,是一夫多妻制时代里眺望婚姻专一的新曙光。
  破晓的曙光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才挂在东方天幕上的。
  中国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后,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共和国的婚姻法共八章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婚姻,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及变相的一夫多妻,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独立自主,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维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型婚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国家大法,在法律的层面上终结了漫长而丑恶的纳妾陋俗。随着《婚姻法》的实施,纳妾终于变成了远去的历史。
  几十年之后,沉渣泛起,死灰复燃。
  “狗所吐的,它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
  西方《圣经》的《彼得后书》里,十二使徒之首的彼得说过这样的话,指责那些弃真道的假新知重新犯罪。他们曾经脱离了世上的一切污秽,可是,这些人退后了,又被污秽缠裹,重陷丑恶的泥坑。
  所幸的是,泛起的沉渣没有拥塞现实的婚姻主流航道,复燃的几片死灰也成不了燎原之势。然而,不论是家庭还是社会,一旦无视甚至放纵纳妾现象,那后果必定是灾难性的。
  警惕啊,男人们女人们!
  第二十九章 且作疗救中的参考例证(1)
  (一)
  对包“二奶”之类的重婚现象,一个健全的社会和政府是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的。就在我入住“二奶”村之后,2001年4月28日,备受关注的《婚姻法修正草案》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我们期待,通过法律手段遏制“包二奶”问题。当然,光有法律还是不够的,社会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说实话,当年,我正是基于对《婚姻法修正草案》的信任与期望,才决心入住一个“二奶”相对集中的村落,实施隐性采访。那时正是冬季,离2001年春节还有10天。村中休闲亭里摆放的年橘、大丽菊以及圣诞红开得正艳,不回家过年的“二奶”们在村中过着她们平静庸常的生活。我明白,假如不以一个平等的姿态和她们交往,假如没有和她们一样的“背景”,要想以一个记者的身份,从她们嘴里掏出真材实料,那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
  为便于接近她们,我杜撰了一个被人“抛弃”的故事,像祥林嫂一样逢人便说。自我放逐的两个月的“假期”是慷慨的,让我的“采访”变得从容不迫。我不仅在村中整日溜达,与一个个“二奶”厮混,还与一些利益相关者交朋友,如鞋匠、非法运营车司机以及水果铺老板娘、房东,幸运的是,我还在村中“二奶”们的引领下,走出村外,去探寻邻近村落“二奶”们的生存状态。
  我对初次进村的情景依然记忆犹新。那是上午时分,我乘坐一辆出租车,车上有3床棉被和一张小小的电热毯,那是母亲替我预备的,她担心我独住怕冷。还有一大堆洗漱用品、台灯和书籍。我原以为出租车可以将我送进那套我租住的公寓楼下,没想到,进村的要道口有保安拦阻,向我们宣称:村中有个规矩,所有的出租车不能进村内,只能停在村中菜市场的门口。
  我没有朋友没有熟人,一人拎着两大包东西,足足走了一两百米,累得头晕眼花。当我打开底层防盗门时,恰逢两三位年轻女仔迎面走下楼来,见到我这位新房客,她们对我友好地点头致意,和我打招呼。我的心霎时就愉悦起来。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会成功的,我会和她们交朋友,了解她们的欢乐和伤痛的。
  在“卧底”海湾村的日子里,我见证了底层“二奶”们的众生相,可以说,这是我新闻采访10多年以来所报道的最庞大和最能危及千家万户“堡垒”的群体。她们为了寻求城市生活和美好人生,做出了另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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