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衔南枝踏梦来

第61章:述怀(上)


    白执擦去白庆航脸上的灰屑,仔仔细细地看着自己的儿,大掌紧紧握着白庆航的肩膀,眼中隐忍着泪水,半晌他道:“我儿,长大了!”
    纵是铁血男儿,多年征战沙场,逃过鬼门关归家见父母都难免落泪,万语千言都化作一字:“爹!”
    白执拍拍儿子肩膀,一如七年前那般。只不过如今这少年的肩膀已经更加宽阔。
    三人来到祠堂,为先人上香。
    白庆航凝视着母亲排位,说:“娘,儿子回来了!”
    ……
    林溪靠着阑干,看红绡阁楼下彩袖翩跹,她摇摇酒杯,窝回软椅。
    真他妈的郁闷!
    林溪面临着被逼婚的烦恼都要提前进入更年期了!
    不过夜月笙现在生活却是极为滋润,白庆航给她带回来一把北疆皮鞭,两人在那哥俩好地碰杯子叙旧,把林溪一个人晾在这里喝奶!
    然后即墨璃风来了,看到夜月笙换了女装突然有点懵,呆呵呵地在门口站了一会才进去。
    于是三个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林溪实在看不下去了。
    灌了一大口杏仁奶,喝碗把酒杯一摔,大踏步走出红绡阁,惊得姑娘们停下舞蹈,主动自觉地让出一条通道。
    她觉得,应该去找安国寺的那位主子谈谈,于是颠颠地跑到安国寺,穿越青绿的花架,走上水榭。
    素妃眺望着縠纹依依的湖水,背对着她,说:“你还是来了。”
    林溪冷笑:“素妃娘娘真是好手段!”
    素妃容色还是那般淡漠,她转过身,林溪惊艳于她冰清玉洁的容颜。
    “划船吗?”素妃问。
    林溪觉得湖面甚美,于是点头。
    两人泛一叶扁舟,在湖面随波逐流。
    林溪一脸平静地看向湖面,舟如空里泛,人似镜中行。
    放松许久,她问:“为什么?”
    素妃看向她,眸中有隐隐月色,林溪突然想起百里瑾落的眼睛。
    “慕容纯。”
    林溪不喜慕容这个姓氏,它让她想起血腥和自己的罪孽。
    “我是林溪,不是慕容纯。”
    素妃笑笑,问:“你愿意听我讲个故事吗?”
    林溪嗤笑:“我不想听的话还能投湖吗?”
    素妃无视了她的敌意,顾自讲到:“二十年前……”
    西至卡拉套山,东接呼伦贝尔高原,南抵腾格里沙漠,北邻库苏古尔湖,这片广袤的土地是一个名叫漠北国的天下。
    这里有草原沙漠,湖泊山脉,盆地高原。
    春天,这里青草遍野。
    夏天,有旺盛的野花,大多黄灿灿,长得极高,人骑在马上,稍微俯身就能采到一大把。
    秋天,山脉五颜六色,苍穹蓝的如同水晶冻子,映的湖水也蓝湛湛。
    冬天,银装素裹,积雪数尺,悬冰百丈。
    这里的人们以部落形式聚居,每个部落都有各自图腾,部落高层更是把图腾刺在胸口——这是一种荣耀!
    各部落一致效忠漠北苍狼,苍狼王就是漠北的王。
    那时候,我还是博尔古德旗最小的公主,有好多哥哥姐姐宠着,宠的我不知天高地厚。
    旗就是汉语里村部落的意思。
    我的哥哥们长相俊美,武艺非凡,每个都是马背上的英雄,我和他们一起生活,眼界自然高些。
    那日父亲告诉我,我要嫁人了。
    我问,嫁给谁?
    父亲说,是巴日旗的王子。
    巴日旗有三个王子,大王子已经娶亲,小王子尚且年幼。
    那么我要嫁的就是二王子了。
    二王子是个****的草包。
    我不嫁,我说。
    父亲说,我们旗遇上了麻烦,需要与巴日旗联盟。
    我说,王呢,他不管我们吗?
    父亲说,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于是我知道,这麻烦,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麻烦。
    是夜,我偷偷跑出帐篷,骑着小马往北去。
    你的母亲言若与我是好友。
    她是个南国女子,她的母亲年纪轻轻就没了丈夫,被宗族排挤,沦落到北曜边境,边境正在战乱——王妃手痒非要去骚扰北曜边境,但她是男子一般仗义豪爽,不杀妇孺,故而救下了这对母女,带回皇宫做了侍女。
    王妃喜欢一些南国小吃,言若母亲手艺极好,又是书香门第出身,王妃也很尊敬她。
    轰轰烈烈的改革在全国推广,漠北王鼓励贵族学习中原文化,言若母亲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贵族女眷们的汉语导师。
    于是言若和你父亲慕容恒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
    我和她是在五年一度的盟约大会上认识的,聊得很是投机,成为彼此为数不多的朋友。
    所以我如今有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去投奔她。
    那时候她已经成了慕容恒的妾,我想,就算做一个婢女,也好过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于是我毅然决然地踏上征程,我骑着小马跑啊跑,直到博尔古德旗远远落在身后。
    后来我遇到一只商队,商人着漠北服装。
    我当时又饥又渴,就偷偷潜入商队,想偷些食物。
    可是我只有三脚猫的功夫,况且,没有行窃经验,于是很快就被抓住。
    商队头目长得很好看,是个男子。
    他说,小公主,我是特意来接你的,如果你愿意,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我们可以再来一局。
    后来我知道,他就是二皇子拓拔轩。
    不过他似乎也并不想娶我,只是来了个下马威。
    是夜,我吃饱了,就再次逃跑,逃得轻轻松松。
    我追随着北极星的方向,骑着小马一直跑。
    第二天白日,我站在高处,看到狼群围攻一支队伍。
    我立刻骑着马放着鞭冲下去,一路大喊大叫,狼群被我吓的让出一条大道。
    我对军队头头说,不许伤害漠北苍狼,都给我滚一边去!
    他们懵。
    狼群也懵。
    不过狼群是狼,我们是人,很快我就重新划分阵营,站到他们那边。
    为首的也是个长得很好看的人,年纪轻轻的,斯斯文文的。
    他没说话,一个手势就号令所有人举起了刀剑。
    他们穿的是中原的衣服。
    苍狼在漠北是神圣的。
    我赶紧拦住他们,我说,好好的,何必打打杀杀,你们中原人不是讲究以和为贵吗?
    那人笑笑,说,姑娘有何高见?
    我要穿越广漠草原北上,自然是有备而来。
    我拿出马鞍上挂着的鞭炮。
    趁狼群和人群大眼瞪小眼的时候扔下鞭炮,扔下火折子。
    狼惧怕声音。
    鞭炮噼里啪啦,狼群吓得四散溃逃。
    我回头大喊,傻愣着干什么?快走啊!
    于是我带着他们走出荒原,到了附近一个集市。
    一路上他们相应我的号召,大声豪气地唱家乡民歌,来恐吓狼群。
    我听言若说,洞庭一带曲风婉转绵柔,不想男人们唱出来是这样。
    我也唱,我唱的草原歌可比他们唱的好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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